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两岸产业市场论坛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第二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两岸产业市场论坛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第二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两岸产业市场论坛总体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对台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台工作的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桂台经贸合作的方式和途径,提升桂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和层次,不断拓展对台招商引资的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台招引资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06年6月26-29日在南宁举办第二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暨两岸产业市场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广西优势,借助首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成功举办产生的积极影响,积极扩大桂台经贸合作。通过举办交流会和论坛,围绕桂台在农业、旅游、商贸物流、电子等四个重点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谋桂台经贸关系的深化和发展。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交流会、论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陈庆勇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国强 南宁市市长
刘 侃 自治区台办主任
成 员:张振东 自治区招商局局长
韦克义 广西社科院院长
张燕东 自治区台办副主任
唐济武 南宁市副市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蒋和生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张忠国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明沛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李文杰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陈瑞贤 自治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康天保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兰红星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甘丽琼 自治区接待办副主任
宋家浩 自治区新闻办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接待组、保卫组、宣传组、交流会工作组和论坛工作组:
1.接待组
组 长:甘丽琼 自治区接待办副主任
副组长:吕 洁 南宁市接待办主任
黄志先 自治区台办联络处处长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交流会、论坛的接待工作。
(2)负责安排与会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领导、重要客商的食宿行及机场礼遇和领导会见及区内活动。
2.保卫组
组 长: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副组长:颜石廉 南宁市公安局局长
工作职责:
(1)负责交流会、论坛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会议期间的交通疏导。
3.新闻宣传组
组 长:宋家浩 自治区新闻办副主任
张燕东 自治区台办副主任
副组长:唐玉霞 自治区台办秘书处处长
韦文帝 自治区新闻办外联处副处长
李忠南 南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2)负责举办新闻发布会。
4.交流会工作组
组 长:林国强(兼) 南宁市市长
副组长:唐济武 南宁市副市长
钟树林 自治区招商局副局长
李亚非 自治区台办经济处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南宁市承办交流会的各项工作。
5.论坛工作组
组 长:刘 侃 自治区台办主任
韦克义 广西社科院院长
副组长:张燕东 自治区台办副主任
古小松 广西社科院副院长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论坛的各项工作。
(各工作组于2006年4月20日前要将工作细案报自治区台办秘书处处长唐玉霞,联系电话:5868221,传真号码:5874303)
(二)工作分工。
1.南宁市人民政府负责事项:
承办交流会并负责安排台协会长南宁杯高尔夫球联谊赛。具体工作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制定细案并组织实施。
2.自治区台办负责事项:
(1)承办论坛各项工作。
(2)负责邀请国台办及自治区领导出席相关活动。
(3)负责牵头邀请台商参加交流会的工作。
(4)负责草拟国台办、自治区领导在交流会和论坛上的讲话及相关材料。
(5)负责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招待酒会。
(6)负责指导台协会长南宁杯高尔夫球联谊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7)与新闻办、南宁市共同做好新闻宣传的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论坛经费和交流会经费自治区承担部分的预算方案报财政厅审核。
(9)负责管理、分配和使用论坛经费和交流会经费自治区承担部分的经费。
(10)负责论坛纪念品和自治区领导在交流会、论坛赠送的礼品。
3.自治区招商局负责事项:
(1)负责组织全区各市对台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工作。
(2)负责交流会推介项目册和《广西投资指南》等资料的印制。
(3)负责组织广西项目业主参加洽谈会。
(4)负责指导、协调交流会会场设计和布置。
(5)负责组织签约项目和签约仪式。
(6)负责重要客商的对口接洽与接待。
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事项:
(1)负责交流会推介项目的收集、筛选工作。
(2)负责牵头组织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厅、商务厅、旅游局、信息产业局、招商局做好项目投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做好签约项目的审核工作。
(4)负责交流会介绍广西投资项目及广西商贸物流建设推介发言。
(5)负责重要客商的对口接洽与接待。
5.自治区科技厅负责事项:
(1)负责拟在交流会签约的高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咨询。
(2)负责重要客商的对口接洽与接待。
6.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事项:
(1)负责论坛经费的审核、安排。
(2)负责交流会经费自治区承担部分的审核、安排。
7.自治区公安厅负责事项:
负责交流会、两岸产业市场论坛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
8.自治区农业厅负责事项:
(1)负责桂台农业合作推介发言。
(2)负责重要客商的对口接洽与接待。
9.自治区商务厅负责事项:
负责重要客商的对口接洽与接待。
10.自治区旅游局负责事项:
(1)负责桂台旅游合作推介发言。
(2)负责重要客商的对口接洽与接待。
11.自治区信息产业局负责事项:
(1)负责广西电子信息产业推介发言。
(2)负责重要客商的对口接洽与接待。
12.自治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事项:
(1)负责交流会大会推介发言。
(2)负责重要客商的对口接洽与接待。
13.自治区新闻办负责事项:
(1)负责联系、邀请区内、中央及香港驻桂主要媒体参会。
(2)负责牵头组织自治区台办、招商局、南宁市举办新闻发布会。
(3)负责做好有关新闻宣传稿件的审核工作。
(4)负责做好记者的组织服务管理工作。
14.自治区接待办负责事项:
(1)负责指导协调交流会、论坛的接待及礼遇工作。
(2)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及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
(3)负责论坛参会人员的各项接待工作。
15.广西社科院负责事项:
(1)负责草拟自治区领导出席论坛的致辞和讲话稿。
(2)与自治区台办共同做好论坛的相关工作。
三、交流会方案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承办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自治区台办、自治区招商局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6月27日至29日,会期3天(含报到1天,返回1天)。
地点:南宁市。
(三)参会人员、会议规模。
参会人员共计900人,具体如下:
1.内地代表(430人):
(1)国台办等中央机关:10人。
(2)自治区代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农业厅、农垦局、水产局、贸促会、信息产业局、旅游局、台办、招商局等部门50人。
(3)南宁市:110人。
(4)桂林、柳州等13个市:260人(具体名额由自治区台办、招商局分配)。
2.台湾代表:400人。
3.媒体及工作人员:70人。
(四)交流会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
1.主要内容:
(1)开幕式、大会推介。
(2)项目洽谈及签约。
(3)台协会长南宁杯高尔夫球联谊赛。
(4)招待酒会、文艺演出。
(5)考察。
2.日程安排:
6月27日
(1)全天,迎接嘉宾报到
地点:会议酒店(具体酒店待定)
(2)18:00,南宁市人民政府欢迎晚宴
地点:会议酒店(具体酒店待定)
(3)20:30文艺晚会
地点:南宁市人民大会堂
6月28日
(1)8:00-8:30,入场
(2)8:30-9:00,开幕式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刘奇葆主持)
①自治区党委领导宣布会议开幕
②国台办领导致辞
③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致辞
④南宁市领导致辞
⑤重要台商代表发言
开幕式结束
(3)9:10-10:20,大会
主持人宣布大会程序
(由自治区党委或政府一名副秘书长主持)
①自治区领导主旨发言
②南宁市领导发言
③台商代表发言
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介绍广西投资项目
⑤自治区招商局介绍广西投资环境
⑥自治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
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言
(4)10:30-11:30,四大领域推介(分会场1)
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关于广西商贸物流建设推介
②自治区旅游局作关于桂台旅游合作推介
③自治区农业厅作关于桂台农业合作推介
④自治区信息产业局作关于广西电子信息产业推介
(5)10:30-11:30,台商代表5人作产业推介(分会场2)
(6)14:30-17:30,桂台经贸合作项目洽谈
(分组洽谈,分8或5个会场,南宁市在主会场后三分之一场地设洽谈区,区直部门和除南宁市外的13个市在主会场附近的会议室设洽谈区,每个市一间或两个市一间)
(7)17:30-18:00,桂台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8)18:00-19:30,自治区人民政府招待酒会(自治区领导致辞)
6月29日
(1)台协会长南宁杯高尔夫球联谊赛(青秀山高尔夫球场)
(2)9:00-11:30,参观考察,地点待定
(3)14:00-18:00,欢送会议嘉宾
(以上涉及到相关部门的文字材料由各部门准备,并于5月15日前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
四、论坛方案
(一)主办、支持、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
桂台经贸科技文化交流协会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台湾)
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
2.支持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3.承办单位:
自治区台办
广西社科院
(二)时间、地点。
2006年6月26日至28日在南宁举办
(三)会议代表及会议规模。
1.国内代表(105人):
(1)国家部委代表:国台办、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旅游局、国务院研究室、发改委、科技部等部委代表10人。
(2)自治区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自治区相关部门代表30人。
(3)专家学者代表:长期从事两岸经贸合作发展研究的专家学者代表10人。
(4)企业界代表:广西企业家(包括内资、台资企业)代表15人。
(5)主办、协办、承办机构代表10人。
(6)新闻媒体代表及工作人员30人。
2.台湾知名人士、学者、企业家代表(40人)。
以上参会代表共计145人,发言25人次。
(四)论坛形式及日程安排。
1.论坛形式。
论坛分主论坛和分论坛,论坛议题每一部分的每一小节采取“主持人+专家主题发言+台下代表互动提问”的形式。主论坛每一小节安排4位专家发言,每位专家发言时间10分钟,参会代表提问互动时间为30分钟。分论坛每一小节安排4-5位专家发言,每位专家发言时间15分钟,参会代表提问互动时间为30分钟,发言共计25人次。
上下午会议中间有15-20分钟的休息茶点时间,以便嘉宾代表进行个别交流。
2.论坛日程安排。
┌────────┬───────┬─────────────┬────────┐
│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
│ │ 全天 │ 迎接嘉宾报到 │ 会议酒店 │
│ 2006-6-26│ │ │ │
│ ├───────┼─────────────┼────────┤
│ │ 18:00 │ 主办单位欢迎晚宴 │ 会议酒店 │
├────────┼───────┼─────────────┼────────┤
│2006-6-27 │08:00-08:15│ 大会注册、入场 │ 主论坛现场 │
│ ├───────┼─────────────┼────────┤
│ │08:10-08:40│ 留墨宝及领导会见 │ 会见厅 │
│ ├───────┼─────────────┼────────┤
│ │ │ 大会开幕式 │ │
│ │ │ 广西自治区领导讲话 │ │
│ │08:40-09:15│ │ 主论坛现场 │
│ │ │ 萧万长先生讲话 │ │
│ │ │ 主办单位代表讲话 │ │
│ ├───────┼─────────────┼────────┤
│ │09:15-10:30│ 主论坛第一节 │ 主论坛现场 │
│ ├───────┼─────────────┼────────┤
│ │10:30-11:00│ 茶歇及全体合影 │会议现场及合影处│
│ ├───────┼─────────────┼────────┤
│ │11:00-12:30│ 主论坛第二节 │ 主论坛现场 │
│ ├───────┼─────────────┼────────┤
│ │12:00-14:00│ 工作午餐;午休 │ 会议酒店 │
│ ├───────┼─────────────┼────────┤
│ │ │ 分论坛1第一节 │ 分论坛会场1 │
│ │14:00-15:30│ │ │
│ │ (并行) │ 两岸农业合作第一节 │ │
│ ├───────┼─────────────┼────────┤
│ │ │ 分论坛2第一节 │ │
│ │ │ 两岸旅游合作第一节 │ 分论坛会场2 │
│ ├───────┼─────────────┼────────┤
│ │15:30-15:40│ 茶歇 │ │
│ ├───────┼─────────────┼────────┤
│ │ │ 分论坛1第二节 │ │
│ │15:40-18:00│ 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合作 │ 分论坛会场1 │
│ │ ├─────────────┼────────┤
│ │ (并行) │ │ │
│ │ │ 分论坛2第二节 │ │
│ │ │两岸能源石化、商贸物流合作│ 分论坛会场2 │
│ ├───────┼─────────────┼────────┤
│ │18:30-19:30│ 政府招待晚宴 会议总结│ 会议酒店 │
├────────┼───────┼─────────────┼────────┤
│ │9:00-11:30│ 会议代表参观或出席 │ 参观地点待定 │
│ 2006-6-28│ │ 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 │ │
│ ├───────┼─────────────┼────────┤
│ │14:00-17:30│ 欢送会议代表 │ │
└────────┴───────┴─────────────┴────────┘
(五)新闻宣传(由自治区新闻办、台办负责)。
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广播及网络媒体等多个渠道,邀请国内主流媒体及部分港台媒体,以专访、特写、通讯、专题报道等不同形式对会议进行多方位的立体报道,体现论坛的高层次,突出广西在两岸经贸交流、产业合作、市场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广西在国内外的形象及影响力。
(六)研究成果整理和发送。
论坛结束会后,出版《2006两岸产业市场论坛文集》,内容包括专家发言稿、会内外提交的论文及新闻报道、图片、桂台经贸交流状况等内容,该论文集由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负责编辑、审核、出版,费用从论坛总预算经费中支出,用于赠送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区、市)有关单位、区直和各市相关单位、学术界和企业界相关单位。
(七)工作分工。
1.自治区台办及广西社科院负责事项:
(1)负责筹集并集中统一使用论坛经费,部分前期运作、策划经费由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使用。
(2)负责参会代表的接待、餐饮、住宿、交通、安全保卫的工作安排及会场布置工作。
(3)负责邀请国台办领导、自治区领导及相关部门代表、广西企业家代表。
(4)负责邀请驻广西新闻媒体代表,并落实新闻宣传方案。
(5)广西社科院负责撰写自治区领导参加论坛的致辞、讲话。
2.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负责事项:
(1)编制论坛策划方案、详细工作方案及媒体宣传方案。
(2)负责各主办单位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承办三方的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论坛主持工作安排,及论坛的流程和场内秩序控制。
(4)负责邀请国务院研究室、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代表、专家学者,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代表、台湾学者共20名;并邀请2-3家国内重要媒体代表参与论坛报道。
(5)负责论坛相关文件、手册的设计、印刷。
3.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负责事项:
(1)负责邀请国家旅游局、农业部、科技部、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代表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和台湾代表共20名。
(2)负责编辑、审核、出版论坛成果集。
(3)负责论坛总结发言。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交流会和论坛的重大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联系与沟通,避免工作脱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交流会、论坛各工作组要按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精心策划,制定工作细案,并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工作细案于4月20日前报自治区台办,自治区台办汇总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筹备,积极邀请客商(10名,并于4月20日前将客商名单报自治区台办,最后以自治区台办、招商局审核为准)和组织本市相关部门、企业参加交流会,做好项目推介和洽谈工作。同时要做好客商在交流会、论坛结束后对本市进行考察的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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