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才寿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战明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韦相值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国英 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河池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李锡振 市经委副主任
谢家才 市教育局调研员
韦漫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禧硕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会邦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 革 市人事局副局长
陆晟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盘国光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龙光明 市建规委纪检组长
杨 萍 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 凤 市审计局副局长
韦修裕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覃东汉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覃孟珍 市统计局副局长
唐培才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盛林 市法制办主任
韦美才 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翁永亮 广西银监局河池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河池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由韦相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周国英兼任,副主任由吴政庚担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保证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具体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处理全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四)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清收工作的领导,确保清收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清收工作任务。
二○○七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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