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快首府南宁教育发展,增强区域性核心城市综合竞争力,构建教育与人才高地,促进首府南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作如下决定。
一、创新教育理念,明确首府南宁教育发展的战略意义、思路和目标。
(一)战略意义。教育是人才成才之本,是经济发展之本,是社会进步之本。21世纪是城市和城市经济大发展的世纪,城市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综合实力的竞争,并越来越表现为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教育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支撑点。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培养,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增创新优势,赢得新发展。加快教育发展,是确保首府南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强区域性核心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快首府南宁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创新教育理念,充分认识教育在首府南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发展。
(二)发展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教兴市发展战略,突出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促进城乡教育适度超前、优先发展。加快教育发展,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大西南和东南亚,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加快教育产业发展,做强做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建设大学园区,打造“学在南宁”的城市品牌;建立现代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与区域性核心城市相适应的“学习型城市”,为首府南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在确保首府南宁教育发展水平在全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的基础上,经过五年努力,达到全国省会(首府)城市的中等水平;构建开放的、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衔接沟通的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实现学前教育低龄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高等教育大众化、职业教育制度化、成人教育终身化;提高教育对科技进步、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增强教育的辐射能力,把首府南宁建设成为“学习型”城市和求学求职的理想之地。
具体目标:
--提高“两基”达标水平。到2005年,全市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到2007年,“两基”工作保持全区领先水平,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以下。 。
--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到200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到2007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到2005年,高等教育各类在学人数达到15万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到2007年,高等教育各类在学人数达20万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
--提高人口受教育程度。到2005年,每十万人口中,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8000人以上;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5年。到2007年。每十万人口中,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9500人以上;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首府南宁教育发展
(一)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化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强全市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分阶段地改善城乡中小学的办学条 件,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盘活重组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缩小校际差距。实施“百万基金教育扶贫助困工程”,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扶持力度,解决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人学问题,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程度。增强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吸引民族边远地区有条 件的群众子女到城市和城镇人学就读,推进民族教育与地方教育同步发展。
(二)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好做强做大优质教育资源。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规模。实施学校建设“精品工程”,重点建设2-5所普通高中和3-4所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使其达到国家级示范(重点)学校标准;建设10_-15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3-5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发挥示范指导作用。扩大名校办学规模,增强名校辐射能力,打造优质教育品牌,大力推进南宁二中、三中、宾阳中学和市一职校、六职校、横县职校快速发展,使其成为立足首府、服务广西、面向东南亚的全国一流名校。做好做强做大南宁八中、沛鸿民族中学、武鸣高中、邕宁高中、横县中学、宾阳高中、上林中学、马山中学、隆安中学和市三职校、八职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
(三)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为社会提供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加大对驻邕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整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的教育培训信息,建立南宁市职业教育信息库;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办学规模,在普通教育中渗透职业教育(培训),继续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强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自治区级重点立项学校及区、市级骨干专业的建设,到2005年,每县建好l所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全市分别建设好3-4所国家级、3-5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和8-10所自治区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把市六职校建成辐射全区的中等职业教育实验中心。筹建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快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到2007年,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1.5万人,形成6个国家级精品专业,基本完成国家级示范院校的建设。
(四)建设大学园区,加快高等教育发展。以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建设大学园区。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供地自建、筑巢引凤”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年良好起步。三年初见雏形,五年基本建成”计划。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和南宁市委党校新校园建设为启动项目,规划建设相思湖大学园区。鼓励规划建设五合大学园区。吸引区内外和境外高校人园办学,鼓励民间资本人园办学,将大学园区建成具有现代理念、开放式新型高教组合群。到2008年,进入两个大学园区的大中专院校达15所左右,在校生规模达lo万人左右,高等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积极支持广西大学等现有驻邕高校在原有校区基础上拓展办学空间,建没大学路大学园区,扩大学校招生规模,提升办学档次和质量。依托三个大学园区作为人才培育和技术服务的基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校科技成果就地“孵化”速度和产业化进程。
(五)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形成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将社会力量办学纳入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创造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和谐发展的环境。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引导、管理和监督,确保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各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鼓励公办学校特别是名校通过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等形式,发展优质教育,扩大办学规模,走依托名校办民校道路。到2007年,把15所民办学校建设成为全区同类学校的示范性学校,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六)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农村教育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落实“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行”政策,建立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建立规范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在税费改革中,确保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因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等政策性收费而形成的教育经费缺口,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基本工资全额纳入各县区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妥善清偿农村教育负债,将农村中小学的合理负债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年消除。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保障农村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发动全社会力量打攻坚战,加快马山、隆安两县“两基”达标步伐,到2005年提前实现“两基”达标。巩固已达标县区“两基”达标成果,提高“两基”达标水平。
(七)实施“全民终身教育”工程,构建“学习型城市”。全面建设“学习型城市”,形成较为完整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型机关、系统、企业、社区、乡镇、村和家庭的社会化的学习型组织。充分利用各行业各部门原有教育教学基地,进一步调整和扩大职业培训基地。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团体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培训活动,促进职工教育社会化。加快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加强对农村劳动者科技新知识的培训。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建立一批社区教育基地,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社区教育信息网。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建设南宁社区学院,并使其成为我市的远程教育中心和终身教育基地。到2005年,城镇在职职工年培训率达80%以上,市区从业人员接受各种学习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八)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构建“数字南宁”教育信息平台。以南宁被列人民族教育信息化试点城市为契机,发展我市信息技术教育。科学规划,全面推进结构合理、覆盖全市的高速城域主干网的建设。构建“南宁市基础教育中心资源库”,力争到2005年初步建成市级基础教育资源库框架。2008年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普及信息技术必修课,全面完成我市的“校校通”工程。建设南宁职业技术和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网。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使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通过完善“校园绿色网络活动室”和建立“家校通”软件平台,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建立“空中课堂”应急系统,保障学校在应急状态下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九)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首府南宁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城市为契机,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以驻邕高校和中等学校为依托,全面整合教育资源,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加强与国际特别是东盟各国人才教育培养的合作交流,将南宁建成面向东盟及其他国家的人才国际教育基地和培养中心。鼓励驻邕高校开办面向东盟的学生班和相关涉外专业,培养适应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在有条 件的中小学设立国际部,为到邕投资、工作的境外人士的子女提供就读条件,为城市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环境。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吸收国外教育改革和先进管理经验,吸引境外资金,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投身教育事业,吸引国外著名高校、境外人士和机构来邕办学。
三、采取措施,确保首府南宁教育跨越式发展
(一)高起点做好教育规划,优化学校布局。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人口分布趋势,及时制定教育用地布局规划,在新建、扩建的开发区和住宅区中必须按照规划要求留足教育用地。按照规划要求与工程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联合审批和验收。将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与改造危旧校舍、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进新区开发和城市化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调整城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布局。分阶段撤并村办小学教学点,逐步形成“小学和初中相对集中、高中向市县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农村教育格局。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和市场需求,对中等职业教育(含中专、技校)的学校进行结构调整,整合资源,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区域的合理分布,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办学主体多元化。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公办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支持学校开展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提升学校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强做大。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兴办教育,吸引境外人士或教育机构来邕办学。积极开展公办学校体制改革试点,在明确学校产权、确保学校资产保值的前提下,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办学模式,逐步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教育运行机制。
(三)加大教育投入,拓宽教育筹资渠道。完善教育投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努力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今后五年确保市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逐步提高到15%,依法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并全额用于教育发展。开辟教育信贷渠道,通过政府贴息、政府和学校分担还贷等形式,鼓励学校向银行贷款,用于学校建设,加快学校发展步伐。对勤工俭学和校办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批建设周期短、投资回报率高的勤工俭学项目。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进一步落实对捐资助学单位和个八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全面推进学校聘用制度和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竞争上岗程序,完善学校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认真实施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规划,实施“名校长名师工程”,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责任制。建立起开放式的后备校长遴选、培养制度,加强校级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做好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任用工作,培养一批有较高水平的名师,以名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积极引导鼓励教师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积极稳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进一步加强与著名高校的合作。为市属高校培养、培训中青年教师。加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先发展急需专业,加快紧缺人才的培养。
(五)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完善教育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机制,依法保障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根据南宁市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关于加快教育发展、加强民族教育管理、加强民办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在税费、土地使用、教师招聘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社会力量办学予以支持,解决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六)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的发展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建立各级政府教育工作责任制,把教育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及各部门联系扶持学校制度。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在继续依靠乡镇政府办学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区政府的调控管理作用,县区党政一把手对本辖区教育工作负总责。
(七)营造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合力。宣传舆论部门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发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教育事业发展出谋献策,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管理,严格防范,坚决杜绝房屋倒塌、食物中毒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要重视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大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建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密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形成
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合力,促进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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