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7年度县(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2007年度县(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六日
百色市2007年度县(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大力促进百色消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6〕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百色市2006年至2008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夯实消防基础工作,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和创建“和谐百色”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将城市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消防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防控及火灾隐患整改、消防业务经费保障等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和单位的责任体系,在我市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运行机制,使我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消防目标责任制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一)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将城镇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完成以消防水源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确保消防水源覆盖率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站建设任务,加大消防器材装备的配备率,壮大灭火救援队伍,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四)深化社区消防建设,将社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宣传教育内容,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六)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体系。
(七)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消防经费随财政增长相应递增。
(八)及时掌握和控制消防安全形势,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百色市县(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锡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延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汉碧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俊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青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金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卢元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长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调研员
班付年 市建设规划委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刘兴康同志兼任,成员由韦喜伦、兰海固、杨自堂、潘吉业、李孙权等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检查指导各县(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每季度深入检查一次,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工作开展,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组织实施。
各县(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消防器材装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消防规划编制等工作进度表的要求进行落实(具体见附表)。
(三)加强督察。
市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进行一次督察,督察方法以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为主。
1. 听取汇报。由当地人民政府就本地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原因及加强工作措施做书面汇报。
2. 查阅文件。以当地人民政府提供有正式编号且加盖印章的红头文件为准。
3. 查阅资料。检查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情况时,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将已编制完成的重点镇的消防规划文本、图纸及政府批文等有关资料统一收集备查;检查市政消火栓安装建设情况,应提供规划已完成道路的总长度情况、消火栓布点情况;检查消防站、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应到现场查看为准。
市领导小组定期将各县(区)落实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右江日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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