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实河池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充实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卫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徐 贵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莫振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爱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祖桥 市财政局局长
蒙 权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梁日端 市监察局局长
廖嘉明 市农业局局长
韦吉整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梁 纯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韦美才 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规划;审核全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综合性指导意见;部署全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纯兼任。
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1位科长担任领导小组的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并各派1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
二○○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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