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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为了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市政府决定同广西区电信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合作建设贵港市电子政务平台,并通过这个平台,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 
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市县乡三级政务信息网络运行和支撑平台;重点业务系统应用取得显著成效;深层次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性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实施 “阳光政务”门户网站工程,实现宣传制高点, 让中国、让世界能够更多地从网上了解贵港,建设办公自动化、电子监察体系,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形成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逐步完善与电子政务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改善和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 
贵港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包含贵港市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贵港市“阳光政务”门户网站、机关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三项内容。其中,贵港市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包括贵港市及下辖的各县市区行政中心内的协同办公系统平台与软件(具体包括市四家班子办公室、各县市区四家班子办公室),软件使用已覆盖贵港市和各县市区各部委办局及政务服务中心,电路租用及接入终端建设由各县市区各部门负责。贵港市“阳光政务”门户网站内容包括贵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民信息服务五方面内容。机关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软件使用点包括贵港市行政效能监察所覆盖的市级和各县市区对外的窗口单位。 
电子政务建设分三期进行。第一期的主要任务是在2007年底前建成贵港市“阳光政务”门户网站、机关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贵港市及下辖的各县市区行政中心内的协同办公系统。第二期的主要任务是在2007年底前建成市本级各部委办局及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在2008年底前建成各县市区各部委办局及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第三期的主要任务是建成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计划在2009年前完成。 
三、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方式 
电子政务平台由电信公司投资建设,并提供电子政务网络接入服务。各级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承担租用费用及终端建设等费用。 
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政务建设对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体系,促进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科学决策的重要意义,将电子政务建设列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跟踪负责。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贵港市三级电子政务建设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拟定总体规划,指导、研究和协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抓紧实施,共同推进。 
(三)利用统一网络平台,严禁重复建设。各级各部门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抓紧调整,逐步规范和完善,实现原有系统与统一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新建的业务系统要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严禁重复建设。
(四)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各级各部门要确保电子政务建设的经费投入,要将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从资金源头上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确保专款专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联系电话:4563518 13768059359。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内容字数: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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