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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通知》(国发〔1996〕5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3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总体水平,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原则,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资源优势工业、农产品加工、服务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市初步形成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到2010年,全市形成中国名牌产品达到3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5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2件以上,广西名牌产品28个以上,广西优质农产品6个以上,广西著名商标20件以上,培育和建设1—3个以块状经济为依托的区域品牌,自治区以上工业名牌产品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40%以上,品牌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三、实施名牌战略的重点领域 
(一)加快培育发展资源优势工业名牌。 
围绕培育和发展铝业、糖业、建材、锰业、林浆纸等重点产业培养发展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以及广西名牌产品。 
铝产业:实现由资源开发型向加工制造型转变,拉长产业链。巩固发展广西名牌产品“右江牌”氧化铝、重熔用铝锭的优势,培育成为中国名牌产品。在氧化铝、电解铝、高纯铝、车用铝合金轮毂、中高档建筑铝型材、铝深加工及配套产业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制糖业:强化制糖产业,延长蔗糖产业链,抓好糖的深加工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建立生态循环工业。巩固发展中国名牌产品“东星”牌白砂糖和广西名牌产品“龙凤”牌白砂糖的优势,带动糖业整体质量的提升,在文化纸、活性饲料、酒精、肥料等副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建材业:淘汰落后的小立窑水泥生产工艺,发展干法旋窑水泥生产工艺,巩固发展广西名牌产品“右江牌”水泥的优势,培育成为中国名牌产品。在水泥、节能砖、大理石、涂料等建材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锰业:抓好锰工业基地建设,实现锰加工向产业集群发展。调整优化锰产品结构,引进先进技术,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锰系列产品,在电解二氧化锰、锰硅合金、金属锰、锰系铁合金等锰深加工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林浆纸工业:大力推进林浆纸一体化,坚持走林纸结合和农林产品深加工的发展路子。引进先进造纸技术增加纸的品种,提高优质纸的比重,在新闻纸、文化纸、瓦楞原纸、松香、天然香料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其他工业:在石化工业、制药业和酒业等工业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二)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名牌。 
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基地建设,利用甘蔗、茶叶、大米、水果、畜禽、竹笋、蔬菜、八角、山茶油、烟叶、桑蚕茧等农林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对区域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在大米、茶叶、水果、竹笋、蔬菜、山茶油、烟叶、桑蚕茧等农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 
(三)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 
在服务业领域,以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在交通运输、邮政通讯、商业物流、宾馆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行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精品项目和服务名牌,提升我市服务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先进服务业体系的建立。 
四、主要措施 
(一)发挥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主体作用。 
1. 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是创名牌产品的主体,要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自身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企业科技开发机制。要通过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在关键技术领域密切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 
2. 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围绕品牌建设,加强质量管理,是企业创建一流品牌的基础。企业要面向国内外市场,树立全新的质量理念,不断实现管理创新。要吸收和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3. 加强品牌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名牌发展规划,研究市场变化和竞争对手,确定目标,动员全体员工努力打造一流品牌。要树立市场理念,积极参与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要加强品牌宣传,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品牌建设经验和运作方式,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升品牌贡献能力。 
4. 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养的科学机制,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企业要采取强化培训、鼓励学习、加强交流等措施,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质量技术意识和品牌意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精通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 
1. 健全名牌奖励制度。在自治区奖励的基础上,对我市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人民币25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人民币15万元;对获得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获得广西优质农产品称号的企业,奖励人民币5万元。 
2. 政府采购招标要向名牌产品倾斜。各级各部门招标采购要优先选择我市荣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广西优质农产品。 
3.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县(区)名牌战略的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名牌战略实施专项经费,用于对本地检测、标准化、计量、科研技术机构建设,名牌产品企业的奖励,政府主导的名牌宣传计划与名牌推广活动开展,名牌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培训,质量信息网络建设。 
4. 加快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专利技术的应用与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重要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抓好设立在我市的国家铝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西食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建设。掌握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掌握产品竞争的主动权。 
(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名牌。 
1. 切实采取措施,保护名牌产品。加大对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广西优质农产品的保护力度,确保品牌产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企业推进名牌战略建立一个良好、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 加大打击制售假冒名牌产品的力度。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打击制售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打破地方保护,打击与违法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的行为,坚决打掉违法分子和违法违规活动的“保护伞”,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的积极性。要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防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3. 加大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力度。我市的名牌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中的形象和信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我市自主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意识。 
五、加强对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产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和推动名牌战略的深入开展。要把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产品作为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的具体措施,支持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加快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 
为了加强对名牌战略实施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名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名牌战略实施工作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名牌产品的合力。发展改革、经委、质监、工商、科技、商务、农业等部门要根据名牌发展的特点和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积极推动开展“质量兴县”、“品牌强县”、“质量兴企”等活动,为企业创名牌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实施名牌战略中的作用,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为培育自主品牌做好技术、管理、信息、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


百色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内容字数: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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