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
为加强对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保证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和广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河池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明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银景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韦芳清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韦相值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陆定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伟城 河池银监分局局长
李正钧 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作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祥谋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市委讲师团团长
莫志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蒲忠义 市编制办副主任
韦荣标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韦庆芳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建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韦漫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会邦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郑 市人事局副局长
杨 萍 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 凤 市审计局副局长
苏瑞扬 市国税局副局长
黎刚敏 市地税局副局长
覃孟珍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 雄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盛林 市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银监分局,韦相值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河池银监分局副局长何文俊同志、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韦美才同志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审定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加强内部调控建设等具体措施,确保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研究审定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改革模式;研究协调解决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保证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具体负责研究制订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订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提出改革模式,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服务。
(四)负责研究处理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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