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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分析制度(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分析制度》,搭建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沟通平台,及时了解我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动态,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动态分析的单位
全市国税系统各科室、中心、车购办、基层局。
二、动态分析开展的时间
(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内进行,由各单位、部门召集。
(二)如有特殊情况,经市局分管领导同意,可改期召开。
三、动态分析的重点内容
各科室、中心、车购办、基层局要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能和职责、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
(一)信访举报情况动态分析;
(二)案件查处情况动态分析;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动态分析;
(四)“两权”监督制约运行情况动态分析;
(五)当前反腐败热点、重点工作情况动态分析;
(六)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分析;
(七)其他重要情况的动态分析。
四、动态分析的主要方法
动态分析主要采取专题分析、综合分析、案例剖析、案头分析、调研分析等5种方法进行。
(一)专题分析。各基层局每月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召开一次部门会议,针对当月纪检监察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一次专题动态分析,并对下个月的工作作出计划安排。分析材料及工作计划于每月23日前报市局监察室,遇节假日顺延。
(二)综合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市局分析会议由监察室牵头,召集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财务科、机关党办等有关部门参加;机关各科室、中心、车购办分析会议由部门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体人员参加;各稽查局、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会议由综合选案股(办公室、监察室)牵头,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要对本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综合动态分析,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通过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反腐败措施,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分析报告于次月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案例剖析。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发现带有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把握发案规律,堵塞漏洞,有效遏止和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案头分析。畅通预警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网络传媒等现代化手段获取各种信息资源,广泛收集基层廉政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梳理归纳,开展科学分析评估,从中发现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找出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并采取措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谈话提醒,发挥预警作用。
(五)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到基层开展调研,采用专题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税务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违法违纪的特点及动向,找出带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预见性意见和建议,制定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监督。
五、动态分析的处理办法
(一)对制度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好的要大力表彰和鼓励,对违反规定,有令不行的要提出批评,责令改正,并有针对性地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二)对干部职工反映出来的带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研究解决办法,制定防范措施。
(三)对分析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属单位或部门的,能够解决的应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干部职工作出解释;属上级单位或部门的,可形成书面材料,由市局监察室汇总整理后转相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的结果反馈报告单位,报告单位应在下次分析会上将办理的情况予以通报。
六、动态分析反馈方式
党风廉政动态分析的情况,由市局监察室每月写出专题分析报告,每季度写出综合性分析报告,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简报》以专刊形式报市局领导参阅,为领导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新动态提供信息。《党风廉政建设简报》专刊的发放范围,根据专刊所涉及内容视情况适当扩大发放范围。
本制度从2006年8月1日起试行。
内容字数: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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