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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大常委会、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政协、西乡塘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西乡塘区落实南宁市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相关医疗机构,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乡塘区落实南宁市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方案》,已经城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西乡塘区落实南宁市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南宁市《200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5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我城区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加快南宁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建立健全西乡塘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满足广大居民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为出发点,努力解决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廉价、安全、综合性、连续性的社区卫生服务,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实现双向转诊制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年内在西乡塘区城市范围内新建和完善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三)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安装医疗保险网络系统;
(四)30%的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五)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85%
(六)构建社区卫生服务骨干机构:
(七)维修和改造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
(八)配备部分具有特色的防治慢性病的小区医疗设备:
三、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动员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2、实行区域卫生规划,因地制宜,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3、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市、城区二级管理制度,强化城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
四、实施项目内容
(一)项目执行期: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28日止。
(二)机构设置: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制,部分由驻邕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到社区设置建立。
(三)主要任务。
1、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
2、逐步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加强慢性病防治和管理;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4、逐步建立社区卫生信息服务网络;
5、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骨干;
6、建立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规范与制度,以及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四)人员配备。
每万人配备2名全科医师(或经过全科医学培训的内科医师)。医护比例不低于1∶1。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须分别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护士执业证书》并获得《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配备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备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1名中医执业医师。
(五)业务用房。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每设一张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2、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设计要求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特点:人性化、温馨、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有浓郁的健康教育氛围。结构布局合理,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科室设置。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临床科室:全科诊室(或内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理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
(2)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指导室。
(3)医技及其它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2.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有: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健康信息管理室、康复理疗室、预防保健室。
(七)设备设施。有医疗、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必备器材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有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健康教育设备、专栏等。
(八)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标识、牌匾。
五、项目经费
1、市政府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经费扶持,主要用于的项目开支:配套信息管理系统,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小型医疗设备等。
2、城区财政给予经费配套。主要用于的项目开支:健康教育设施,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办公设备,建立居民档案,改善业务用房和环境等。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
城区政府成立落实200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领导小组,由城区政府副区长梁英浩任组长,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陆永龙、城区卫生局局长段道卿和城区财政局局长项群英任副组长,成员有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物价、审计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城区卫生局。
(二)部门职责
1、民政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2、卫生局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初审和报批工作,以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
3、财政局负责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资金到位。
4、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5、物价局负责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体系,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6、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在制定与落实人口计划、推行优质服务时,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7、审计局负责对市、城区财政投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的审计和监督。
8、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调和指导,把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协调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协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入户基本调查、进行健康教育和建立独居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贫困家庭名册,提供社区基本情况,并动员和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三)加强资金、设备的管理。
1、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将资金挪作它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管理程序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城区财政局、卫生局要不定期进行监督,项目完成后要进行专项审计。
2、市、城区二级财政配置的设备,由市、城区卫生局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将配置的设备按照固定资产造册登记管理。
(四)加强监督与检查
1、严格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行医活动。对不按规定规范行为和管理的社区卫生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2、发挥卫生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医疗保险和救助管理机构以及患者群众等多方面监督的作用,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将社区居民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主要标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2006年建设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新型卫生服务体系,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加快社区卫生机构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城区卫生局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积极支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入居民家庭开展健康调查,广泛宣传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动全社区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抓落实;凡不履行工作职责,延误为民办事项目落实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实施步骤
1、第一季度:摸底调查原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情况;组织全科医师培训;完成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初审工作。
2、第二季度:召开南宁市西乡塘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布置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任务;制定南宁市西乡塘区落实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方案;初审新申请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的机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骨干。
3、第三季度:开展健康档案调查,改善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功能布局和环境工作。
4、第四季度:对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评审检查、总结,报南宁市卫生局评审。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22日


内容字数: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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