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关于成立南宁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我市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以大开放带动大发展,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推进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蒋志刚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行长
副组长:覃孟征 市委副书记
黄家仁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戴国辉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副行长
陈 刚 副市长
肖莺子 副市长
臧国平 副市长
成 员: 卫自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伟京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黄礼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大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刘 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林国开 市国资委主任
陈 琪 市监察局局长
朱林玉 市审计局局长
唐本开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 毅 市招商局局长
周志波 市房产局局长
雷德贵 市交通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学智 市农业局局长
周井光 市房改办主任
胡晶波 共青团南宁市委书记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南山 市基本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颜孔刚 市预算外局局长
杨维超 武鸣县县长
吴 炜 横县县长
莫树周 宾阳县县长
陈文儒 上林县县长
容康社 马山县县长
唐波文 隆安县县长
杨荣才 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胡恩政 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
许 谦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处长
覃素华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三处处长
其中,由黄家仁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简称“合作办”)。
主 任:黄伟京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市筹资办主任(兼)
副主任: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筹资办副主任(兼)
刘文斌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兼)
成 员:张忠卫 市筹资办副主任
熊 华 团市委青工部副部长
李 艳 市预算外局副局长
夏雅莉 市基本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郎 勇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张育红 市规划管理局财务科科员
袁 军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项目经理
文 勇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一处项目经理
邵桂蝶 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邹 莉 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颜崇锦 武鸣县财政局副局长
赖江梅 共青团武鸣县委员会副书记
黄云高 马山县财政局副局长
甘献乐 共青团马山县委员会书记
蓝海林 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雷 炎 横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承良 共青团横县委员会副书记
刘建军 宾阳县财政局局长
韦 佳 共青团宾阳县委员会书记
韦桂枝 上林县财政局副局长
谭城汉 共青团上林县委员会书记
李道子 隆安县财政局局长
黄国光 共青团隆安县委员会书记
莫 烽 市筹资办主任科员
阳佳宏 市筹资办科员
合作办的主要职责:
一是通过宣介开发性金融理论和实践,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认知程度,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推进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二是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增信优势,给予融资平台必要的政策、资源和资本方面的支持,制定有关政策性贷款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办法;
三是组织政策性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项目的规划、选择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开发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互相沟通重要工作信息,包括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政策法规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政策,协助组织开行参与地方政府重点产业、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五是协调本市中小金融机构和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合作和人员交流,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重组事宜。
特此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 打印当前页 ]

贵港信息价
贺州信息价
南宁信息价
桂林信息价
玉林信息价
梧州信息价
崇左信息价
柳州信息价
防城港信息价
百色信息价
北海信息价
钦州信息价
河池信息价
来宾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