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成立河池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各处室:
为了加强我市各级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沟通,促进双方更好合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才寿 河池市人民政府市长
蒋志刚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行长
副组长:李 明 河池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戴国辉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副行长
韦梦青 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罗建文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代玉 河池市财政局局长
韦继武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文纲 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
韦成芳 河池市监察局局长
韦克风 河池市审计局局长
韦志广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祥红 共青团河池市委书记
覃荫吉 河池市金城江区区长
黄平权 河池市宜州市市长
徐钦恒 河池市罗城县县长
覃克江 河池市环江县县长
陈继勇 河池市南丹县县长
黎 丽 河池市天峨县县长
杨 斌 河池市东兰县县长
罗光勤 河池市巴马县县长
何焕全 河池市凤山县县长
蓝英思 河池市都安县县长
覃荣武 河池市大化县县长
许 谦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处长
覃素华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三处处长
其中,韦梦青同志任专职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合作办”), 合作办主任由专职副组长韦梦青同志兼任,合作办副主任由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刘文斌同志兼任。
合作办成员有:韦建明(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银小菊(河池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陈群生(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科长)、梁 纯(河池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韦志广(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中专职人员为:陈群生、梁 纯。合作办日常办公设在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
合作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以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为基础,通过开发性金融理论和实践,提高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认知程度,以此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推进我市各级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二)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增信优势,给予融资平台必要的政策、资源和资本方面的支持,制定有关政策性贷款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办法;
(三)组织政策性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项目的规划、选择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开发银行与我市政府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互相沟通重要工作信息,包括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政策法规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政策;协助组织国家开发银行参与我市重点产业、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五)协调我市中小金融机构和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合作和人员交流,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重组事宜。
河池市人民政府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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