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8年11月组织工作组对各地贯彻落实《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以下简称《三年目标》)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从考核验收的情况看,各地贯彻落实《三年目标》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全区消防工作实现了跨越式的大发展。新增消防(指挥中心)站96个,43个县“零”消防队的历史被全面改写,新增消防车304辆,新增消防装备、器材等4.8万套(件),消防基本实力增长超过一倍以上,全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大幅提升。火灾四项指标大幅下降,2008年火灾与三年前相比,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了51.9%、67.8%、77.6%和40.2%,连续多年杜绝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本次考核验收共检查了14个地级市、36个社会单位和25个消防站。经综合考评,钦州、来宾、梧州、北海、南宁、桂林、贵港等市为优秀,其余各市为达标。具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消防规划编制圆满完成。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及226个重点镇均已完成了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公布实施,三年编制的消防规划数量超过了建国以来的编制数量总和。
(二)消防站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区共建成5个消防指挥中心和91个消防站,新建消防站数量是建国以来建站总和的1.37倍。梧州、北海、钦州等市均已完成建站任务;南宁、来宾市在目标额外完成了消防培训基地的立项及定址任务,桂林市的消防培训基地也已立项。
(三)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全区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由无到有,由人工到智能,由单一化到系统化,其中119接处警系统完成100%,消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92.85%,火场无线指挥系统完成92.85%。南宁市整合所有应急资源,建成国内首个应急联动中心;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等市购置了移动指挥车;各市在市区基本实现了无线三级组网。
(四)消防车辆增长势头迅猛。全区消防车数量三年翻了一番,共新增304辆,比目标任务283辆超额完成7.4%。其中南宁市新增54辆,超额完成25.6%;桂林市新增30辆,超额完成15.4%;来宾市新增18辆,超额完成12.5%;河池市新增17辆,超额完成6.3%;柳州市新增36辆;钦州市新增25辆。
(五)消防装备器材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区共购买消防装备、器材等4.8万套(件),配备率平均提高了59个百分点。防城港、玉林、贵港、崇左、来宾等市的各项消防器材配备率均已达到国家配备标准,南宁、柳州、梧州、北海、河池、贺州等市配备率也相对较高。其中,特勤消防站器材方面,南宁、柳州、桂林、来宾等市达到国家配备标准。
(六)消防水源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市均已100%完成消火栓建设工作,全区新增公共消火栓3239具,总数达到16542具,消防水源覆盖率由三年前的80.8%提高到100%。
(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蓬勃发展。全区共新增合同制消防队员479人、消防文职雇员145人,现共有现役合同制消防员混编队43个,企业专职队48支,初步形成了“现役为主、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为辅”的消防力量体系。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部署到位。各级党委、政府把落实《三年目标》任务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提升为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工作力度大、措施实。南宁、桂林、百色等市将《三年目标》建设任务列入人大决议,柳州、北海、玉林、贵港、防城港、河池、贺州等市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三年目标》建设,南宁、桂林、梧州、钦州、来宾、崇左等市书记、市长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三年目标》建设情况,百色、贵港、贺州等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三年目标》建设领导小组,其所辖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责任,任务落实到位。根据《三年目标》,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实行量化考核等,强化了责任,促进了《三年目标》的落实。南宁、桂林、梧州、北海、钦州、贵港、来宾等市结合实际,拟定了本地区的三年目标规划,对所辖各县、市、区提出了要求更严、标准更高的目标任务,并做到时间、人员、资金、措施“四落实”;百色市政府把消防站建设工作列为2007年度全市十大城建项目之一,并实行每月工作进度排名通报制;河池市适时召开了“全市三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工作推进会”,有效推进了《三年目标》的建设进程。
三是加大投入,资金保障到位。全区所有的市、县(区)均出台了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最低标准或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全区三年累计投入7.04亿元,比上一个三年增长1.8倍,为《三年目标》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地保障。梧州、北海、贵港、来宾、崇左等5市政府,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三期公安消防特勤装备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起,按照中央、省、市经费投入1∶1∶1比例每年安排配套经费65万元,4年共安排260万元用于消防特勤大队器材装备建设。柳州市政府一次性投入4215万元购置了31台消防战斗车辆;北海、玉林等市分别利用国际贷款购置引进了6辆和12辆消防车;钦州市采取“装备一次到位,政府分期付款”的措施,贷款1960万购买了20辆国产消防车。此外,南宁市已批准1700多万元准备购买一辆举高达78米的云梯车,钦州市已批准利用国际贷款498万欧元准备购置12辆消防车。
四是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到位。各地建立完善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灭火救援专家组联席会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联动救援、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等协商配合机制;发改、财政部门全力做好消防项目立项、经费保障等工作;国土、规划部门积极做好消防站规划、定址等工作;建设、供水部门结合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消防规划、消防水源建设工作;文化、卫生、商务、教育、民政、工商、质监、安监、旅游、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三年来共检查各类社会单位和场所13.5万个(次),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15万多处,全区89个重大火灾隐患,目前已整改83处,整改率达93%,未整改的6个中有3个已停业,特别是南宁市公安、消防、质监、工商部门在2007年联合开展的消防产品专项打假行动中,一举查获假冒伪劣防火涂料35吨,成为了全国先进典型。全区各部门分工配合、齐抓共管,有力地推动了三年目标建设工作。
五是重点突破,攻坚克难到位。三年目标任务艰巨繁重,尤其是上百个消防队、站的建设工作更是难上加难,是制约三年目标能否顺利完成瓶颈和关键,各级政府紧紧盯住这一关键环节谋突破,特别是建站任务繁重的南宁、桂林、百色、河池等地,不等不靠,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另外,随着新增消防站越来越多,执勤警力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凸显,各地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南宁、桂林、来宾、钦州市大规模征招了数百名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到一线消防部队执勤;百色、河池等市通过建立现役合同制混编队,实现了县县有消防队;梧州、贵港市大力支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缓解了现役消防警力的不足;北海市新奥燃气公司和中海油公司涠州终端处理厂在涠洲岛联合建立了企业专职消防队,填补了海岛上没有消防队的历史空白。
六是强化督查,责任落实到位。各市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目标纳入了各级政府任期目标和政务督查内容,建立了半年一督查、年度一考评的督查考评制度,同时还将消防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平安市(县)” 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南宁市采取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合监督的形式,督促各县(区)落实《三年目标》。桂林市人大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议案》并督促落实,市人大、政协还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督范畴。梧州、钦州、来宾、崇左等市将消防工作考核成绩与领导干部政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考核验收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
(一)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在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方面,3个市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没有建立,6个市的系统功能欠缺比较多,7个市没有配备移动指挥车。在消防站建设方面,有6个市的9个消防站建任务没有完成。在消防器材装备方面,6个市的配备率较低,仅达到国家标准的50%-60%。
(二)消防经费投入不足。虽然各市均出台了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最低标准,但地区发展不平衡,有的达3.5万元/人/年,有的仅为1.44万元/人/年,与全区人均3万元以上的标准相比,标准仍较低。
(三)消防执勤警力严重短缺。全区消防站、消防车均增长一倍以上,但相比之下,消防执勤警力增长过缓,原本警力不足的矛盾更显突出,个别地方甚至陷入有站无兵、有车无人的境地。
四、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为确保《三年目标》遗留问题整改完成,为下一个三年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地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责任,加快遗留问题的整改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督办单位、督办人,确保遗留问题尽快整改完成。
(二)加大投入,提高消防部队经费保障水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财防〔2004〕300号文和自治区财政厅和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桂财行〔2007〕11号),将消防部队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应能满足消防部队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同时还要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消防站、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等问题。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执勤力量建设。各地要通过合理分配现役警力、招聘地方合同制消防员、整合企业消防力量等方式,加强消防执勤力量建设,解决有站无兵,有车无人的问题,使消防站、消防车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地加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确保现役消防力量做强做精、非现役消防力量发展壮大、企业消防巩固提高、志愿消防力量广泛普及。
附件: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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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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