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2007年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特殊困难的群体,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中的形象。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五保供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关注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当前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重点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投入,按照五保供养标准落实供养经费,切实做到 “按标施保”,要将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纳人供养范围,2007年,要实现五保供养对象的“应保尽保”。
二、供养对象和保障标准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第六条:五保供养对象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按照自治区规定:五保对象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即:每人每年不得少于365斤大米、12斤食油和360元生活补助金,各县(区)的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80元/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2007年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更加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作风,把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列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乃尚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岑 屹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黄小卡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文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兰廷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 政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德民 市粮食局副局长
黄培钰 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兰廷玉同志兼任。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以确保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财政、宣传、农业、粮食、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管理的职能;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并对资金审核、管理和监督;宣传、农业、扶贫、审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五保供养的工作。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2007年1—3月,各县(区)对本地农村五保对象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化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等程序。
第二阶段:2007年4—6月,各县(区)确定五保对象,落实好保障资金。各县(区)确定好五保对象人数,然后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要求,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各县(区)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当地财政资金投入,把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第三阶段:2007年7—12月,落实好五保供养政策。按时足额将定期救助金发放五保对象手中,实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五保对象安排到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集中供养,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 打印当前页 ]

贵港信息价
贺州信息价
南宁信息价
桂林信息价
玉林信息价
梧州信息价
崇左信息价
柳州信息价
防城港信息价
百色信息价
北海信息价
钦州信息价
河池信息价
来宾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