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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国银监会河池监管分局关于加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河池市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池监管分局《关于加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河池市小企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九日中国银监会河池监管分局关于加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河池市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近年来,小企业作为推动河池市经济增长的重要生力军,在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税收来源、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融资困难却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随着小企业迅速发展,其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亟需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共同研究加以解决。 
  一、河池市小企业融资基本情况 
  目前,河池市小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除少量的民间融资外,银行贷款在小企业融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上升,但银行机构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仍显不足,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未得到缓解。一方面,从银行角度看,银行业对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积极支持,但力度仍显不足。截至2006年6月末,河池市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工、农、中、建、农发行,下同)小企业授信户数1987户,仅占全市小企业总数的16.56%;表内外授信总额31.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2亿元,增长13.39%;贷款余额31.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5亿元,增长12.04%,占全市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26.42%。另一方面,从企业角度看,当前我市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较突出。2006年一季度,我市企业调查资料显示,在18家被调查企业中有13家企业把“企业生产用流动资金短缺”排在“企业当前面临困难”中的第一位。 
  (二)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贷款质量令人堪忧。2006年6月末,河池市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余额18.37亿元,比年初减少1.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7亿元,小企业不良贷款率为58.99%,比年初和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2.73、2.93个百分点;小企业不良贷款占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为82.02%,仅比年初下降了0.54个百分点;小企业不良贷款率高于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不良贷款率35.29个百分点。 
  (三)部分银行机构小企业贷款不良率过高,严重制约了其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如某国有商业银行河池分行,由于2004、2005年新拓展的小企业贷款业务不良率高达100%,被其总行划为“四类行”,小企业贷款业务被勒令停牌,推进工作无从谈起。 
  二、河池市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小企业自身素质偏低。一是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抑制了银行对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信心。二是小企业受人才因素的影响,技术革新、产品更新意识较弱,普遍存在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单一,业绩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三是由于多数小企业可抵押财产有限,加之集体土地产权的天然缺陷,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仍然很突出。四是有些小企业信用理念缺失,不注重自身信用记录,多头开户、多头融资现象普遍,忠诚度较差。 
  (二)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亟须进一步完善。由于受规模等条件限制,小企业无缘股市、债券等直接融资,银行贷款是其主要的融资渠道。但近年来,商业银行改革,战略调整,风险管理强化,信贷体制缺陷等使小企业贷款难度进一步加大。具体表现为“六个矛盾”:一是在银行集约化的信贷管理体制下,贷款审批权上收省级分行与小企业“小、急、频”的资金需求特点之间的矛盾;二是银行的信用评级、授信政策与小企业本身固有弱点的矛盾;三是银行信贷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相称的矛盾;四是银行防范“道德风险”与小企业普遍抵押、担保不足间的矛盾;五是银行“抓大放小”战略与小企业规模小,贷款数额少之间的矛盾;六是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县域机构,收缩服务范围与小企业以县域地区居多的特点之间的矛盾。 
  (三)良好的小企业发展社会外部环境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社会信用环境欠佳。一是企业信用意识不强。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甚至转移资产或借改制逃废银行债务。二是企业信息披露和征信建设滞后。目前尚无统一、健全、完备的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等的信息系统及相应的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银行无法获取企业的真实信息。 
  另一方面是,社会中介机制不健全。一是中介涉及登记、评估、担保、公证、保险等部门,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效率极低。二是中介服务层层收费,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担保机构缺位。目前,我市的企业担保机制与担保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全市11个县(市)均未成立信用担保机构,为抵押有困难的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更是无从谈起,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加强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建议 
  2006年7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办与广西银监局联合组织召开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如何推动银行业改进和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出席了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我市应以此为契机,因地制宜,努力搭建平台,逐步实现银政、银企的良性互动,共同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小企业贷款增长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一)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主要是要从强化政府扶持、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打造诚信社会等方面加大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快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的建设。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打造我市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首先,要加强对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将小企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小企业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创造特色产业。其次,要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小企业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乃至给予政策倾斜。第三,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研究完善有关税收扶持政策;加快设立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优秀小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政策,使小企业做大做强。第四,要研究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根据自身的财力,研究制定我市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以化解银行对小企业贷款风险的顾虑,调动银行进一步支持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二是加快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建议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社会化、综合性的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一方面,为小企业发展提供包括政策、税收、法律咨询、创业指导、技术开发、员工培训以及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建立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开发小企业信息网站,反映我市小企业发展动态,宣传小企业发展政策,披露小企业相关信息,尤其是为银行信贷调查提供必要的和可靠的信息来源。 
  三是加快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面,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积极引导,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的方针,着力推进我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担保公司则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规模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努力降低担保风险,提高担保能力。 
  四是加快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建议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我市小企业协会,各级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统计、环保等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建设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发布、信用监督和信用奖惩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的小企业信用评价服务体系,作为小企业进行各类社会融资、担保、经济交往、社会评价的有效依据,据以促进小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五是进一步优化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议政府、银行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一要推动小企业诚信经营,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二要严格规范企业设立、兼并、破产、重组等行为,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失信企业予以曝光,并在制度和法规上让失信者承担责任,付出经济上的代价,甚至刑事上的惩罚;三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的广泛宣传,引导小企业增强现代企业知识和现代金融知识,强化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四要切实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努力解决银行“诉讼难执行难”和“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根本问题。 
  (二)小企业要注重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要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树立诚信意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为银行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二是要加快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理性决策水平,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三是要增强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学会科学运用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短期融资券等各种融资工具,并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融资方式,积极运用金融工具规避市场风险;四是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多渠道融资,合理分配企业资金,避免对银行贷款过度依赖。 
  (三)金融部门要在完善机制、大胆创新上下功夫,努力开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与贷款工作新局面。 
  1.加强引导和督促工作,进一步规范小企业贷款运作。银行业监管部门一是要坚持分类指导,通过监管会谈、风险提示等方式,积极引导、支持和督促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推进“六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农村信用社要引导其发挥自身体制上、制度管理上较为主动的优势,创造性地探索建立“六项机制”的新方式,对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着眼于其管理比较规范、制度比较健全,引导和督促其完善各项机制,强化金融产品开发、扩大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小企业贷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各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总结加以推广;三是要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努力为小企业贷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切实加大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本机构的特点,尽快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不断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与贷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创新贷款品种,为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主要是在我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框架内,积极探索适用于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品种。如对为优质企业提供固定的配套产品或服务,经营、效益、潜力和信用较好的小企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考虑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或者是采用买方信贷的方式提供信贷资金支持;还可以探索发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借款;针对小企业没有厂房,除机器设备外,项目贷款缺乏抵押物的问题,可根据企业资金分期回流的特点,探索办理机械设备按揭贷款等等。 
  二是创新担保方式,拓宽小企业贷款保证担保渠道。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对质量和规模相近的数家企业,或同一县域内的几家小企业贷款,可考虑采取企业联保、连环担保的方式,由几家企业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建立联保小组,设立联保基金,由联保小组在一定额度内对成员企业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是创新小企业贷款定价体系。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契机,通过利率浮动提高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覆盖。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科技优势,通过开发、整合软件系统来科学测算小企业贷款的资金、风险、管理等各项成本,合理确定贷款的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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