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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大常委会、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政协、西乡塘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西乡塘区金陵镇大林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区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城区各有关双管单位:
《西乡塘区金陵镇大林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乡塘区委办公室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4日
西乡塘区金陵镇大林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南宁市市委书记会议确定西乡塘区金陵镇大林新村为南宁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示范村。为了切实搞好示范村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为中心,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努力实现金陵镇大林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
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要着重把握以下原则: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基础先行,务求实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同时要注重实际,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三、主要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目标,不能等同于单纯搞新村建设。试点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一)生产发展。试点村形成香蕉优势特色产业,农民人均农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0%以上。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直接带动60%以上农户,收购、加工60%以上的优势特色产品。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大于95%,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45%以上。通过发展试点村的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当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二)生活宽裕。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新村特困户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70%以上。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道路。新村通四级油路;新增环村道和村内道路硬化2公里(8000平方米)。
2、农田水利。完成渠道的防渗工程,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农田旱涝保收水平90%以上;解决人饮安全问题,实现每日24小时供水。
3、生态环境。自然村内道路旁建有排水沟和排污沟,溪渠清洁,人畜分离,畜禽分饲,达到生态家园标准。
4、生活能源。大力推广电力、燃气、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户户通电,燃气、沼气入户率98%以上。
5、教育设施。建有农技校培训设施,为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提供保障。
6、医疗卫生设施。建有村卫生所和计生服务室,完善内部设施和管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7、文体设施。建有村文化活动室和文体活动场地。
8、广播电视通讯设施。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电话和宽带进村入户。
9、村容整治。村庄建设有规划,新建“别墅”30栋,住宅外墙装修、整洁。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新村建有垃圾集中堆放点,无“脏、乱、差”现象,整体环境净化、绿化、亮化,新增绿化亮化面积4000平方米。
(四)乡风文明。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对新村劳动力普遍开展思想道德、“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教育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走出去的劳动力掌握1门以上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劳动力掌握1门以上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有序,村规民约完善,邻里和睦,团结互助,民风淳朴,无黄、赌、毒现象,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倡导文明的婚育观念,把新型的生育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开展创建文明村的活动,创成自治区和南宁市文明村。
(五)管理民主。村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组织健全,威信高,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村治理机制基本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民主选举依法、民主决策规范、民主监督有效。建立村民民主管理机构和村规民约,实行民主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后,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进程,逐步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质量,不断将新农村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与农村小康建设同步推进。
四、工作步骤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初定2年,分五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动员,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南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让农民群众明白自己承担的任务,树立自信、自助、自立、自强、自建的观念,激发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内在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编制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组织编制新农村建设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尤其是村庄、路网、水利、卫生、文化、教育、能源、通讯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第三阶段:申报实施。建设项目分级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由镇、村逐级上报,向城区提出建设和扶持项目。按项目审批程序,逐级上报争取上级部门扶持立项。一经下达的投资计划,要尽快组织实施,并确保项目质量和如期完成。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和促进工作落实的各项制度,层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均须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分别验收,其他各项工作也要按照目标考核体系的要求分别考核。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经村民充分讨论,提出巩固试点成果和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的有效措施,把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五、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建全组织机构,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城区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西办发[2006]227号),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新农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金陵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凝聚各方面智慧,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对各建设项目,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直至新村群众,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建设工作。
(三)整合各类资源,多渠道筹集扶持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向对应的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上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二是城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三是整合现有政府性专项资金,集中投入。四是对适合市场化运作的项目,通过市场筹措建设资金。此外,提倡结对帮建,发动各类挂点单位帮扶开展新农村建设。

(四)搞好骨干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镇、村队干部等骨干的培训,让他们掌握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知识、建设标准和方法,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创造性。
(五)健全基层组织,坚持民主管理。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强化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切实引导农民树立自己的事自己办的思想,自主建设管理新家园。
(六)转变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第一线,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特事特办、特事快办,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收费项目,能免则免,能减则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七)建立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和促进工作落实的各项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对班子年度考核和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进度慢或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帮助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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