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区2002年度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年检情况的通知
各市(地)建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0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02]45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价协[2002]第028号)及中价协《关于200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工作安排的意见》(中价协[2002]第030号)精神,我厅对全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开展了2002年度资质年检工作,目前年检工作已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检综合情况
(一)我区现有乙级(含暂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66家,应参加2002年度年检的机构为60家(有6家为2002年12月审批的机构,不参加2002年度年检);
(二)广西广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54家机构通过年检(见附件);
(三)柳州市振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所因正在办理脱钩改制,待改制完成后再年检;北海大建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因人员、业绩综合评分等原因,未能达到年检标准;
(四)梧州大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机构,未上交年检标准;南宁新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已与广西金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并。
二、处理意见
(一)年检合格、基本合格的单位,记录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资质年检栏内,由我厅标准定额处盖章。凡资质证书副本上未注明2002年度已年检的单位不得再从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
(二)年检合格的暂定乙级单位转为乙级资质(名单附后)。
(三)暂缓年检的单位,必须在2003年6月 20日以前将相关材料补充上报广西造价管理协会,达到标准的,给予办理年检合格手续;仍不达标准或不补资料的,以年检不合格处理。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能从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
(四)未按规定内容、程序、时间上报资质年检资料的单位,按逾期不参加年检处理,注销其资质证书。
附件:广西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名单(不含200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内容字数:1045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0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02]45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价协[2002]第028号)及中价协《关于200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工作安排的意见》(中价协[2002]第030号)精神,我厅对全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开展了2002年度资质年检工作,目前年检工作已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检综合情况
(一)我区现有乙级(含暂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66家,应参加2002年度年检的机构为60家(有6家为2002年12月审批的机构,不参加2002年度年检);
(二)广西广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54家机构通过年检(见附件);
(三)柳州市振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所因正在办理脱钩改制,待改制完成后再年检;北海大建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因人员、业绩综合评分等原因,未能达到年检标准;
(四)梧州大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机构,未上交年检标准;南宁新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已与广西金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并。
二、处理意见
(一)年检合格、基本合格的单位,记录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资质年检栏内,由我厅标准定额处盖章。凡资质证书副本上未注明2002年度已年检的单位不得再从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
(二)年检合格的暂定乙级单位转为乙级资质(名单附后)。
(三)暂缓年检的单位,必须在2003年6月 20日以前将相关材料补充上报广西造价管理协会,达到标准的,给予办理年检合格手续;仍不达标准或不补资料的,以年检不合格处理。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能从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
(四)未按规定内容、程序、时间上报资质年检资料的单位,按逾期不参加年检处理,注销其资质证书。
附件:广西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名单(不含200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 打印当前页 ]

贵港信息价
贺州信息价
南宁信息价
桂林信息价
玉林信息价
梧州信息价
崇左信息价
柳州信息价
防城港信息价
百色信息价
北海信息价
钦州信息价
河池信息价
来宾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