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实施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工作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实施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百色市实施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工作方案
2008年12月11日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纪念日。自治区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面启动大庆项目建设。为抓好大庆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大部分项目在2008年底前竣工投产,为自治区50周年大庆献礼,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国家支持、地方配套,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路,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用两年多的时间,全面推进自治区50周年大庆民心工程建设,解决各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着力改善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争取在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大部分大庆项目建成使用,使全市各族人民共享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行政村通公路建设,改变农村交通落后面貌;二是解决少数民族县和边境县城区供水能力不足问题,提高西江干流城市防洪功能;三是改造中小学危房、扩建校舍,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四是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增强重大疫病防控能力;五是加强农村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提高群众文化素质;六是发展农村沼气、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七是加强边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民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实施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大庆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正东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梁 兵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艳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初 阳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成 员:黄振东 市政协副主席、市环保局局长
林先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 翔 市财政局局长
骆爱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龙线 市交通局局长
黄联玲 市卫生局局长
农中兴 市教育局局长
黄如松 市文化局局长
翟烜烨 市水利局局长
丁允辉 市林业局局长
黄彩毕 市水产畜牧局局长
岑 屹 市民政局局长
谭修权 市地震局局长
冼忠西 市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北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地区科等抽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研究规划和筹建全市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全市有更多的重点项目纳入自治区50周年大庆重点项目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投资补助的支持,根据“十一五”规划,积极做好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有更多的项目通过自治区和国家核准。
2. 研究制定全市实施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工作方案,负责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项目建设工作总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3. 贯彻落实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行业项目小组及责任人。
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大庆项目建设小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对大庆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和目标实现负总责。
1. 交通项目组 市交通局 黄龙线 李 凯
2. 卫生项目组 市卫生局 黄联玲 苏 翔
3. 教育项目组 市教育局 农中兴 杨光陆
4. 文化项目组 市文化局 黄如松 罗桂梅
5. 沼气项目组 市林业局 丁允辉 梁国龙
6. 畜牧项目组 市水产畜牧局 黄彩毕 谭少芬
7. 民政项目组 市民政局 岑 屹 兰廷玉
8. 地震项目组 市地震局 谭修权 孔电平
9. 污水项目 市开发投资公司 冼忠西 朱 华
10. 边民回迁项目 靖西县人民政府 甘伟参 李正福
那坡县人民政府 蒋正辉 吴 强
县城供水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负责。
三、大庆项目总体方案
我市实施的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包括村级道路、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民族县高中扩建、革命老区城市污水处理、县城供水、边境烈士陵园修缮、乡镇文化站、边境边民回迁点基础设施、数字地震观测系统及农村沼气工程、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村级卫生室、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民心工程。
(一)已确定投资计划项目。
共12类项目,项目总投资25778万元,至2006年底已完成投资834万元,2007-2009年计划投资24944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6198.13万元,自治区投资4094万元,地方自筹4651.87万元(详见附件1)。
1. 村级道路项目。2007年计划建设村级道路386公里,总投资625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860万元,自治区投资2391万元。
2. 县中医院(民族医院)。计划改扩建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院(民族医院),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40万元,业主自筹60万元。
3. 县妇幼保健院。计划改扩建9个县妇幼保健院,总投资59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500万元,业主自筹95万元。
4. 民族县高中扩建。计划扩建3所民族县高中,总投资96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810万元,业主自筹150万元。
5. 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扩建3所职业学校,总投资163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800万元,业主自筹835万元。
6. 乡镇文化站项目。计划建设55个乡镇文化站,总投资176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100万元,自治区投资660万元。
7.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计划新建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6844万元,其中:国家补助4200万元,业主自筹2644万元。
8. 县城供水项目。计划扩建2个县县城供水设施,项目总投资3781万元,至2006年底已完成投资834万元,2007-2009年计划总投资2947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269万元,业主自筹1512万元。
9. 边境烈士陵园。计划修缮和迁建11处烈士陵园,总投资377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56万元,自治区投资121万元。
10. 边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设靖西、那坡县27个边民聚居点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76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290万元,自治区投资328万元(具体项目、投资规模待自治区核实后确定)。
11. 地震数字观测指挥中心和地震观测系统。计划建设市地震数字观测指挥中心和平果县地震数字观测系统,总投资28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20万元,地方自筹60万元。
12.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建设6个县级检疫监督设施,69个乡镇渔牧兽医站。总投资159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73.13万元,自治区补助594万元,地方自筹129.87万元。
(二)待确定投资计划项目。
1. 西江流域防洪工程。
2. 农村沼气工程。
3. 村级卫生室项目。
4.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四、措施和要求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主席陆兵在自治区50周大庆项目建设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大庆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大庆项目建设工作中。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筹委会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市大庆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大庆项目建设工作的总协调工作,跟踪了解、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各县(区)相应成立大庆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对大庆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和目标实现负总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制定项目进度目标计划,把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做到任务到位、目标责任到位、行动到位。每一个大庆项目都要落实跟踪服务的联系人,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大庆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按期建成。大庆项目没有按期完成的,要追究跟踪服务联系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国家、自治区尚未最后确定投资计划的西江流域防洪工程、农村沼气工程、乡镇动物防疫检疫项目、村级卫生室项目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分别由市水利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卫生局和教育局尽快与自治区上级部门衔接,落实具体项目及投资,力争自治区明确下达投资计划后抓紧实施。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庆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直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县(区)要切实负起相关责任,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服务项目,服务基层。要依照职能,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完成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审批(报批)工作。大庆项目实行分工负责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的审批、计划上报、协调、计划下达及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管理;水利、交通、林业、水产畜牧、卫生、教育、文化、建设、地震、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国土资源、环保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大庆项目征地、环境评价等方面的审批工作。各类涉及大庆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能减免的一律减免,不能减免的一律按下限执行。此外,市、县(区)要预留和合理调剂土地利用指标,确保大庆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三)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所有大庆项目必须在2007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立即开工建设;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的项目,在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未到位前,可利用地方、业主自筹资金提前开工建设。
(四)加强资金筹措,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一是继续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汇报和衔接,同心协力,争取尽可能多地落实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二是要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各县(区)及业主要尽快制定自筹资金筹措方案,把大庆项目的实施与年度工作计划相衔接,按照大庆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优先支持大庆项目建设。三是要利用市场的办法筹措资金。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加强向银行推荐项目工作,为项目争取银行贷款铺路搭桥。
此外,大庆项目资金要全额筹措到位,不留缺口。由于国家和自治区将不再安排补助,已经确定的投资概算不能突破,超概资金由各县(区)和项目业主自行筹措解决,
(五)加强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百色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大庆项目的建设质量。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大庆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重点督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等,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六)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全面完成大庆民心工程建设任务。我市实施大庆项目绝大部分都是在县、乡、村一级,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的项目,都是关注民生,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是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大庆项目作为政治工程来抓实抓好。由于项目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做到“好中求快、快中求好”,必须落实“五保”要求,即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保稳定、保廉洁。市人民政府将把大庆项目实施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管理,并作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成效之一加强跟踪督查;监察、审计部门要从项目开工、建设到竣工的全过程检查,坚决杜绝“人情工程”和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真正将大庆项目打造成了“民心工程”和“廉政工程”,切实把大庆项目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七)建立月报制度。建立大庆项目月报制度,大庆项目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填报。要求在每月结束后5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将大庆项目的相关情况以报表形式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825221;传真:2824818;电子邮箱:bsjwtzk@163.com)。具体报表格式见附件2。
(八)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沟通、利用市内外的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自治区开展50周年大庆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大庆项目进展情况,持续不断地掀起宣传热潮,努力做到让全市人民都关心50周年大庆,以实际行动支持大庆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九)近期组织一批项目开工。各项目组按照统一组织项目开工的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项目开工方案,明确开工具体日期、开工仪式地点等,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开工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近期统一组织举行项目开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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