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45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区“两基”攻坚和“312工程”工作,促进我区农村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由自治区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老领导、自治区政府督学、高等学校有关人员到各县(市、区),对当地实施“312工程”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县(市、区)按督查的内容认真做好准备。督查的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自治区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工作督查方案
2.督查分组名单
3.督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六月三日
附件1:自治区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工作督查方案
为加快我区农村教育发展步伐,确保我区农村教育“312工程”按计划实施,根据自治区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和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决定组织督查组,对全区各县(市、区)实施“312工程”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组的组成人员
“312工程”督查组由自治区支教领导小组顾问吴汉同志任组长(兼任第二小组组长),成员由曾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委员会)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的老领导、自治区政府督学以及高校有关人员组成。
二、督查内容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两基”攻坚实施规划情况;(2)制定农村税费改革专项支付用于教育部分的资金使用计划情况;(3)制定偿还教育欠债计划情况;(4)制定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督查工作以小组为单位逐县(市、区)进行。从2004年5月份开始,每个小组对所负责的地级市所辖县(市、区)进行一次督查。年内进行2至3次督查。督查次数由各督查组根据督查对象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二)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10天内,由督查小组向自治区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该次的督查报告。
四、其它事宜
(一)有关高校派出的工作人员,应为有一定文字能力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督查小组下县督查用车,由本小组高校工作人员所在学校负责。
(三)参加督查的人员的差旅费,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附件2督查分组名单
┌──┬────┬───┬──┬───────────────────────────┬───────────┐
│组别│ 职务 │姓名│性别│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督查地域 │
├──┼────┼───┼──┼───────────────────────────┼───────────┤
│第 │组长 │王世民│男 │原区人大内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前监察厅厅长 │桂林市(17县、市、区) │
│一 ├────┼───┼──┼───────────────────────────┤贺州市(4县、市、区) │
│小 │组员 │唐护华│男 │自治区政府督学(原桂林市十七中校长) │ │
│组 ├────┼───┼──┼───────────────────────────┤ │
│ │工作人员│易锦言│男 │广西师范大学学工处副处长 │ │
├──┼────┼───┼──┼───────────────────────────┼───────────┤
│第 │组长 │吴 汉│男 │原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前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崇左市(7县、市、区)、│
│二 ├────┼───┼──┼───────────────────────────┤防城港市(4县、市、区)│
│小 │组员 │丁玉治│男 │原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民盟成员、前农大教授 │北海市(4县、市、区) │
│组 ├────┼───┼──┼───────────────────────────┤ │
│ │组员 │梁观顺│男 │自治区政府督学(原北海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 │
│ ├────┼───┼──┼───────────────────────────┤ │
│ │工作人员│农世斌│男 │广西大学人事处副处长 │ │
├──┼────┼───┼──┼───────────────────────────┼───────────┤
│第 │组长 │卢光明│男 │原区人大华侨外事委副主任委员;前区旅游局局长 │柳州市(10县、市、区) │
│三 ├────┼───┼──┼───────────────────────────┤来宾市(6县、市、区) │
│小 │组员 │查柳君│女 │自治区政府督学(原柳州地区教育局长) │ │
│组 ├────┼───┼──┼───────────────────────────┤ │
│ │工作人员│张培秀│男 │广西师范学院离退处副处长 │ │
├──┼────┼───┼──┼───────────────────────────┼───────────┤
│第 │组长 │韦剑锋│男 │原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原区新闻出版局巡视员 │玉林市(6县、市、区) │
│四 ├────┼───┼──┼───────────────────────────┤贵港市(4县、市、区) │
│小 │组员 │林士强│男 │自治区政府督学(原玉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梧州市(7县、市、区) │
│组 ├────┼───┼──┼───────────────────────────┤ │
│ │工作人员│叶素钦│女 │广西民族学院组织部副部长 │ │
├──┼────┼───┼──┼───────────────────────────┼───────────┤
│第 │组长 │曹金养│男 │原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前区边贸局党组书记 │百色市(12县、市、区) │
│五 ├────┼───┼──┼───────────────────────────┤ │
│小 │组员 │覃玉林│男 │自治区政府督学(百色市教育局副局长) │ │
│组 ├────┼───┼──┼───────────────────────────┤ │
│ │工作人员│严远东│男 │广西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 │
├──┼────┼───┼──┼───────────────────────────┼───────────┤
│第 │组长 │陈章进│男 │原区人大委内司委副主任;前区工商局局长 │河池市(11县、市、区) │
│六 ├────┼───┼──┼───────────────────────────┤ │
│小 │组员 │潘运琛│男 │自治区政府督学(原广西教育学院书记) │ │
│组 ├────┼───┼──┼───────────────────────────┤ │
│ │工作人员│梁戈里│女 │广西艺术学院院办副主任 │ │
├──┼────┼───┼──┼───────────────────────────┼───────────┤
│第 │组长 │孙则智│男 │原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 │
│七 ├────┼───┼──┼───────────────────────────┤南宁市(12县、市、区) │
│小 │组员 │姜德圣│男 │自治区政府督学(原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钦州市(4县、市、区) │
│组 ├────┼───┼──┼───────────────────────────┤ │
│ │工作人员│陈桂秋│男 │广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 │
└──┴────┴───┴──┴───────────────────────────┴───────────┘
附件3:督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督查各市、县“两基”攻坚实施规划制定情况
(一)督查规划的主要内容方面
县的实施规划要与《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007年)》在内容框架上保持一致,包括对本县“两基”攻坚的形势与挑战的分析、“两基”攻坚的目标、“普九”攻坚的主要任务、“两基”攻坚的保障措施、“两基”攻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
1.“两基”攻坚的形势与挑战方面。
对2002年本市、县“普九”水平和质量及其与全区、全市平均水平的差距作出分析,对“两基”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两基”攻坚的目标方面。
按自治区下达的达标验收时限内的每年中,实现“两基”的人口覆盖率,实现“两基”的乡镇的数量和名单,小学入学率、初中入学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17周岁人口初中教育完成率达到水平,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水平,扫除青壮年文盲人数,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水平,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教师工资保障程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两免一补”的受益程度等。
3.“普九”攻坚的主要任务方面。
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编按时足额发放、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4.保障措施方面。
规划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就如下各个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一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在“两基”攻坚中的责任;二是确保“普九”攻坚所需经费,明确使用范围;三是认真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四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教师业务水平;六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七是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八是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将扫盲与农民培训相结合;九是采取措施帮助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十是积极动员社会参与,扎实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等。
5.组织攻坚和监督检查方面。
市、县、乡镇“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成立情况,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及工作程序,建立攻坚目标责任、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激励机制、督导检查等相关制度等。
(二)督查规划的具体要求
1.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1)摸清实际情况。县要摸清未“普九”乡镇的底数,以2002年底的数据为准,包括200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留率、辍学率、升学率、在校学生、新增学生、现有学校、教职工、专任教师、校舍及教学设备存量等。对照“普九”标准的要求,测算出按自治区下达的达标验收时限内每年的增量,具体到每一个乡镇、每一所学校。
(2)明确主要任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提出本县“普九”攻坚的主要任务。既要做到国家、自治区的要求项项有具体措施加以落实,又要做到有自己的特点,使整个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
(3)确定保障措施。关键是如何落实“两基”攻坚经费问题,要把“两基”攻坚所需经费总量逐项落实,各种专项资金、投入经费的额度以及经费来源渠道、使用范围等,都计算清楚,做出明确规定,列入实施规划,切实予以保证。
(4)落实攻坚责任。各地在规划中,明确规定县、乡镇政府的责任,尽量细化,便于监督检查,逐项落实。
2.部门配合,政府审批。
“两基”攻坚实施规划由县教育、计划、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经县人民政府审批,有县长签名、县人民政府盖章。
二、督查教育投入情况保障工作
主要督查是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按规定比例要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具体内容:
(一)2003年度自治区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总额,其中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是否达到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不低于65%的比例要求(不含已下达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二)是否制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预算安排计划,并报地级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预算安排计划主要包括哪些项目,各项目具体安排的金额是多少。是否做到按预算安排计划将资金足额按月拨付到位,并专款专用。
(四)是否做好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预算安排,是否建立了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三、督查偿还教育欠债的工作
(一)全县“普九”教育欠债的总体情况。包括欠债总额及分学校的欠债数额、欠债学校数量及具体分布情况、债权人的构成、欠债的起始和还款期限、近年的偿还情况等。
(二)县级人民政府是否已组织对本县“普九”教育欠债进行审计、评估、清理并核实确认。
(三)是否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制定还款计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四)是否制定了偿还“普九”教育欠债的措施,还债的资金来源渠道有哪些。
(五)是否还有新欠“普九”债务现象发生。
四、督查中小危房改造工作
(一)2003年底有多少危房校舍,占校舍总面积的百分之几?
(二)是否已制定出当地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总体规划打算用几年的时间基本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校舍。
(三)要解决这些危房校舍需要多少经费?已知的国家和自治区投入资金数量是多少?余下的资金打算如何解决?地方资金的具体来源有哪几个渠道?自治区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总额中多少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
(四)2003年度危改计划安排了多少项目,计划投入资金及计划建设规模是多少,主要建设内容是什么。
(五)是否设立了中小学危房改造的专门帐户,并设置专门的出纳和会计。是否有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2003年度危改资金到位、项目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情况如何。
(六)土建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如何,包括完成“三通一平”情况、完成校园规划情况、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情况、施工进展情况。
(七)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否按国家的基建程序实施?如何选定施工单位?如何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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