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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四位一体”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四位一体”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要任务


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对税收收入、税收征管质量变动情况、税务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按照“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的要求,研究和部署税源管理工作任务。


二、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由市局局长担任,市局局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委托其它局领导主持。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局局领导、副调研员和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计划征收科、征管科、流转税科、所得税科、国际税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稽查局、信息中心(数据处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如有必要,可要求基层征收单位、片区稽查局相关人员列席参加。


三、会议内容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上期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讲评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部署下期重点工作。各与会成员应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工作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分析工作,及时发现税收征管、税源监控工作中的新情况和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意见供会议讨论。各会议成员按照部门职责完成以下相关工作内容:


(一)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安排会议时间,确定会议地点、布置会场,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通报“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督办情况。


(二)法规科: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各环节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通报考核情况,协调解决联动机制运行过程中的各类政策法规问题。


(三)监察室:负责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计划征收科:负责做好宏观税收分析、税收与经济关联性分析及重点税源企业微观分析工作,提出完善税源管理的措施供会议讨论;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事项;汇报落实上一期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情况。


(五)征管科:负责做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变动情况分析,收集、下发跨部门的纳税评估项目、企业名单;负责提出、完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源管理措施;汇报落实上一期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情况。


(六)流转税科:负责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变动情况的分析、行业微观税负分析,提供税种预警监控指标,提出纳税评估项目、企业名单,提出完善一般纳税人税源管理的措施供会议讨论;汇报落实上一期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情况。


(七)所得税科:负责做好所得税税收变动情况的分析,提供税种预警监控指标,提出纳税评估项目、企业名单,提出所得税税源管理的措施供会议讨论;汇报落实上一期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情况。


(八)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变动情况的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纳税评估;汇报落实上一期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情况。


(九)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做好分管出口企业税收变动情况的分析,完善退税评估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纳税评估;汇报落实上一期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情况。


(十)稽查局:负责稽查任务的组织实施,并做好税务稽查典型案例的分析,完善稽查建议制度;汇报落实上一期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情况。


(十一)信息中心(数据处理中心):负责为联动机制工作开展提供数据分析的技术支持;汇报落实上一期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情况。


(十二)各片区稽查局、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负责组织实施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并按照规定及时反馈。


四、会议程序


(一)联席会议议题的确定方式。


1.联席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


2.联动办公室建议,联席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同意。


3.联动会议成员部门建议,联席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同意。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将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进行通报或研究决定的事项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送交市局联动办公室,由联动办公室汇总本期会议议题。


(二)会议时间的确定。


联席会议原则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以例会形式召开。市局办公室于联席会议召开前5日下发会议议题、会议通知。应联席会议主持人或各成员部门申请,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例会一般要求全体成员部门参加,临时会议由相关成员部门参加。


(三)会议材料的准备。


各会议成员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准备会议材料,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各成员进行讨论的重大问题所需材料由提交单位自行复印(或誊印)。为便于联席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有效控制会议进程,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将会议材料(1份)送交联动办公室转呈联席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


(四)召开会议。


1.先由各会议成员汇报上期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各会议成员的汇报顺序为:联动办公室(计征科)、征管科、流转税科、所得税科、国际科、进出口科、稽查局、信息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


2.各会议成员按照单位(部门)职责分工通报当期税收分析情况和工作动态,提出本次会议需研究解决的事项。


3.各与会成员对各单位(部门)汇报的内容进行讨论和研究,并确定本次会议下发《“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任务单》(见附件)的具体项目、具体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4.会议主持人进行会议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五)会议情况通报。


市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会签后,交市局领导审定。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和“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工作要求,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和调查研究,分析材料力求突出重点,提出的税源管理措施和意见切实可行。


(二)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反馈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纪要的管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因工作需要可将“四位一体”联动机制联席会议与税收管理质量分析联席会议合并召开。


(五)各城区、开发(华侨)区局、县局可根据本局实际工作,参照市局联席会议制度制订本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并报市局备案。



附件1:


“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任务单


 


 编号:( 年) 号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任务事项:



任务完成时间要求:   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任务办理情况反馈(要注明办结时间)


 


处理结果记录(联动办公室填写)



说明:1、任务单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由联动办公室制作下发,本单一式三份,一份交主办单位,一份联动办公室留存,一份由联动办公室转市局办公室督查组。


2、联动办公室对任务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附件2:


“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任务督查表




















































序号


督查事项


工作要求及时限


责任


部门


备注


1


每季度第1个月以例会形式召开“四位一体”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送议题至市局联动办,15日内报送有关会议材料至联动办。


联动办


成员部门



联动办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汇总完毕议题并呈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



市局办公室于联席会议召开前5日下发会议议题、会议通知。联席会议召开后2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



针对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制定任务单,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反馈落实情况。



2


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会


按照税收管理质量联席会议相关要求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各区(县)局



3


开展月(季、年)度税收收入分析报告和通报


月(季、年)终了前,对当期(月、季、年)税收收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向上级国税机关报告、向下级国税机关通报收入情况。



4


开展月(季、年)度重点税源分析


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数据采集完成后,对当期(季、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收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向上级国税机关报告,向下级国税机关通报收入情况。月度重点税源分析完成时限为次月25日前,季(年)度重点税源分析完成时限为季度终了后的第1个月25日前。



5


开展经济税源调查


每年至少进行两次。



6


开展定期税收预测


对月(季、年)度税收(税种)收入规模进行预测。预测上报时间按照《计划差距率考核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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