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源:www.gxjch.com ,作者:共享建材汇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发【200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梧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梧发〔2001〕48号)精神,保留梧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梧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梧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㈠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起草有关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规范并对实施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依规章审批二孩生育证。 
㈡把握全市的人口形势,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㈢具体参与组织国家、自治区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项目;组织我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讨。 
㈣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 
㈤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计生委的相关规范并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对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医疗设备发放;依规章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许可证(县级);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㈥拟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建规划;编报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市计划外生育费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㈦拟订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系统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 
㈧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和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㈨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㈩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计生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梧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设4个职能科(室) 
㈠办公室 
组织协调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委领导组织好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政务信息、督办、财务、财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本委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件起草和工作总结、汇报、请示;负责编制计生事业费预算和计生经费的管理;负责领导交办的机关政务和事务,搞好委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承办计划生育系统全市性表彰工作;协助做好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妇联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 
㈡宣传法规科 
1.草拟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优生优育宣传;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口理论学习,组织和指导计划生育干部学习政策、理论;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 
2.负责承办我市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依照生育政策审查生育证发放;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指导基层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计划生育行政诉讼中的应诉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制定计划生育的有关行政执法程序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程序。组织我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讨;协助有关部门草拟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3.依照国务院批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管理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指导、协调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以及流入人口查验证等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㈢规划统计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拟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草拟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的规范;组织进行人口预测、抽样调查;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利用统计手段,分析预报、检查报告我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收集、整理和分析计划生育的数据资料,及时提供准确、系统、全面的计划生育统计信息;负责完成国家和地方有关人口统计调查以及数据分析;指导基层统计台帐建设,管理统计调查报表、资料;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监督;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㈣科学技术科 
负责组织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相关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计划生育具体实施办法;承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许可证(县级)审核发证;检查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室)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独生子女、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审核工作;做好计生技术指导服务和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监督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指导搞好生殖保健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医疗设备发放;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梧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后勤事业编制1名。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4正4副)。 


内容字数:3464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工程信息价官方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