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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等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诚信河池建议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中型企业: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等《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诚信河池的建议》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诚信河池”的建议


河池市人民政府:
  金融生态环境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对金融外部环境的形象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外部基础条件,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因素通过资金媒介和信用链条形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动态有机链。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吸引资金注入、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和河池市杨才寿市长《关于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提出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突出信贷支持重点,扩大有效信贷投入,实现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的精神,由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牵头,辖内各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对河池辖区金融生态环境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提出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四个河池”的目标,我们认为还应增加一个“诚信河池”,因为“诚信河池”是“四个河池”的基础,没有诚信,经济不可能持续发展,人民不可能富裕,没有诚信,不可能有一个健康的文化,没有诚信,不可能有一个稳定平安的社会,没有诚信,生态环境的改善也将遇到困难。因此,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诚信河池”应摆到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
  一、河池市金融生态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河池经济的稳步增长和党政部门重视金融程度的提高,辖区金融生态状况得到不断改善,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趋势明显。
  (一)经济发展环境逐步改善。“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池市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实施通道经济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市经济由恢复性增长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至“十五”期末,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7.84亿元,年均增长5.08%;人均生产总值5428元,年均增长5.02%;实现财政收入23.04亿元,年均增长9.68%。辖区国民经济稳步增长,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居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二)政府部门努力推动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一直以来,河池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市、县召开的经济金融分析会,辖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均积极参与,有的还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有力促进了政府、银行及企业之间的协调与沟通。2005年8月份河池市委市政府还组织金融部门到东兰县参加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现场会,明确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程序和要求,对国企改革过程中银行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意见和办法。为确保河池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工作取得成功,辖区各级政府(市、县、乡)负责人还层层签订了不良贷款清收责任状,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公务人员实行了“三停五不”措施(即停岗、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在辖区金融业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河池市每五年的发展计划(规划),对金融业的发展均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金融业发展保持了良好的上升势头。由于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河池辖区金融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一方面,金融机构网点不断整合优化。目前除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分支机构外,全市共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组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396个,从业人员3788人,金融营业网点遍布城乡各地,为河池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多方位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另一方面,金融各项业务得到较快发展。截止2005年末,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79.61亿元,各项贷款102.82亿元,“十五”期间存贷款年均增长分别达到9.52%和8.17%;实现账面结益8272万元,达到扭亏增盈目标。总的来看,河池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逐步扩大,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日益好转。
  (四)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十五”期间,河池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222.16亿元,其中发放工业贷款70.78亿元,商业贷款14.25亿元,农业贷款33.77亿元,中期流动资金贷款8.7亿元,基本建设贷款16.36亿元,技术改造贷款0.5亿元,其他各项贷款77.8亿元,支持了龙滩、宝坛、河化、广维、博庆、成源、南方等一大批河池市骨干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辖区的商业、通信、交通及房地产等行业在银行信贷的支持下也得到了发展壮大。人民银行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了4.3亿元的支农再贷款资金,大力扶持辖区近11万户农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增强了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
  二、河池市金融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河池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但尚未达到自我调节、自我优化的良性发展状态,与金融生态环境较好的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突出表现在:
  (一)经济基础依然薄弱,金融业生存发展的空间狭窄。虽然近年来河池市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经济规模在全区仍处于中游地位。从数据显示来看,2005年广西区国民生产总值4063.3亿元,河池经济总量在全区14个地市中排名第7名,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区的比重仅占5.14%。而且辖区经济的增长多年来主要依赖资源消耗型行业(如有色金属采、选、冶)和水电、公路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工业企业亮点少,大部分工业企业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不足,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受资源制约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较深;农业产业化程度低,投入不足,基础相对薄弱。由于金融业发展所依托的经济基础不牢,辖区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
  (二)企业有效贷款需求不足,导致金融资源大量外流。由于制度不健全、银企信息不对称以及有效需求不足、信用缺失严重的影响,目前河池辖区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形成了银行“难贷款”与企业“贷款难”并存的局面。一方面,辖区民营企业规模偏小,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有效抵押担保能力不足,难以达到银行信贷准入的条件,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得不到金融信贷的有效支持;另一方面,银行苦于找不到适合的项目或贷款对象,致使相当一部分金融资源流向域外。据统计,至2005年末,河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邮政储蓄)各项存款余额161.4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2.82亿元,存贷比例为63.67%,存贷差额达58.66亿元;各项存款扣除邮政储蓄资金、缴存央行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及库存现金,剩余资金约35亿元,这些资金中大部分以转存上级机构的方式流向大中城市和其他发达地区。
  (三)良好的政银企关系尚未建立,金融发展存在阻滞。个别地方政府对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关注经济指标、招商引资数额的增长,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金融债权的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忽视了对金融生态的呵护与建设。目前在辖区一些县市,由于金融生态环境欠佳,银行纷纷撤并网点,导致局部金融服务出现弱化趋势,反过来对经济造成不利的影响。在调查中发现,辖区一些县域中小企业普遍反映,金融服务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对其生产经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如巴马、凤山等地的一些矿产品出口企业,虽然在当地从事矿产品生产和加工,却只能到南宁、百色中行开户办理外汇结算业务,资金回流本地的比例屈指可数。
  (四)社会信用环境差,影响到金融资金安全。目前河池市信贷征信体系和地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都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公众以及机构投资者的信用信息尚得不到有效归集和准确评估,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比较淡薄。据统计,2003—2005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43.61万笔,发放金额196.63亿元,其中不能按期收回的贷款6.06万笔,涉及金额57.74亿元,占比分别达到13.90%和29.36%。此外一些企业悬空、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时有发生,给金融债权构成了严重威胁。如原宜州德胜红兰酒厂、罗城糖厂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在未经债权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就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变相悬空了银行债权,在河池辖区金融业中影响很大,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金融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五)法治环境有待改善,银行依法维权效果欠佳。在调查过程中,各金融机构反映最强烈的是银行通过法律诉讼手段保全金融资产难,银行通过诉讼收贷成本过高且执行率低。金融债权案件久拖不决、判决后执行难、执行周期过长问题时有发生,致使金融债权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维护。据统计,2003—2005年,河池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贷款案件468笔,起诉金额7.55亿元,其中胜诉447笔,金额6.26亿元,胜诉而未执行275笔,占比达到61.52%,胜诉而未执行金额4亿元,占比达到63.90%。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第十九条“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和二十四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的规定,银行只预付诉讼费,实际发生的费用应由败诉的债务人承担,但由于司法机关在银行债权胜诉案件中执行率往往不到40%,致使银行诉讼陷入了一个“结案率高而执行率低,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尴尬境地。另据各商业银行反映,目前银行依法收贷成本大约占到诉讼标的的15-20%左右,银行依法收贷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法律作为保护金融债权最后一道防线的效果并不明显。
  (六)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滞后,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缺乏对接枢纽。目前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河池市除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外,其他融资担保及中介机构还相对缺乏,这使得中小企业借款与银行贷款面临诸多困难。由于中小企业本身规模小,可提供抵押的资产少,还贷保障系数低,难以达到银行信贷准入的条件;但其中的许多企业又有好项目、好技术,产品也有销路,只是缺乏外部资金的进一步支持。建立融资担保机构,解决企业难借款与银行贷款难的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三、加强河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金融生态环境欠佳对整个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一是部分信贷资金被蚕食,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经济发展能力不足。2005年末河池辖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26.36亿元,贷款不良率25.64%。这相当于近1/4的信贷资金处于停滞半停滞状态,对经济的助推作用没有能全部发挥出来。若能盘活这部分资金,让其重新进入信贷市场,将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二是信贷资金质量恶化限制了信贷的授信和规模。如某个信贷品种的不良率指标出现反弹,达不到上级行的考核要求,将会受到严格的信贷制裁,该信贷业务将会在一定的期限内被停办。由于辖区信贷资产质量不高,部分商业银行在其内部考评体系中在排名靠后,其上级行降低了对其分支机构的授权、授信额度,从而使地方一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得不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及时支持。
  (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佳不仅影响到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区域对资源的吸引力和投资环境,进而影响到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近年来河池辖区不少资金流出域外,不少企业资金出现困难,经营陷入困境,一些县市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社会稳定、就业等问题比较严峻。如何改变这种局面是当前政府、银行和企业所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通过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优化区域投资环境,增强区域对资源的吸引力,形成资金的“洼地效应”,吸引资金回流,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供保障。
  (三)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是构建民主法制、诚信正义的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是推动金融业与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之间和谐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一个地方要吸引金融信贷的投入,增强金融对经济的反哺力度,必需具备“五个环境”为基础:稳定的经济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实际上,金融生态也是竞争力,是一种巨大的无形的资产,它发挥出的作用长期而深远。目前河池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实现“四个河池”目标,金融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将可以提供充实的资金保障和持久的动力。因此,从长远来看,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的重要意义。
  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地方优势经济,营造良好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一是着眼长远,及时调整经济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二是招商引资中要更多的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三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政策和税收上提供一定优惠,大力扶持高、新、尖项目,寻找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催生一批高速增长的主导产业群体,大力提升地方经济的竞争能力,吸引银行信贷投入,实现地方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发展。
  (二)尽快建立以政府为领导的、社会广泛参与的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确立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招商引资与地方金融资源的综合运用能力。建议一是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以及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等为成员的河池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金融生态建设的方案和措施。二是由市政府牵头,采取多种形式,分批组织对地方党政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金融知识培训,提高决策部门的金融意识。三是建议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中,为维护好河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河池”。要以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数据库全国正式运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努力建设“诚信河池”,以此促进“四个河池”建设。一是要以建立企业和个人基础数据库为重点,进一步加快河池市信用体系建设,定期披露不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共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失信行为,增加失信人的违约成本。二是建立河池市信用评级体系。每年对河池市一区十县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信用等次进行评级,在内部进行通报,并将信用等级情况作为考核县(区)业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县(区)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信用等级差的县(区)的党政领导,市委市政府不予提拔重用。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树立诚实守信企业和个人典型,每年评选10个守信企业,促进企业及社会公众树立“诚信为本”意识,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三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市委市政府要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契机,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以此促进“诚信河池”建设。
  (四)规范执法行为,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司法部门在审理金融债权案件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执法,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制止和纠正企业改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银行债权诉讼案件的执行率;三是建议人大机关将审结率和执结率作为司法机关考评的主要指标,建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并在年终予以考评;四是明确金融债权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按法律规定及时清理返还银行胜诉案件中预付的诉讼费用。
  (五)尽快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借鉴其他发达地区的做法,可以采取财政拔出部分启动资金、中小企业以合作模式筹集部分资金的办法,在河池辖区逐步建立集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民间出资设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企业互助型的担保机构以及担保基金为一体的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效工程,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就能收到效果。只有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司法、银行、企业等众多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才能收到实效。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河池市的金融生态环境将会得到不断的加强和改善,经济金融将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人民生活水平将得到不断提高。富裕河池、文化河池、生态河池、平安河池、诚信河池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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