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百色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百色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百色市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加强消防建设、加快消防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城乡安全运行、创造安全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桂发改规划〔2006〕729号)精神,结合百色市实际,为增强我市防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推进“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百色市消防事业发展情况
(一)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十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 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全市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行业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基本形成“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消防监督、全民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2. 城市抗御火灾能力得到增强。完成了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等11个县城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大力加强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消火栓覆盖率达100%,强化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
3. 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普遍增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群众的防灾救灾知识,收到良好效果。
4. 消防装备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加大消防装备建设投入,购进12辆消防车辆,落实配套经费,为全市一线消防官兵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基本满足扑救一般火灾的需要。
5. 消防指挥通信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119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即将完成,基本实现了百色市中心城区统一、集中、快速接警;开通视频通讯会议系统;全市消防部队全部建成350m无线通讯系统。
6. 消防部队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多次参加急难险重抢险救援任务及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多项重大消防勤务保卫工作,为全市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消防基础设施、消防站、消防车辆、消防装备器材相对滞后,不能适应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能力的要求。
2.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彻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仍然存在,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进展较慢。
3. 农村防火工作薄弱,基础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成为制约我市消防工作发展和富民兴市的一大难题。
二、“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百色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科技进步和依法管理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加强消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防御火灾的整体实力,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和创建“和谐百色”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1. 全面完善消防责任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2. 加强以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为重点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3. 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消防社会化服务机制,积极开展消防社会化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4. 加强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消防执法水平,提高消防队伍的战斗力。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使消防力量基本满足执勤备战的需要,队伍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
5. 建立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实现上述目标,大力推进我市社会化消防工作,加快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更新消防装备,提升消防队伍技战术水平,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到2010年,使我市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灾救灾体系和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走在全区前列。
三、“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十一五”期间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保卫力量发展、社会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04〕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督促各部门、社会单位履行职责,确保责任到位。
(二)以建立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消防队站格局为重点,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的科技化和现代化水平。
1. 按照《百色市城区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结合新一轮的城市规划修编,逐年启动市区消防站建设,2006年启动城东区消防站建设,2007年建设完毕;2008年启动河南区消防站建设,2010年建设完毕。基本达到城镇消防站布局合理,战斗力强的要求。
2. 配备大功率水罐车、云梯车、高喷车、泡沫车和处置化学灾害事件所需的消防特种装备,到2010年全市消防执勤车辆达到《公安部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的规定,基本做到灭火救援物资后勤储备充足,特勤队伍装备齐全、战斗力强,扑救大型立体火灾和抢险救援的能力得到加强。
3. 配备破拆、侦测、排烟、照明、救生等特勤装备器材,不断提高全市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4. 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其被损坏、圈占、埋压,确保其完好率在80%以上。
5. 加强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规划要预留消防站建设用地和消防设施布点用地。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1.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介以及流动消防宣传车、消防站对外开放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劳动保障、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消防协会等有关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消防站要定期对外开放,接受群众的参观和咨询,使广大群众了解消防、认识消防,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力争到2010年,全市城市居民受教育率达70%以上,农村人口的消防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60%以上。
2. 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各中小学保证每学期开设2课时的消防教学;将消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计划,并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创建文明村寨”活动,利用我市农村电影“2131工程”、“三下乡”活动等平台,切实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
3. 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事消防工作的各类人员实行培训考核制度和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四)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加快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滞后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安部、财政部制发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4〕300号),确保消防工作经费在2005年的基础上跟随百色市经济发展逐年递增。同时,按个人防护装备、防火检查设备、宣传设施等经费匹配标准,落实相应的匹配资金,切实将消防部队车辆和医疗保险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经费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确保各级消防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五)认真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工作,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 在实施“十一五”期间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抓紧制订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小城镇消防规划工作在市建设规划委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及时对已完成的城市和乡(镇)消防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新、改、扩建的城区、乡(镇)建设,要以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合理,不留先天隐患为原则,做到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到2010年,全市建制镇和经济较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2. 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加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化建设,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到2010年实现消防指挥中心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动报警系统联网。
3. 加强对建筑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管理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建筑项目的查处力度,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缓解公安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矛盾。
以现役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为补充,大力加强消防力量建设。百色市特勤消防站、右江区河南站和未建有公安消防队的平果、德保、靖西、那坡、田阳、田林、凌云、乐业、隆林、西林等县要参照国家《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规划和建设消防站。2007年,百色市特勤消防站、右江区河南消防站开始启动建设,田阳、平果、靖西、德保、那坡、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要落实规划建站的征地工作,力争2007年底全面完成建站任务。
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队建设,配备器材装备,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备战秩序。全市消防站达到公安部规定的正规化建设标准。到201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消防保卫力量。
(七)大力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
1. 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57号)和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05〕10号),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措施,积极发展社区、农村义务消防组织。
2. 标本兼治,全力抓好农村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强化农村消防管理,编制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规划,狠抓落实,竭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力争到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立有专职消防队,配备不少于2辆小型消防车;80%的行政村建立有义务或兼职消防队、配备不少于1辆小型消防车等基本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提高农村的自防自救能力。
3. 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小区为单元,建立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重点搞好社区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体系,全力构筑社区消防防护体系,到2010年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区消防工作管理格局。
(八)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1.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消防警务公开等制度,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执法到底、执法到位,切实净化消防环境,确保消防安全。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专家论证、政府挂牌督办等制度和措施,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2. 科学划分并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理顺消防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全市公安派出机构消防监督执法量化管理机制,到2010年,使全市公安派出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 加强消防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到2010年,依托金盾网、互联网,实现全市消防部队办公自动化、消防监督服务网络化和警务公开。
4. 建立完善的消防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消防安全检测技术手段,督促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测。积极依托市消防协会等组织,规范消防中介服务领域,培育适应市场需要的社会消防中介服务市场。
(九)加强组织保障能力。
为确保百色市“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的顺利发展,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实施,确保按计划、分步骤落实规划中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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