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7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较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何开长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成 员:余海燕 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沈德海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韦艳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蒋维玕 自治区纪委驻经委纪检组组长
孙海潮 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自治区纪委派出高校纪工委书记
陈耀远 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黄瑞平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兰丽萍 自治区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组长
赵志军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唐标文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潘 巍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韦吉田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尤剑鹏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何小聪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江建伟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罗永魁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谢瑾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周广能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伟林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黄小奇 自治区纪委纠风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余海燕、黄小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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