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复核就位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06]29号)要求,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区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复核就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就位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单位。
二、资质就位内容
本次资质就位的内容,依据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及内容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就位。
三、资质就位程序及时间
本次资质复核就位的具体工作由我厅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
(二)请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自行整改并符合要求后,于2006年8月底前,按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建委(建设局)提交资质就位申报书面资料,各市建委(建设局)初审后,于2006年9月底前将初审合格资料报送我厅。各企业除提交书面资料外,还需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进入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四、资质就位申报资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专职专业人员执业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预算员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证明和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并附原件审核;
(五)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书并附工商部门证明;
(六)企业近一年缴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七)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办公场所证明;
(八)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情况一览表(该表可从广西造价信息网https://www.gxzj.com.cn上下载);
(九)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建设部令第149号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上述资料第(二)~(九)项要求按顺序装订上报,并提交原件,原件经各市建委(建设局)审查后盖验证章,原件退回。凡没有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加密锁的单位,请自行到广西建设信息中心购买,并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公室备案。
五、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就位的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2、《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06]29号)
内容字数:1496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06]29号)要求,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区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复核就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就位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单位。
二、资质就位内容
本次资质就位的内容,依据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及内容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就位。
三、资质就位程序及时间
本次资质复核就位的具体工作由我厅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
(二)请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自行整改并符合要求后,于2006年8月底前,按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建委(建设局)提交资质就位申报书面资料,各市建委(建设局)初审后,于2006年9月底前将初审合格资料报送我厅。各企业除提交书面资料外,还需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进入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四、资质就位申报资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专职专业人员执业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预算员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证明和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并附原件审核;
(五)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书并附工商部门证明;
(六)企业近一年缴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七)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办公场所证明;
(八)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情况一览表(该表可从广西造价信息网https://www.gxzj.com.cn上下载);
(九)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建设部令第149号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上述资料第(二)~(九)项要求按顺序装订上报,并提交原件,原件经各市建委(建设局)审查后盖验证章,原件退回。凡没有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加密锁的单位,请自行到广西建设信息中心购买,并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公室备案。
五、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就位的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2、《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06]2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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