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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2)


我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历来重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解困问题,投入了大量物力、财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到1999年底,我区已建成各类饮水工程18.19万处,累计完成投资14.70亿元,解决了1034.5万人的饮水困难。特别是从2000年至2003年的四年里,我区通过实施国家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氟病区改水工程和自治区的边境基础设施大会战、东巴凤基础设施大会战、乡镇供水和农村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8亿元(不包括以工代赈及扶贫人畜饮水经费),解决了266万人的饮水困难。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生产条件,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列入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好10件实事之一。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顺利实施,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本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建设技术规范编制制定。
二、总体目标及任务分解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的总体目标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力,整合各方面资金,利用1年时间,解决我区1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其中,一是重点解决受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严重威胁地区及部分供水量严重不足地区的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使项目受益区群众的饮用水在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等指标,达到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水农[2004]547号)要求的基本安全标准;二是解决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困难标准(即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正常年份连续缺水超过70-100天;人均供水量每天不足35升)的部分地区6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
经测算,解决我区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需要投入资金约3.7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0亿元,各市、县(市、区)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1.7亿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有: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这些资金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整合,形成合力,发挥最大效益。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具体分解为6个项目实施。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于2004年12月下达的第二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安排在2005年实施。项目总投资3446万元,解决11.1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00万元,各市、县(市、区)财政配套及群众自筹1446万元。自治区水利厅为该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二)2005年自治区水利投资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总投资7072.28万元,解决13.3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其中自治区本级2005年水利专项资金补助2432万元,各市、县(市、区)财政配套及群众自筹4640.28万元。自治区水利厅为该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项目资金的落实。
(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于2004年10月下达的2004年第一批农村饮水解困(二期)项目,结转到2005年实施,可解决29.62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自治区水利厅为该项目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落实项目资金。
(四)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再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支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1亿元,解决3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000万元,各市、县(市、区)财政配套及群众自筹4000万元。自治区水利厅为该项目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的及早到位。
(五)利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解决贫困地区1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为本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项目资金。
(六)整合利用财政扶贫资金,解决贫困村1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自治区扶贫办为本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项目资金。
三、认真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前期工作。首先,各地要尽快完成本区域农村饮用水困难情况和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其次,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项目规划,编制项目规划应坚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农民的承受能力、建设管理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确定饮水工程类型、规模和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投资,确保饮水工程长久地发挥效益。第三,要加快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期规划》,并按照《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期规划》要求进行项目设计。项目设计实行专家评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查的制度,按规范要求进行,要对工程水源的水量、水质等进行重点审查,确保工程技术方案合理,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后方可开工建设。解决石山地区未建家庭水柜的群众饮水困难和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困难的项目计划解决人数必须经自治区扶贫、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核实,并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做好规划,整村推进。
四、项目进度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分两个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2005年1月开始,启动实施已基本落实资金的项目,主要有: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于2004年10月下达的2004年第一批农村饮水解困(二期)项目。2.中央下达的2004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3.自治区本级2005年预算内专项资金人畜饮水工程。
第二阶段从2005年6月开始,启动的项目为:1.2005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2005年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3.2005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
(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的时间安排。
1.2005年3月底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等责任单位要明确、细化任务指标和职责,签订责任状。
2.2005年4月底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等项目责任单位完成第一阶段项目的审批工作,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与各市、县(市、区)项目负责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
3.2005年6月底前,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完成第二阶段项目的审批工作,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与各市、县(市、区)项目责任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
4.2005年4月-12月,为项目实施建设期。第一阶段项目要在2005年8月前基本完成;第二阶段项目要在2005年7月动工,至12月底基本完成。
5.2006年1月上旬,各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市、县(市、区)要完成所有工程项目的初步验收评估工作,报请自治区进行项目验收。
6.2006年1月底前,自治区组织对所有项目进行验收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扶贫办、卫生厅、边防办、审计厅、环保局、国土资源厅、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参加的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区“十一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在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由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卫生厅等单位配合实施。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纳入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层层分解,并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责任书。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督促工程进度,保障资金到位,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对项目初步验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项目建设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严格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落实好项目建后管理体制,确保项目良性运行。
(二)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及各有关方面要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氛围。项目实施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保证工程质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体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对于较大的工程,要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管理制。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全区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验收,验收要有受益农户代表签字认可。
(四)加强建后管理。结合我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要求,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制定工程管理、维修、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附件: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第一阶段启动项目计划任务表
┌────┬──────────────────────────────┬────────────────────────────┬──────────────────────────────┬───────────────────────────────────┐
│项目 │ 项目计划 │结转至2005年实施的2004年第一批中央国债人饮解困项目(桂发│ 2004年第二批中央国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 2005年自治区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文号待定) │
│名称 │ │改农经[2004]274号)、桂发改农经[2005]13号 │ (文号待定) │ │
│ ├───┬────────────────────┬─────┼───┬──────────────────┬─────┼─────┬──────────────────┬─────┼─────┬─────────────────┬─────┬─────┤
│ │工程│ 投资(万元) │ 新增解 │工程│ 投资(万元) │新增解 │工程处数 │ 投资(万元) │ 新增解 │ 工程 │ 投资(万元) │ 改善 │ 新增解 │
│ │处数├──────┬──────┬──────┤ 决人数 │处数├──────┬─────┬─────┤决人数 │ (处) ├──────┬─────┬─────┤ 决人数 │ 处数 ├─────┬─────┬─────┤ 人数 │ 决人数 │
│ │(处)│ 合计 │ 国债 │ 配套 │ (万人) │(处)│ 合计 │ 国债 │ 配套 │(万人) │ │ 合计 │国债 │ 配套 │ (万人) │ (处) │ 合计 │自治区 │ 配套 │(万人) │ (万人) │
│ │ │ │ │ │ │ │ │ │ │ │ │ │ │ │ │ │ │ 财政 │ │ │ │
├────┼───┼──────┼──────┼──────┼─────┼───┼──────┼─────┼─────┼─────┼─────┼──────┼─────┼─────┼─────┼─────┼─────┼─────┼─────┼─────┼─────┤
│全区合计│413 │21262.18 │10456.50 │10805.65 │52.41 │285 │10744.34 │6024.50 │4719.81 │29.62 │61 │3446 │2000 │1446 │11.14 │67 │7072.18 │2432.00 │4640.28 │11.65 │13.38 │
├────┼───┼──────┼──────┼──────┼─────┼───┼──────┼─────┼─────┼─────┼─────┼──────┼─────┼─────┼─────┼─────┼─────┼─────┼─────┼─────┼─────┤
│南宁市 │98 │2968.90 │1432.00 │1536.90 │10 │92 │2279.73 │1242 │1037.73 │5.99 │0 │0 │0 │0 │0 │6 │689.17 │190 │499.17 │3.91 │0.14 │
├────┼───┼──────┼──────┼──────┼─────┼───┼──────┼─────┼─────┼─────┼─────┼──────┼─────┼─────┼─────┼─────┼─────┼─────┼─────┼─────┼─────┤
│邕宁县 │14 │745.58 │328.00 │417.58 │3 │12 │463.29 │278.00 │185.29 │1.33 │ │ │ │ │ │2 │282.29 │50 │232.29 │1.4 │ │
├────┼───┼──────┼──────┼──────┼─────┼───┼──────┼─────┼─────┼─────┼─────┼──────┼─────┼─────┼─────┼─────┼─────┼─────┼─────┼─────┼─────┤
│武鸣县 │13 │208.30 │127.00 │81.30 │1 │13 │208.30 │127.00 │81.30 │0.61 │ │ │ │ │ │ │ │ │0 │ │ │
├────┼───┼──────┼──────┼──────┼─────┼───┼──────┼─────┼─────┼─────┼─────┼──────┼─────┼─────┼─────┼─────┼─────┼─────┼─────┼─────┼─────┤
│横 县 │24 │777.55 │381.00 │396.55 │2 │23 │627.55 │331.00 │296.55 │1.62 │ │ │ │ │ │1 │150 │50 │100 │0.75 │ │
├────┼───┼──────┼──────┼──────┼─────┼───┼──────┼─────┼─────┼─────┼─────┼──────┼─────┼─────┼─────┼─────┼─────┼─────┼─────┼─────┼─────┤
│宾阳县 │29 │692.92 │361.00 │331.92 │2 │28 │638.92 │331.00 │307.91 │1.57 │ │ │ │ │ │1 │54 │30 │24 │0.88 │ │
├────┼───┼──────┼──────┼──────┼─────┼───┼──────┼─────┼─────┼─────┼─────┼──────┼─────┼─────┼─────┼─────┼─────┼─────┼─────┼─────┼─────┤
│上 林 │13 │285.89 │160.00 │125.89 │1 │13 │285.89 │160.00 │125.89 │0.79 │ │ │ │ │ │ │ │ │0 │ │ │
├────┼───┼──────┼──────┼──────┼─────┼───┼──────┼─────┼─────┼─────┼─────┼──────┼─────┼─────┼─────┼─────┼─────┼─────┼─────┼─────┼─────┤
│隆安县 │1 │130.00 │30.00 │100.00 │1 │ │ │ │ │ │ │ │ │ │ │1 │130 │30 │100 │0.88 │ │
├────┼───┼──────┼──────┼──────┼─────┼───┼──────┼─────┼─────┼─────┼─────┼──────┼─────┼─────┼─────┼─────┼─────┼─────┼─────┼─────┼─────┤
│永新区 │3 │55.78 │15.00 │40.78 │0 │3 │55.78 │15.00 │40.78 │0.07 │ │ │ │ │ │ │ │ │0 │ │ │
├────┼───┼──────┼──────┼──────┼─────┼───┼──────┼─────┼─────┼─────┼─────┼──────┼─────┼─────┼─────┼─────┼─────┼─────┼─────┼─────┼─────┤
│城北区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兴宁区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江南区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市直属 │1 │72.88 │30.00 │42.88 │0 │ │ │ │ │ │ │ │ │ │ │1 │72.88 │30 │42.88 │ │0.14 │
├────┼───┼──────┼──────┼──────┼─────┼───┼──────┼─────┼─────┼─────┼─────┼──────┼─────┼─────┼─────┼─────┼─────┼─────┼─────┼─────┼─────┤
│柳州市 │26 │962.04 │542.00 │420.04 │3 │24 │811.34 │470 │341.34 │2.36 │0 │0 │0 │0 │0 │2 │150.7 │72 │78.7 │0.304 │0.1097 │
├────┼───┼──────┼──────┼──────┼─────┼───┼──────┼─────┼─────┼─────┼─────┼──────┼─────┼─────┼─────┼─────┼─────┼─────┼─────┼─────┼─────┤
│柳江县 │3 │365.00 │171.00 │194.00 │1 │2 │255.1 │131 │124.1 │0.659 │ │ │ │ │ │1 │109.9 │40 │69.9 │0.3038 │ │
├────┼───┼──────┼──────┼──────┼─────┼───┼──────┼─────┼─────┼─────┼─────┼──────┼─────┼─────┼─────┼─────┼─────┼─────┼─────┼─────┼─────┤
│柳城县 │16 │270.04 │160.00 │110.04 │1 │16 │270.04 │160 │110.04 │0.803 │ │ │ │ │ │ │ │ │ │ │ │
├────┼───┼──────┼──────┼──────┼─────┼───┼──────┼─────┼─────┼─────┼─────┼──────┼─────┼─────┼─────┼─────┼─────┼─────┼─────┼─────┼─────┤
│鹿寨县 │3 │188.58 │127.00 │61.58 │1 │3 │188.58 │127 │61.58 │0.636 │ │ │ │ │ │ │ │ │ │ │ │
├────┼───┼──────┼──────┼──────┼─────┼───┼──────┼─────┼─────┼─────┼─────┼──────┼─────┼─────┼─────┼─────┼─────┼─────┼─────┼─────┼─────┤
│融安县 │3 │107.80 │72.00 │35.80 │0 │2 │67 │40 │27 │0.202 │ │ │ │ │ │1 │40.8 │32 │8.8 │ │0.1097 │
├────┼───┼──────┼──────┼──────┼─────┼───┼──────┼─────┼─────┼─────┼─────┼──────┼─────┼─────┼─────┼─────┼─────┼─────┼─────┼─────┼─────┤
│柳北区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 │ │ │
├────┼───┼──────┼──────┼──────┼─────┼───┼──────┼─────┼─────┼─────┼─────┼──────┼─────┼─────┼─────┼─────┼─────┼─────┼─────┼─────┼─────┤
│柳南区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 │ │ │
├────┼───┼──────┼──────┼──────┼─────┼───┼──────┼─────┼─────┼─────┼─────┼──────┼─────┼─────┼─────┼─────┼─────┼─────┼─────┼─────┼─────┤
│城中区 │1 │30.62 │12.00 │18.62 │0 │1 │30.62 │12 │18.62 │0.06 │ │ │ │ │ │ │ │ │ │ │ │
├────┼───┼──────┼──────┼──────┼─────┼───┼──────┼─────┼─────┼─────┼─────┼──────┼─────┼─────┼─────┼─────┼─────┼─────┼─────┼─────┼─────┤
│桂林市 │33 │2078.33 │1131.00 │947.33 │5 │25 │1680.12 │943 │737.12 │4.715 │0 │0 │0 │0 │0 │8 │398.21 │188 │210.21 │0.34 │1.2557 │
├────┼───┼──────┼──────┼──────┼─────┼───┼──────┼─────┼─────┼─────┼─────┼──────┼─────┼─────┼─────┼─────┼─────┼─────┼─────┼─────┼─────┤
│临桂县 │5 │330.68 │196.00 │134.68 │1 │4 │275.67 │156 │119.67 │0.787 │ │ │ │ │ │1 │55.01 │40 │15.01 │ │0.08 │
├────┼───┼──────┼──────┼──────┼─────┼───┼──────┼─────┼─────┼─────┼─────┼──────┼─────┼─────┼─────┼─────┼─────┼─────┼─────┼─────┼─────┤
│阳朔县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永福县 │1 │232.74 │130.00 │102.74 │1 │1 │232.74 │130 │102.74 │0.65 │ │ │ │ │ │ │ │ │0 │ │ │
├────┼───┼──────┼──────┼──────┼─────┼───┼──────┼─────┼─────┼─────┼─────┼──────┼─────┼─────┼─────┼─────┼─────┼─────┼─────┼─────┼─────┤
│资源县 │1 │76.41 │44.00 │32.41 │0 │1 │76.41 │44 │32.41 │0.2119 │ │ │ │ │ │ │ │ │0 │ │ │
├────┼───┼──────┼──────┼──────┼─────┼───┼──────┼─────┼─────┼─────┼─────┼──────┼─────┼─────┼─────┼─────┼─────┼─────┼─────┼─────┼─────┤
│灌阳县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平乐县 │2 │155.19 │95.00 │60.19 │0 │1 │93.19 │55 │38.19 │0.2968 │ │ │ │ │ │1 │62 │40 │22 │ │0.4922 │
├────┼───┼──────┼──────┼──────┼─────┼───┼──────┼─────┼─────┼─────┼─────┼──────┼─────┼─────┼─────┼─────┼─────┼─────┼─────┼─────┼─────┤
│荔浦县 │4 │245.18 │119.00 │126.18 │0 │3 │168.02 │99 │69.02 │0.4772 │ │ │ │ │ │1 │77.16 │20 │57.16 │ │0.5577 │
├────┼───┼──────┼──────┼──────┼─────┼───┼──────┼─────┼─────┼─────┼─────┼──────┼─────┼─────┼─────┼─────┼─────┼─────┼─────┼─────┼─────┤
│恭城县 │5 │303.84 │159.00 │144.84 │1 │3 │212.29 │119 │93.29 │0.5881 │ │ │ │ │ │2 │91.55 │40 │51.55 │ │0.0258 │
├────┼───┼──────┼──────┼──────┼─────┼───┼──────┼─────┼─────┼─────┼─────┼──────┼─────┼─────┼─────┼─────┼─────┼─────┼─────┼─────┼─────┤
│兴安县 │2 │107.11 │46.00 │61.11 │0 │1 │37.03 │18 │19.03 │0.09 │ │ │ │ │ │1 │70.08 │28 │42.08 │0.34 │ │
├────┼───┼──────┼──────┼──────┼─────┼───┼──────┼─────┼─────┼─────┼─────┼──────┼─────┼─────┼─────┼─────┼─────┼─────┼─────┼─────┼─────┤
│灵川县 │3 │188.06 │104.00 │84.06 │0 │2 │160.07 │96 │64.07 │0,48 │ │ │ │ │ │1 │27.99 │8 │19.99 │ │0.08 │
├────┼───┼──────┼──────┼──────┼─────┼───┼──────┼─────┼─────┼─────┼─────┼──────┼─────┼─────┼─────┼─────┼─────┼─────┼─────┼─────┼─────┤
│全州县 │5 │319.00 │186.00 │133.00 │1 │5 │319 │186 │133 │0.935 │ │ │ │ │ │ │ │ │0 │ │ │
├────┼───┼──────┼──────┼──────┼─────┼───┼──────┼─────┼─────┼─────┼─────┼──────┼─────┼─────┼─────┼─────┼─────┼─────┼─────┼─────┼─────┤
│龙胜县 │1 │14.42 │12.00 │2.42 │0 │ │ │ │ │ │ │ │ │ │ │1 │14.42 │12 │2.42 │ │0.02 │
├────┼───┼──────┼──────┼──────┼─────┼───┼──────┼─────┼─────┼─────┼─────┼──────┼─────┼─────┼─────┼─────┼─────┼─────┼─────┼─────┼─────┤
│雁山区 │1 │23.61 │8.00 │15.61 │0 │1 │23.61 │8 │15.61 │0.039 │ │ │ │ │ │ │ │ │0 │ │ │
├────┼───┼──────┼──────┼──────┼─────┼───┼──────┼─────┼─────┼─────┼─────┼──────┼─────┼─────┼─────┼─────┼─────┼─────┼─────┼─────┼─────┤
│象山区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七星区 │1 │13.37 │8.00 │5.37 │0 │1 │13.37 │8 │5.37 │0.04 │ │ │ │ │ │ │ │ │0 │ │ │
├────┼───┼──────┼──────┼──────┼─────┼───┼──────┼─────┼─────┼─────┼─────┼──────┼─────┼─────┼─────┼─────┼─────┼─────┼─────┼─────┼─────┤
│秀峰区 │1 │40.02 │12.00 │28.02 │0 │1 │40.02 │12 │28.02 │0.06 │ │ │ │ │ │ │ │ │0 │ │ │
├────┼───┼──────┼──────┼──────┼─────┼───┼──────┼─────┼─────┼─────┼─────┼──────┼─────┼─────┼─────┼─────┼─────┼─────┼─────┼─────┼─────┤
│叠彩区 │1 │28.70 │12.00 │16.70 │0 │1 │28.7 │12 │16.7 │0.06 │ │ │ │ │ │ │ │ │0 │ │ │
├────┼───┼──────┼──────┼──────┼─────┼───┼──────┼─────┼─────┼─────┼─────┼──────┼─────┼─────┼─────┼─────┼─────┼─────┼─────┼─────┼─────┤
│梧州市 │3 │184.85 │72.00 │112.85 │1 │0 │0 │0 │0 │0 │0 │0 │0 │0 │0 │3 │184.85 │72 │112.85 │0.6 │0.42 │
├────┼───┼──────┼──────┼──────┼─────┼───┼──────┼─────┼─────┼─────┼─────┼──────┼─────┼─────┼─────┼─────┼─────┼─────┼─────┼─────┼─────┤
│岑溪市 │2 │135.45 │46.00 │89.45 │0 │ │ │ │ │ │ │ │ │ │ │2 │135.45 │46 │89.45 │ │0.42 │
├────┼───┼──────┼──────┼──────┼─────┼───┼──────┼─────┼─────┼─────┼─────┼──────┼─────┼─────┼─────┼─────┼─────┼─────┼─────┼─────┼─────┤
│蒙山县 │1 │49.40 │26.00 │23.40 │1 │ │ │ │ │ │ │ │ │ │ │1 │49.4 │26 │23.4 │0.6 │ │
├────┼───┼──────┼──────┼──────┼─────┼───┼──────┼─────┼─────┼─────┼─────┼──────┼─────┼─────┼─────┼─────┼─────┼─────┼─────┼─────┼─────┤
│北海市 │22 │1872.43 │797.00 │1075.43 │3 │14 │820.49 │397 │423.49 │1.985 │5 │429.64 │225 │204.64 │1.1268 │3 │622.3 │175 │447.3 │0.28 │2.4 │
├────┼───┼──────┼──────┼──────┼─────┼───┼──────┼─────┼─────┼─────┼─────┼──────┼─────┼─────┼─────┼─────┼─────┼─────┼─────┼─────┼─────┤
│合浦县 │8 │1101.97 │454.00 │647.97 │2 │4 │460.73 │229 │231.73 │1.145 │3 │245.24 │125 │120.24 │0.6177 │1 │396 │100 │296 │ │2.4 │
├────┼───┼──────┼──────┼──────┼─────┼───┼──────┼─────┼─────┼─────┼─────┼──────┼─────┼─────┼─────┼─────┼─────┼─────┼─────┼─────┼─────┤
│海城区 │2 │137.50 │46.00 │91.50 │0 │1 │47 │31 │16 │0.123 │ │ │ │ │ │1 │90.5 │15 │75.5 │0.28 │ │
├────┼───┼──────┼──────┼──────┼─────┼───┼──────┼─────┼─────┼─────┼─────┼──────┼─────┼─────┼─────┼─────┼─────┼─────┼─────┼─────┼─────┤
│银海区 │6 │274.93 │136.00 │138.93 │1 │5 │177.43 │76 │101.43 │0.38 │1 │97.5 │60 │37.5 │0.3317 │ │ │ │ │ │ │
├────┼───┼──────┼──────┼──────┼─────┼───┼──────┼─────┼─────┼─────┼─────┼──────┼─────┼─────┼─────┼─────┼─────┼─────┼─────┼─────┼─────┤
│铁山港区│5 │222.23 │101.00 │121.23 │1 │4 │135.33 │61 │74.33 │0.337 │1 │86.9 │40 │46.9 │0.1774 │ │ │ │ │ │ │
├────┼───┼──────┼──────┼──────┼─────┼───┼──────┼─────┼─────┼─────┼─────┼──────┼─────┼─────┼─────┼─────┼─────┼─────┼─────┼─────┼─────┤
│市直属 │1 │135.80 │60.00 │75.80 │0 │ │ │ │ │ │ │ │ │ │ │1 │135.8 │60 │75.8 │ │ │
├────┼───┼──────┼──────┼──────┼─────┼───┼──────┼─────┼─────┼─────┼─────┼──────┼─────┼─────┼─────┼─────┼─────┼─────┼─────┼─────┼─────┤
│防城港市│18 │941.31 │453.00 │488.31 │3 │8 │310.91 │180 │130.91 │0.9145 │8 │323.7 │177 │146.7 │0.8 │2 │306.7 │96 │210.7 │0.91 │0.8 │
├────┼───┼──────┼──────┼──────┼─────┼───┼──────┼─────┼─────┼─────┼─────┼──────┼─────┼─────┼─────┼─────┼─────┼─────┼─────┼─────┼─────┤
│防城区 │7 │189.07 │96.20 │92.87 │0 │2 │21.97 │14.00 │7.97 │0.05 │5 │167.1 │82.2 │84.9 │0.3625 │ │ │ │0 │ │ │
├────┼───┼──────┼──────┼──────┼─────┼───┼──────┼─────┼─────┼─────┼─────┼──────┼─────┼─────┼─────┼─────┼─────┼─────┼─────┼─────┼─────┤
│港口区 │3 │235.06 │154.00 │81,06 │2 │1 │143.06 │88.00 │55.06 │0.4725 │1 │60 │40 │20 │0.2175 │1 │32 │26 │6 │0.91 │ │
├────┼───┼──────┼──────┼──────┼─────┼───┼──────┼─────┼─────┼─────┼─────┼──────┼─────┼─────┼─────┼─────┼─────┼─────┼─────┼─────┼─────┤
│东兴市 │5 │203.86 │116.80 │87.06 │1 │3 │107.26 │62.00 │45.26 │0.332 │2 │96.6 │54.8 │41.8 │0.22 │ │ │ │0 │ │ │
├────┼───┼──────┼──────┼──────┼─────┼───┼──────┼─────┼─────┼─────┼─────┼──────┼─────┼─────┼─────┼─────┼─────┼─────┼─────┼─────┼─────┤
│上思县 │3 │313.32 │86.00 │227.32 │0 │2 │38.62 │16.00 │22.62 │0.11 │ │ │ │ │ │1 │274.7 │70 │204.7 │ │0.8 │
├────┼───┼──────┼──────┼──────┼─────┼───┼──────┼─────┼─────┼─────┼─────┼──────┼─────┼─────┼─────┼─────┼─────┼─────┼─────┼─────┼─────┤
│钦州市 │6 │931.30 │492.00 │439.30 │3 │4 │807.8 │442 │365.8 │2.21 │0 │0 │0 │0 │0 │2 │123.5 │50 │73.5 │1.27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灵山县 │1 │335.60 │180.00 │155.60 │1 │1 │335.6 │180 │155.6 │0.9 │ │ │ │ │ │ │ │ │0 │ │ │
├────┼───┼──────┼──────┼──────┼─────┼───┼──────┼─────┼─────┼─────┼─────┼──────┼─────┼─────┼─────┼─────┼─────┼─────┼─────┼─────┼─────┤
│浦北县 │2 │286.40 │163,00 │123.40 │2 │1 │227.2 │133 │94.2 │0.665 │ │ │ │ │ │1 │59.2 │30 │29.2 │0.85 │ │
├────┼───┼──────┼──────┼──────┼─────┼───┼──────┼─────┼─────┼─────┼─────┼──────┼─────┼─────┼─────┼─────┼─────┼─────┼─────┼─────┼─────┤
│钦南区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钦北区 │2 │245.00 │129.00 │116.00 │1 │2 │245 │129 │116 │0.645 │ │ │ │ │ │ │ │ │0 │ │ │
├────┼───┼──────┼──────┼──────┼─────┼───┼──────┼─────┼─────┼─────┼─────┼──────┼─────┼─────┼─────┼─────┼─────┼─────┼─────┼─────┼─────┤
│市直属 │1 │64.30 │20.00 │44.30 │0 │ │ │ │ │ │ │ │ │ │ │1 │64.3 │20 │44.3 │0.42 │ │
├────┼───┼──────┼──────┼──────┼─────┼───┼──────┼─────┼─────┼─────┼─────┼──────┼─────┼─────┼─────┼─────┼─────┼─────┼─────┼─────┼─────┤
│贵港市 │19 │2153.00 │970.00 │1183.00 │5 │17 │1407 │860 │547 │4.1 │0 │0 │0 │0 │0 │2 │746 │110 │636 │0.73 │0.5 │
├────┼───┼──────┼──────┼──────┼─────┼───┼──────┼─────┼─────┼─────┼─────┼──────┼─────┼─────┼─────┼─────┼─────┼─────┼─────┼─────┼─────┤
│桂平市 │8 │706.10 │420.00 │286.10 │3 │7 │637.1 │400 │237.1 │1.95 │ │ │ │ │ │1 │69 │20 │49 │0.73 │ │
├────┼───┼──────┼──────┼──────┼─────┼───┼──────┼─────┼─────┼─────┼─────┼──────┼─────┼─────┼─────┼─────┼─────┼─────┼─────┼─────┼─────┤
│平南县 │4 │274.21 │158.00 │116.21 │1 │4 │274.21 │158 │116.21 │0.765 │ │ │ │ │ │ │ │ │0 │ │ │
├────┼───┼──────┼──────┼──────┼─────┼───┼──────┼─────┼─────┼─────┼─────┼──────┼─────┼─────┼─────┼─────┼─────┼─────┼─────┼─────┼─────┤
│港北区 │4 │732.09 │123.00 │609.09 │0 │3 │55.09 │33 │22.09 │0.155 │ │ │ │ │ │1 │677 │90 │587 │ │0.5 │
├────┼───┼──────┼──────┼──────┼─────┼───┼──────┼─────┼─────┼─────┼─────┼──────┼─────┼─────┼─────┼─────┼─────┼─────┼─────┼─────┼─────┤
│港南区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覃塘区 │3 │440.60 │269.00 │171.60 │1 │3 │440.6 │269 │171.6 │1.23 │ │ │ │ │ │ │ │ │0 │ │ │
├────┼───┼──────┼──────┼──────┼─────┼───┼──────┼─────┼─────┼─────┼─────┼──────┼─────┼─────┼─────┼─────┼─────┼─────┼─────┼─────┼─────┤
│玉林市 │81 │2600.73 │1276.00 │1324.73 │5 │75 │1717.17 │990 │727.17 │4.85 │2 │166.26 │106 │60.26 │0.4996 │4 │717.3 │180 │537.3 │0 │1.01 │
├────┼───┼──────┼──────┼──────┼─────┼───┼──────┼─────┼─────┼─────┼─────┼──────┼─────┼─────┼─────┼─────┼─────┼─────┼─────┼─────┼─────┤
│玉州区 │8 │236.44 │137.00 │99.44 │1 │8 │236.44 │137 │99.44 │0.678 │ │ │ │ │ │ │ │ │0 │ │ │
├────┼───┼──────┼──────┼──────┼─────┼───┼──────┼─────┼─────┼─────┼─────┼──────┼─────┼─────┼─────┼─────┼─────┼─────┼─────┼─────┼─────┤
│福绵区 │6 │203.74 │117.00 │86.74 │1 │6 │203.74 │117 │86.74 │0.570 │ │ │ │ │ │ │ │ │0 │ │ │
├────┼───┼──────┼──────┼──────┼─────┼───┼──────┼─────┼─────┼─────┼─────┼──────┼─────┼─────┼─────┼─────┼─────┼─────┼─────┼─────┼─────┤
│容 县 │12 │450.21 │280.00 │170.21 │1 │12 │450.21 │280 │170.21 │1.370 │ │ │ │ │ │ │ │ │0 │ │ │
├────┼───┼──────┼──────┼──────┼─────┼───┼──────┼─────┼─────┼─────┼─────┼──────┼─────┼─────┼─────┼─────┼─────┼─────┼─────┼─────┼─────┤
│北流市 │12 │467.84 │171.00 │296.84 │1 │11 │194.44 │111 │83.44 │0.540 │ │ │ │ │ │1 │273.4 │60 │213.4 │ │0.35 │
├────┼───┼──────┼──────┼──────┼─────┼───┼──────┼─────┼─────┼─────┼─────┼──────┼─────┼─────┼─────┼─────┼─────┼─────┼─────┼─────┼─────┤
│陆川县 │16 │183.18 │106.00 │77.18 │1 │16 │183.18 │106 │77.18 │0.520 │ │ │ │ │ │ │ │ │0 │ │ │
├────┼───┼──────┼──────┼──────┼─────┼───┼──────┼─────┼─────┼─────┼─────┼──────┼─────┼─────┼─────┼─────┼─────┼─────┼─────┼─────┼─────┤
│博白县 │20 │797.34 │349.00 │448.34 │1 │16 │281.28 │163 │118.28 │0.800 │2 │166.26 │106.00 │60.26 │0.500 │2 │349.8 │80 │269.8 │ │0.4 │
├────┼───┼──────┼──────┼──────┼─────┼───┼──────┼─────┼─────┼─────┼─────┼──────┼─────┼─────┼─────┼─────┼─────┼─────┼─────┼─────┼─────┤
│兴业县 │7 │261.98 │116.00 │145.98 │0 │6 │167.88 │76 │91.88 │0.372 │ │ │ │ │ │1 │94.1 │40 │54.1 │ │0.26 │
├────┼───┼──────┼──────┼──────┼─────┼───┼──────┼─────┼─────┼─────┼─────┼──────┼─────┼─────┼─────┼─────┼─────┼─────┼─────┼─────┼─────┤
│百色市 │32 │1415.28 │665.00 │750.28 │2 │0 │0 │0 │0 │0 │21 │553.35 │333 │220.35 │1.5 │11 │861.93 │332 │529.93 │0.678 │1.1069 │
├────┼───┼──────┼──────┼──────┼─────┼───┼──────┼─────┼─────┼─────┼─────┼──────┼─────┼─────┼─────┼─────┼─────┼─────┼─────┼─────┼─────┤
│右江区 │3 │107.53 │68.00 │39.53 │0 │ │ │ │ │ │2 │87.53 │58 │29.53 │0.263 │1 │20 │10 │10 │ │0.056 │
├────┼───┼──────┼──────┼──────┼─────┼───┼──────┼─────┼─────┼─────┼─────┼──────┼─────┼─────┼─────┼─────┼─────┼─────┼─────┼─────┼─────┤
│田阳县 │5 │266.08 │146.00 │120.08 │0 │ │ │ │ │ │3 │100.71 │60 │40.71 │0.263 │2 │165.37 │86 │79.37 │ │0.5 │
├────┼───┼──────┼──────┼──────┼─────┼───┼──────┼─────┼─────┼─────┼─────┼──────┼─────┼─────┼─────┼─────┼─────┼─────┼─────┼─────┼─────┤
│乐业县 │1 │213.00 │30.00 │183.00 │1 │ │ │ │ │ │ │ │ │ │ │1 │213 │30 │183 │0.678 │ │
├────┼───┼──────┼──────┼──────┼─────┼───┼──────┼─────┼─────┼─────┼─────┼──────┼─────┼─────┼─────┼─────┼─────┼─────┼─────┼─────┼─────┤
│平果县 │5 │158.68 │97.00 │61.68 │0 │ │ │ │ │ │2 │110.35 │66 │44.35 │0.325 │3 │48.33 │31 │17.33 │ │0.3409 │
├────┼───┼──────┼──────┼──────┼─────┼───┼──────┼─────┼─────┼─────┼─────┼──────┼─────┼─────┼─────┼─────┼─────┼─────┼─────┼─────┼─────┤
│靖西县 │8 │329.29 │143.00 │186.29 │0 │ │ │ │ │ │7 │121.92 │73 │48.92 │0.33 │1 │207.37 │70 │137.37 │ │ │
├────┼───┼──────┼──────┼──────┼─────┼───┼──────┼─────┼─────┼─────┼─────┼──────┼─────┼─────┼─────┼─────┼─────┼─────┼─────┼─────┼─────┤
│凌云县 │1 │66.42 │20.00 │46.42 │0 │ │ │ │ │ │ │ │ │ │ │1 │66.42 │20 │46.42 │ │0.16 │
├────┼───┼──────┼──────┼──────┼─────┼───┼──────┼─────┼─────┼─────┼─────┼──────┼─────┼─────┼─────┼─────┼─────┼─────┼─────┼─────┼─────┤
│德保县 │9 │274.28 │161.00 │113.28 │0 │ │ │ │ │ │7 │132.84 │76 │56.84 │0.319 │2 │141.44 │85 │56,44 │ │0.05 │
├────┼───┼──────┼──────┼──────┼─────┼───┼──────┼─────┼─────┼─────┼─────┼──────┼─────┼─────┼─────┼─────┼─────┼─────┼─────┼─────┼─────┤
│贺州市 │12 │1190.01 │577.50 │612.51 │2 │3 │230.4 │140.5 │89.9 │0.685 │3 │413.98 │255 │158.98 │1.15 │6 │545,63 │182 │363.63 │0.1 │1.2285 │
├────┼───┼──────┼──────┼──────┼─────┼───┼──────┼─────┼─────┼─────┼─────┼──────┼─────┼─────┼─────┼─────┼─────┼─────┼─────┼─────┼─────┤
│八步区 │5 │403.31 │202.00 │201.31 │1 │ │ │ │ │ │2 │193.72 │122 │71.72 │0.55 │3 │209.59 │80 │129.59 │ │0.1985 │
├────┼───┼──────┼──────┼──────┼─────┼───┼──────┼─────┼─────┼─────┼─────┼──────┼─────┼─────┼─────┼─────┼─────┼─────┼─────┼─────┼─────┤
│钟山县 │4 │596.46 │255.10 │341.36 │1 │1 │58.16 │32.1 │26.06 │0.156 │1 │220.26 │133 │87,26 │0.6 │2 │318.04 │90 │228.04 │ │1.03 │
├────┼───┼──────┼──────┼──────┼─────┼───┼──────┼─────┼─────┼─────┼─────┼──────┼─────┼─────┼─────┼─────┼─────┼─────┼─────┼─────┼─────┤
│富川县 │1 │98.96 │56.70 │42.26 │0 │1 │98.96 │56.7 │42.26 │0.277 │ │ │ │ │ │ │ │ │0 │ │ │
├────┼───┼──────┼──────┼──────┼─────┼───┼──────┼─────┼─────┼─────┼─────┼──────┼─────┼─────┼─────┼─────┼─────┼─────┼─────┼─────┼─────┤
│昭平县 │1 │73.28 │51.70 │21.58 │0 │1 │73.28 │51.7 │21.58 │0.252 │ │ │ │ │ │ │ │ │0 │ │ │
├────┼───┼──────┼──────┼──────┼─────┼───┼──────┼─────┼─────┼─────┼─────┼──────┼─────┼─────┼─────┼─────┼─────┼─────┼─────┼─────┼─────┤
│市直属 │1 │18.00 │12.00 │6.00 │0 │ │ │ │ │ │ │ │ │ │ │1 │18 │12 │6 │0.1 │ │
├────┼───┼──────┼──────┼──────┼─────┼───┼──────┼─────┼─────┼─────┼─────┼──────┼─────┼─────┼─────┼─────┼─────┼─────┼─────┼─────┼─────┤
│河池市 │22 │1438.85 │754.00 │684.85 │4 │0 │0 │0 │0 │12 │774.63 │445 │329.63 │1.9002 │10 │564.22 │309 │355.22 │1.7299 │1.0192 │ │
├────┼───┼──────┼──────┼──────┼─────┼───┼──────┼─────┼─────┼─────┼─────┼──────┼─────┼─────┼─────┼─────┼─────┼─────┼─────┼─────┼─────┤
│宜州市 │0 │0.00 │0.00 │0.00 │0 │ │ │ │ │ │ │ │ │ │ │ │ │ │0 │ │ │
├────┼───┼──────┼──────┼──────┼─────┼───┼──────┼─────┼─────┼─────┼─────┼──────┼─────┼─────┼─────┼─────┼─────┼─────┼─────┼─────┼─────┤
│都安县 │4 │323.63 │202.00 │121.63 │1 │ │ │ │ │ │2 │206.63 │120 │86.63 │0.595 │2 │117 │82 │35 │ │0.23 │
├────┼───┼──────┼──────┼──────┼─────┼───┼──────┼─────┼─────┼─────┼─────┼──────┼─────┼─────┼─────┼─────┼─────┼─────┼─────┼─────┼─────┤
│大化县 │2 │55.95 │33.00 │22.95 │0 │ │ │ │ │ │ │ │ │ │ │2 │55.95 │33 │22.95 │ │0.1346 │
├────┼───┼──────┼──────┼──────┼─────┼───┼──────┼─────┼─────┼─────┼─────┼──────┼─────┼─────┼─────┼─────┼─────┼─────┼─────┼─────┼─────┤
│东兰县 │1 │27.85 │12.00 │15.85 │0 │ │ │ │ │ │ │ │ │ │ │1 │27.85 │12 │15.85 │ │0.0338 │
├────┼───┼──────┼──────┼──────┼─────┼───┼──────┼─────┼─────┼─────┼─────┼──────┼─────┼─────┼─────┼─────┼─────┼─────┼─────┼─────┼─────┤
│巴马县 │2 │56.84 │30.00 │26.84 │0 │ │ │ │ │ │ │ │ │ │ │2 │56.84 │30 │26.84 │ │0.2196 │
├────┼───┼──────┼──────┼──────┼─────┼───┼──────┼─────┼─────┼─────┼─────┼──────┼─────┼─────┼─────┼─────┼─────┼─────┼─────┼─────┼─────┤
│金城江 │2 │444.61 │190.00 │254.61 │2 │ │ │ │ │ │1 │171.61 │100 │71.61 │0.5703 │1 │273 │90 │183 │1.7299 │ │
├────┼───┼──────┼──────┼──────┼─────┼───┼──────┼─────┼─────┼─────┼─────┼──────┼─────┼─────┼─────┼─────┼─────┼─────┼─────┼─────┼─────┤
│罗城县 │1 │21.48 │12.00 │9.48 │0 │ │ │ │ │ │ │ │ │ │ │1 │21.48 │12 │9.48 │ │0.058 │
├────┼───┼──────┼──────┼──────┼─────┼───┼──────┼─────┼─────┼─────┼─────┼──────┼─────┼─────┼─────┼─────┼─────┼─────┼─────┼─────┼─────┤
│天峨县 │5 │103.24 │62.00 │41.24 │0 │ │ │ │ │ │5 │103.24 │62 │41.24 │0.261 │ │ │ │ │ │ │
├────┼───┼──────┼──────┼──────┼─────┼───┼──────┼─────┼─────┼─────┼─────┼──────┼─────┼─────┼─────┼─────┼─────┼─────┼─────┼─────┼─────┤
│南丹县 │5 │405.25 │213.00 │192.25 │0 │ │ │ │ │ │4 │293.15 │163 │130,15 │0.4739 │1 │112.1 │50 │62.1 │ │0.3432 │
├────┼───┼──────┼──────┼──────┼─────┼───┼──────┼─────┼─────┼─────┼─────┼──────┼─────┼─────┼─────┼─────┼─────┼─────┼─────┼─────┼─────┤
│来宾市 │29 │1845.51 │907.00 │938.48 │6 │23 │679.38 │360 │319.35 │1.81 │2 │395 │237 │158 │3.16 │4 │771.13 │310 │461.13 │0.8 │1.993 │
├────┼───┼──────┼──────┼──────┼─────┼───┼──────┼─────┼─────┼─────┼─────┼──────┼─────┼─────┼─────┼─────┼─────┼─────┼─────┼─────┼─────┤
│兴宾区 │10 │838.65 │348.00 │490.65 │1 │8 │350.7 │178 │172.7 │0.9 │ │ │ │ │ │2 │487.95 │170 │317.95 │ │1.39 │
├────┼───┼──────┼──────┼──────┼─────┼───┼──────┼─────┼─────┼─────┼─────┼──────┼─────┼─────┼─────┼─────┼─────┼─────┼─────┼─────┼─────┤
│象州县 │9 │162.05 │90.00 │72.05 │0 │9 │162.05 │90 │72.05 │0.45 │ │ │ │ │ │ │ │ │0 │ │ │
├────┼───┼──────┼──────┼──────┼─────┼───┼──────┼─────┼─────┼─────┼─────┼──────┼─────┼─────┼─────┼─────┼─────┼─────┼─────┼─────┼─────┤
│武宣县 │6 │166.63 │92.00 │74.60 │0 │6 │166.63 │92 │74.6 │0.46 │ │ │ │ │ │ │ │ │0 │ │ │
├────┼───┼──────┼──────┼──────┼─────┼───┼──────┼─────┼─────┼─────┼─────┼──────┼─────┼─────┼─────┼─────┼─────┼─────┼─────┼─────┼─────┤
│忻城县 │1 │143.18 │80.00 │63.18 │0 │ │ │ │ │ │ │ │ │ │ │1 │143.18 │80 │63.18 │ │0.603 │
├────┼───┼──────┼──────┼──────┼─────┼───┼──────┼─────┼─────┼─────┼─────┼──────┼─────┼─────┼─────┼─────┼─────┼─────┼─────┼─────┼─────┤
│合山市 │1 │133.00 │80.00 │53.00 │2 │ │ │ │ │ │1 │133 │80 │53 │2.09 │ │ │ │ │ │ │
├────┼───┼──────┼──────┼──────┼─────┼───┼──────┼─────┼─────┼─────┼─────┼──────┼─────┼─────┼─────┼─────┼─────┼─────┼─────┼─────┼─────┤
│金秀县 │2 │402.00 │217.00 │185.00 │2 │ │ │ │ │ │1 │262 │157 │105 │1.07 │1 │140 │60 │80 │0.8 │ │
├────┼───┼──────┼──────┼──────┼─────┼───┼──────┼─────┼─────┼─────┼─────┼──────┼─────┼─────┼─────┼─────┼─────┼─────┼─────┼─────┼─────┤
│崇左市 │12 │679.64 │388.00 │291.64 │1 │0 │0 │0 │0 │0 │8 │389 │222 │167 │1 │4 │290.64 │166 │124.64 │0 │1.4 │
├────┼───┼──────┼──────┼──────┼─────┼───┼──────┼─────┼─────┼─────┼─────┼──────┼─────┼─────┼─────┼─────┼─────┼─────┼─────┼─────┼─────┤
│扶绥县 │3 │217.00 │118.00 │99.00 │1 │ │ │ │ │ │3 │217 │118 │99 │0.5315 │ │ │ │0 │ │ │
├────┼───┼──────┼──────┼──────┼─────┼───┼──────┼─────┼─────┼─────┼─────┼──────┼─────┼─────┼─────┼─────┼─────┼─────┼─────┼─────┼─────┤
│江州区 │3 │78.00 │47.00 │31.00 │0 │ │ │ │ │ │3 │78 │47 │31 │0.2117 │ │ │ │0 │ │ │
├────┼───┼──────┼──────┼──────┼─────┼───┼──────┼─────┼─────┼─────┼─────┼──────┼─────┼─────┼─────┼─────┼─────┼─────┼─────┼─────┼─────┤
│大新县 │1 │28.00 │22.00 │6.00 │0 │ │ │ │ │ │ │ │ │ │ │1 │28 │22 │6 │ │0.12 │
├────┼───┼──────┼──────┼──────┼─────┼───┼──────┼─────┼─────┼─────┼─────┼──────┼─────┼─────┼─────┼─────┼─────┼─────┼─────┼─────┼─────┤
│天等县 │1 │39.33 │32.00 │7.33 │0 │ │ │ │ │ │ │ │ │ │ │1 │39.33 │32 │7.33 │ │0.13 │
├────┼───┼──────┼──────┼──────┼─────┼───┼──────┼─────┼─────┼─────┼─────┼──────┼─────┼─────┼─────┼─────┼─────┼─────┼─────┼─────┼─────┤
│宁明县 │3 │135.71 │73.00 │62.71 │0 │ │ │ │ │ │2 │94 │57 │37 │0.2568 │1 │41.71 │16 │25.71 │ │0.1 │
├────┼───┼──────┼──────┼──────┼─────┼───┼──────┼─────┼─────┼─────┼─────┼──────┼─────┼─────┼─────┼─────┼─────┼─────┼─────┼─────┼─────┤
│市直属 │1 │181.60 │96.00 │85.60 │0 │ │ │ │ │ │ │ │ │ │ │1 │181.6 │96 │85.6 │ │1.05 │
└────┴───┴──────┴──────┴──────┴─────┴───┴──────┴─────┴─────┴─────┴─────┴──────┴─────┴─────┴─────┴─────┴─────┴─────┴─────┴─────┴─────┘
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新建农村沼气池25万座”列为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为促进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新建农村25万座沼气池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将沼气建设与发展循环经济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结合起来,与改变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建管并重,注重质量,大力扶持乡(镇)及村级农村能源服务站(队)建设,建立健全沼气建设管理和建后服务体系,不断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提升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2005年全区新建农村沼气池25万座(含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其中在非贫困村新建沼气池15万座,在贫困村新建沼气池10万座。
(二)大力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建设一批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
三、建设内容
(一)属于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任务的沼气池,建设内容是“一池三改”,即:
1.沼气池。建设容积为8立方米,重点推广国家和自治区推荐的先进池型,每种池型均要实现自动进料,并应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
2.改厨。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安装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厨房内炉灶、厨柜、水池等布局要合理,室内灶台要砖垒,台面贴瓷砖,地面要硬化。
3.改厕。厕所与圈舍实行一体化建设,与沼气池相连。厕所内要安装蹲便器。
4.改圈。猪、牛圈舍要与沼气池相连,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
(二)非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任务的沼气池,建设内容是:
1.建设容积为8立方米,重点推广国家和自治区推荐的先进池型,每种池型均要实现自动进料,并应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
2.沼气池要与厕所、猪(牛)圈相连通,让人畜粪便能自流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产气。
(三)生态家园示范村、示范户的建设内容是“一池五改”,即沼气池与改厨、改厕、改圈、改路、改水相结合进行配套建设。
四、建设要求
(一)严格实行凭证上岗施工制度。沼气池必须由具有国家或自治区级沼气施工资格证书的技术员进行施工。沼气池施工员由县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对由未取得沼气池施工资格证书人员施工的沼气池,不得予以验收和补助。
(二)必须因地制宜选择经自治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批准的先进池型,同时要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通过招标采购统一购置沼气炉灶具及关键配件,建池物资由县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发放给农户,杜绝农民自建行为。
(三)建立建池档案。每建1座沼气池,必须按要求进行编号,建立档案,并有相应的建池档案材料。建池时要在沼气池池体或盖板刻上编号和建池时间,编号和建池时间要与建池档案的编号和建池时间相一致。凡没有建池档案的,不得予以验收和补助。
五、建设时间
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全区农村25万座沼气池建设任务。
六、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市、县(市、区)联合组织验收。各县(市、区)在完成沼气池建设任务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所在市人民政府申报,然后由市、县(市、区)联合组织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自治区林业局(属于贫困村沼气池建设任务的,同时报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自治区林业局)。二是自治区检查验收。2006年1月,自治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力量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七、资金补助
(一)国家和自治区本级安排的补助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1.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扶持我区的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每户补助1000元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从中央国债专项补助资金中解决。
2.在非贫困村新建的沼气池,自治区每座补助200元,所需资金从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及自治区林业局林业基金中安排解决。
3.在贫困村新建的沼气池,每座补助600元,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从切块到县(市、区)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解决。
4.建池农产同步建设沼气卫生户厕,且其卫生户厕属于自治区农村改厕项目范围内的,由自治区卫生(爱卫)部门按《关于印发2005年竞争性申报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的通知》(桂爱办[2005]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卫生户厕补助。
(二)要落实配套补助资金。对自治区计划内非贫困村每建一座沼气池,地级市配套补助资金100元,县(市、区)配套补助资金200元。
(三)经验收合格,在办理补助手续前,对补助的农户名单及领取的补助数额要以自然村(屯)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部门职责
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实行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林业、扶贫、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畜牧、卫生等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自治区林业局作为农村能源的主管部门,要全面负责全区沼气建设项目的协调、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具体负责非贫困村15万座沼气池(含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组织实施;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贫困村10万座沼气池的组织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纳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要加强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投资计划及国债项目的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农村沼气建设补助资金的筹集、安排,并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局要结合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协助自治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积极推广“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搞好优良品种和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利用沼渣、沼液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促进农民增收;自治区卫生厅要把农村改水、改厕与沼气池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的步伐。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把沼气池建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订本地沼气池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作动员部署,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要层层分解建设任务,通过领导带头、落实责任、任务包干等办法,加快沼气池建设的进度。
(二)实施示范带动。各县(市、区)要统一规划,以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村(户)为基础,按生态家园“一池五改”的要求,建设一批生态家园示范村(户)。原则上要求把所有的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村(户)建成生态家园示范村(户)。有条件的地方,在“一池五改”的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引导项目村(户)进行庭院绿化美化、旧房改造、旧村改造或新房建设、新村建设,并向城镇化迈进。通过示范村(户)的建设,带动全区面上生态家园的发展。
(三)严格施工管理。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沼气池建设的质量,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实行标准化和专业化施工,全面推行“持证上岗、专业队承包、合同管理”的施工制度,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沼气池建设任务的需要,将本地已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级沼气池施工资格证书的技术员组织起来,建立若干个沼气池专业施工队,负责承包全县的沼气池建设。各个专业施工队要与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签订技术承包合同,同时专业施工队也要与建池农户签订质量承包合同。通过严格施工管理,切实提高沼气池建设的质量。
(四)加强技术培训。沼气池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培训一支数量够、技术精、服务好的沼气池技术施工队伍是抓好沼气池建设的关键。没有达到每个自然村(屯)拥有2-3名技术员的县,要按照每个自然村(屯)拥有2-3名沼气技术员的标准切实抓好技术培训。沼气池技术员必须通过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施工。已达到每个自然村(屯)拥有2-3名沼气技术员的县,要重点抓好对已获证技术员的再培训,使他们掌握新的知识和技术,进一步提高沼气建设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建池农户的培训,沼气池技术员在建池的同时要将沼气池安全使用、维修常识和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同步传授给农户。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结合农民技术培训,举办沼气基本知识和维修技术培训班。
(五)加强建后服务。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建后管理服务机制和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向用户提供及时周到的建后管理和技术维修服务。一是要建立沼气池建设回访制度。沼气池建成使用后,由承建沼气池的专业施工队员进行定期回访,听取建池农户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沼气池正常运行使用,发挥效益。同时,要组织力量对历年所建沼气池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沼气使用率。二是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网络,向广大农户提供承包建池、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建后维修服务、安全教育等技术服务。
(六)提高综合效益。效益是推动沼气发展的动力。要切实重视提高沼气综合效益,一是要用好气。要充分调动农民养殖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多养猪、牛等畜禽,既保证沼气池有充足的发酵原料,满足用户用气需要,又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二是要用好肥。要指导农民充分利用沼液、沼渣种植水果、蔬菜、粮食等,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三是要加大“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生态农业模式的推广力度,拓宽沼气综合利用领域,充分挖掘沼气综合利用潜力,通过沼气综合利用,促进当地种养业和特色经济发展。
(七)加强督促检查。自治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沼气池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要在加强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可通过统一协调调配技术力量予以支持。同时,要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提高沼气池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要组织力量深入村、屯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市、县相应部门也要加强对沼气池建设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沼气池建设的顺利进行。
附件:2005年广西农村沼气池建设计划表
┌────┬─────┬───────┬──────┬───┬──┐
│市名称 │县(市、区)│非贫困村任务数│贫困村任务数│合 计│备注│
│ │ 名称 │ (座) │ (座) │(座)│ │
├────┼─────┼───────┼──────┼───┼──┤
│全区合计│ │150000 │100000 │250000│ │
├────┼─────┼───────┼──────┼───┼──┤
│南宁市 │小计 │17000 │8000 │25000│ │
├────┼─────┼───────┼──────┼───┼──┤
│ │邕宁县 │3400 │700 │4100 │ │
├────┼─────┼───────┼──────┼───┼──┤
│ │武鸣县 │1150 │670 │1820 │ │
├────┼─────┼───────┼──────┼───┼──┤
│ │横县 │3800 │1000 │4800 │ │
├────┼─────┼───────┼──────┼───┼──┤
│ │宾阳县 │2000 │300 │2300 │ │
├────┼─────┼───────┼──────┼───┼──┤
│ │上林县 │2000 │2100 │4100 │ │
├────┼─────┼───────┼──────┼───┼──┤
│ │马山县 │1800 │1700 │3500 │ │
├────┼─────┼───────┼──────┼───┼──┤
│ │隆安县 │1800 │1200 │3000 │ │
├────┼─────┼───────┼──────┼───┼──┤
│ │永新区 │800 │150 │950 │ │
├────┼─────┼───────┼──────┼───┼──┤
│ │城北区 │150 │150 │300 │ │
├────┼─────┼───────┼──────┼───┼──┤
│ │江南区 │100 │30 │130 │ │
├────┼─────┼───────┼──────┼───┼──┤
│柳州市 │小计 │20000 │5800 │25800│ │
├────┼─────┼───────┼──────┼───┼──┤
│ │柳江县 │3800 │150 │3950 │ │
├────┼─────┼───────┼──────┼───┼──┤
│ │柳城县 │3800 │150 │3950 │ │
├────┼─────┼───────┼──────┼───┼──┤
│ │鹿寨县 │4000 │150 │4150 │ │
├────┼─────┼───────┼──────┼───┼──┤
│ │融安县 │2800 │1850 │4650 │ │
├────┼─────┼───────┼──────┼───┼──┤
│ │融水县 │2800 │1500 │4300 │ │
├────┼─────┼───────┼──────┼───┼──┤
│ │三江县 │2800 │2000 │4800 │ │
├────┼─────┼───────┼──────┼───┼──┤
│桂林市 │小计 │23000 │6500 │29500│ │
├────┼─────┼───────┼──────┼───┼──┤
│ │恭城县 │1300 │350 │1650 │ │
├────┼─────┼───────┼──────┼───┼──┤
│ │全州县 │5000 │1000 │6000 │ │
├────┼─────┼───────┼──────┼───┼──┤
│ │兴安县 │1800 │220 │2020 │ │
├────┼─────┼───────┼──────┼───┼──┤
│ │灵川县 │1500 │170 │1670 │ │
├────┼─────┼───────┼──────┼───┼──┤
│ │灌阳县 │1800 │1150 │2950 │ │
├────┼─────┼───────┼──────┼───┼──┤
│ │永福县 │1500 │420 │1920 │ │
├────┼─────┼───────┼──────┼───┼──┤
│ │龙胜县 │800 │1300 │2100 │ │
├────┼─────┼───────┼──────┼───┼──┤
│ │临桂县 │3500 │370 │3870 │ │
├────┼─────┼───────┼──────┼───┼──┤
│ │阳朔县 │1200 │100 │1300 │ │
├────┼─────┼───────┼──────┼───┼──┤
│ │荔浦县 │1400 │130 │1530 │ │
├────┼─────┼───────┼──────┼───┼──┤
│ │平乐县 │1400 │120 │1520 │ │
├────┼─────┼───────┼──────┼───┼──┤
│ │资源县 │1700 │1150 │2850 │ │
├────┼─────┼───────┼──────┼───┼──┤
│ │雁山区 │100 │20 │120 │ │
├────┼─────┼───────┼──────┼───┼──┤
│梧州市 │小计 │8000 │1800 │9800 │ │
├────┼─────┼───────┼──────┼───┼──┤
│ │岑溪县 │2000 │350 │2350 │ │
├────┼─────┼───────┼──────┼───┼──┤
│ │苍梧县 │2000 │100 │2100 │ │
├────┼─────┼───────┼──────┼───┼──┤
│ │藤县 │2000 │900 │2900 │ │
├────┼─────┼───────┼──────┼───┼──┤
│ │蒙山县 │1870 │420 │2290 │ │
├────┼─────┼───────┼──────┼───┼──┤
│ │长洲区 │80 │30 │110 │ │
├────┼─────┼───────┼──────┼───┼──┤
│ │万秀区 │30 │ │30 │ │
├────┼─────┼───────┼──────┼───┼──┤
│ │蝶山区 │20 │ │20 │ │
├────┼─────┼───────┼──────┼───┼──┤
│北海市 │小计 │3300 │800 │4100 │ │
├────┼─────┼───────┼──────┼───┼──┤
│ │合浦县 │3200 │520 │3720 │ │
├────┼─────┼───────┼──────┼───┼──┤
│ │银海区 │50 │70 │120 │ │
├────┼─────┼───────┼──────┼───┼──┤
│ │铁山港区 │30 │70 │100 │ │
├────┼─────┼───────┼──────┼───┼──┤
│ │海城区 │20 │140 │160 │ │
├────┼─────┼───────┼──────┼───┼──┤
│钦州市 │小计 │8000 │1200 │9200 │ │
├────┼─────┼───────┼──────┼───┼──┤
│ │灵山县 │2400 │440 │2840 │ │
├────┼─────┼───────┼──────┼───┼──┤
│ │浦北县 │2400 │310 │2710 │ │
├────┼─────┼───────┼──────┼───┼──┤
│ │钦南区 │1600 │200 │1800 │ │
├────┼─────┼───────┼──────┼───┼──┤
│ │钦北区 │1600 │250 │1850 │ │
├────┼─────┼───────┼──────┼───┼──┤
│防城港市│小计 │1200 │1500 │2700 │ │
├────┼─────┼───────┼──────┼───┼──┤
│ │上思县 │700 │360 │1060 │ │
├────┼─────┼───────┼──────┼───┼──┤
│ │防城区 │300 │1100 │1400 │ │
├────┼─────┼───────┼──────┼───┼──┤
│ │东兴市 │100 │40 │140 │ │
├────┼─────┼───────┼──────┼───┼──┤
│ │港口区 │100 │ │100 │ │
├────┼─────┼───────┼──────┼───┼──┤
│玉林市 │小计 │12000 │2000 │14000│ │
├────┼─────┼───────┼──────┼───┼──┤
│ │容县 │3200 │305 │3505 │ │
├────┼─────┼───────┼──────┼───┼──┤
│ │北流市 │3500 │391 │3891 │ │
├────┼─────┼───────┼──────┼───┼──┤
│ │陆川县 │1900 │218 │2118 │ │
├────┼─────┼───────┼──────┼───┼──┤
│ │博白县 │1900 │477 │2377 │ │
├────┼─────┼───────┼──────┼───┼──┤
│ │兴业县 │500 │305 │805 │ │
├────┼─────┼───────┼──────┼───┼──┤
│ │玉州区 │500 │130 │630 │ │
├────┼─────┼───────┼──────┼───┼──┤
│ │福绵区 │500 │174 │674 │ │
├────┼─────┼───────┼──────┼───┼──┤
│贵港市 │小计 │6500 │1500 │8000 │ │
├────┼─────┼───────┼──────┼───┼──┤
│ │港南区 │500 │228 │728 │ │
├────┼─────┼───────┼──────┼───┼──┤
│ │港北区 │300 │50 │350 │ │
├────┼─────┼───────┼──────┼───┼──┤
│ │覃塘管理区│600 │100 │700 │ │
├────┼─────┼───────┼──────┼───┼──┤
│ │桂平市 │3000 │666 │3666 │ │
├────┼─────┼───────┼──────┼───┼──┤
│ │平南县 │2100 │456 │2556 │ │
├────┼─────┼───────┼──────┼───┼──┤
│来宾市 │小计 │10000 │8000 │18000│ │
├────┼─────┼───────┼──────┼───┼──┤
│ │兴宾区 │5000 │900 │5900 │ │
├────┼─────┼───────┼──────┼───┼──┤
│ │象州县 │1500 │1400 │2900 │ │
├────┼─────┼───────┼──────┼───┼──┤
│ │武宣县 │1200 │1700 │2900 │ │
├────┼─────┼───────┼──────┼───┼──┤
│ │金秀县 │1000 │1200 │2200 │ │
├────┼─────┼───────┼──────┼───┼──┤
│ │忻城县 │1200 │2700 │3900 │ │
├────┼─────┼───────┼──────┼───┼──┤
│ │合山市 │100 │100 │200 │ │
├────┼─────┼───────┼──────┼───┼──┤
│崇左市 │小计 │16000 │8000 │24000│ │
├────┼─────┼───────┼──────┼───┼──┤
│ │扶绥县 │3505 │1300 │4805 │ │
├────┼─────┼───────┼──────┼───┼──┤
│ │天等县 │1910 │1750 │3660 │ │
├────┼─────┼───────┼──────┼───┼──┤
│ │大新县 │2175 │1660 │3835 │ │
├────┼─────┼───────┼──────┼───┼──┤
│ │江洲区 │3300 │400 │3700 │ │
├────┼─────┼───────┼──────┼───┼──┤
│ │宁明县 │3400 │1600 │5000 │ │
├────┼─────┼───────┼──────┼───┼──┤
│ │龙州县 │820 │1180 │2000 │ │
├────┼─────┼───────┼──────┼───┼──┤
│ │凭祥市 │890 │110 │1000 │ │
├────┼─────┼───────┼──────┼───┼──┤
│贺州市 │小计 │12000 │3000 │15000│ │
├────┼─────┼───────┼──────┼───┼──┤
│ │昭平县 │2800 │1000 │3800 │ │
├────┼─────┼───────┼──────┼───┼──┤
│ │八步区 │3500 │1000 │4500 │ │
├────┼─────┼───────┼──────┼───┼──┤
│ │钟山县 │3500 │200 │3700 │ │
├────┼─────┼───────┼──────┼───┼──┤
│ │富川县 │2200 │800 │3000 │ │
├────┼─────┼───────┼──────┼───┼──┤
│百色市 │小计 │8000 │31900 │39900│ │
├────┼─────┼───────┼──────┼───┼──┤
│ │右江区 │ │900 │900 │ │
├────┼─────┼───────┼──────┼───┼──┤
│ │田阳县 │1500 │1200 │2700 │ │
├────┼─────┼───────┼──────┼───┼──┤
│ │田东县 │1500 │2200 │3700 │ │
├────┼─────┼───────┼──────┼───┼──┤
│ │平果县 │1000 │1900 │2900 │ │
├────┼─────┼───────┼──────┼───┼──┤
│ │德保县 │500 │2100 │2600 │ │
├────┼─────┼───────┼──────┼───┼──┤
│ │靖西县 │1000 │3500 │4500 │ │
├────┼─────┼───────┼──────┼───┼──┤
│ │那坡县 │800 │11900 │12700│ │
├────┼─────┼───────┼──────┼───┼──┤
│ │凌云县 │1200 │1500 │2700 │ │
├────┼─────┼───────┼──────┼───┼──┤
│ │乐业县 │ │1300 │1300 │ │
├────┼─────┼───────┼──────┼───┼──┤
│ │田林县 │ │1500 │1500 │ │
├────┼─────┼───────┼──────┼───┼──┤
│ │隆林县 │500 │2300 │2800 │ │
├────┼─────┼───────┼──────┼───┼──┤
│ │西林县 │ │1600 │1600 │ │
├────┼─────┼───────┼──────┼───┼──┤
│河池市 │小计 │5000 │20000 │25000│ │
├────┼─────┼───────┼──────┼───┼──┤
│ │金城江区 │ │1400 │1400 │ │
├────┼─────┼───────┼──────┼───┼──┤
│ │宜州市 │1500 │1900 │3400 │ │
├────┼─────┼───────┼──────┼───┼──┤
│ │罗城县 │ │2400 │2400 │ │
├────┼─────┼───────┼──────┼───┼──┤
│ │环江县 │500 │2500 │3000 │ │
├────┼─────┼───────┼──────┼───┼──┤
│ │南丹县 │ │2500 │2500 │ │
├────┼─────┼───────┼──────┼───┼──┤
│ │天峨县 │ │1700 │1700 │ │
├────┼─────┼───────┼──────┼───┼──┤
│ │东兰县 │ │ │ │ │
├────┼─────┼───────┼──────┼───┼──┤
│ │巴马县 │600 │ │600 │ │
├────┼─────┼───────┼──────┼───┼──┤
│ │凤山县 │500 │ │500 │ │
├────┼─────┼───────┼──────┼───┼──┤
│ │都安县 │400 │4600 │5000 │ │
├────┼─────┼───────┼──────┼───┼──┤
│ │大化县 │1500 │3000 │4500 │ │
└────┴─────┴───────┴──────┴───┴──┘
城乡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2005年国家发改委国债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司法部关于3年内基本解决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问题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无房或危房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项目,按照建制乡、建制镇、县城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顺序,以及项目前期工作和土地落实情况,以改善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办公条件为重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和目标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我区基层公安派出所投资计划,2005年我区计划建设基层无房乡(镇)公安派出所项目共205项,项目总投资3135.1万元,每个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225平方米。其中,南宁市9项,项目总投资144万元;柳州市20项,项目总投资320.2万元;桂林市23项,项目总投资329.6万元;梧州市5项,项目总投资65.7万元;北海市4项,项目总投资49.6万元;崇左市11项,项目总投资177.1万元;贺州市14项,项目总投资218万元;玉林市10项,项目总投资146.2万元;百色市53项,项目总投资834.8万元;河池市32项,项目总投资515.2万元;防城港市4项,项目总投资49.6万元;贵港市4项,项目总投资64.4万元;来宾市16项,项目总投资224.3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我区基层司法所投资计划,2005年我区计划建设基层无房乡(镇)司法所项目共218个,工程总投资1815.8万元。其中,河池市66项,总投资567.6万元;来宾市76项,总投资617.6万元;贺州市29项,总投资247.4万元;钦州市47项,总投资383.2万元。目前中央投资专项资金已落实到位。
二、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核定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公安部关于建制乡公安派出所每所不少于5人的要求,并满足建制乡公安派出所的基本功能需要,我区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建筑面积按225平方米、平均工程造价按550元/平方米控制,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可在工程平均造价上增加10%-30%。
根据我区司法所建设实际情况,我区乡(镇)3人以下的司法所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3人以上的司法所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工程造价按550元/平方米控制,建设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地区可在平均造价的基础上增加10%-30%。
三、工作分工
(一)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配合组织实施全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建设规模规划、设计。
(二)工程的招标由自治区发改委委托各地级市发改委组织招标,各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组织工程施工。
(三)市、县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共同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
(四)由自治区、市发改委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及各市公安局、司法局配合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四、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我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投资计划,2005年我区计划建设基层无房乡(镇)派出所项目总投资3135.1万元、司法所项目总投资1815.8万元,目前中央投资专项资金已落实到位,不要求地方政府配套投资,但征地费和相关的建设性收费由当地政府解决。
五、项目实施进度及检查验收
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应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管的要求,我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规划、图纸设计由自治区发改委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设计若干种建筑样式,供项目单位选用,保证设计质量,减少工程设计费用的重复支出。规划设计完成后,以地级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05年2月至4月统一完成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图纸设计方案,完成方案的评审工作。
(二)2005年6月初以地级市为单位统一进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投标。
(三)2005年6月底进入工程全面实施阶段,包括土建施工及水电安装等所有建设内容。
(四)2005年12月底,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公安、司法、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对工程进行验收。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调整计划,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项目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拖延建设工期。对计划执行中因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而确需调整计划的,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分工负责制。为确保今年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关市、部门和项目业主,要根据投资和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要求,认真检查投资和项目建设阶段目标完成及责任落实情况。对不能按期达到目标的,要研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投资计划下达和协调、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和拆迁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征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进度、质量,项目业主负责资金筹措、施工进度和质量。各部门对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的,要千方百计限期解决,不能往外往上推;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项目的开工和建设,在项目审批、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筹措等方面予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附件1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程一览表
┌───┬──────┬────────┬─────┐
│名 称│项目个数(项)│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万元)│
├───┼──────┼────────┼─────┤
│河池市│66 │7920 │567.6 │
├───┼──────┼────────┼─────┤
│来宾市│76 │9120 │617.6 │
├───┼──────┼────────┼─────┤
│贺州市│29 │3480 │247.4 │
├───┼──────┼────────┼─────┤
│钦州市│47 │5640 │383.2 │
├───┼──────┼────────┼─────┤
│总 计│218 │26160 │1815.8 │
└───┴──────┴────────┴─────┘
附件2全区基层公安派出所建设工程一览表
┌────┬──────┬────────┬─────┐
│名 称 │项目个数(项)│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万元)│
├────┼──────┼────────┼─────┤
│南宁市 │9 │2025 │144 │
├────┼──────┼────────┼─────┤
│柳州 │20 │4500 │316.6 │
├────┼──────┼────────┼─────┤
│桂林 │23 │5175 │329.6 │
├────┼──────┼────────┼─────┤
│梧州 │5 │1125 │65.7 │
├────┼──────┼────────┼─────┤
│北海 │4 │900 │49.6 │
├────┼──────┼────────┼─────┤
│崇左 │11 │2475 │177.1 │
├────┼──────┼────────┼─────┤
│贺州 │14 │3150 │218 │
├────┼──────┼────────┼─────┤

│玉林 │10 │2250 │146.2 │
├────┼──────┼────────┼─────┤
│百色 │53 │11925 │834.8 │
├────┼──────┼────────┼─────┤
│河池 │32 │7200 │515.2 │
├────┼──────┼────────┼─────┤
│防城港市│4 │900 │49.6 │
├────┼──────┼────────┼─────┤
│贵港市 │4 │900 │64.4 │
├────┼──────┼────────┼─────┤
│来宾市 │16 │3600 │224.3 │
├────┼──────┼────────┼─────┤
│总 计 │205 │46125 │3135.1 │
└────┴──────┴────────┴─────┘
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实施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列入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为搞好2005年全区农民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200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以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安排,坚持“政府统筹、齐抓共管,整合资源、按需培训,注重实效、促进增收”的原则,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素质和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促进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以绿色证书为主要形式的短期规范性农业科技培训,计划培训20万人,获证15万人。
(二)普及性实用技术培训(一技一训)250万人(次)。
(三)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其中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经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民工人均年收入比未经培训的农民工人均年收入提高25%以上,培训直接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20元以上。
三、培训内容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分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层次。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拟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应聘知识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以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制造、缝纫、保安、汽车驾驶等行业为主。
(二)农民科技培训。主要是围绕粮食、糖蔗、水果、蔬菜、桑蚕、食用菌、中药材、烤烟等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以及农产品加工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等开展培训,突出产业集群培育,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增收致富本领。
四、实施范围
(一)绿色证书工程培训在全区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1-2005年“绿色证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1]27号),根据“一业一训”的原则和“设置一个岗位,开发一种资源,形成一项产业,建立一个基地,致富一方农民”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比较规范的农业职业岗位资格培训,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觉悟高”的新型农民。
(二)普及性实用技术培训(一技一训)在全区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结合打造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及实施“三田”建设、优果工程、生态农业等项目,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报刊、墙报、印发资料、宣传车、田头办班等形式,紧扣农事季节进行大面积的实用技术培训,推广普及农业新技术。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全区开展。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和动员各种教育培训资源,以劳务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转移就业。突出抓好农业部等6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自治区农业厅等部门各自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项目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阳光工程培训拟在50个县(市、区)展开,待农业部等6部门给我区下达培训任务后再具体分解到各县(市、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在田林、浦北、宜州、灵川、宁明、鹿寨、玉州、银海等县(市、区)实施。培训核心农产1.5万户,带动一般农户15万户。
(五)开展农业新技术口袋丛书赠送活动。编印10万册农业新技术丛书,赠送给10万农户。
(六)在田东、浦北、田阳和铁山港等4县(区)新建45个村农民科技书屋。同时,继续抓好邕宁、良庆、融水、岑溪、恭城、浦北、兴业等7县(市、区)16个乡镇58个村农民科技书屋建设。
(七)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由百色、玉林、南宁、桂林、柳州、河池、贺州、贵港、崇左、梧州、防城港、北海12个市和鹿寨、武鸣、桂平、浦北、隆安、北流、资源、八步、平乐、象州、港南、钟山、兴宾、武宣、马山、忻城、龙胜、临桂18个县(市、区)农业局组织实施。
五、工作进度
(一)拟于2005年4月召开全区农民培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04年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05年农民培训工程实施工作。
(二)在农业部等6部门2005年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下达一个月内,全区完成项目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和培训基地认定、公示以及区内项目申报工作。
(三)阳光工程示范性任务分解到县后,举办2005年阳光工程启动仪式暨项目管理干部培训班。
(四)2005年7月,开展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情况督查活动,确保培训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五)2005年10月,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基地县申报、评比、公布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民培训工作。
(六)2005年12月,全面完成全区农民培训工作任务。各地级市要2006年1月上旬完成农民培训验收工作。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006年1月中旬完成核查工作并形成全区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情况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成立农民培训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农民培训的重大事项。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农业厅厅长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各1名副厅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厅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1名分管副厅长兼任,负责农民培训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协调配合。
农民培训工程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配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自治区将2005年农民培训指导性任务分解到地级市,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把农民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农民培训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农民培训的重大事项,牵头组织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监督检查,指导各地和各培训基地开展农民培训,搞好培训进度汇总、工作总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农民培训经费的安排与拨付,并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自治区教育部门负责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协助搞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自治区科技部门抓好科技星火学校建设,协助做好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培训投入。
努力争取到农业部等6部门阳光工程培训任务10万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在2005年自治区农业厅部门预算中安排600万元作为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重点支持19个县(市、区)大规模开展阳光工程培训。有关涉农部门也要安排经费投入农民培训工程。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要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重点扶持农民培训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增加投入,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体制。
(四)创新培训机制,强化项目管理。
充分利用现有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培训机构的资源,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阵地。鼓励和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现代化媒体作用,大力发展远程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格局。重视教学培训实习基地、示范基地和农民培训教材建设,在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市、区)中,开展重点基地县创建活动,年内评选表彰20个重点基地县。
要强化培训项目的管理。以项目推动的农民培训,项目实施县(市、区)要面向各类培训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培训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必须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建立转移就业与培训机构挂钩责任制度,培训单位要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受训农民能顺利转移就业。
(五)搞好督查验收,确保工作到位。
建立农民培训工作月报和季报制度,自治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地级市必须在每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本市“农民培训工程月报表”上报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各地级市还要及时上报季度报告,季度报告重点在于总结经验,分析情况,研究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各地的月报表和季度报告进行综合,并以简报形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分送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地级市分别于2005年7月10日和2006年1月10日,将本市上半年农民培训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全年农民培训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后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
农民培训验收工作在2006年1月进行,首先由各县(市、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上级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验。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培训计划和任务合同进行,重点检查验收农民培训台账、农民转移就业台账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各地级市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本市的检查验收情况,形成检查验收报告并报送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资金或造成资金损失的,要严肃查处。
附件:2005年农民培训指导性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
│人 项 │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 科技培训 │
│ 目├────┬──────┬─────┼────┬────┤
│ 数 │ 总数 │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绿证培训│一技一训│
│地级市 │ │ │ │ │ │
├───────┼────┼──────┼─────┼────┼────┤
│合 计 │1000000│500000 │500000 │200000 │2500000│
├───────┼────┼──────┼─────┼────┼────┤
│南宁市 │50000 │25000 │25000 │10000 │120000 │
├───────┼────┼──────┼─────┼────┼────┤
│柳州市 │45000 │22500 │22500 │9000 │112500 │
├───────┼────┼──────┼─────┼────┼────┤
│桂林市 │45000 │22500 │22500 │9000 │112500 │
├───────┼────┼──────┼─────┼────┼────┤
│梧州市 │100000 │50000 │50000 │20000 │250000 │
├───────┼────┼──────┼─────┼────┼────┤
│北海市 │10000 │5000 │5000 │2000 │25000 │
├───────┼────┼──────┼─────┼────┼────┤
│防城港市 │20000 │10000 │10000 │4000 │50000 │
├───────┼────┼──────┼─────┼────┼────┤
│钦州市 │120000 │60000 │60000 │24000 │300000 │
├───────┼────┼──────┼─────┼────┼────┤
│贵港市 │45000 │23500 │22500 │9000 │112500 │
├───────┼────┼──────┼─────┼────┼────┤
│玉林市 │180000 │90000 │90000 │36000 │450000 │
├───────┼────┼──────┼─────┼────┼────┤
│百色市 │65000 │32500 │35000 │13000 │162500 │
├───────┼────┼──────┼─────┼────┼────┤
│贺州市 │95000 │47500 │47500 │19000 │237500 │
├───────┼────┼──────┼─────┼────┼────┤
│河池市 │85000 │42500 │42500 │17000 │212500 │
├───────┼────┼──────┼─────┼────┼────┤
│来宾市 │80000 │40000 │40000 │16000 │200000 │
├───────┼────┼──────┼─────┼────┼────┤
│崇左市 │60000 │30000 │30000 │12000 │150000 │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年为民办十件实事的要求,实施好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全区开展农民工引导性培训100万人,其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9.75万人;全区实现转移就业新增57万人,其中区内跨县转移就业新增17万人,向广东等省转移就业新增40万人(含广东对口扶贫转移就业新增10万人)。在向广东转移就业新增人数中,政府直接组织转移新增23.05万人;政府间接组织转移新增16.95万人。
(二)建立1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三)建立劳务品牌培训基地15个,培育并逐步做大做强“八桂月嫂、家政服务员、保安员、护工、电子装配工、车缝工、机械技术工、建筑工”等8个劳务输出品牌。
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各市、县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桂发[2004]7号)精神,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的实施。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和大部分的县已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尚未按规定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县必须于2005年4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于2005年5月底前报自治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努力完成区内跨县转移就业新增17万人目标任务。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步伐,通过发展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的产业化经营,大量吸纳农村劳动力在乡村从事非农产业就业。同时,通过加快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当地非农产业和特色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进城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确保区内跨县转移就业新增17万人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整合资源,落实培训责任,创新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1.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品牌培训基地)及培训激励机制。自治区计划认定15个品牌培训基地,并授予牌匾,落实培训资金,并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对参加品牌培训基地培训的农村劳动力给予培训费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培训补贴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对168个“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检查、指导,抓好培训质量和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及全区农民培训100万人任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9.75万人)。此项工作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推进农村教育“312”工程。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农村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将县级职业学校建设成为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阵地。农村职业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坚持学历教育与短期职业培训并举,科学设置专业,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使学历教育或接受短期职业培训者熟练掌握一门以上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各市、县职业学校应与区内外,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职业院校、企业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培训。此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配合。
4.积极组织点对点的订单培训。引导和推动就业训练机构、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与企业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订单培训协议,按协议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广东、广西两省区劳务合作协议,实施订单培训并定向向广东培训输出1.5万人。自治区科技厅要牵头落实在2005年“第十四届科技活动周”上,我区有关市县与广东佛山多家企业签订的3万人订单培训合同,进一步扩大订单培训的影响。
5.推动就近就地培训工作。在全区170个人口多、劳务输出量大的重点乡镇,设立就近就地培训点,配备电视机、dvd机等播放设备和光盘、资料,就近就地对农村新成长的劳动力及其家长和节假日返乡的农民工开展引导性培训和常用职业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6.实施每个贫困户家庭培训1人的培训计划,全区全年培训和实现转移1万人。此项工作由扶贫办牵头,劳动保障部门配合。
7.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认真搞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引导、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力争使参加国家规定持证上岗职业(工种)培训的人员,有30%左右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有30%左右取得单项职业能力证书。此项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教育、扶贫部门配合。
(四)做大做强八大劳务输出品牌,增强我区劳务输出综合竞争力。
1.充分发挥我区卫生类学校、农村职业学校等相关培训机构的作用,培育广西家政服务员、八桂月嫂、护理员等“家政类劳务”品牌。
2.充分发挥我区机电、机械职业院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的资源优势,培育广西电子产品装配工、车缝工等产业工人劳务品牌。
3.充分发挥我区旅游服务和武警、公安类职业院校及就业训练中心、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培育餐厅、客房服务员和保安等服务类劳务品牌。
4.充分发挥建设类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培育我区建筑类劳务品牌。

(五)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
1.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各市、县要在2005年底前完成劳动力市场建设。同时实现区、市、县三级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及时、准确地为农民收集、提供用工信息,引导农民工有目的地转移。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比较重的地方,可聘请村委会干部担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协管员,协助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南宁、柳州、桂林、玉林、河池、百色、崇左等市和劳务输出量大的县开通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接受外出务工人员的电话咨询。将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地级市授予的2004年度“放心职介机构”名单在广西“市场与就业”网站上公布。
进一步完善驻外特别是驻粤劳务机构建设,发挥其在收集用工信息及维权跟踪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协助当地政府对有关劳动保障纠纷和重大劳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广西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领导。在2-3月和5-6月企业招工的高峰期,各市、县要有计划地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向全区各地的农村青年和外出打工人员免费发放22万册“春风卡”,让他们了解转移就业政策、职业介绍内容和放心职介机构、培训机构名单和咨询维权方法、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等,指导帮助农民工建立维权意识。此项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3.创建1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做好对示范县工作的规范、扶持和指导,发挥示范县以点带面的作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的认定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制定,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认定工作由自治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
4.进一步完善并在全区推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尚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市、县,必须在2005年9月以前建立。已经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市、县,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力度,规范运行。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及监控制度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实行招用农民工备案制度。从2005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试点。此项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部门负责。
5.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近期要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是否订立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遵守工作时间规定等情况,要重点督促企业按政策规定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
(六)全面落实省际劳务合作项目,保持对劳务协作省份组织劳务输出的规模。
落实我区与广东、福建等省及相关对口城市签订的有关劳务合作协议,强化双边劳务合作机制。
(七)完善统计基础工作。
发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作用,建立农村劳动力台帐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2005年全区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单位:人
┌──────┬─────┬─────┬─────────────────────────────┐
│ 项目│全区农村劳│全区农村劳│ 其中 │
│ │动力转移培│动力转移就├───────┬─────────────────────┤
│ │训人数 │业新增人数│ │ ┌──────┬──────┤
│ 人数 │ │ │自治区内跨县转│向广东等地劳务│各地政府直接│各地政府间接│
│ │ │ │移就业新增人数│输出新增人数 │组织向广东劳│组织向广东劳│
│ │ │ │ │ │务输出新增人│务输出新增人│
│地级市 │ │ │ │ │数 │数 │
├──────┼─────┼─────┼───────┼───────┼──────┼──────┤
│ │ 1 │ 2 │ 3 │ 4 │ 5 │ 6 │
├──────┼─────┼─────┼───────┼───────┼──────┼──────┤
│总 计 │197500 │570000 │170000 │400000 │230500 │169500 │
├──────┼─────┼─────┼───────┼───────┼──────┼──────┤
│南宁市 │23000 │53000 │15000 │38000 │23000 │15000 │
├──────┼─────┼─────┼───────┼───────┼──────┼──────┤
│柳州市 │15500 │41000 │14000 │27000 │13000 │14000 │
├──────┼─────┼─────┼───────┼───────┼──────┼──────┤
│桂林市 │21000 │56000 │20000 │36000 │23000 │13000 │
├──────┼─────┼─────┼───────┼───────┼──────┼──────┤
│梧州市 │10500 │41000 │15000 │26000 │15000 │11000 │
├──────┼─────┼─────┼───────┼───────┼──────┼──────┤
│北海市 │4200 │11000 │3000 │8000 │3000 │5000 │
├──────┼─────┼─────┼───────┼───────┼──────┼──────┤
│防城港市 │3000 │12000 │3000 │9000 │4500 │4500 │
├──────┼─────┼─────┼───────┼───────┼──────┼──────┤
│钦州市 │15500 │49000 │15000 │34000 │16000 │18000 │
├──────┼─────┼─────┼───────┼───────┼──────┼──────┤
│贵港市 │20500 │38000 │12000 │26000 │13000 │13000 │
├──────┼─────┼─────┼───────┼───────┼──────┼──────┤
│玉林市 │25800 │42000 │10000 │32000 │17000 │15000 │
├──────┼─────┼─────┼───────┼───────┼──────┼──────┤
│百色市 │15500 │58000 │15000 │43000 │26000 │17000 │
├──────┼─────┼─────┼───────┼───────┼──────┼──────┤
│贺州市 │10500 │28000 │7000 │21000 │18000 │3000 │
├──────┼─────┼─────┼───────┼───────┼──────┼──────┤
│河池市 │15500 │57000 │14000 │43000 │26000 │17000 │
├──────┼─────┼─────┼───────┼───────┼──────┼──────┤
│来宾市 │10500 │43000 │15000 │28000 │18000 │10000 │
├──────┼─────┼─────┼───────┼───────┼──────┼──────┤
│祟左市 │6500 │41000 │12000 │29000 │15000 │14000 │
└──────┴─────┴─────┴───────┴───────┴──────┴──────┘
注:栏目2=3+4;4=5+6
城镇居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要求,实施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确保完成今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200万平方米的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的决定,以加快我区城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加快住房建设,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改善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2005年建设目标
加快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2005年,全区完成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让社会的中低收入居民,都能通过相应的途径,购买、建造或租住与自己家庭收入相适应的住房,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
三、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
(一)2005年,全区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采用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和购房者集资建设两种方式,投入资金24.64亿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具体建设任务详见附件2)。
(二)2005年4月20日前,落实全部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建设项目;2005年4月30日前,落实全部经济适用住房计划项目的建设用地;2005年5月15日前,全面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5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
四、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
(一)经济适用住房设计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设[1997]321号)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既要满足住户多方位、多层次的居住需要,又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做到设计规范,功能齐全,造价合理。

(二)经济适用住房只允许建设公寓式普通住宅,户型应以二、三类中小套住房为主,具体的建筑面积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经济适用住房的装修标准应按照基本设施具备,能够满足住户日常生活需要为原则,标准不得超过普通住宅的有关规定。
五、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要求
(一)统一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要按桂政发[2004]23号文的规定实行招投标制,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资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成本,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要按照小区规划设计的要求,同步建设各种配套设施。
(四)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要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对工程建设质量要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六、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
(一)召开2005年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切实为民办实事,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责任,目标和具体要求,使各级政府统一步调,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步伐。
(二)成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自治区成立以自治区领导为组长,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领导为副组长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2005年4月15日前,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并按照自治区桂政发[2004]23号文的规定,明确市、县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机构。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05年3月底前将2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区14个设区城市,作为当地政府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具体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各设区城市要在2005年4月20日前,将本市(含辖县市)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报自治区房改办备案。
(四)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各设区城市和有统一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任务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2005年4月底以前,按照桂政发[2004]23号文的规定,落实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划拨用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不少于今年本市、县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地总量的20%。
(五)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种相关配套政策。自治区出台《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城市政府要在2005年6月底前,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出台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各项配套政策,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供应制度、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制度,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审核制度、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申请、公示和审批制度等有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并于2005年7月10日前报自治区房改办备案。
(六)积极拓宽住房保障新渠道,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自治区建设厅要研究出台贯彻落实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在2005年6月底前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集资建房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对集资建房的政策进行完善和进一步规范;各市、县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修订当地的集资建房管理办法,并制定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本市、县集资建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政策进行规范。全区各级房改办要开拓思想,进一步实现住房体制的创新,研究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管理办法,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供应办法,建立相对稳定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为处于“夹心层”的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
(七)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强统一协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以特事特办方式加快各项审批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实施。
1.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和时间要求,以划拨方式落实建设用地;
2.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按照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做好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提供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尽快办理“一书两证”手续;
3.各级物价部门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的售价,监督和规范有关单位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收费;
4.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收费项目的单位必须要按照桂政发[2004]23号文“按最低收费标准减半征收”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批。
(八)加强监督、指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2005年7月组织有关部门,对14个设区城市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促进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健康实施。自治区房改办要及时对照各市上报的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加强调研,及时掌握全区各市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进展情况,并针对各市的问题,及时地进行分类指导和督促,确保全区城镇居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各项措施有检查、有落实。
(九)项目的验收。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竣工以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竣工报告书为准。项目竣工后由各设区城市政府汇总后于2006年元月10日前报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在2006年元月20日前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市的上报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将全区的完成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附件: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表
┌───────┬────┬────┬─────────┐
│城市及单位名称│建设任务│投资概算│ 资金来源 │
│ │(万㎡) │(万元) │ │
├───────┼────┼────┼─────────┤
│南宁市 │76 │125360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柳州市 │19 │23959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桂林市 │18 │22698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梧州市 │3.5 │3164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北海市 │1.5 │1314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防城港市 │0.5 │500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钦州市 │2.5 │1647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贵港市 │6 │6495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玉林市 │5 │5412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崇左市 │3.5 │1980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来宾市 │3 │2121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贺州市 │3 │1367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河池市 │7 │5196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百色市 │7.5 │6139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区直单位 │14 │17397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柳铁 │30 │21649 │开发商和购房者自筹│
├───────┼────┼────┼─────────┤
│全区合计 │200 │24639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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