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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双层三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双层三级”评估体系是依据自治区国税局在全区国税系统初步建立“双层四级”评估体系的要求,在我局建立“双层三级”评估体系。“双层”即为直接层和间接层,“三级”即税收管理员、(区)县级税务机关和市级税务机关三级。直接层是指税收管理员那一级,主要依据纳税人的活情况、活资料开展评估;间接层是县级税务机关和市级税务机关,主要依据掌握的各类涉税数据,通过人工或计算机分析,处理、测算等手段开展的评估。通过这一评估体系,较好的解决纳税人申报数与实交数是否属实的问题。


一、“双层三级”纳税评估分析


建立“双层三级”纳税评估分析体系,是由市局利用有关经济指标和各类征管数据分析全市总体税负和行业税负情况,(区)县局分析本辖区的总体税负、行业税负和重点企业税负情况,管理员对所辖管户进行逐户逐月分析评估。通过数据分析,市局查找有问题的行业和基层局,基层局查找辖区内有问题的行业和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员查找有问题的管户。


(一)间接层


信息中心每月根据评估指标,对数据进行多道筛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性质将全市企业进行分类,通过税源分析监控管理系统分组计算企业的加权平均税负率,设定本类企业的税负预警线等分项指标;计征科通过开展宏观税收分析、同业税负分析等方法,对税源进行“面”的扫描和“线”的剖析,主要发现了同一行业税负率水平在不同单位差距较大、不同月份变化较大、税负明显偏低等问题;机关各主管业务科室要按照分管业务,依据信息中心、计划征收科及区县局的数据分析和评估情况,筛选出本科业务涉及的行业和重点企业,指导基层开展纳税评估。


(二)直接层


税收管理员要根据掌握的企业规模、能耗、成本、库存等活资料开展直接层评估,对税源进行“点”的挖掘。税收管理员评估分析主要是初审、初评。


初审。每月征期内,税收管理员首先审核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其次审核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最后把纸质申报资料与网上申报资料相核对,查看数据是否一致。 


初评。每月征期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税收管理员首先审核纳税人申报数据与采集、调查核实、巡查中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其次审核与上期、去年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税负是否异常;然后按照投入产出比、能耗、物耗、生产周期、计件工资等方法查找纳税人异常申报问题。 


税收管理员对在初评中发现的疑点问题以及初审初评情况,向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开展纳税评估。


二、评估任务下达及反馈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行扎口管理。在市、县两级整合纳税评估工作,由市局纳税评估工作组负责扎口管理,各业务科室不能各自为政,多头下达任务,如要下达纳税评估任务必须经过市局纳税评估小组的审定。市局纳税评估小组要在每月初定期召开会议,结合上级单位的工作部署和全局的工作任务,共同研究讨论,统一发布工作指令。


(二)各县、区局将市局确定的评估名单以及根据本单位征管实际确定的其他评估名单一并列为评估计划,由评估部门按照计划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在对纳税人进行评估时,涉及国税所辖税种的一并只做一次评估,避免多头重复评估。对符合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稽查的,评估部门向稽查部门办理移交手续。评估部门定期将每户市局下达的评估名单的评估情况传递到下达计划的相应职能部门,评估部门还要定期总结全部纳税评估工作,形成管理建议反馈给市局。


(三)建立信息传递及反馈制度。市局纳税评估工作组、城区国税局与稽查部门要互相传递评估计划及选案信息,市局纳税评估工作组将每季度评估计划于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传递给城区国税局和各稽查局,各城区局将每季度评估计划于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传递给市局纳税评估工作组和对应的稽查局,各稽查局在确定每季度的选案计划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计划传递给市局纳税评估工作组及对应的城区局。纳税评估部门凡发现纳税人有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填写《纳税评估转办单》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行处理。稽查部门则通过《纳税评估移交问题反馈单》将查处及入库情况于结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评估部门。


三、评估实施


按照“行业评估为主,个案评估为辅”的工作思路,抓好纳税评估工作。通过“双层三级评估”达到“面、线、点”结合,根据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及时发现疑点,确定检查重点。一是依托市级评估,发现了全市税源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点。二是依托(区)县级评估,突出本单位评估工作的重点。三是依托税源管理部门及税收管理员点对点的评估,发现疑点。


(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尽其才


在市局纳税评估协调机构下统一设立纳税评估工作组,实行跨城区、县的纳税评估。评估组成员由法规科、流转税科、所得税科、进出口科、国际科、征管科、计征科、稽查局、信息中心等部门以及各城区局、开发区局的业务骨干组成,市局评估工作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分管的区(县)局派出人员参与或直接进行评估工作。在每月固定时间内专职开展间接层纳税评估分析,确定纳税评估的行业或纳税人名单,分配纳税评估任务,并指导税收管理员开展直接层纳税评估。


(二)以行业评估为主,实现个案评估指导行业评估


市局评估工作组开展纳税评估以行业评估为主要形式,具体对选定行业的其中几个企业进行典型调查、找出其共性的指标数据,据此指导对整个行业进行有效的纳税评估,力争做到评估一个行业,就建立一个行业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积累评估经验,同时规范这一行业的税收管理。通过评估掌握该行业特点规律、行业税收负担率、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和特点,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指导基层局和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全行业所属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评估。


四、经验总结


市局纳税评估工作组要深入研究各行业的经营特点,总结行业评估经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汇总纳税评估案例。各区(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成立纳税评估小组,通过开展讲评会、交流会等形式的实战交流培训,不断提高评估水平。同时通过建立纳税评估档案,将每次评估的原由、问题、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对履犯不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例要集中通报案情,发挥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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