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精神,现将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城乡医疗惠民工程项目。
一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筹措资金25.6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7元的补助标准,安排5.4亿元,使农民参合率达到80%以上。二是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筹措资金2.3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1.1亿元,力争参保人数达到350万人。三是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1亿元,全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截止2008年7月31日,新农合制度已经全部覆盖全区109个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4090.98万人,共有3553.01万农民参合,参合率为86.85%。全区共有560.38万人次受益(其中住院150.01万人次;门诊358.20万人次;住院正常分娩16.61万人次,特殊病种大额补偿5.52万人次,体检25.17万人次,其他补偿4.87万人次)。全区参合农民住院150.01万人次,住院总费用252454.72万元,补偿金额96453.97万元,人均住院补偿金额为642.98元,人均住院补偿率为38.21%,人均住院补偿金额和人均住院补偿率与2007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31.98元和3.03个百分点。
截止2008年7月底,全区共有8个市的10个县(市、区)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参保人数51.36万人,完成今年200万参保任务的25.68%。其中:南宁市为16.73万人,参保率为27.88%;柳州市为16.54万人,参保率为35.19%;梧州市为14.41万人,参保率为57.64%;钦州市为0.15万人,参保率为1.10%;玉林市为3.50万人,参保率为15.91%;防城港、百色、贺州市由于工作启动较晚,参保人员正在统计之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月累计收入为273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801万元,财政补助9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1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20万元);共有132405人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基金累计支出92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9171万元。
至2006年底,全区14个市、109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起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目前,全区共筹集到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10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354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800万元,上年结转6948万元;全区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084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81.40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加新农合175.20万人,二次救助困难群众6.2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效果明显提高。
(二)实施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自治区筹措资金5.6亿元,解决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截止2008年7月底,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已建成农村人饮工程2002处,完成投资56757.2万元,解决了130.23万人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占任务的86.67%。其中:水利部门建成人饮工程1207处,完成投资50531.4万元,解决了106.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任务的88.4%;发改部门建成2007年结转至2008年的农村人饮项目95处,完成投资2041.6万元,解决了4.9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占任务的49.5%;扶贫部门建成农村人饮项目700处,完成投资4184.19万元,解决了19.18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占任务的95.9%。
(三)实施教育惠民工程项目。
一是筹措资金16.4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2.1亿元,用于职业教育攻坚。二是自治区财政安排0.1亿元,继续资助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三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为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008年,计划投入中等职业教育攻坚经费16.4亿元,其中14个市筹措14.063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1亿元,自治区级学校筹措0.2362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部分已纳入财政预算,其中0.6亿元用于学生资助,1.5亿元用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2008年,自治区财政继续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为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发放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今年的资助名额约2.2万人,补助已于2008年7月7日下达各市、县(市、区)。目前,各地已开始陆续发放路费补助。
截止7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已将2008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9.22亿元资金下达各市、县(市、区),全区将有131.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其中小学生24.46万人,初中生105.34万人。各地教育部门正在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评定和补助资金发放的相关准备工作,以确保将补助生活费资金发放到受资助的贫困寄宿生手中。2008年,我区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预算总数为76040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其中2008年春季学期免费教科书资金38020万元已于2月底全部下达我区,共发放免费教科书8125.71万册,全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覆盖范围。
(四)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4.8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1.2亿元,全面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全区162.8万农村低保人员月人均补差金额不低于25元。
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1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比上年提高18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3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比上年提高15元。此外,我区还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了粮油肉等价格补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不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影响。截止7月31日,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保障人数已达到182万多人,比2007年底保障人数增加近20万人。目前,自治区已下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6628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428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00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0元,比上一年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元。从7月份开始,全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已提高到35元以上。 同时,截止7月底,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持在34万人左右;累计建成乡镇敬老院978所、五保村6521个,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达10.8万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1.8%。
(五)实施兴边富民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5.2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2.3亿元,解决离边境线3公里范围内边境地区村屯的交通、饮水、用电、就医、上学、住房等困难问题,加强边境一线村屯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截止2008年7月底,已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在我区8个边境县离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村屯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总投资45638万元,共安排10大类14053个项目。目前,大会战项目计划已全部下达,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1.42亿元,部门专项资金也陆续下拨到县(市、区)。大部分项目已动工,少部分项目还处在设计阶段,预计9月份可全部动工。项目动工较早的有发展改革、水利、民族、林业、广电、扶贫等部门,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完成投资额6000万元,99%项目已竣工,林业部门也有20%的项目竣工。
(六)实施廉租房保障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1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0.2亿元,用于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解决4.5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截止2008年7月底,我区各市、县(市、区)均已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柳州市未报7月数据,采用6月份数据),全区各市、县(市、区)已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2亿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1.8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3.5亿元,公积金增值收益8349.47万元。已通过审批廉租住房保障户数35464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28762户,实物配租2747户,租金核减2860户,其它1095户。已开工廉租住房项目5862套,达31.53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2216套,11.13万平方米。
(七)实施困难归侨和农村特困户住房改造工程项目。
一是筹措资金1.5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0.5亿元,用于1万户困难归侨危旧房改造。二是筹措资金1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0.7亿元,用于解决2.1万户农村特困户茅草房和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自治区本级财政已在预算中安排困难归侨改造工程资金5000万元。截止2008年6月底,全区已竣工的归难侨危旧房改造2191户,占任务的21.9%;在建2102户,占任务的21.0%。以上两项合计,全区已竣工和在建的归难侨危旧房改造户数4293户,占全年任务的42.9%。从各市的情况看,任务完成较好的有:桂林市(完成71.2%)、百色市(完成41.8%);已竣工和在建户数达50%以上的有:桂林市(100%)、自治区农垦局(83.3%)、百色市(78.7%)、来宾市(55.8%)、南宁市(54.2%)、自治区林业局(51.1%);防城港、柳州、钦州、崇左4个市已竣工和在建户数均在30%以下。
全区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及计划已于4月初下达,计划改造2万户,每户补助5000元,共筹集资金1亿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33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0万元。截止7月31日,全区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已动工9663户,占计划任务48%,其中竣工1745户,占计划任务8.7%。
(八)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
一是筹措资金11.7亿元,新增73个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设总里程2140公里,基本实现所有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二是筹措资金8.4亿元,新增500个建制村通公路,建设总里程3500公里。三是筹措资金4.6亿元,新增250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总里程1420公里。
截止2008年7月底,自治区交通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12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74.6%。其中:通乡油路项目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0.38亿元,占计划投资的68.3%;通村油路工程完成投资4.66亿元,占计划投资的95.1%;通村公路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08亿元,占计划投资的73.9%,新增161个建制村通公路,占计划新增通公路建制村的32%。
(九)实施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和桂西边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一是从今年开始,自治区财政安排2亿元,市县安排1亿元,分三年完成三江、融水、龙胜三县少数民族聚居的1125个村寨的电改、灶改、水改、寨改等火灾整治。二是自治区财政安排2亿元,开展对乐业、凌云、隆林、田林、西林五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设施建设。
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防火改造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计划投资8.22亿元(由自治区、相关市两级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解决,自治区本级、相关市各负责50%),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区50户以上的1157个少数村寨的水改、电改、灶改和寨改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设厅、水利厅、消防总队等部门正抓紧制定有关改造的技术标准,指导相关市、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自治区财政厅已落实了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
桂西北边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计划整合中央、地方、部门和社会资金13.5亿元,建设19大类52672个项目。5月28日,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与24个大会战参与部门完成投资资金规模和项目建设内容确定的对接工作。6月20日,自治区财政厅已将本级安排的2亿元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参加大会战的成员单位。6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自治区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项目协调组和资金协调组。7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凌云县召开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动员大会暨项目启动仪式,标志着大会战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十)实施沼气池建设工程项目。
自治区筹措资金1.1亿元,补助新建20万座沼气池。
截止2008年7月31日,全区完成沼气池建设7.13万座,占计划任务20万座的35.66%。其中,非贫困村完成5.82万座,占计划任务的38.78%;贫困村完成1.32万座,占计划任务的26.29%。14个地级市完成任务的百分率分别为:玉林市62.44%,北海市53.20%,贺州市47.08%,贵港市46.98%,桂林市45.99%,梧州市44.43%,百色市34.42%,崇左市29.75%,钦州市26.81%,河池市26.36%,防城港市24.36%,南宁市21.71%,柳州市20.80%,来宾市17.2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是如下三个方面:
(一)项目进展不够平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项目不平衡,有的项目进展较为顺利,如城乡医疗惠民工程、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教育惠民工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等项目进展较快,取得较好的成效,而有的项目则还处于刚完成编制计划和方案阶段;二是地区不平衡,有的市抓得比较紧,项目建设进展比较快,有的市抓得不够紧,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二)建设资金还没有完全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有的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没有到位;二是有的项目刚完成具体建设方案的制定,项目资金尚处于划拨衔接阶段;三是各市、县(市、区)部分自筹资金难以落实。
(三)部门尚未形成强大的合力。主要体现在:有的牵头单位感到责任重,压力大,主动性不够;有的责任单位认识有待加强,协调性不够,互相支持和配合不够。
三、进一步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几点要求
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为民办的10件实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加快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民办10件实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向全区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各级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各级政府牢记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因此,不管困难有多大,问题有多少,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实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目标不变,任务不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高的工作热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件关乎全局的大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年底前如期按质按量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真正把为民办实事工程办成顺民意、得民心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领导,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推进,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力抓,共同推进。对于建设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要做到具体分析具体解决。尤其要突出抓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要强化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建设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牵头部门的“一把手”要带领工作组深入项目现场,针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其他副职也要分别带领工作组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增强工作责任感,排出项目竣工时间表,抓好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到每一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离。凡因领导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年底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追究牵头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领导责任。
(四)要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要加快项目资金拨付速度,把各类资金尽快拨付到各项目单位。要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把资金投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要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配套资金没有落实的市县,要千方百计落实好本级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五)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强大合力。非牵头部门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对项目建设中需要办的各种手续,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以最快的速度办结。发现有对办实事项目吃、拿、卡、要的,必须严肃处理。
(六)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坚持领导挂点跟踪督办、全程跟踪督办和重点专项督办相结合,组织督查组深入项目所在地,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用地、资金拨付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七)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宣传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意义、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及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要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定期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让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受益、满意,真正使为民办实事成为连接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良好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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