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源:www.gxjch.com ,作者:共享建材汇

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报告》经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八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转发,希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报告 


我市农林特产资源比较丰富,据测算,农林园艺场站及郊区乡镇,仅芭蕉、柑、橙,菠萝等特产年收入总值800多万元,按百分之五点六计征农林特产农业税。年可征税额约45万无,其中:香蕉年收入总值30o多万元,应征税额近20万元。加上我市是自治区首府,交通方便,市外相当多特产经过我市北运,且这部份特产中应税未税不少,据匡算,年可补税近10万元。以上二项,全年可征特产税额约55万元,占全市农业税收入的40%。
自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日公布《关于恢复征收农林特产税的布告》以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恢复了农林特产税征收工作。但是,在征收工作中出现一些问题如:有一些商贩、供销部门直接到半路或农村、各农林园艺场收购应税特产产品外运,既不督促卖方纳税,又没有执行随购代征代扣税款办法等等,致使应收税没有收上来,造成了大量漏税,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影响到农业税征收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农业税的征收政策,平衡税负,确保财政收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84]财农税字第94号、141号和第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园艺场站必须加强对农业特产税工作的领导,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各乡镇财政组、协征员要加强征收管理,抓紧做好具体征收任务,工商、税务、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政法部门要大力支持,保证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此税款由生产者负担。所以,一切收购单位或个人在收购应税农林特产产品时,应当注意督促生产者主动向当地财政部门交纳农林特产税,如发现当地或外地收购单位(或个人)外动或销售应税未税的农林特产产品没有当地财政部门完税证明的,由收购单位或个人代交纳特产税。
三、农林特产税征收管理,应根据各产区具体情况组织征收,其具体要求:
1、随购代征:由财政部门委托有关收购单位,协助代征税款,适当付给代征手续费。对不实行代征的单位,应采取代扣代交的办法,由财政部门直接与收购部门结算,按照应税产品的收购金额计征农林特产税。
2、设点征收;在农林特产较多的产区,特产的收获又属季节性的,为方便交纳税款,在销.地或交通要道设立征收点检查征收。对外运应税特产,必须具有农林特产完税证或当地财政部门有关完税签证,否则,由收购外运者负责补纳税款。
 3、市场征收:属于自产应税特产,自行在市场销售者(含收购转卖应税未税者),由财政部门在市场检查征收。
4、查帐征收:对国营和集体场、站、队的农林特产收应纳税款,由财政部门派人查帐征收,各有关场、站、队应主动提供帐、表、数据资料,并按规定照章纳税;对单位或个人经营的各种应税产品加工厂如饮料厂、罐头厂等,属应税未税农林特产产品,一律由加工者负责代交税款。
四、关于手续费的提取和使用问题:手续费按特产税额20%提取,其中:(1)农林园艺站,能自觉对所属基层单代扣缴纳农林特产税的,按其交库税金正税总额,给提取5%的手续费;(2)工商、供销、商业、税务、外贸、粮食以及农林特产加工等单位,能积极为财政部门征收农林特产税者,按代征税额提取lo%作为代征手续费;(3)各乡镇、村委会组织人员在销地或交通要道征收点检查征收的,按征收税额提取12%的手续费;(4)余下的手续费,由财政部门掌握,作为临时雇请农财员的费用,奖励检举,揭发或协作征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以及具体征收的有关人员。手续费的发放,主要用于直接办理代征代扣税款的个人、单位的奖励和福利开支。
五、为了严肃纳税纪律,避免偷税漏税,财政部门随时检查应税特产产品的纳税情况,纳税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检查,并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数字。如拒绝检查或有意刁难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个别逃避纳税以及外地收购单位和个人从产区收购外运应税未税产品的,一经查明。除补交应纳税款外,并视情节严重,处以一倍以下的罚金。抗税不交、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检查揭发偷税漏税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在物质上给予适当奖励。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内容字数:2179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工程信息价官方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