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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7年右江河谷圈养山羊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2007年右江河谷圈养山羊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百色市2007年右江河谷圈养山羊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山羊舍饲圈养是实现山羊业生产方式转变、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根据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关于下达2007年度农区规模舍饲圈养山羊示范项目任务的通知》(桂渔牧财〔2007〕44号)的要求,我市的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和平果县列为项目示范县(区),项目建设任务是900户。自治区财政扶持每个示范户建设2000元。为扎实推进我市圈养山羊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适度扶持,技术业务管理部门的服务和组织,引导农区农民发展山羊的舍饲圈养,扩大示范群体,形成规模饲养示范区,强化示范效果,为转变山羊饲养方式,开拓农业产业新空间,加快我市山羊业发展提供示范榜样和经验。
二、目标和任务
(一)项目目标。
在农区大力推广山羊舍饲圈养技术,发展种草养羊,形成规模饲养示范区,转变落后的山羊饲养方式,利用新的科学饲养技术,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农作物秸秆等饲草资源,变废为宝,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一整套山羊饲养综合技术和经验,促进山羊业快速发展。
(二)项目任务。
1. 在右江河谷的三县一区新建立山羊舍饲圈养示范户900户,其中田阳县400户、右江区200户、平果县200户、田东县100户。
2. 项目区新增能繁母羊18000只,种公羊900只。
3. 项目区建设标准羊舍5.4万平方米,运动场10.8万平方米。
4. 建设饲草料地2700亩,利用秸秆4500吨,推广应用山羊专用配合饲料18万公斤。
5. 建设青贮池7.2万立方米,购切草机900台。
6. 举办山羊舍饲圈养培训班22期(40户/期)。
(三)示范户(单户)建设任务。
1. 购进能繁母羊15只,种公羊1只。
2. 建设标准羊舍60平方米,羊舍采用高床楼式设计,羊床离地1.2—1.5米,配备运动场和食槽,运动场120平方米。
3. 种草3亩(其中种豆科牧草1亩),利用秸秆饲料5吨以上,羊专用配合饲料200公斤。
4. 建青贮池8立方米(长方形),购小型切草机1台。
5. 参加一期以上山羊舍饲圈养培训班。
三、项目布局
右江河谷三县一区是自治区项目实施的重点区域之一。每个项目县(区)务必建设好示范点和示范户。
(一)示范点选点原则:首先优先安排在百色往南宁公路沿线的周边乡(镇)、村屯建立重点乡(镇)、示范村(点),每个示范点的示范户数为10—30户不等,带动周边发展,重点乡(镇)、示范村(点)及其周边乡(镇)、村屯的示范点和示范户应占全县(区)示范任务总数的60%以上。其次,由南百公路沿线乡(镇)再往山区乡(镇)、村屯辐射发展山羊圈养示范。示范点建设要优先选择在交通方便、秸秆及牧草资源丰富的村屯。
(二)示范户选建原则:参加项目实施的农户必须是原来没有饲养过山羊而且没有放牧条件的新户,并符合以下原则:
1. 自愿参与。农村党员骨干、基层畜牧兽医技术干部和亲属可优先安排。
2. 有足够的场地,包括栏舍建设用地、饲草料地。
3. 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含自有资金、信贷资金。
4. 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科技意识、商品意识较强,能自觉接受新鲜事物和新技术。
5. 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较好者可优先。
6. 集中连片者优先。
四、项目示范经费筹措
(一)自治区财政预算补贴每户示范户补贴2000元,共补贴180万元(900户×2000元/户=180万元)。
(二)项目县(区)地方财政配套经费补贴。按自治区桂渔牧财〔2007〕44号文件要求,每个项目实施县(区)要按照1:1的比例配套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启动阶段,项目县(区)要拿出一定资金作为组织宣传发动、选点选户、技术培训等工作经费。地方配套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金融信贷部门,加大对山羊圈养示范建设的扶持力度,争取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同时整合扶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扶持山羊圈养示范户。小额信贷可以根据规模养羊户的养殖情况和信誉给予重点支持。
(四)动员群众积极自筹资金参与圈养山羊,把养羊业作为农业增收项目切实抓紧抓好。
五、项目实施年限和进度
(一)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二)进度安排。
1. 2007年1月至2月,项目准备期。各县(区)上报建议书和实施方案,报请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审批。
2. 2007年3月,自治区水产畜牧局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召集项目县(区)分管农业的副县(区)长到南宁开会部署工作。
3. 2007年3月底,市水产畜牧局制定我市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召开项目县(区)分管领导和县(区)水产畜牧局长参加的会议,进行再部署。市人民政府下发有关项目实施的文件。
4. 2007年4月,项目县(区)深入调查研究、宣传发动摸底,选点选户,制订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等。由市水产畜牧局指导,右江河谷三县一区水产畜牧局具体开展工作,对愿意养羊的群众登记造册,对符合示范户条件的、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要尽快确定落实为项目户,落实场地和人工种草地块,整地备耕备种。进行种草技术培训。指导项目户开展栏舍及相关设施建设。准备饲草加工设施。
5. 2007年5月,联系组织种羊供应、专用配合饲料供应,组织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6. 2007年6—7月,饲草料地正常发挥供草功能,饲草料加工设施到位,同时加强技术指导。
7. 2007年7—11月,进行正常的项目建设和项目验收等工作,拨付项目补助经费。加强对示范点和示范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养羊示范户按照山羊圈养技术规程的技术进行养羊。对未验收的示范户进行验收,拨付补助经费给示范户。
8. 2007年10月,播种黑麦草。
9. 2007年11月,贮备越冬饲草。
10. 2007年12月,安排最后一批项目户的验收,对项目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邀请有关单位专家、领导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等。
六、项目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山羊圈养示范项目是一项推广新科技、让农民得实惠、帮助农民增收的短平快项目,是发展我市山羊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出路,是推行农业科学技术和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右江河谷生态建设带的需要。因此,项目县(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要结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要求,从讲政治和为群众谋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实施山羊圈养示范项目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务必采取有力的措施,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努力实现项目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加快山羊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
(二)组织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项目领导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制。
市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乃尚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彩毕 市水产畜牧局局长(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黄文武 市财政局副局长
麻华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农 锷 市扶贫办副主任
谭少芬 市水产畜牧局副局长
黄保庆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盘福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 政 市农业局副局长
曾比学 市水利局副局长
凌国雄 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百色办事处副主任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项目的领导,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解决市本级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等工作经费,协调相关工作和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实施小组设在市水产畜牧局。市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彩毕 市水产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谭少芬 市水产畜牧局副局长
崔勇生 市水产畜牧局副局长
成 员:黄进说、梁家强、言天久、梁鸿、梁凤梅、雷华、凌爱芬、夏美芳等。
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协助项目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对项目督促检查、进度汇报、验收和总结等。具体把任务落实到人,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
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参照市人民政府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各项目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自治水产畜牧局桂渔牧财〔2007〕44号文件和我市有关文件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07年4月12日前报送自治区水产畜牧局1份,同时报送市水产畜牧局1份备案。
(2)明确部门责任。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部署项目实施和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解决落实项目地方配套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主持项目实施,项目的统筹协调,具体包括组织宣传发动、技术培训、项目技术指导、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督促、项目组织验收和工作总结等。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本级的项目实施配套经费,包括项目实施的管理和工作经费、对示范户的补贴或奖励经费等。
扶贫、金融信贷部门:负责协助畜牧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对项目实施给予资金扶持倾斜,整合一些扶农资金对圈养山羊示范户进行重点扶持,小额信贷可以根据规模养羊户的养殖情况和信誉给予适当放宽信贷条件。
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负责协助畜牧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在圈养山羊示范户羊舍建设用地、种草用地给予优惠条件等。
其他部门:负责协助畜牧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任务。
乡(镇)畜牧兽医站:协助本县(区)项目实施,指导农户建设好栏舍、饲草地,开展山羊品种改良、精料补充料推广、饲草科学利用、管理等工作。
村级组织:协助本乡(镇)做好项目示范点规划建设,落实示范户栏舍建设、种草用地,保护示范户合法权益。
2. 实行项目协议管理制度。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项目县(区)畜牧业主管部门要与养羊户签订项目责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和分期分批验收制度。
项目县(区)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8日前将上季度的项目进展情况分别报市水产畜牧局和自治区草业开发中心。项目设定6月、9月和12月为验收月,每批验收户数至少30户以上,由项目县(区)先后向市水产畜牧局和自治区水产畜牧局提出验收申请,先由市水产畜牧局进行初验,再由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者及时拨付补贴经费。拟申请验收的单位需提前15日报送项目验收材料。
4. 实行公开透明制度。
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区中广泛宣传项目建设内容和补助政策;对养羊户发展情况登记造册以备验收核查;通过自治区级主管单位验收、拟发放项目补助款前要在本村屯张榜公示补助人员和数额,公示时间1周,确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补助款。
(三)资金保障措施。
市、县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解决实施圈养山羊示范项目的配套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对示范户的补贴、扶持和奖励,以及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经费,如引种羊补贴、切草机补贴、草种补贴、贷款贴息、技术培训、宣传发动、技术服务指导等。扶贫、金融信贷等部门要加大对项目示范户的扶持力度,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在信贷上给予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发展圈养山羊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实行优惠和鼓励措施。
项目县(区)要制定出台实施山羊圈养的优惠政策,如在示范户、示范场的羊舍建设用地和种草用地上给予优惠,实行承租权优先、租金补贴、建筑用材优惠、示范户贷款贴息等;扶贫、金融信贷等在资金和信贷上给予示范户优惠或优先扶持;政府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示范户进行奖励,对参与山羊圈养业开发的企业、项目示范户给予重点扶持,优先得到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优先扶持良种,优先提供产品信息服务,优先给予土地承包等。
(五)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市、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集中培训、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深入村屯开展技术讲座、放录像、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影响力。二是制作圈养技术专题资料片进行播放,发放给群众自己观看、学习、模仿操作等。三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板报、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科技下乡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技术保障措施。
1. 建立市级项目技术专家小组,负责项目建设发展的指导服务、项目验收等技术业务。组长:黄进说,组员:梁树山、言天久、梁鸿、梁凤梅。
2. 抓好技术培训,使山羊圈养技术进村入户。
市本级以及项目县(区)年内要组织开展山羊圈养技术培训班22期,培训示范户1000户,培训人员2500人次。培训内容:山羊圈养羊舍及配套设施建设设计;饲草饲料生产、加工、利用、贮备(包括青贮、干草调制)技术;山羊杂交改良及其人工授精技术;山羊舍饲圈养饲养管理技术;山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等。
3. 规范栏舍建设和改造。认真按照《db45/t244—2005山羊圈养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对示范户进行指导,规范羊舍建设,以达到人畜分离、简便、经济、实用的目的。
4. 推广种植优良牧草及秸秆利用技术:按照山羊圈养饲草多样化、供给平衡化、营养全价化的原则,指导示范户多品种牧草搭配种植,尤其是禾本科和豆科牧草搭配种植,实行轮作、间种、套种等形式,充分利用冬闲田、冬闲地、荒山草坡、田埂空隙地、果园下、林下等地进行种草养羊,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和野生杂草资源,扩大饲草来源,通过青贮和调制青干草等技术进行草料贮备,引导农户添加山羊精饲料,实现羊群的饲草多样化、常年均衡化、营养全价化。
5. 推广山羊圈养综合技术:即分群饲养,饲草多样搭配,短草饲喂,补充精料、舔砖,羔羊早期断奶等。
6. 推广山羊品种杂交改良技术:用本交或人工授精方法推行山羊品种改良;提纯复壮,推广应用良种,提高良种利用率。
7. 推广疫病综合防治技术。重点做好山羊痘、口蹄疫、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角炎、羔羊痢疾等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指导示范户做好春秋防,确保山羊业健康发展。
(七)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
各项目县(区)要认真做好山羊圈养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和管理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指导小组,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已按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完工的,要及时上报自治区兑现补助,对进度慢或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做出对策,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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