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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发【200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梧州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51号)的精神,保留梧州市统计局。梧州市统计局是梧州市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交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二)增加的职能 
农民人均收入的统计。 
(三)转变的职能 
将与市外经局重复进行的“三资”企业统计,调整为利用外经局的资料进行综合。 
(四)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事项 
我国定期进行的全国性人口普查、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和农业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和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发展规划监测统计。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自治区有关统计规章,拟订本市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本市辖区内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第五条规定,核准统计岗位证的发放。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自治区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市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对全市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大中型企业划型审定;负责管理固定资产新开工项目统计报告;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三)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管理市本级及县(市)、区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网络正常运行。 
(六)协助县(市)、城郊区管理县(市)、城郊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协助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负责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置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政务工作,承担文秘、保密保卫、财务、总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及反馈;管理本局国有资产;办理有关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管理人事工作;协助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人员教育、上岗培训和《统计证》的核发。 
(二)统计法规制度科 
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审核各部门及社会团体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负责对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其他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 
组织实施自治区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专业制度。汇总整理全市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城市基本情况和公共事业等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负责对全国、全区有关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本局统计资料档案。承担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等核算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指导县级统计部门对口专业统计业务;承担其他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工业交通物资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自治区统计局工业、交通、物资能源统计专业制度。收集、汇总、上报、提供有关工业、交通、邮电、物资能源统计数据;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大中型企业划型审定;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承担其他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自治区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专业制度。收集、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统计报告;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承担其他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六)财贸人口社会统计科 
组织实施自治区统计局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外贸、外资、旅游、人口、劳动统计、科技等统计专业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承担其他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七)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自治区统计局农业统计、农民人均收入调查统计、畜牧、水产统计专业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承担其他项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八)计算科 
负责全局各统计专业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各种普查、专项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承担其他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行政编制24名。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8正8副)。 
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内容字数: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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