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西乡塘区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乡塘区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已经城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四日
西乡塘区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把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配合市委、市政府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农村为重点,调整和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城乡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管理,不断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面提高我城区妇女的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使贫困的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因贫困而放弃生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二)支持目标
1.住院分娩率2006年要达到99%以上;
2.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要达到90%。
三、项目经费
每发生一例贫困高危孕产妇救治费用,先按“降消项目”城镇贫困医疗救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补助方案报销程序报销后,未报销经费城区再按30%比例给予补助,70%由市财政报销。
四、项目内容实施方法
(一)项目执行期: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二)救治对象:凡我城区常住户口或是与本地居民结婚居住在我城区的城乡孕产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夫妻为低保人员;(2)伤残人员;(3)人均纯收入1200元/年以下的人员。从怀孕至产后42天内,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危重孕产妇并按《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实施抢救的,给予免费救助。城区卫生局会同民政部门负责贫困孕产妇的认定:审批救治对象的《申请表》、发放《预救助卡》。特殊情况应由抢救单位提出申请,城区卫生局报市危重孕产妇抢救技术指导小组审核提出诊断处理意见,报市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三)项目免费范围:重孕产妇的抢救费用,即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制品、必要的检查、心电监护、呼吸机等。
(四)救治对象的核定:
城区卫生局将《贫困高危孕产妇免费救治申请表》下发至村保健员(居委会卫生协管员),由村保健员(协管员)发给本村(社区)贫困孕产妇家庭填写(一式两份)后交村(居)委会讨论确定,并在全村(社区)固定公示栏张榜公布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议异,将《申请表》上报镇卫生院或地段医院,会同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进行复核,在《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资金申请表》上填上审核意见,报城区卫生局审批。城区卫生局将确认的贫困孕产妇名单和《预救助卡》发市妇幼保健院,由保健院分发至各镇卫生院和市区地段医院,由妇幼人员或村保健员(社区卫生协管员)按名单将《预救助卡》发至贫困孕产妇,并告知《预救助卡》的使用范围和减免程序及标准。农村贫困孕产妇要按医嘱定期产前保健,发现高危者按《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转送到南宁市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城市贫困孕产妇可持《预救助卡》到市区有助产技术许可的医院住院分娩。如出现危重情况即按《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进行抢救和转诊,纳入贫困危重孕产妇免费救治范畴。
(六)项目资金管理
城区财政局负责30%救治资金的审核、报账及划拨等。
(七)报账程序。贫困高危孕产妇抢救所发生费用的报销顺序:1、先到城区财政局报销30%;2、再到市卫生局项目办公室报销70%。
(八)报账的方式
市区有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医院每月末凭《预救助卡》、贫困高危孕产妇抢救费用报告一式两份、抢救产妇发生的总费用清单一式两份(即市、城区卫生局各一份)和《贫困危重产妇救治报账单》到市卫生局办理审核报帐手续。
(九)单据保存
1、贫困高危孕产妇抢救费用报告、抢救产妇发生的总费用清单,一份交城区卫生局保存,一份交市卫生局保存。
2、贫困危重产妇救治报账单:
第一联--贫困危重产妇保存;
第二联--贫困危重产妇抢救的医疗保健机构保存;
第三联--城区卫生局保存;
第四联--市卫生局保存。
五、指导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将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大力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转变观念:让母婴安全的科普知识深入城乡社区,做到家喻户晓。实施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辖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强对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的领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西乡塘区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张增清 西乡塘区办公室副主任
段道卿 西乡塘区卫生局局长
韦娇青 西乡塘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刘晓华 西乡塘区财政局副局长
卢姚豫 西乡塘区卫生局副局长
蒙卫华 西乡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就带 西乡塘区妇联副主席
梁民芝 坛洛镇副镇长
卢少玲 金陵镇副镇长
李振洪 双定镇副镇长
简服员 西乡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成志 北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武进 衡阳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莫品初 安吉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唐建平 华强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王有立 新阳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陈绍添 上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砚龙 安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卢海丽 石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西乡塘区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诒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办公地点设在城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卢姚豫 (兼);副主任:刘晓华、陈就带;工作人员:贾山、周利水、李奕阳,联系电话:2837025。
(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城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合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督查人员,及时协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广大群众都能全面、深入了解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要求,孕产妇实施 全程跟踪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转诊一例。
城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区配套30%的经费预算、报销、财政监督、审核、检查。
民政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核定贫困孕产妇救治对象,拒贫困孕产妇救治列入城市和农村的贫困医疗救助范围。
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宣传母婴安全知识,协助落实贫困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工作。为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项目办公室成立督查小组,主要负责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检查指导,规范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和高危管理,下基层检查了解贫困孕产妇的核定过程、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情况;了解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的费用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协调领导小组,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根据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相关适宜技术和管理的培训。城区卫生局督查组每月到镇(社区)进行捡查,内容包括:
1、查阅镇卫生院、地段医院有无贫困孕妇名单、《贫困危重孕产妇免费救治申请表))和《贫困孕产妇预救助卡》。
2、了解贫困孕产妇的确定是否符合程序,有无公示,了解医疗保健机构的收费是否符合要求和标准。
3、入户调查获得救助的产妇,了解救助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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