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夏荒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
邕宁县、武鸣县、郊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去年,我市自然灾害频繁,造成局部地方及农户粮食减产、失收,给农村灾区群众今年春夏荒的生活带来困难。入春以来,县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注意做好春节前后的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使灾民安全地度过了春荒。目前已进入青黄不接的夏荒季节,灾民度荒的难度更大,为切实做好夏荒群众生活安排,特作如下通知:
一、县(郊)、乡(镇)政府务必重视夏荒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把落实、安排好夏荒群众生活工作提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来认识,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层层抓落实。重灾和贫困面较大的乡(镇)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抓好这项工作;平时要组织工作组,深入重灾区、边远山区和贫困村坡,调查研究,了解民情,解决好群众生活困难。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夏荒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救灾款要及时拨付到位。区、市下拨的救灾款,县(郊)财政和民政部门要有计划安排并及时下拨到各乡(镇),保证乡镇特别是重灾和边远山区的乡镇有钱有粮安排困难群众的生活,所下拨的救灾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不得挪作它用。二是县(郊)政府要认真落实好本级的救灾粮差价补贴款和1997年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并且要足额落实到位,不能只有指标,没有钱,县(郊)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要和区、市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统一安排使用。三是掌握情况,加强管理和监督。县(郊)、乡(镇)民政部门要深入灾区和边远山区,调查研究,核实灾情,掌握夏荒救灾的实际情况,做到县一级民政部门掌握到乡、村,乡(镇)一级民政部门掌握到村、户,做到情况明,心中有数,特别是对交通不便,生活环境恶劣,有缺粮断炊村坡的情况要了如指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救灾款的发放要坚持重点使用的原则,不能搞平均分配,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行为。四是负责救济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目前是夏荒生活安排的关键阶段,救济工作不能忽视,各乡镇要保证民政助理员在自己岗位上搞好救济工作,不要抽调他们搞其他工作。各乡镇政府还要充分发挥民政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给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条件,以安排好群众的生活,促进灾区稳定和生产发展。
三、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活动。要把安排好灾民群众生活与群众生产自救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好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有关部门要帮助灾民解决在春耕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困难,提供各种服务。同时还要组织灾民开展互助、互救、互济活动,发扬亲帮亲、邻帮邻、户帮户的传统美德,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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