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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发【2001】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梧州市广播电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51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梧发〔2001〕48号)精神,保留梧州市广播电视局。梧州市广播电视局为梧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增加职能: 
监督管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梧州市广播电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负责提出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计划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三)依法规审核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设立、终止的初审;依法规审核全市有线广播电视频道设立的初审;依法规审批全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依法规核准有线电视设计安装许可证;依法规审核全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依法规审核全市宾馆饭店视频点播运营许可证初审;依法规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四)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科技的技术革新和开发应用;研究和落实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五)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和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参与制订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领导梧州人民广播电台、梧州电视台、梧州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梧州市广播电视广告信息中心等局属的事业单位;对梧州人民广播电台、梧州电视台和梧州广播电视报的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传输覆盖。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广播电视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督查、督办局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承办与全市广播电视有关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管理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人事档案、机构编制、人才培养、培训和普法工作;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统一管理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 
协调并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检查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台站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检查督促、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管理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负责处理党委、纪委的日常事务;负责起草党委、纪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文件;协助党委做好干部的培养、考核、选拔任用工作;协助党委做好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做好群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总编室 
实施对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对梧州电台、梧州电视台、梧州广播电视报的重大宣传进行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县(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负责宣传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学会的工作。 
实施对全市广播电视文艺的管理工作;草拟广播电视艺术发展规划;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题材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审核广播剧、电视剧剧本。 
(三)社会管理科 
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终止的初审;办理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办理有线电视安装许可证核准;办理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办理有线广播电视频道的设立、终止的初审;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宾馆饭店视频点播运营许可证初审。 
组织编制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和制订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拟定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草拟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审核县(市)有线电视网技术方案并组织验收、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负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承办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编制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和规定;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并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梧州市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后勤事业编制1名。单位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科级职数5名(4正1副)。 

内容字数: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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