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则工作方案
今年是我区税收征管三步走战略第二步战略实施的关键一年,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又是实施第二步战略的核心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则》(桂国税发〔2005〕334号)以下简称《细则》),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自治区国税局提出的“质量、效率、落实”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全区国税征管和信息化工作“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步走”思路,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特别是强化户籍管理、深化申报管理、细化发票管理、硬化欠税管理。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标准,真抓实干,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及《细则》在全局的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梁绍英
副组长:徐 健、刘 坤、凌国清、邵友东、文建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科。
办公室主任:刘 坤
成 员:姜 红、邱 克、杨 准、梁宇军、樊 茗、覃 标、邓其荣、杨伟敏、石玲玲、
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行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事宜。
各区(县)局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为税收管理员制度及《细则》的推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国税局提出的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不断提高的原则,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户籍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欠税管理、依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和为提高征管质量要做的税收事项为切入点,以开发应用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实施过程管理为突破口,着重解决税收管理员干什么、怎么干、干了没有和干得怎么样的问题,从而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真正实现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通过示范点的实践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2006年1月至6月)。
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的要求,我局确定江南区国税局、经开区国税局和武鸣县国税局为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则示范单位,通过抓好示范点,达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示范效果。各示范点必须先行一步,为全局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则提供经验。
(二)落实管户责任制(2006年1月至6月)。
根据岗位工作量以及人员的情况,合理配置岗位工作人员,并进行团队组合,以分户或分片的方式将辖区内所有管户明确落实到具体的税收管理员。在推行属地管理基础上,合理确定分类管理标准和方法,将税源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特大型税源企业实行“驻厂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对大型专业市场、综合商场和物流园区实行“设点管理”,对街道、社区及厂矿区实行“分片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大型税源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和其他企业分类管理。另外,根据日常检查必须两人下户的要求,建立2人一组的a、b岗模式,坚持“分组实施,个人负责”的原则。加强管理员独立管户与必须双人上岗有关工作协调。
(三)组织学习培训(2006年1月至6月)。
在自治区国税局已对市局、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的基础上,由国际科、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负责有针对性地对税收管理员进行岗位培训。重点讲解《广西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则》,同时加强税收管理员对行业知识、税收相关法规、财务、会计、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培训。
(四)流程业务优化(2006年1月至7月)。
科学合理地调整各项业务工作流,尽可能地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将税收相关业务进行分类管理:一是依纳税人申请不需审批涉税事项,二是依纳税人申请不须经实地调查的核批事项,三是依纳税人申请须经实地调查核实的审批事项。对三类事项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第一类如纳税人申报纳税、申请购买发票等事项的由办税服务厅前台直接受理办结,并进行资料归档;第二类如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证明等等事项的由前台工作人员直接受理审核后办结,并进行资料归档;第三类如纳税人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减免税申请等事项的,按照由“大厅前台工作人员受理——税收管理员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报告——大厅前台工作人员审批(或主管税务机关机关合议审批)”的流程进行处理、办结。
(五)推广应用自治区国税局统一开发的税收管理员平台(2006年7月起)。
国际科、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要按照自治区国税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做好税收管理员平台操作培训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试点成功和全面推行。
(六)建立税收管理员考评激励及监控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税收管理员按照税收管理岗位职责所完成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设定能反映绩效的综合指标,事实求是地按月度和年度进行考核。由于税收管理员责任出现的涉税案件,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七)阶段性总结。
1.
2.
3.按自治区国税局的统一要求及规定时间上报流程优化和应用税收管理员平台情况。
4.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动员,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使大家理解,支持税收管理员制度及《细则》的贯彻落实,积极参与市局组织开展的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各项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扎实、有效推行。
(二)要把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部门和税收管理员。今后,一旦发生涉税案件,都要认真分析征管漏洞,落实责任追究,促进税收管理。
(三)各个单位、部门领导都要熟悉《细则》,要遵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做到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税收管理员在全面熟悉《细则》的基础上,必须按照《细则》规定的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时限开展各项工作。2006年各单位税收管理员要着重抓住户籍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欠税管理4个重点内容逐项突破,逐条落实各项工作规范。
(四)落实“五懂五知要求”,将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的要求量化、细化,把“懂得企业生产经营地址,知道企业法人和办税员联系方式;懂得企业主要生产经营项目,知道企业缴纳税种、税目、税率;懂得企业申报及缴税情况,知道运用综合征管信息进行税收分析方法;懂得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税负变化情况,知道纳税评估基本方法;懂得企业财务核算管理状况,知道企业纳税信誉情况”作为对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要求,在抓好落实税收管理员“五懂五知”要求过程中,通过开发应用“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把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要求和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位,解决好税收管理员“做什么、怎么做、做得如何”的问题。
(五)示范单位要作好示范工作,要想方设法拿出各工作环节的好经验、好做法供全局参考,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带动和促进全局推行《细则》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局办公室要对示范单位推行《细则》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做好宣传报道。
(六)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做到“四结合”。一是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员既要按照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又要按管户管理涉税事务,针对每一户纳税人的具体涉税事项实施有效的管理。二是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管理员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方便纳税人。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管理。三是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根据区域管辖范围和税源分布情况,建立不同类型的分类管理机制。四是税收管理员制度与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相结合。人户对应、管理到户、责任到人。
(七)要严格进行考核。为了确保《细则》的有效实施,市局建立层层考核机制,将目标责任制考核、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考核结合起来,在坚持抓好现行征管“六率”考核的基础上,延伸“六率”考核,使其能更准确地反映征管水平。由税源管理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税收管理员进行考核,国际科、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组成考核组对各税源管理部门的考核情况及税收管理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确保各税源管理部门考核的真实性。市局将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通过考核对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则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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