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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日
200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已成为国际社会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保护和促进母亲安全已成为当今世界公共卫生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妊娠人生大事,务使母亲平安”,已成为全世界共同行动的口号;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确保贫困的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因贫困而放弃生命,降低我市的孕产妇死亡率,市委、市人民政府把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农村为重点,调整和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城乡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管理,不断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面提高我市妇女的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使贫困的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因贫困而放弃生命,使全市的孕产妇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
(二)支持目标
1.住院分娩率:2006年全市达95%以上。其中兴宁区、西乡塘区及三个开发区为99%以上,武鸣、宾阳县要达到98%以上,邕宁区、良庆区、青秀区、江南区、上林县、横县及隆安县达到95%以上,马山县要达到87%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2.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以县(区)为单位,2006年达到85%以上。其中江南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及三个开发区、宾阳县要达到90%,武鸣县、邕宁区、良庆区、青秀区和横县要达到88%,上林、隆安县要达到80%,马山县要达到75%。
三、项目经费
市财政投入60万元。
县(区)经费:每发生一例贫困高危孕产妇救治费用,先按“降消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贫困医疗救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补助方案报销程序报销后,未报销经费县(区)再按30%比例给予补助,70%由市财政报销。
四、项目内容
(一)项目执行期: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二)救治对象:凡我市常住户口或是与本地居民结婚居住本市的城乡孕产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夫妻为低保人员;(2)伤残人员;(3)人均纯收入1200元/年以下的人员。从怀孕至产后42天内,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危重孕产妇并按《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实施抢救的,给予免费救助。各县区卫生局会同民政部门负责贫困孕产妇的认定,审批救治对象的《申请表》、发放《预救助卡》。
特殊情况应由抢救单位提出申请,市危重孕产妇抢救技术指导小组审核提出诊断处理意见,报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三)项目免费范围:重孕产妇的抢救费用,即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制品、必要的检查、心电监护、呼吸机等。
五、指导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将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大力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转变观念,让母婴安全的科普知识深入城乡社区,做到家喻户晓。实施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辖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强对南宁市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的领导,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南宁市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军健 副市长
臧国平 副市长
副组长:卫自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凯声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农 冰 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秦赣江 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杨晓钊 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杨文山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英汉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松龄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魏永泉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黄寿疆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 晓 团市委副书记
蓝 岚 市妇联副主席
杨 敏 武鸣县副县长
何家军 横县副县长
马勇军 宾阳县副县长
黄 籍 上林县副县长
刘东方 马山县副县长
莫月清 隆安县副县长
何并文 兴宁区副区长
岳凤军 青秀区副区长
阳 强 江南区副区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副区长
韦 茵 邕宁区副区长
陈晓红 良庆区副区长
秦文彦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郝喜和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融健 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南宁市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办公地点设在南宁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科,办公室主任杨晓钊(兼);副主任朱丽茵(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钟喜红(市卫生局基妇科副科长);成员为各县区卫生局局长和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和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强本项目工作领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督查人员,及时协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广大群众都能全面、深入了解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要求,对孕产妇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转诊一例、救治一例。
财政部门要把本项目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量及工作进度及时下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审核、检查。
民政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核定贫困孕产妇救治对象,把贫困孕产妇救治列入城市和农村的贫困医疗救助范围。
市属新闻媒体要加大市委、市政府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宣传,免费刊播母婴安全知识的专题节目、文章和公益广告。在今年的3-4月应加大宣传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内容的报道力度。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宣传母婴安全知识,协助落实贫困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工作。为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项目办公室成立督查小组,主要负责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检查指导,规范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和高危管理,下基层检查了解贫困孕产妇的核定过程、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情况;了解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的费用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协调领导小组,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相关适宜技术和管理的培训。督查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钟喜红(兼)
副组长:曹 静 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长
潘春惠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朱微微 李 芳 谭永萍 李 颖 班海清 李桂雄 周碧华 邓汉熙 莫 萍
督查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管理科。办公室主任潘春惠,副主任朱微微;督查小组每月到县区督查一次;市政府每年组织全面督查二次。
七、信息统计
各县区卫生局每月5号前要将上月的孕妇数、产妇数、贫困孕妇和产妇数,持《预救治卡》的孕妇数、产妇数,已获得免费救治的人数,报市妇幼保健院汇总,再报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
本方案所涉及的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制定下发执行。

内容字数: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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