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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1)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05年,“要集中力量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分别为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贫困地区移民搬迁安置试点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围工程、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实施城乡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建设工程、实施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为落实这一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这十件实事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也是各地、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标志。各地、各部门要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根据实施方案编制本地、本部门工作计划,排出工作时间表,定期检查、定期平衡,同时要加强质量监督,搞好工程验收,确保按建设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把有限的资金用好。每件实事都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各牵头部门负主要责任并协调各相关配合部门、各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相关配合部门、各市要积极参与和配合,也要有一位领导具体抓。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公布于众,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关注和支持,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十件实事的落实,通过办好十件实事,树立起“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农村基础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背景
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的亲切关怀和帮助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两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到1998年底止,全区已实现“普六”和“扫盲”达标。到2005年2月,全区有83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两基”达标验收,人口覆盖率83.1%。但是,我区经济欠发达且发展不平衡,人口众多,教育历史欠账多,尽管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先后组织实施了一期、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一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自治区党委、政府也组织实施了“全区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工程”、“边境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建设工程”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我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有了很大地改善,但与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仍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初中办学规模小,不能满足适龄少年入学需求,加上我区地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0.8%,其中有9万多平方公里的大石山区,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学校布局分散、校舍建设成本较高,教育成本居高不下,而低水平的教育投入难以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适龄少年儿童“进不来,留不住”成为农村基础教育工作的难点。目前,全区尚有26个县(市、区)未通过国家“两基”达标验收,这些县大多属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两基”攻坚任务非常艰巨。同时,全区5151.35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中尚有危房417万平方米,d级危房336万平方米,c级危房68万平方米;b级危房13万平方米,危改任务仍相当繁重,量大、点多、面广,严重威胁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学秩序,单靠广西自身的能力解决中小学危房改造问题难度很大。为解决我区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急需解决的困难问题,2005年拟组织实施我区农村基础教育工程。
二、工程总体目标和任务
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统筹集中使用各项资金,立足于基本解决教育发展中最困难、最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包括:
--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立足于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05年改造中小学危房90万平方米,覆盖2002年以前通过国家“两基”达标验收的68个县。
--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立足于保障全区“两基”目标的实现,结合“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帮助未“普九”县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改善急需的办学条件,2005年建设寄宿制项目学校174所学校,新建校舍面积38.8万平方米,覆盖29个“两基”攻坚县。
--实施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立足于解决未“普九”县办学条件困难问题,2005年建设95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覆盖41个“两基”攻坚县。
--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立足于解决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有较大的差距,使我区广大农村地区的学生能够充分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2005年共建设4000个教学光盘播放点、2800个教学收视点和300间计算机教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目标要求,2005年我们计划验收12个县:南宁市的马山县、隆安县,防城港市的上思县,百色市的凌云县、隆林县,河池市的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来宾市的金秀县、忻城县,崇左市的大新县和龙州县。
三、“工程”建设标准
列入“工程”实施规划中的校舍,应本着“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建设。新建的校舍统一要求建成砖混或框架校舍,以保证其牢固性及使用寿命50年以上;校舍单方造价控制在550元/㎡左右。要防止互相攀比和盲目提高建设标准。
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实施招标投标确定中标金额。
四、建设规划及资金来源计划
--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督促各项目县完成2003、2004年下达的中央危改专项工程,总投资31752.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23000万元,各县(区)配套8752.9万元;覆盖我区2004年前已“普九”的69个县,推倒d级危房90万平方米,建设912所项目学校,建设校舍61万平方米,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完成2004年度中央下达我区的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建设计划,总投入资金219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21000万元,自治区配套900万元,覆盖我区2004、2005年“两基”达标的29个县,建设项目学校174所学校,建设面积38.8万平方米。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争取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建设4000个教学光盘播放点、2800个教学收视点和300间计算机教室。投入资金10091.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6727.6万元,自治区配套1693万元,各有关市县配套1670.8万元,覆盖我区59个县(区)。
--实施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2005年度建设项目学校95所,其中:小学土建项目学校35所、初中土建项目学校60所;资金总投入4130.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2753.5万元,自治区本级1376.8万元,覆盖我区41个“两基”攻坚县。
五、项目执行的预期效益
农村基础教育工程实施完成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三大项目覆盖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初中、中心校、村完小、以及大的教学点将基本消除d级危房,维修加固现有b、c级危房,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同时缓解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三类用房紧缺的矛盾,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对提高各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对提高全区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规模效益,缓解初中招生高峰期校舍严重不足的困难起重要作用,确保“两基”的巩固、发展与提高。
远程教育工程项目覆盖的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光盘。初步形成农村教育信息化的环境,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为农村学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打下基础;对解决贫困地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匮乏、师资短缺、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起促进作用,促进我区实现义务教育普及目标;发挥农村学校在当地传播文化和科学知识、交流信息的作用,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服务。
六、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保障
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基础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有利于保障中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全区“普九”目标的实现,促进农村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危改工程的实施和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对于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的四大工程,我区已经分别成立或继续保留自治区各有关工程领导小组,并由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或分管教育工作的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建设厅、人事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由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有关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部门配合,明确职责。
各级教育、计划、财政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具体实施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由自治区电化教育馆统一集中招标投标采购。
(三)签订责任状,逐级逐项落实责任。
自治区、市、县逐级签订责任状,各级政府必须按实施方案中各自的目标,不折不扣地按照有关项目建设标准在既定时间内保质完成农村基础教育工程。
各项目县(市、区)实施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县(市、区)长是农村基础教育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建立工程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发动工作。让全社会、各族人民群众都来关心和支持农村基础教育工程的实施。
(四)实施程序。
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中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履行危房核查及规划编制、申请立项、审核报批、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检查评估、竣工验收、预结算审计、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等程序。
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中的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执行统一招标采购。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认真总结历年来实施各有关教育专项工程的经验,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章程,制定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工程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程、资金、竣工验收的管理办法等,以规范管理。
各地市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加以细化完善制订实施管理细则。
(六)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为加强管理,我区将组织各市、县统一培训,充实一批懂学校规划、懂项目管理、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人员为“工程”专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方案
2005年,中共中央第一次将“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写入了中央一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把“村村通”正式列为2005年的工作要点,自治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把“村村通”工作列为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建设工程的第二项大工程。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农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单位,正在抓紧实施我区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为使工作任务更加明确具体,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制定和完善我区“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目前,自治区广电局已根据国办发[2004]60号文件精神,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拟定了《关于巩固和推进广西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实施意见》(即实施方案),此方案也已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批转各地实施。各市、县正在根据以上意见的要求,抓紧制定相应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二、成立“村村通”工作领导机构
自治区成立“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潘琦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北海、自治区副主席吴恒、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王福琨、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宋晓天和自治区广电局局长阳建国任副组长,自治区广电局、发改委、财政厅、地税局、物价局和各市党委或政府一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广电局。各市、县也相应成立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县党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长、分管副市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广电局、发改委、财政局有关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推进“村村通”工程建设。
三、协助组织召开全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现场会暨全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我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工作
四、层层签订“村村通”工程建设责任书
为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村村通”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分别层层签订了三种责任书。一是各市政府与自治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各县(市)政府也相应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当地政府;二是自治区、市、县广电局、发改委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三级广电、发展计划部门的责任;三是各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分别与自治区网络公司签订责任书,明确网络公司和各市、县分公司完成“村村通”工程建设具体施工的任务。
五、编制“村村通”工程建设技术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区在总结过去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地制定我区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技术方案。覆盖手段将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一是成片联网,凡是能与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联网的,采取成片联网的方式;二是凡不能大网联网的,采取多路微波小片联网方式。收看电视节目要求在8套以上,收听广播节目要求在3套以上。
六、开展“村村通”工程建设试点工作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我区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我区已从2004年11月起,在全区进行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试点工作。自治区选择南宁、玉林、钦州三市和永福、靖西两县作为试点市、县,同时各市、县也相应开展了试点工作。全区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工程在试点的基础上现已全面拉开序幕。到2005年春节前止,全区5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已完成2438个,其中恢复返盲村326个。正在施工建设的2576个,其中恢复返盲村374个,有效解决了23万户110多万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七、制定“村村通”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由自治区广电局联合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成立“村村通”专项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广西“村村通”广播电视专项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村村通”大宗设备集中采购及施工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以及《广西村村通工程建设验收标准》。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商自治区物价局共同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及入户安装费收费标准》。
八、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村村通”工程设备招标工作,督促区内务市、县“村村通”工程设备的抓紧完成招标工作
九、加紧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以及全区各市、县对接,落实建设工程配套资金
(一)自治区本级承诺的配套资金80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自治区财政共安排配套资金3000万元,分两年落实,2005年安排2000万元,2006年安排1000万元。
2.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共安排配套资金4000万元,分两年落实,2005年安排2000万元,2006年安排2000万元。
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从宣传文化建设资金中安排配套资金1000万元。
以上资金安排已经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22、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目前,自治区本级已落实到位的配套资金有23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2000万元,自治区宣传文化资金300万元。
(二)全区各市、县承诺的配套资金6600万元,现已到位1000万元,一些市、县还将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进一步解决配套资金的缺口问题。
为使我区村村通建设工程在2005年顺利完成任务,仍需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和全区各市、县的联系协调与沟通,完善相关资金使用申报手续,通过预支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稳步推进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以全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在我区掀起一个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新高潮
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要求如下:
(一)到2005年第一季度止,完成建设任务的40%。
(二)到2005年上半年止,完成建设任务的60%。
(三)到2005年第三季度止,完成建设任务的80%。
(四)到2005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的100%。
十一、组建区、市两级“村村通”工程建设督查组,加强对全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指导
由自治区和地级市两级组成若干工程建设督查小组深入到县(市)检查“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全区“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十二、建立维护队伍,加强业务培训,确保长期通
在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同时,建立一支能够实现长期通的维护队伍,加强对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村村通、户户通、长期通。
十三、进一步理顺县、乡(镇)网络管理体制,加快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步伐
全区将在2004年实现区、市、县三级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办发[2004]169号文件的要求,加快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步伐,为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期通提供体制保证。
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对我区第一批3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和2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未达到国家标准的69个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使其达到国家标准,建成自治区示范乡镇卫生院,满足区域内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为我区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二、建设原则
(一)整合资源、填平补齐。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对业务用房达不到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实行填平补齐。
(二)完善服务功能,满足基本需求。按照不同类型的乡镇卫生院功能划分,在业务用房建设上满足当地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两大功能需求,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
(三)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纳入建设计划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功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经济合理。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安排梧州市的藤县、百色市的平果县、玉林市的陆川县、崇左市的凭祥市、南宁市的横县的69个未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详见《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工程计划》,附后)。建筑面积45550平方米,其中:扩建40550平方米,改建3000平方米,改扩建2000平方米。
四、资金筹措和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10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400万元。
2005年2月底启动本项目,12月15日前竣工验收完毕,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
五、项目管理
(一)组织机构。
1.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自治区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5个项目县和有关市要分别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发改、财政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工作人员由卫生局、发改(委)局、财政局的有关人员组成。
2.项目领导小组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二)工作职责。
1.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区域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项目进度。
2.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有乡镇卫生院建设用地如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由项目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无偿划拨。
3.市、县发改(委)局负责下达项目计划,指导、协调项目招投标工作,检查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定期汇总上报本区域内项目建设进度统计报表。
4.市、县财政局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核。
5.为使项目建设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中,应免收或减免各种费用。
6.市、县卫生局负责组织项目选址(新建)论证、图纸设计审核;组织妇幼、疾控、医院的有关专家指导乡镇卫生院业务功能设计及医疗科室建设,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内部设置达到国家标准规定,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和当地群众就医需要;督促项目业主设立项目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及时汇总上报项目建设进度统计报表;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
7.乡镇卫生院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施工进度、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每月10日前如实上报工程进度统计报表,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三)保证项目质量。
各项目县要以县为单位统一设计、统一评审、统一报建、统一招投标、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项目招投标。
1.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以县为单位统一进行招投标。县卫生局、发改(委)局负责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监察部门和市卫生局、发改委(局)对项目的招投标进行指导和监督工作。
2.建设项目的监理、主体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的选定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择优选定合理的最低价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同时,中标单位所报价必须低于自治区下达的投资计划数,否则,重新招标。
3.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五)项目资金管理。
1.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立资金专户,保证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2.项目资金为包建项目,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地自行筹措解决。
3.项目业主要按照《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的规定,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的开支标准和范围,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严禁挪用、挤占或用本工程款偿还拖欠的其他工程款。
(六)项目的督查和竣工验收。
1.市、县项目领导小组在项目建设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2.项目完成后,由各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卫生、发改、财政、建设、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验收。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提出验收意见,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乡镇卫生院负责分类保管项目建设相关文件、技术资料。验收合格后,归入项目单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各县卫生局、发改(委)局、财政局在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报送总结报告。
(七)严格纪律。
对不按本实施方案建设、不按时竣工,以及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等造成项目严重不合理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工程计划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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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规模│ 投资来源 │总投资│ 建设内容 │备注│
│ │ │(平方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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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500 │ │ │
│ │ │ ├─────────┼───┤ │ │
│合计 │ │4555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100 │ │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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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梧州市藤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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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9 │ │ │
│ │ │ ├─────────┼───┤ │ │
│1、潭东镇中心卫生院│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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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1 │ │ │
│ │ │ ├─────────┼───┤ │ │
│2、埌南镇中心卫生院│扩建 │9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3 │业务用房9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 │41 │ │ │
│ │ │ ├─────────┼───┤ │ │
│3、金鸡镇中心卫生院│扩建 │7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4 │业务用房7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41 │ │ │
│ │ │ ├─────────┼───┤ │ │
│4、濛江镇中心卫生院│扩建 │7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4 │业务用房7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31 │ │ │
│ │ │ ├─────────┼───┤ │ │
│5、太平镇中心卫生院│改建 │11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6 │改造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41 │ │ │
│ │ │ ├─────────┼───┤ │ │
│6、藤城镇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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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3 │ │ │
│ │ │ ├─────────┼───┤ │ │
│7、津北镇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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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1 │ │ │
│ │ │ ├─────────┼───┤ │ │
│8、塘步镇卫生院 │扩建 │7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4 │业务用房7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23 │ │ │
│ │ │ ├─────────┼───┤ │ │
│9、同心镇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 │
│ │ │ │ │23 │ │ │
│ │ │ ├─────────┼───┤ │ │
│10、新庆镇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 │
│ │ │ │ │41 │ │ │
│ │ │ ├─────────┼───┤ │ │
│11、象棋镇卫生院 │扩建 │7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4 │业务用房7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33 │ │ │
│ │ │ ├─────────┼───┤ │ │
│12、岭景镇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8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35 │ │ │
│ │ │ ├─────────┼───┤ │ │
│13、天平镇卫生院 │扩建 │6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 │业务用房6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6 │ │ │
├──────────┼────┼────┼─────────┼───┼───────────┤ │
│ │ │ │ │35 │ │ │
│ │ │ ├─────────┼───┤ │ │
│14、和平镇卫生院 │扩建 │6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 │业务用房6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6 │ │ │
├──────────┼────┼────┼─────────┼───┼───────────┼──┤
│ │ │ │ │35 │ │ │
│ │ │ ├─────────┼───┤ │ │
│15、古龙镇卫生院 │扩建 │6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 │业务用房6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6 │ │ │
├──────────┼────┼────┼─────────┼───┼───────────┤ │
│ │ │ │ │29 │ │ │
│ │ │ ├─────────┼───┤ │ │
│16、平福乡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29 │ │ │
│ │ │ ├─────────┼───┤ │ │
│17、东荣镇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35 │ │ │
│ │ │ ├─────────┼───┤ │ │
│18、大黎镇卫生院 │扩建 │6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 │业务用房6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6 │ │ │
├──────────┼────┼────┼─────────┼───┼───────────┤ │
│ │ │ │ │23 │ │ │
│ │ │ ├─────────┼───┤ │ │
│19、宁康乡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
│二、玉林市陆川县 │ │ │ │ │ │ │
├──────────┼────┼────┼─────────┼───┼───────────┤ │
│ │ │ │ │56 │ │ │
│ │ │ ├─────────┼───┤ │ │
│20、乌石镇中心卫生院│扩建 │10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8 │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 │66 │ │ │
│ │ │ ├─────────┼───┤ │ │
│21、良田镇中心卫生院│扩建 │12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7 │业务用房12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9 │ │ │
├──────────┼────┼────┼─────────┼───┼───────────┤ │
│ │ │ │ │45 │ │ │
│ │ │ ├─────────┼───┤ │ │
│22、珊罗镇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51 │ │ │
│ │ │ ├─────────┼───┤ │ │
│23、平乐镇卫生院 │扩建 │9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3 │业务用房9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 │29 │ │ │
│ │ │ ├─────────┼───┤ │ │
│24、米场镇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45 │ │ │
│ │ │ ├─────────┼───┤ │ │
│25、沙湖乡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45 │ │ │
│ │ │ ├─────────┼───┤ │ │
│26、沙坡镇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29 │ │ │
│ │ │ ├─────────┼───┤ │ │
│27、温泉镇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29 │ │ │
│ │ │ ├─────────┼───┤ │ │
│28、陆城镇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62 │ │ │
│ │ │ ├─────────┼───┤ │ │
│29、大桥镇卫生院 │扩建 │11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3 │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9 │ │ │
├──────────┼────┼────┼─────────┼───┼───────────┤ │
│ │ │ │ │56 │ │ │
│ │ │ ├─────────┼───┤ │ │
│30、横山乡卫生院 │扩建 │11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8 │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35 │ │ │
│ │ │ ├─────────┼───┤ │ │
│31、月垌乡卫生院 │扩建 │6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 │业务用房6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6 │ │ │
├──────────┼────┼────┼─────────┼───┼───────────┤ │
│ │ │ │ │35 │ │ │
│ │ │ ├─────────┼───┤ │ │
│32、滩面乡卫生院 │扩建 │6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 │业务用房6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6 │ │ │
├──────────┼────┼────┼─────────┼───┼───────────┤ │
│ │ │ │ │45 │ │ │
│ │ │ ├─────────┼───┤ │ │
│33、清湖镇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45 │ │ │
│ │ │ ├─────────┼───┤ │ │
│34、古城镇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三、百色市平果县 │ │ │ │ │ │ │
├──────────┼────┼────┼─────────┼───┼───────────┤ │
│ │ │ │ │29 │ │ │
│ │ │ ├─────────┼───┤ │ │
│35、太平中心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29 │ │ │
│ │ │ ├─────────┼───┤ │ │
│36、城关乡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29 │ │ │
│ │ │ ├─────────┼───┤ │ │
│37、新安乡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24 │ │ │
│ │ │ ├─────────┼───┤ │ │
│38、果化乡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0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 │
│ │ │ │ │18 │ │ │
│ │ │ ├─────────┼───┤ │ │
│39、耶圩乡卫生院 │扩建 │3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5 │业务用房3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3 │ │ │
├──────────┼────┼────┼─────────┼───┼───────────┤ │
│ │ │ │ │18 │ │ │
│ │ │ ├─────────┼───┤ │ │
│40、四塘镇卫生院 │扩建 │3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5 │业务用房3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3 │ │ │
├──────────┼────┼────┼─────────┼───┼───────────┤ │
│ │ │ │ │24 │ │ │
│ │ │ ├─────────┼───┤ │ │
│41、旧城乡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0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
│ │ │ │ │18 │ │ │
│ │ │ ├─────────┼───┤ │ │
│42、凤梧乡卫生院 │扩建 │3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5 │业务用房3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3 │ │ │
├──────────┼────┼────┼─────────┼───┼───────────┤ │
│ │ │ │ │24 │ │ │
│ │ │ ├─────────┼───┤ │ │
│43、黎明乡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0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 │
│ │ │ │ │18 │ │ │
│ │ │ ├─────────┼───┤ │ │
│44、金沙乡卫生院 │扩建 │3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5 │业务用房3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3 │ │ │
├──────────┼────┼────┼─────────┼───┼───────────┤ │
│ │ │ │ │18 │ │ │
│ │ │ ├─────────┼───┤ │ │
│45、那沙乡卫生院 │扩建 │3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5 │业务用房3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3 │ │ │
├──────────┼────┼────┼─────────┼───┼───────────┤ │
│四、崇左市凭祥市 │ │ │ │ │ │ │
├──────────┼────┼────┼─────────┼───┼───────────┤ │
│ │ │ │ │56 │ │ │
│ │ │ ├─────────┼───┤ │ │
│46、夏石中心卫生院 │扩建 │10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8 │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29 │ │ │
│ │ │ ├─────────┼───┤ │ │
│47、凭祥镇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47 │ │ │
│ │ │ ├─────────┼───┤ │ │
│48、上石镇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9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 │30 │ │ │
│ │ │ ├─────────┼───┤ │ │
│49、友谊镇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5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五、南宁市横县 │ │ │ │ │ │ │
├──────────┼────┼────┼─────────┼───┼───────────┤ │
│ │ │ │ │48 │ │ │
│ │ │ ├─────────┼───┤ │ │
│50、陶圩中心卫生院 │改扩建 │13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0 │改造业务用房1000平方 │ │
│ │ │ ├─────────┼───┤米,新建300平方米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 │66 │ │ │
│ │ │ ├─────────┼───┤ │ │
│51、校椅中心卫生院 │扩建 │12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7 │业务用房12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9 │ │ │
├──────────┼────┼────┼─────────┼───┼───────────┤ │
│ │ │ │ │29 │ │ │
│ │ │ ├─────────┼───┤ │ │
│52、峦城中心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56 │ │ │
│ │ │ ├─────────┼───┤ │ │
│53、马山乡卫生院 │扩建 │10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8 │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 │45 │ │ │
│ │ │ ├─────────┼───┤ │ │
│54、良圻乡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29 │ │ │
│ │ │ ├─────────┼───┤ │ │
│55、莲塘乡卫生院 │扩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51 │ │ │
│ │ │ ├─────────┼───┤ │ │
│56、那阳乡卫生院 │扩建 │9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3 │业务用房9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8 │ │ │
├──────────┼────┼────┼─────────┼───┼───────────┤ │
│ │ │ │ │45 │ │ │
│ │ │ ├─────────┼───┤ │ │
│57、马岭乡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17 │ │ │
│ │ │ ├─────────┼───┤ │ │
│58、云表乡卫生院 │扩建 │3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4 │业务用房3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3 │ │ │
├──────────┼────┼────┼─────────┼───┼───────────┤ │
│ │ │ │ │29 │ │ │
│ │ │ ├─────────┼───┤ │ │
│59、横州乡卫生院 │改建 │10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 │改造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5 │ │ │
├──────────┼────┼────┼─────────┼───┼───────────┤ │
│ │ │ │ │45 │ │ │
│ │ │ ├─────────┼───┤ │ │
│60、平马乡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45 │ │ │
│ │ │ ├─────────┼───┤ │ │
│61、镇龙乡卫生院 │扩建 │8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 │业务用房8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23 │ │ │
│ │ │ ├─────────┼───┤ │ │
│62、南乡乡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
│ │ │ │ │43 │ │ │
│ │ │ ├─────────┼───┤ │ │
│63、平朗乡卫生院 │扩建 │75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6 │业务用房75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12 │ │ │
│ │ │ ├─────────┼───┤ │ │
│64、六景乡卫生院 │改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 │改造业务用房400平方米│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2 │ │ │
├──────────┼────┼────┼─────────┼───┼───────────┼──┤
│ │ │ │ │67 │ │ │
│ │ │ ├─────────┼───┤ │ │
│65、板路乡卫生院 │扩建 │12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8 │业务用房12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9 │ │ │
├──────────┼────┼────┼─────────┼───┼───────────┤ │
│ │ │ │ │23 │ │ │
│ │ │ ├─────────┼───┤ │ │
│66、灵竹乡卫生院 │扩建 │4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 │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4 │ │ │
├──────────┼────┼────┼─────────┼───┼───────────┤ │
│ │ │ │ │35 │ │ │
│ │ │ ├─────────┼───┤ │ │
│67、飞龙乡卫生院 │改扩建 │7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 │改造业务用房200平方 │ │
│ │ │ ├─────────┼───┤米,新建500平方米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6 │ │ │
├──────────┼────┼────┼─────────┼───┼───────────┤ │
│ │ │ │ │55 │ │ │
│ │ │ ├─────────┼───┤ │ │
│68、新福乡卫生院 │扩建 │10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8 │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建设│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7 │ │ │
├──────────┼────┼────┼─────────┼───┼───────────┤ │
│ │ │ │ │14 │ │ │
│ │ │ ├─────────┼───┤ │ │
│69、石塘乡卫生院 │改建 │500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 │改造业务用房500平方米│ │
│ │ │ ├─────────┼───┤ │ │
│ │ │ │地方配套资金 │2 │ │ │
└──────────┴────┴────┴─────────┴───┴───────────┴──┘
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为民办好10件实事”其中的一件。为落实好这件实事,尽快改变全区61个乡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从2005年起,自治区制定规划,分3年安排资金,用3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开展全区61个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民族乡基础设施突出问题,改变民族乡政府所在地的道路面貌,解决民族乡村屯交通和群众饮水难的问题,改善民族乡、村办学和医疗卫生条件等,促进民族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民族乡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标准和实施主体
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安排总投资1220万元,共安排8个方面61个项目。
(一)民族乡政府所在地街道硬化项目。安排民族乡政府所在地街道硬化11个项目,共投资220万元,街道硬化达5397米。由县民族局、民族乡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二)交通项目。安排村屯级公路20个项目,新建扩建通村屯公路20条131.4公里,共投资400万元。由县民族局、交通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桥梁项目。安排村屯桥梁2个项目,新建桥梁2座170米,共投资40万元。由县民族局、交通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四)人畜饮水项目。安排民族乡村屯人畜饮水工程9个项目,新建蓄水池2720立方米,购置水管37.85千米,共投资180万元,使民族乡所在地的干部群众都能喝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由县民族局、水利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村屯水电项目。安排民族乡村屯水电工程4个项目,修水渠6490米,架设10kv线路3公里,共投资80万元。由县民族局、水利、电力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教育项目。安排民族乡中心小学、村完小等11个项目,新建学校教学楼2544平方米,学生宿舍1530平方米,学生食堂1186平方米,共投资220万元。由县民族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七)卫生、计生项目。安排民族乡卫生院、计生服务所等2个项目,改建乡卫生院住院部894平方米,新建乡计生服务所330平方米,共投资40万元。卫生项目由县民族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计生项目由县民族局、人口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八)文化项目。安排乡文化站等2个项目,新建1个乡文化中心460平方米,新建1个乡文化综合楼400平方米,项目投资40万元。由县民族局、文化局共同组织实施。
各有关市、县(市、区),要参照国家有关项目建设质量标准及实施管理规定,分别确定各项目的建设标准、实施方案和项目验收办法,推行项目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要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各类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实施,要落实技术和项目质量负责制,由技术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技术和质量责任状,指导和管理项目施工。要加强质量检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坚决杜绝各类工程事故发生。
三、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和时间安排
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分3年进行:2005年安排第一批20个项目,2006年安排第二批20个项目,2007年安排第三批21个项目(具体建设项目见附表)。
2005年第一批安排的20个民族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5年3月底以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部门联系,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做好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等上报审批工作;4月至5月初,20个民族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开工;6月至11月底为第一批20个民族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要全面组织开展各类项目的施工工作,第一批实施的项目要在12月底竣工。对于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尽快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先由县(市、区)组织,合格后报市有关部门验收,自治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抽查验收。要对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各市、县民族工作部门每个月要如实填报自治区统一制定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自治区民委将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四、实施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实施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把它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自治区民委作为实施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牵头单位,对全区的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目标实现负主要责任。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与全区61个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市、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项目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县(市、区)。县(市、区)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目标实现负主要责任。要明确项目业主,落实项目责任人,签订项目建设进度、施工质量、投资计划责任书。各县(市、区)民族局是本地区实施项目的牵头单位,要指定1名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本地区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工作。各县(市、区)业务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二)严格建设程序,确保项目质量。项目建设要履行有关建设程序。61个民族乡项目的上报工作由民族乡所在市、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两家联合逐级上报自治区民委,并抄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民族乡基础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建设标准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投资进行审核,不留资金缺口。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审核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分期分批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三)狠抓资金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3年计划分年度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外,项目建设需要地方自筹资金的,各地一定要落实资金来源,保证自筹资金与自治区下达的投资同步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发挥效益。要严格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建设资金。凡违规挪用和截留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深入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市、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在做好总体组织协调的同时,要具体分工挂点联系一个民族乡、一个项目建设。自治区民委要组成项目建设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便于群众监督,民族乡项目建设的内容、规模、投资等情况要在县(市、区)、乡、村内进行公示,各地各有关部门上报有关项目规划、资金、物资和进度的统计数据,必须力求准确。要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奖励措施。对工作扎实、进度快、质量高、资金管理好、作风深入、群众特别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民委予以表彰;对工作拖拉、弄虚作假、资金管理混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自治区民委要通过适当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反映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中的成绩、经验、问题和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实践中创造的先进经验。
附件1:2005-2007年全区民族乡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分类总表
单位:万元
┌──┬────┬───┬────┬────┬────┬──┐
│序号│项目内容│项目数│总投资│ 自筹 │ 申请 │备注│
│ │ │(个) │ │ │ │ │
├──┼────┼───┼────┼────┼────┼──┤
│1 │街 道 │11 │259.10│39.10 │220.00│ │
├──┼────┼───┼────┼────┼────┼──┤
│2 │路 │20 │572.40│165.40│400.00│ │
├──┼────┼───┼────┼────┼────┼──┤
│3 │桥 │2 │42.00 │2.00 │40.00 │ │
├──┼────┼───┼────┼────┼────┼──┤
│4 │饮 水 │9 │261.40│81.40 │180.00│ │
├──┼────┼───┼────┼────┼────┼──┤
│5 │学 校 │11 │280.80│60.80 │220.00│ │
├──┼────┼───┼────┼────┼────┼──┤
│6 │水 电 │4 │117.80│37.80 │80.00 │ │
├──┼────┼───┼────┼────┼────┼──┤
│7 │卫 生 │2 │58.20 │18.20 │40.00 │ │
├──┼────┼───┼────┼────┼────┼──┤
│8 │文 化 │2 │78.00 │38.00 │40.00 │ │
├──┼────┼───┼────┼────┼────┼──┤
│ │合 计 │61 │1669.70│442.70│1220.00│ │
└──┴────┴───┴────┴────┴────┴──┘
附件2: 2005年全区民族乡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第一批)
单位:万元
┌──┬─────────────────┬──┬────────────────┬────┬────┬────┬──┐
│序号│ 项目内容 │类别│ 建设规模 │总投资 │自筹 │申请 │备注│
├──┼─────────────────┼──┼────────────────┼────┼────┼────┼──┤
│1 │右江区汪甸瑶族乡新建长平村伟冷屯公│路 │新建屯级公路10公里,20米长水中桥│25.00 │5.00 │20.00 │ │
│ │路 │ │1座 │ │ │ │ │
├──┼─────────────────┼──┼────────────────┼────┼────┼────┼──┤
│2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新建陶化村那利平江│饮水│新建蓄水池100立方米,主管4公里,│22.00 │2.00 │20.00 │ │
│ │民族村人畜饮水 │ │支管8公里 │ │ │ │ │
├──┼─────────────────┼──┼────────────────┼────┼────┼────┼──┤
│3 │田林县潞城瑶族乡新建渭卡屯人畜饮水│饮水│新建蓄水池1座60立方米,引水管路│23.00 │3.00 │20.00 │ │
│ │工程 │ │长4600米 │ │ │ │ │
├──┼─────────────────┼──┼────────────────┼────┼────┼────┼──┤
│4 │田林县利周瑶族乡新建福祥村祥杏屯人│饮水│新建水池1座60立方米,引水管路长│21.00 │1.00 │20.00 │ │
│ │畜饮水工程 │ │4200米 │ │ │ │ │
├──┼─────────────────┼──┼────────────────┼────┼────┼────┼──┤
│5 │宜州市福龙瑶族乡新建翁同村瑶洞人畜│饮水│高位蓄水池1座150立方米,22千瓦抽│28.00 │8.00 │20.00 │ │
│ │饮水工程 │ │水设备一套,机房16平方米,吸程、│ │ │ │ │
│ │ │ │扬程水管道100×1710米 │ │ │ │ │
├──┼─────────────────┼──┼────────────────┼────┼────┼────┼──┤
│6 │南丹县中堡苗族乡新建乡政府至乡烟叶│街道│硬化宽6米、长340米共2040平方米道│21.00 │1.00 │20.00 │ │
│ │站路面硬化 │ │路 │ │ │ │ │
├──┼─────────────────┼──┼────────────────┼────┼────┼────┼──┤
│7 │凤山县金牙瑶族乡新建乡街道硬化 │街道│445米水泥路 │20.00 │ │20.00 │ │
├──┼─────────────────┼──┼────────────────┼────┼────┼────┼──┤
│8 │马山县里当瑶族乡新建雅联村拉祖屯公│路 │3公里 │21.00 │1.00 │20.00 │ │
│ │路 │ │ │ │ │ │ │
├──┼─────────────────┼──┼────────────────┼────┼────┼────┼──┤
│9 │三江县富禄苗族乡新建乡中学教学楼一│学校│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40.00 │20.00 │20.00 │ │
│ │栋 │ │ │ │ │ │ │
├──┼─────────────────┼──┼────────────────┼────┼────┼────┼──┤
│10 │融水县滚贝侗族乡新建乡计生技术服务│卫生│面积330㎡ │24.00 │4.00 │20.00 │ │
│ │所综合楼 │ │ │ │ │ │ │
├──┼─────────────────┼──┼────────────────┼────┼────┼────┼──┤
│11 │临桂县宛田瑶族乡新建陶善至平水四缝│路 │路长15公里,宽4.5米 │50.00 │30.00 │20.00 │ │
│ │级公路 │ │ │ │ │ │ │
├──┼─────────────────┼──┼────────────────┼────┼────┼────┼──┤
│12 │灌阳县西山瑶族乡续建李家村至陶家桥│路 │路长4公里 │28.00 │8.00 │20.00 │ │
│ │公路 │ │ │ │ │ │ │
├──┼─────────────────┼──┼────────────────┼────┼────┼────┼──┤
│13 │资源县两水苗族乡新建白竹江高压输电│水电│10kv等级线路3公里,220v低压线路3│26.80 │6.80 │20.00 │ │
│ │线路 │ │公里,变压器(500kva)一台 │ │ │ │ │
├──┼─────────────────┼──┼────────────────┼────┼────┼────┼──┤
│14 │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扩建华江集镇街道硬│街道│街道总长300米,路宽12米,人行道│30.60 │10.60 │20.00 │ │
│ │化 │ │宽8米(两边各4米) │ │ │ │ │
├──┼─────────────────┼──┼────────────────┼────┼────┼────┼──┤
│15 │蒙山县夏宜瑶族乡重建夏宜街道 │街道│长500m、宽10m、厚0.2m,下水道 │25.50 │5.50 │20.00 │ │
│ │ │ │600m │ │ │ │ │
├──┼─────────────────┼──┼────────────────┼────┼────┼────┼──┤
│16 │上思县南屏瑶族乡修筑六烹至巴内公路│路 │村级公路10公里,路基宽6.5m,路│26.30 │6.30 │20.00 │ │
│ │ │ │面宽3.5m,涵洞13处 │ │ │ │ │
├──┼─────────────────┼──┼────────────────┼────┼────┼────┼──┤
│17 │八步区黄洞瑶族乡新建民族文化综合楼│文化│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45.00 │25.00 │20.00 │ │
├──┼─────────────────┼──┼────────────────┼────┼────┼────┼──┤
│18 │昭平县仙迥瑶族乡新建黄村至乡政府道│街道│长320m,宽6.5m │26.00 │6.00 │20.00 │ │
│ │路 │ │ │ │ │ │ │
├──┼─────────────────┼──┼────────────────┼────┼────┼────┼──┤
│19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新建大桥头至渡槽水│街道│300m、宽6m,厚0.24m │20.00 │ │20.00 │ │
│ │泥路 │ │ │ │ │ │ │
├──┼─────────────────┼──┼────────────────┼────┼────┼────┼──┤
│20 │平南县马练瑶族乡新建藤旺村旺垌至盐│路 │4.2公里 │25.00 │3.00 │20.00 │ │
│ │水村级公路 │ │ │ │ │ │ │
├──┼─────────────────┼──┼────────────────┼────┼────┼────┼──┤
│ │合计 │ │ │548.20│146.20│400.00│ │
└──┴─────────────────┴──┴────────────────┴────┴────┴────┴──┘
其中:路6个、街道6个、饮水4个、学校1个、水电1个、卫生1个、文化1个
附件32006年全区民族乡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单位:万元
┌──┬─────────────────┬──┬───────────────┬────┬────┬────┬─────┐
│序号│ 项目内容 │类别│ 建设规模 │总投资│自筹 │申请 │ 备注 │
├──┼─────────────────┼──┼───────────────┼────┼────┼────┼─────┤
│1 │凌云县朝里瑶族乡新建百朝村平果屯东│饮水│新建蓄水池50立方米2座,主管 │23.00 │3.00 │20.00 │ │
│ │后屯人畜饮水 │ │3.7公里,支管9公里 │ │ │ │ │
├──┼─────────────────┼──┼───────────────┼────┼────┼────┼─────┤
│2 │凌云县沙里瑶族乡乡政府驻地过境公路│路 │长800米,宽12米,硬化、排水沟│25.00 │5.00 │20.00 │ │
│ │改造 │ │、涵洞 │ │ │ │ │
├──┼─────────────────┼──┼───────────────┼────┼────┼────┼─────┤
│3 │田林县弄瓦瑶族乡新建乡政府驻地人畜│饮水│新建水池1座100立方米,引水管路│25.00 │5.00 │20.00 │ │
│ │饮工程 │ │长5500米 │ │ │ │ │
├──┼─────────────────┼──┼───────────────┼────┼────┼────┼─────┤
│4 │田林县福达瑶族乡新建那安屯水利工程│水电│新建固定坝1座,修复渠道2900米│26.00 │6.00 │20.00 │ │
├──┼─────────────────┼──┼───────────────┼────┼────┼────┼─────┤
│5 │西林县那佐苗族乡新建皆马村小学教学│学校│新建教学楼400㎡ │20.00 │ │20.00 │ │
│ │楼 │ │ │ │ │ │ │
├──┼─────────────────┼──┼───────────────┼────┼────┼────┼─────┤
│6 │西林县普合苗族乡新建岩腊村小学教学│学校│新建教学楼380㎡ │20.00 │ │20.00 │ │
│ │楼 │ │ │ │ │ │ │
├──┼─────────────────┼──┼───────────────┼────┼────┼────┼─────┤
│7 │环江县驯乐苗族乡新建驯乐中学学生食│学校│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20.00 │ │20.00 │ │
│ │堂 │ │ │ │ │ │ │
├──┼─────────────────┼──┼───────────────┼────┼────┼────┼─────┤
│8 │南丹县里湖瑶族乡纪后村小学综合楼 │学校│两层钢混结构共336平方米,搬迁1│20.00 │ │20.00 │项目总投资│
│ │ │ │农户、变压器1台 │ │ │ │82万元,04│
│ │ │ │ │ │ │ │年已投40万│
│ │ │ │ │ │ │ │元 │
├──┼─────────────────┼──┼───────────────┼────┼────┼────┼─────┤
│9 │天峨县八腊瑶族乡新建甘洞村完小学生│学校│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学生床架150│20.00 │ │20.00 │ │
│ │宿舍楼和食堂 │ │张 │ │ │ │ │
├──┼─────────────────┼──┼───────────────┼────┼────┼────┼─────┤
│10 │凤山县平乐瑶族乡新建乡街道硬化 │街道│572米水泥路 │20.00 │ │20.00 │ │
├──┼─────────────────┼──┼───────────────┼────┼────┼────┼─────┤
│11 │上林县镇圩瑶族乡更新乡政府所在地集│饮水│建蓄水池300立方米及供水配套工│68.00 │48.00 │20.00 │ │
│ │镇的供水管道和建设水塔等 │ │程 │ │ │ │ │
├──┼─────────────────┼──┼───────────────┼────┼────┼────┼─────┤
│12 │马山县古寨瑶族乡续建加显村加朗屯公│路 │2.5公里 │21.00 │1.00 │20.00 │ │
│ │路 │ │ │ │ │ │ │
├──┼─────────────────┼──┼───────────────┼────┼────┼────┼─────┤
│13 │三江县同乐苗族乡新建乡中学综合楼一│学校│建筑规模500平方米 │40.00 │20.00 │20.00 │ │
│ │栋 │ │ │ │ │ │ │
├──┼─────────────────┼──┼───────────────┼────┼────┼────┼─────┤
│14 │融水县同练瑶族乡新建同练乡环街路 │街道│宽10m、长1200m │20.00 │ │20.00 │ │
├──┼─────────────────┼──┼───────────────┼────┼────┼────┼─────┤
│15 │临桂县黄沙瑶族乡新建蕨菜坪至上方田│路 │路长4公里(山区路) │32.00 │12.00 │20.00 │ │
│ │四级公路 │ │ │ │ │ │ │
├──┼─────────────────┼──┼───────────────┼────┼────┼────┼─────┤
│16 │全州蕉江瑶族乡新建万板桥至沈家公路│路 │路长8公里 │45.00 │25.00 │20.00 │ │
├──┼─────────────────┼──┼───────────────┼────┼────┼────┼─────┤
│17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新建木厂村枫柽树湾│路 │路长5公里,土方16000立方米、石│25.00 │5.00 │20.00 │ │
│ │公路 │ │方4500立方米,排水涵洞4处 │ │ │ │ │
├──┼─────────────────┼──┼───────────────┼────┼────┼────┼─────┤
│18 │灵川县大境瑶族乡新建黄泥江公路桥 │桥 │主桥长12米,宽4.5米,引桥长8│20.00 │ │20.00 │ │
│ │ │ │米(两边各4米) │ │ │ │ │
│ │ │ │ │ │ │ │ │
├──┼─────────────────┼──┼───────────────┼────┼────┼────┼─────┤
│19 │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冠岩引水渠防│水电│渠道防渗维修3000米 │35.00 │15.00 │20.00 │ │
│ │渗维修 │ │ │ │ │ │ │
├──┼─────────────────┼──┼───────────────┼────┼────┼────┼─────┤
│20 │八步区大平瑶族乡新建大平威竹村小学│学校│面积628平方米 │30.00 │10.00 │20.00 │ │
│ │教学楼 │ │ │ │ │ │ │
├──┼─────────────────┼──┼───────────────┼────┼────┼────┼─────┤
│ │合计 │ │ │555.00│155.00│400.00│ │
└──┴─────────────────┴──┴───────────────┴────┴────┴────┴─────┘
其中:路5个、桥1个、街道2个、饮水3个、学校7个、水电2个
附件42007年全区民族乡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第三批)
单位:万元
┌──┬─────────────────┬──┬───────────────┬────┬────┬────┬──┐
│序号│ 项目内容 │类别│ 建设规模 │总投资│ 自筹 │ 申请 │备注│
├──┼─────────────────┼──┼───────────────┼────┼────┼────┼──┤
│1 │田东县作登瑶族乡新建新发村屯级公路│路 │新建屯级公路10公里 │23.00 │3.00 │20.00 │ │
├──┼─────────────────┼──┼───────────────┼────┼────┼────┼──┤
│2 │凌云县玉洪瑶族乡新建九江村九江屯人│饮水│新建蓄水池100立方米,主管4公里│25.00 │5.00 │20.00 │ │
│ │畜饮水 │ │,支管10公里 │ │ │ │ │
├──┼─────────────────┼──┼───────────────┼────┼────┼────┼──┤
│3 │凌云县力洪瑶族乡新建乡政府至那坪村│路 │新建5公里,桥涵、水沟等 │22.00 │2.00 │20.00 │ │
│ │四级公路 │ │ │ │ │ │ │
├──┼─────────────────┼──┼───────────────┼────┼────┼────┼──┤
│4 │田林县八渡瑶族乡新建六林河桥引道工│桥 │新建桥道长150米,宽4.5米 │22.00 │2.00 │20.00 │ │
│ │程 │ │ │ │ │ │ │
├──┼─────────────────┼──┼───────────────┼────┼────┼────┼──┤
│5 │田林县八桂瑶族乡新建乡政府所在地街│街道│新建街道长420米,宽8米,厚0.2│29.00 │9.00 │20.00 │ │
│ │道改造 │ │米 │ │ │ │ │
├──┼─────────────────┼──┼───────────────┼────┼────┼────┼──┤
│6 │西林县足别瑶族苗族乡新建中心校学生│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380㎡ │20.00 │ │20.00 │ │
│ │宿舍楼 │ │ │ │ │ │ │
├──┼─────────────────┼──┼───────────────┼────┼────┼────┼──┤
│7 │宜州市北牙瑶族乡新建北牙街防洪灌溉│水电│排洪供水渠道总长590米,排水断│30.00 │10.00 │20.00 │ │
│ │工程 │ │面3×1.5米 │ │ │ │ │
├──┼─────────────────┼──┼───────────────┼────┼────┼────┼──┤
│8 │南丹县八圩瑶族乡改建乡卫生院住院部│卫生│两层钢混结构楼房共894平方米 │34.20 │14.20 │20.00 │ │
├──┼─────────────────┼──┼───────────────┼────┼────┼────┼──┤
│9 │东兰县三弄瑶族乡新建深洞村饮水工程│饮水│蓄水池2520立方米,管路600米 │26.40 │6.40 │20.00 │ │
├──┼─────────────────┼──┼───────────────┼────┼────┼────┼──┤
│10 │凤山江洲瑶族乡新建乡街道硬化 │街道│500米水泥路 │21.00 │1.00 │20.00 │ │
├──┼─────────────────┼──┼───────────────┼────┼────┼────┼──┤
│11 │三江县高基瑶族乡新建学生食堂一栋 │学校│面积为366平方米 │22.00 │2.00 │20.00 │ │
├──┼─────────────────┼──┼───────────────┼────┼────┼────┼──┤
│12 │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民族文化中心主体│文化│面积2亩,占地110平方米,建筑面│33.00 │13.00 │20.00 │ │
│ │楼维修 │ │积460平方米 │ │ │ │ │
├──┼─────────────────┼──┼───────────────┼────┼────┼────┼──┤
│13 │荔浦县蒲芦瑶族乡新建土地坳至尖石尘│路 │路长5.5公里,宽3米。桥梁1座,│27.20 │7.20 │20.00 │ │
│ │山村道路 │ │长15米,宽4米 │ │ │ │ │
├──┼─────────────────┼──┼───────────────┼────┼────┼────┼──┤
│14 │平乐县大发瑶族乡新建乡民族中学食堂│学校│建筑面积420平方米 │28.80 │8.80 │20.00 │ │
├──┼─────────────────┼──┼───────────────┼────┼────┼────┼──┤
│15 │全州县东山瑶族乡新建大宅至湖南芳香│路 │路长12公里,宽4.5 │50.00 │30.00 │20.00 │ │
│ │村边界路 │ │ │ │ │ │ │
├──┼─────────────────┼──┼───────────────┼────┼────┼────┼──┤
│16 │灌阳县洞井瑶族乡扩建小河江村公路 │路 │路长13公里,宽6.5米 │26.00 │6.00 │20.00 │ │
├──┼─────────────────┼──┼───────────────┼────┼────┼────┼──┤
│17 │资源县河口瑶族乡续建父子江至陡水公│路 │路长5公里,土方12000立方米,排│28.00 │8.00 │20.00 │ │
│ │路 │ │水涵洞8处 │ │ │ │ │
├──┼─────────────────┼──┼───────────────┼────┼────┼────┼──┤
│18 │灵川县兰田瑶族乡新建水平新路上村公│路 │路长3.1公里,宽4.5米(石山路)│20.00 │ │20.00 │ │
│ │路 │ │ │ │ │ │ │
├──┼─────────────────┼──┼───────────────┼────┼────┼────┼──┤
│19 │蒙山县长坪瑶族乡新建民族商业大街 │街道│长500m、宽10m、厚0.2m │26.00 │6.00 │20.00 │ │
├──┼─────────────────┼──┼───────────────┼────┼────┼────┼──┤
│20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瑶族乡新建两安│路 │长4公里、路基宽6.5m、路面宽 │20.00 │ │20.00 │ │
│ │村至小白村公路 │ │3.5m │ │ │ │ │
├──┼─────────────────┼──┼───────────────┼────┼────┼────┼──┤
│21 │平南县国安瑶族乡新建大兴花料至看牛│路 │4.3公里 │32.90 │7.90 │20.00 │ │
│ │坪村级公路 │ │ │ │ │ │ │
├──┼─────────────────┼──┼───────────────┼────┼────┼────┼──┤
│ │合计 │ │ │566.50│141.50│420.00│ │
└──┴─────────────────┴──┴───────────────┴────┴────┴────┴──┘
其中:路9个、桥1个、街道3个、饮水2个、学校3个、水电1个、卫生1个、文化1个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我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指导方针是: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落实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到县的原则。
(二)坚持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
(四)坚持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的原则。
(五)坚持先开发,后搬迁的原则。
(六)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七)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范围、对象和安置形式
(一)实施范围。易地扶贫搬迁以县(市、区)为基本实施单位,全区计划安排的重点是在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部分其他贫困地区。扶贫搬迁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当地政府重视,宣传发动充分,组织工作有力,群众积极参与,安置点条件落实,规范程序报批,项目论证可行,政策措施到位。
(二)搬迁对象。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农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民;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二是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异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搬迁农户由本人提出申请,乡(镇)初步筛选,县(市、区)组织审定,确定搬迁对象;同时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三)安置途径。全区总的实行“集中与分散结合”的搬迁办法,具体安置方式有:通过开垦宜农宜园荒地安置;调整现有耕地进行安置;依托城镇安置;依托产业发展基地安置;依托第三产业等途径进行安置;山上搬山下安置;其他安置。
(四)迁入地选择。确定迁入地是移民安置工程的关键环节,迁入地的选择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迁入地要有较大的人口环境容量和经济容量,移民规模一定要控制在迁入地人口环境容量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并留有发展余地;二是移民搬迁要有利于促进迁入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迁入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移民搬迁工作。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发改委资金安排初步方案和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我区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7000户3.5万人,全部属县内安置。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点。预计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2.5万亩,修建水利渠道150公里,建设公路250公里,打井300处,搬迁户住房建设35万平方米,以及学校、卫生所等公共设施建设。全区初步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人口3.5万人,其中百色市1万人,河池市1万人,崇左市0.3万人,来宾市0.2万人,柳州市0.3万人,桂林市0.3万人,南宁市0.2万人,贺州市0.1万人,防城港市0.04万人,梧州市0.08万人。
四、工作目标
(一)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和长期发展,改善迁出区的生态环境。
(二)实现移民能够搬得出来、稳得下来、富得起来。
(三)根据各迁入点情况,在各安置点分别建设水、电、路、通讯、电视接收、住房、沼气池、教育、卫生等设施,把安置点建设成产业结构优化、生态平衡、环境优雅、人人安居乐业的移民新村。
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和建设内容
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迁入地的基本农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适当用于住房建设和教育卫生设施补助。财政扶贫资金适当用于安置点的新开土地、调整土地、征地等费用上。搬迁户的种养业项目,结合小额信贷资金安排,属于今后长远发展的生产建设内容,由群众通过自力更生的办法解决。
六、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易地扶贫搬迁人均投入资金1.2-1.5万元,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人均投入资金0.8-1.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2.5万人需要资金3亿元,地质灾害避让0.5万人需要资金0.8亿元,合计共需资金3.8亿元。其中:申请国家发改委国债投资1.5亿元,自治区和各市、县配套2.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中除从以工代赈和财政扶贫资金各安排250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外,涉及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民政、民族、教育、卫生等部门的专项资金,如退耕还林、林业、生态建设、农村能源沼气建设、扶贫教育、乡(镇)供水工程、交通部门的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整合配套。
七、项目实施进度及检查验收
(一)2004年10月至12月,进行调查研究、筛选项目、征求群众意见。
(二)2004年12月,行文通知各市发改委报2005年项目。
(三)2005年1月,各市对项目初选、审查。
(四)2005年2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向国家发改委上报我区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计划,并争取列入国家发改委2005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计划。
(五)2005年3月至4月,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同时落实好建设用地和搬迁户,确实做好搬迁户的思想工作。
(六)2005年5月,编制下达2005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计划。
(七)2005年5月-2006年10月,进入工程全面实施阶段,完成安置点的道路、住宅、供水管网、供电线等建设。
(八)2006年6月底前,实现搬迁户全部搬迁。
(九)2006年12月底前,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扶贫、财政、交通、水电等部门及有关乡(镇)、村对工程进行验收。
八、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把握好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理清发展思路。各市县要结合当地贫困现状的实际情况,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选择工作。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建设项目的编制、论证、评估、和审批等工作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前期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部分比较重大的项目要经有资格的咨询单位充分论证评估。
(二)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部门配合。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发展改革部门要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相互配合,注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提高易地扶贫搬迁效益。二是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坚持按制度申报计划,努力促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实现科学化、程序化。三是严格把项目质量关。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真正解决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困难的“民心工程”,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把项目质量关,保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认真管好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一是要明确职责。管好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是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中,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情况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要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二是要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制度。要严把资金投向,要实行投资决策者负责制和建设项目法人制,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实行项目“终身负责制”。三是要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要严格按政策、按制度、按原则、按程序管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坚决杜绝人情项目、拍脑袋项目和个人项目。四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各地对列入易地扶贫搬迁的项目要实行公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05年将采取市、县交叉检查的办法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五是要建立奖惩制度。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绩突出的县给予表扬,并利用以拨代奖的方式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慢、问题严重的县给予批评,并相应减少安排的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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