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员会南宁市西乡塘区防洪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标
编制本预案,就是未雨绸缪,落实抗洪抢险的各项措施,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做到“两个”确保:
1、确保我城区在邕江发生标准内洪水[大坑口水位79.74米(黄海基面,下同)高程以下]时安全度汛,并在发生超标准洪水(大坑口水位79.74米高程以上)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2、确保我城区内水库工程在设计标准洪水内安全度汛,并在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时安全转移水库影响区内的群众及相关的财产物资,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时间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理》、《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南宁市防洪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城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条:“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作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理措施)。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
防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十六字方针;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汛工作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水位分级负责制、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制;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和汛情、灾情逐级汇报制度等。防洪工作以防灾、抗灾、减灾为中心,以气象水文信息为基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灾、减灾工作,做到全面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重点、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充分准备工作,确保江河堤防、水库万无一失,城区安全度汛。
第二章
城区概况及防洪任务
一、城区概况
西乡塘区位于南宁市的中西部,位于邕江、左江的左岸,右江在境内流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多雨,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300毫米左右,地面高程67米-86米(黄海基面,下同),山丘高程200-500米,属低洼易涝地带,每逢大至暴雨或者左右江及邕江大水,城区的金陵镇、坛洛镇、石埠街道办事处受洪涝灾害较为严重,为南宁市防洪形势较为严峻的城区。
西乡塘区管辖金陵、双定、坛洛3个镇,石埠、西乡塘、衡阳、北湖、安吉、安宁、新阳、华强、上尧9个街道办事处,另外,辖区内还有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等两个开发区,辖区面积1298平方公里,总人口100万人。目前,城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洪涝风险分析
南宁市西乡塘区洪水灾害频繁,危害甚大,并且市区地面高程大部分在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下。南宁市修建邕江防洪堤后十年一遇、二十年一遇、五十年一遇洪水水位高程分别为76.61米、78.03米、79.74米(大坑口水位)。若发生大水,无邕江防洪堤保护,市区将变成一片汪洋,工厂停产、交通中断、水电停供、商业停市,社会经济将遭受严重损失。
南宁市邕江河段的洪水主要由左、右江洪水汇合而成。邕江来水以左江为主,右江次之。据南宁水文站1947至2003年洪峰水位高于72米的35场洪水统计,左江崇左站洪峰流量平均值是右江下颜站的1.65倍。但邕江出现灾害性洪水,大都是左、右江同时发洪水造成的。邕江南宁市河段上游水文控制站主要有左江的崇左水文站、右江的下颜水文站,两控制站洪水传至南宁水文站的平均传播时间:崇左为30小时左右,下颜为24小时左右。主要控制站
不同频率洪水如下表:不同频率洪水流量表
单位:立方米每秒河名站名频率(%)200年一遇100年一遇50年一遇20年一遇10年一遇5年一遇左江崇左1490013800125001070091707670右江下颜897081407280614052804380邕江南宁215001980018100157001380011800
影响南宁市的热带气旋(台风),一般在后汛期(7-9月),热带气旋(台风)路径:一是从广东省阳江市至湛江市一带沿海登陆后西行影响南宁;二是在海南省登陆,进入北部湾,再次在北海至东兴一带登陆影响左、右江流域。热带气旋从沿海登陆后,强度逐渐减弱,西行至南宁及左右江流域后,风力有所减弱,但还是带来一定的降雨量形成洪涝灾害。南宁市历史上大洪水为1881年洪水,洪峰水位79.65米,洪峰流量20600立方米每秒,相当于百年一遇洪水,有关历史文献中写道:“洪水泛滥成灾,沿河两岸田地被淹纵横百余里,冲毁各地县城垣几千丈,房屋毁坏不计其数,人民流离失所,灾情严重。”解放后1968、1985、1986、2001曾经发生过较大洪水,其中以2001年洪水最大,大坑口水位77.42米,洪峰流量13400立方米每秒,接近二十年一遇水位。鉴于历史上发生的大洪水,防汛工作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三、2006年度城区防洪任务
2006年度西乡塘区防洪任务如下:
(一)城市防洪。
在汛期内,西乡塘辖区内(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相思湖新区)的防洪工作由西乡塘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主要包括防内涝工作、标准洪水内缺口的封堵、超标准洪水的人员物资转移工作、防汛队伍的调度等。
根据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的《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2006年度西乡塘区城市防洪堤的责任堤段为:江北堤民生广场(民生广场堤段归西乡塘区负责)至狮子岭堤段共16184米。另外,我城区内的邕江防洪大堤目前存在两个薄弱环节:(1)西明江堤副堤1未建(长40米),(2)西明江堤副堤2缺口30米;这两个缺口的封堵任务由我城区负责。
(二)乡镇防洪堤(闸)。
做好各镇防洪堤(闸)的安全防护工作。
西乡塘区所辖的沿江各镇共有小型乡镇防洪堤(闸)11处,分别是金陵镇的冲口防洪堤、宁村防洪堤、冲亡防洪堤、沙洲防洪堤,石埠街道办的兴贤白沙堤、兴贤儒礼合冲堤,坛洛镇的上中中伍堤、那忠堤、冲民堤、岜廖堤、铁凌桥防洪闸。
(三)水库工程。
确保辖区内50座水库工程安全度汛。
西乡塘区辖区内共有50座水库,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30座;其中10座水库(即:天雹、龙门、大皇庙、峙村河、老虎岭、罗伞岭、银岭、九宋滑石、金沙湖、罗西)由市水利局直属管理,3座水库(义梅、定龙、河建)由城区直属管理,7座水库(坛增、那民、后皇、万礼、派尧、群怀、插花)由各镇政府直属管理,其余均为由各村坡(队)管理的集体水库。水库总库容10275.8万m3,有效库容6398万m3,死库容405.1万m3,设计灌溉面积14.3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
(四)工程存在问题。
1、城区管辖的乡镇防洪堤(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防洪堤(闸)极为简易短小,修筑标准低,因运行多年,工程老化较为严重。
2、西乡塘区水库目前存在问题主要有:
(1)防洪能力不足的水库有5座:银岭水库、河建水库、群怀水库、那包水库和大渌皖水库。主要安全隐患是水库主、副坝欠高,溢洪道泄洪能力不足等问题。
(2)主、副坝存在安全隐患的有4座:雷横水库、插花水库、甲水水库、百流水库,主要安全隐患是坝体单薄、渗漏、内外坡破损、白蚁危害、裂缝、沉陷等问题。
(3)溢洪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有4座:群怀水库、派尧水库、百流水库、小万礼水库,主要安全隐患是存在裂缝并漏水、边坡坍塌、填物受阻、排水不畅等问题。
(4)水库放水涵管存在质量问题的有16座:群怀水库、百流水库、九宋滑石水库、派尧水库、那槐水库、雷桑水库等,主要是漏水、堵塞。
(5)进库抢险道路不畅通的水库为百流、小万礼2座水库。
通讯方面,有11座国营水库(峙村河、老虎岭、罗伞岭、银岭、罗西、金沙湖、义梅、定龙、河建、插花、罗文)落实或配备较为专用的通讯设备,其余水库未配备专用通讯电话,紧急情况下只能到较近的村坡打电话联系和汇报,对险情、灾情的及时上报十分不利。我城区除国营水库有专人正常管护外,各镇及村坡管理的水库无专人正常护理,导致工程老化失修、坝身杂草丛生,出现险情不容易发现。
我城区的水库大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多为土坝,很多是“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修筑质量较差,运行多年已趋老化,抵御大洪水的能力较低。目前城区50座水库中属二类工程的有41座,三类工程有7座(定台、河建、大渌皖、那包、百流、甲水和插花)。因此,一定要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决不能有麻痹侥幸心理。
(五)2006年防洪工作重点。
根据汛前安全检查的结果,我们定出了今年防洪工作的重点有如下两方面:
1、水库防洪方面。根据2005年汛末和2006年汛前水库安全检查结果,西乡塘区今年防洪形势最为严峻的是雷横、河建、大渌皖、那包、百流和甲水6座水库,罗文水库作为南宁市西明江防洪工程的调节水库,水库大坝加高和溢洪道改建工程2005年刚竣工,未经过检验,也列为2006年重点防洪水库。因此,2006年度城区重点水库防洪工程是:雷横水库、河建水库、大渌皖水库、那包水库、百流水库、甲水水库、罗文水库。
2、内涝防治部分。城市内涝部分:我城区负责辖区内20米以下(含20米)的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清淤和辖区内的小区排涝,由市政局制定具体的防内涝预案;各镇防内涝部分:有防内涝任务的镇、办事处,特别是金陵镇、坛洛镇、石埠街道办事处要制定相应的防内涝预案,并报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各项责任制
城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人民政府设立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城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
二、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能
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名单如下:
指挥长:
肖志钢 中共西乡塘区党委书记
黄丽娟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黄焕升 市长助理、南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 斌 相思湖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由西乡塘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家班子分管领导和武装部、公安分局、农林水利局主要领导和南宁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思湖新区管委会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城区各机关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担任。
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分12个工作组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的职能和人员组成为:
(1)中心指挥组:全面负责抗洪抢险的决策、指挥、调度。中心组由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武装部主要领导组成。
(2)前线指挥组:出现特大洪涝灾害时设置前线指挥部,负责传达中心指挥部的指示,全面负责前线抗洪抢险的指挥、调度工作。设一名组长和四名副组长,组长由政府的一名副区长担任,四名副组长分别由武装部、农林水利局、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的一名领导担任。
(3)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各项防洪工作。设一名组长和四名副组长,组长由区委副书记担任,四名副组长分别由区委办、政府办、监察局、调处办的一名领导担任。
(4)工程技术组:负责汛情、险情预测分析和解决防汛抢险中有关工程技术问题。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组员两名,组长由农林水局主要责任人担任,副组长由农业服务中心的一名领导担任。
(5)汛情、雨情综合组:负责汛情、雨情的收集,及时为中心组和工程技术组分析、决策提供依据。设组长一名,组员三名,组长由农林水利局的一名领导担任。
(6)宣传报道组:负责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鼓舞抢险队伍的士气。设一名组长和三名副组长,组长由区委宣传部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团委的一名领导担任。
(7)治安保卫组:负责交通、治安保卫和重要物资转移保卫工作。设一名组长和三名副组长,组长由政法委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公安分局、司法局的一名领导担任。
(8)医疗救护组:负责协调指挥和调动各医疗小组工作。设一名组长和二名副组长,组长一名政府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局、总工会的一名领导担任。
(9)物资调度组:负责抢险储备物资和车船的调用安排工作。设一名组长和四名副组长,组长由一名政府副区长担任,四名副组长分别由财政局、经贸局、农业服务中心、环卫站的一名领导担任。
(10)后勤保障组:负责解决抢险人员的应急伙食准备及保障工作。设一名组长和四名副组长,组长由一名政府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政府办、财政局、农林水利局、民政局的一名领导担任。
(11)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内涝治理组:配合向市有关部门提供城区被破坏的排水、电、燃料、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的受灾情况,并组织落实辖区内20米(含20米)以下道路的排险、内涝排涝和恢复市政基础设施功能。设一名组长和三名副组长,组长由政府的一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环保局的一名领导担任。防内涝预案由市政管理局另行制定。
(12)灾情统计及转移安置组: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及时组织实施疏散撤离计划,并在汛前掌握低洼地区危房人员及物资情况,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尤其是辖区内的化工、农药、油料等有毒、易燃、易爆、易挥发物品的存放情况、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做到万无一失,不至于污染水体及环境;同时负责临时组织安置灾民的生活和生产等工作。转移安置组设组长一名和副组长五名,组长由政府一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公安分局、政府办、民政局、统计局、流动人口办公室的一名领导担任。转移预案由民政局另行制定。
西乡塘区防汛指挥机构由西乡塘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详见附表一)。
三、城区防汛督导工作组
城区防汛督导工作组成员主要由城区四家班子领导及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在主汛期深入各镇、街道办,督促和指导各镇、街道办的防汛工作。
四、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城区公安分局。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城区民政局。
组织、协调辖区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群众转移。组织储备救灾物资、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城区财政局。
组织实施全市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城区国土资源分局。
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城区农林水利局。
归口管理城区防洪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城区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
城区水产畜牧局。
指导渔业的防洪安全和救灾工作,负责灾区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城区卫生局。
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城区市政管理局。
负责组织指导市区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区防内涝工作。
五、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办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拟订城区有关防汛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经费的计划、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汛期安全运行;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城区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六、城市防洪堤分段负责制
根据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西乡塘区负责邕江江北防洪堤从民生广场(民生广场堤段归西乡塘区负责)至狮子岭堤段的保堤工作,实行分段护堤,任务落实到组(详见附表二)。
七、各(镇)防洪堤(闸)防洪责任制
沿江各镇、办的防汛分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各镇、办管理的防洪堤(闸)的防洪抢险工作,防洪堤(闸)的分布情况及警戒水位指标详见附表四,西乡塘区各镇、办防洪堤护堤责任详见附表五。各有关各镇要制定防洪堤(闸)的值班检查制度,做好抢险物质储备及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同时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屯和有关单位,并指派主要领导负责和指挥。
当江河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时,要派专人上堤进行巡堤检查值班,加强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各镇办防汛分指挥部要及时报告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并迅速组织群众进行抢修,同时通知堤(闸)保护区内的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各镇、办农村或单位管理的防洪堤(闸)在防洪抢险中根据实际,就近往高的地带转移,具体方案由各镇、办制定。
八、水库工程水位分级防洪责任制
水库工程防汛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当地行政首长均为辖区内水库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详见附表五)。各镇及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要按照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西防汛指[2006]2号文下达的汛期运行、警戒、危险、保坝水位指标来进行监控运行和管理水库。各水库的汛期工程安全管理行政责任人,由城区政府和镇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政府主要领导职务变动时,由接任的领导担任防汛行政责任人。
水库防洪工作的要点是控制汛期运行水位,要严格定期巡视观测水库大坝的运行情况。对高水位运行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要增加观测次数,发现大坝出现异常情况(如漏水变浑或漏水量加大的),要及时报告所在镇防汛分指挥部和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工程规模、失事对下游的影响和水库的工程状况等,确定雷横水库、河建水库、大渌皖水库、那包水库、百流水库、甲水水库和罗文水库为西乡塘区2006年防洪度汛重点工程,工程所在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各镇领导负责本镇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并明确2─3个工程为防洪度汛的重点工程,对每个工程要落实好管理制度和人员,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对待:
1、当水位出现超运行水位或出现警戒水位时,水库所在地镇政府、办事处必须派专人到水库开展防洪抢险检查,西乡塘区防汛指挥部派员检查指导。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检查和保护水库坝首及其它枢纽工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防汛指挥部,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2、当达到危险水位及以上水位或出现危险现象时,必须迅速报告当地镇防汛分指挥部和西乡塘区防汛指挥部,各镇、办分指挥部要派一名领导到水库指挥抗洪抢险工作,坚持24小时巡查护堤,西乡塘区防汛指挥部派员指导。同时组织群众进行抢险,并派人员通知下游居民做好安全转移工作;
3、当水库出现保坝水位时,镇防汛分指挥部及时组织群众应急抢险和通知下游群众转移,并立即报告西乡塘区防汛指挥部,由西乡塘区防汛指挥部按水库规模及地理位置的重要性采取相对措施,重点小(一)型水库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实施非常保坝措施;小(二)型水库经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实施非常保坝措施,城区防汛指挥部派员现场指导。
第四章
邕江洪水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级别划分
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邕江洪水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
1、邕江大坑口水位为69.00-72.50米时,预警级别为ⅳ级,用蓝色表示。
2、邕江大坑口水位为72.50-74.50米时,预警级别为ⅲ级,用黄色表示。
3、邕江大坑口水位为74.50-78.40米时,预警级别为ⅱ级,用橙色表示。
4、邕江大坑口水位为78.40米以上时,预警级别为ⅰ级,用红色表示。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堤防决口封堵应急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预警行动。
(1)当邕江即将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当水文部门预报邕江大坑口水位超设防水位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洪水信息。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第五章
邕江防洪抢险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邕江洪水情况,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报告(报告电话:110)。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1、ⅰ级响应。
(1)出现以下情况的为ⅰ级响应。邕江大坑口水位为78.40米以上时。
(2)ⅰ级响应行动。
(a)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参加。视情报请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实施《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及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南宁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市财政局为抗洪抢险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抗洪一线紧急调拨防汛物资;交通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b)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有关城区抗洪抢险。
(c)相关城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各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2、ⅱ级响应。
(1)出现以下情况的为ⅱ级响应。邕江大坑口水位为74.50-78.40米时。
(2)ⅱ级响应行动。
(a)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及时派出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洪抢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不定期在南宁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b)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城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城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3、ⅲ级响应。
(1)出现以下情况的为ⅲ级响应。邕江大坑口水位为72.50-74.50米时。
(2)ⅲ级响应行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水利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按《南宁市水利局防洪预案》开展防洪工作。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4、ⅳ级响应。
(1)出现以下情况的为ⅳ级响应。
邕江大坑口水位为69.00-72.50米时。
(2)ⅳ级响应行动。
市邕江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防洪工作,按该处的《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防洪预案》开展防洪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水利局。
三、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1、城市排涝。
城区市政管理局负责对城区分管的20米以下(含20米)的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和管辖区域的小区排涝,以保证市内排水排涝管渠畅通,并制定好应急的排涝预案。
2、低洼、易涝地带人员物资安全转移。
城区水利、建设、市政、环保等部门对低洼易涝地带物资人员的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汛期安全保管使用及转移工作。对易溶、易爆、易挥发、有毒的化工产品、农药、盐、糖等物资要提前转移,妥善存放。尤其对有毒的物质要按环保部门的安全要求,妥善储放在远离居民区的安全地带仓库,严格使用、保管、运输及回收制度,确保万无一失,确保本地区及河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疏散撤离警报发布。
当堤防可能决口,由市防汛指挥部下令发布人员、物资撤离警报。警报方式采用市人防办分布在市区的防空警报,城区分指挥部出动车辆用高音喇叭到可能淹没区发布警报,电视台、电台同时发布疏散撤离警报。
4、临时通行标志印发。
当洪水上涨到75.00米高程以上时,南宁市公安局组织对邕江防洪堤实行全线警戒,同时对防洪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非防汛车、船、人员不得进入防洪区域。在抗洪非常时期,人民警察有权对防洪区域先警戒或现场管制,抗洪抢险的车、船、人员的临时通行证由南宁市公安局统一印制。
四、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1、信息报送与处理。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市防汛办,并及时续报。
(6)信息报告电话
防汛信息报告电话: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3126212
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110
邕江大堤管理处:5328479
西乡塘区防汛值班:2825385(值班)2828453(防汛办)2632104(传真)
金陵镇防汛值班电话:3358601(兼传真)
双定镇防汛值班电话:3363372(兼传真)
坛洛镇防汛值班电话:3350070(兼传真)
石埠街道办事处防汛值班电话:3250731,传真:3250731-23
安吉街道办事处防汛值班电话:3132796(兼传真)
安宁街道办事处防汛值班电话:3304902(兼传真)
各水库应急通信联络电话详见附表六。
2、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各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信息发布。
(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洪涝灾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应急结束。
(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应急保障
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本预案规定的数量储备(或经营性储备)抗洪抢险物资、机械设备(详见附表七)。抗洪抢险紧急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用。凡抢险急需调用的物资、器材,报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先调用后结算(调用手续要完备,所有调用的物资必须有物资组组长签字才能结算)。抗洪抢险应急保障,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内容繁杂,但又是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主要依靠全社会通力合作,确保落实。
1、通信与信息保障。
汛期通讯以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及甚高频通讯作为保障。险段险点通讯,由南宁市移动通信公司、无线电管委会及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保障。
2、用电保障。
南宁供电局对堤防及排涝泵站供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对泵站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南宁供电局在紧急抗洪时组织一支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供电。储备抢险应急的电线电杆15公里,照明灯具1000盏(100w以上灯泡),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
3、抢险运输保障。
当洪水上涨到74.50米高程以上时:
城区建设局组织推土机1台、挖掘机1台待命,城区环卫站组织5吨汽车2辆、自卸汽车2辆待命。
4、医疗卫生保障。
城区卫生局抽调8名医护人员,组成2个医护小组,城区指挥部做好临时急救和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5、抗洪抢险技术保障。
城区防汛指挥部应结合实际,组成若干个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抗洪抢险作业的技术指导。
6、抗洪抢险突击队。
根据南宁市防汛指挥部要求,我城区负责派出500民兵由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抗洪抢险队,本城区还需组织本级可调动使用的抢险应急民兵队伍,其人数不少于500人(见附表八)。
六、后期处置
发生洪涝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转移地方和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
4、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防汛抢险物料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水毁工程修复
(a)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b)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8、调查与总结
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七、主要防御方案
(一)堤防缺口封堵方案。
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制订封堵西明江堤副堤1未建(长40米)、西明江堤副堤2缺口30米方案,做好防洪准备工作。
(二)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
本方案为邕江南宁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拟定的应急措施。
南宁大洪水的特点,主要是受热带气旋的影响,如果桂西南普降大暴雨,左、右江洪水暴涨同时汇集邕江,邕江河段可能出现高洪水位,再加上市区又遇暴雨,朝阳溪、心圩江等内河水位上涨,内涝严重,堤防内外一片汪洋。邕江南宁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可能出现漫顶溃堤,其灾害将是惨重的。
鉴于历史上已发生过100年一遇洪水的事实,而近年来气候异常,特大洪水极有发生的可能,为防御超过设计洪水的非常;情况,尽量减少灾害损失,有必要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拟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1、防洪分区范围
我城区市区部分属于江北西区,是南宁市商业、科研、文化教育及交通枢纽地带,被列为防洪主要保护区。
2、人员物资的转移及安置
南宁市四面环山,市区有部分街道、高地处于80米高程以上,若遇超标准洪水时,城区指挥部根据水情预报,积极贯彻人员、物资疏散转移至80米高程以上的安全楼房为主,撤离疏散为辅的原则,将低洼易涝易淹区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各镇及街道办事处亦应根据城区预案做好疏散转移预案,并报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安置区。
人员、物资转移安置区:人民公园、望州岭、邕武公路沿线、五村岭、二塘、罗伞岭、先生岭、谷畲岭、圣堂岭、牯牛岭、那文岭、那罗岭、虎邱村、北湖村、连畴村、峙村河水库、龙门水库、天雹水库等。
各镇及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划分转移安置区。
(2)疏散撤离路线。
南宁市市区江北防洪堤目前的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当市区邕江河段、左江、右江出现超过设计洪水情况时,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南宁市特大洪水疏散撤离预案》开展抗洪救灾工作。在西乡塘区辖区内位于邕江防洪堤保护的低洼地带人员和物资转移,可根据实际转移到80米高程以上的较高地带,具体安排如下:
a、五里亭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明秀路和衡阳路向东往望州岭一带撤离。
b、西乡塘派出所辖区居民及上尧派出所辖区的居民、村民可就近沿快速环道、天雹路往天雹水库方向撤离。
c、北湖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北湖路、明秀东路、快速环道就近向北湖、旧邕武公路一带高地转移。
d、唐山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北湖路向北湖、望州岭医院、虎邱一带撤离。
e、衡阳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友爱北路、安吉大道往邕武二级公路方向或沿秀厢路(快速)往北向旧邕武路一带撤离。
f、华强派出所辖区的人民西路一带居民可沿人民路向人民公园撤离,华西路一带居民可经中华路向望州岭方向撤离。
g、新阳派出所辖区内的居民可从新阳路尾出鲁班路沿大学路往大岭方向转移。
h、永新派出所辖区内的居民可经人民路向人民公园撤离。
i、边阳派出所辖区内居民可沿北大路、中华路向邕武公路方向撤离。
j、西湖派出所辖区内居民经心圩四联村等往外环高速沿线撤离。撤离疏散工作由辖区内的派出所和抗洪小组共同指挥。
3、撤离疏散的组织领导。
南宁市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撤离疏散约织工作由市防汛指挥部根据水文、气象准确可靠预报,研究论证后决策,发布动员令统一部署。城区分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疏散撤离计划,在汛期要掌握本辖区低洼地区人员、物资(尤其是有毒,易挥发物品)的存放情况,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做到心中有数,安全保险,避免临时慌乱误事。
4、疏散中各部门的职责。
(1)城区指挥部
负责城区人员物资疏散工作。尤其应事先检查本辖区的化工、农药、油料等毒害物品储存情况,销售转移数量及安全措施,做到万一失事,不致污染水体及环境。掌握登记好辖区内80.00米高程以下人员、物资数额及转移安置地的高程、面积、容量及所经路线等,落实集中地的指挥、管理、食宿、医疗、通讯、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武装部
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抗洪救灾,充分发挥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击队作用,协助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公安部门。
维护社会治安,安定群众情绪,防止坏人趁机打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在有关地域实施警戒。组织交通管制与疏导,保证道路畅通。
(4)物资、商贸、供销等部门
保障疏散人员的物资,简易工棚、住房的搭盖材料,日用百货,主、副食品,瓶装饮用水供应及抢险物资工具等。
(5)房产、建设、环保、卫生、农林水利部门
房产、建设部门负责疏散群众临时工棚房屋的搭盖安排;环保、卫生、农林水利部门负责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特别要保证安置区内的临时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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