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推进特色效益村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来宾市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推进特色效益村建设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来宾市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 推进特色效益村建设的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实行产业兴村,是实现农业生产进一步深入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因此,为实现我市提出的农业“2个157”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丰富,农业特色明显的优势,发展“一村一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特制定“百村示范、千村带动”实施方案,力图通过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争取到2010年实现种植业建立700个有较强带动能力的特色效益村。
二、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实施“2个135”农业丰产增效工程,按照“优化粮经,做强蔗糖,主攻桑蚕,做大畜牧,发展水产,提升林果”的发展思路,根据各县(市、区)的自然优势,因地制宜,积极培育优势农业产业,全市逐步涌现出了一批以优质粮食、桑蚕、蔗糖、食用菌、水果、八角等为主的特色产业村。据统计,到2007年底止我市达到“一村一品”的行政村为300个(按农业部界定一村一品的条件统计,一村一品专业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a、农产品生产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产值)占全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b、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c、极具地方特色的专业村,可适当放宽标准。②从业农户:专业村6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专业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以上),60%以上的自然村(屯)都已形成了“一村一品”的格局。这些特色产业村(屯)的出现,使得参与其中的广大农民群众在产前、产中、产后占据一定优势,特别是随之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更使农民群众大受其惠。但是,我市现有的这些特色村(屯),是自发形成的,规模较小,产品品牌少,市场竞争力不强,运作不规范,无法得到政府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监督,须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扶持力度,促使其规范化持续快速发展。
三、总体思路
培育特色产业,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产业化开发为手段,以农民增收为第一目标,立足于培育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主导产品与产业,走“一村一品、一业一社、一地一企”的产业兴村之路,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生产发展的产业基础。
四、目标任务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到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0个市级特色产业示范村,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特色名牌农产品;建立和完善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引导区、市级龙头企业与特色产业示范村进行产业联结、村企互动,使示范村成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发挥示范效应,在全市种植业带动700个特色产业村发展。
到2008年底建立特色效益村470个;到2009年底建立特色效益村600个;到2010年底建立特色效益村700个。力争到2010年末达到以下目标:每个市级示范村都培育一个有较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有一个知名度较高的产品品牌,有一个与之联系紧密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个市级示范村来源于主导产业的收入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20%以上,年平均增长高于全市2个百分点。50个以上的村(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其中,达到1万元以上有5—10个。带动的700个特色产业村主导产业基本确立,农民收入明显增长。
五、实施原则
(一)坚持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立足资源优势,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和市场条件等方面因素,优先发展有竞争力的特色产品和主导产业。
(二)坚持群众自愿,政策扶持。充分尊重企业和农民的意愿,保护其自主生产经营的权利。同时,对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大户,以及村屯给予重点扶持,促进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
(三)坚持产业整体开发,重点突破。着眼于主导产品整个产业的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产业体系。重点解决品质不优、服务水平不高、产品销路不畅、精深加工不够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重点突破。
(四)坚持典型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进。做好典型示范对象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借助示范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产业的发展。
(五)坚持优胜劣汰,实行动态管理。对100个市级特色产业示范村(乡)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考核结果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
六、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培育主导产品和产业,确定市级和带动的示范村。
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自身优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选准主导产品,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特别是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名优特新农产品,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重点发展蚕桑、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品和产业。在全市选择100个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特色产品和产业示范村,作为全市培育特色产业,实施百村示范的示范点。在此基础上,选择确定700个带动的特色产业村。
(二)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推进科技进步。
按照“便捷、易行、实用”的原则,积极引进推广生产和加工的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进良种、良法农业科技入户,提高良种覆盖率。围绕主导产品和产业,加快农村人才培养,优先在100个示范村,开展以“绿色证书”、“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为主的农民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和科技带头人。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人员在示范村开展技术培育和指导。
(三)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优先抓好主导特色产品和产业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主导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步伐。按照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的标准化,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质量安全。
(四)发展产业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条。
立足产业整体开发,积极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形成产前、产中、产后有机结合的产业链。实现每个市级示范村,都有一个紧密联系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实行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制度。通过市场引导和政策扶持,逐步实现产业化经营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由初级加工为主向精深加工延伸,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
(五)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壮大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鼓励和引导农民根据自愿的原则,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特色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每个市级示范村,都有一个紧密联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六)培育主导产品品牌,开拓农产品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原产地标识,加强品牌的宣传、保护和推广,通过组织参展、产品推介、媒体宣传等办法,提高主导产品品牌的信誉度和知名度。继续做好特优农产品进超市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积极培育流通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拓宽销售渠道。加强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快捷有效的信息服务。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任务:①确定市级示范村。选择确定100个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特色产品和产业示范村;②确定带动的特色产业村。在100个市级示范村基础上,确定带动的700个特色产业村;③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培育特色产业,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行动”的重要意义;④争取资金。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并列入2008年及以后每年的市级财政预算;⑤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二)推进阶段:全面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行动,按照目标和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到2010年,基本实现各项目标。
为推动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各地发展“一村一品”工作开展阶段性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发广大干部和农民参与发展“一村一品”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一村一品”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培育特色产业的发展。市成立“培育特色产业,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涉农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具体工作协调机制,并结合地方资源优势,提出培育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明确责任。为保障行动顺利推进,我市将重点抓好100个市级示范村建设。市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围绕目标和任务,统一协调行动,尽职尽责做好服务。各县(市、区)要按照确定的市级示范村,尽快落实带动的700个特色产业村。
(三)协调合作。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农业、财政、发改委、扶贫办、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市人民政府将全力整合财政资金,用于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行动。
(四)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培育特色产业,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为增长方式转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培育特色产业,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带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农业部门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出发,加强引导和扶持,逐步建立发展特色农业和产业兴村的长效机制。
附表1 来宾市2007年特色效益村建设情况表
单位:个
项 目 | 合计 | 合山 | 象州 | 武宣 | 兴宾 | 金秀 | 忻城 | |
特色效益专业村屯 | 优质谷 | 15 | 1 | 5 | 3 | 3 | 1 | 1 |
桑 蚕 | 45 | 1 | 20 | 1 | 2 | 1 | 20 | |
水 果 | 10 | 1 | 2 | 4 | 1 | 2 | 1 | |
甘 蔗 | 200 | 10 | 25 | 30 | 111 | 4 | 20 | |
蔬 菜 | 10 | 1 | 2 | 2 | 2 | 2 | 1 | |
茶 叶 | 3 | 1 | 2 | |||||
食用菌 | 9 | 1 | 1 | 4 | 1 | 1 | 1 | |
中药材 | 3 | 2 | 1 | |||||
八 角 | 5 | 5 | ||||||
合 计 | 300 | 15 | 55 | 45 | 120 | 20 | 45 | |
附表2 来宾市2008年特色效益村建设目标任务表
单位:个
项 目 | 合计 | 合山 | 象州 | 武宣 | 兴宾 | 金秀 | 忻城 | |
特色效益专业村屯 | 优质谷 | 26 | 2 | 10 | 5 | 5 | 2 | 2 |
桑 蚕 | 70 | 2 | 28 | 4 | 4 | 3 | 29 | |
水 果 | 25 | 2 | 6 | 6 | 5 | 4 | 2 | |
甘 蔗 | 300 | 14 | 35 | 40 | 175 | 6 | 30 | |
蔬 菜 | 15 | 2 | 3 | 2 | 4 | 2 | 2 | |
茶 叶 | 10 | 2 | 8 | |||||
食用菌 | 13 | 1 | 1 | 6 | 3 | 1 | 1 | |
中药材 | 4 | 2 | 2 | |||||
八 角 | 7 | 7 | ||||||
合 计 | 470 | 23 | 83 | 65 | 196 | 35 | 68 | |
附表3 来宾市2009年特色效益村建设目标任务表
单位:个
项 目 | 合计 | 合山 | 象州 | 武宣 | 兴宾 | 金秀 | 忻城 | |
特色效益专业村屯 | 优质谷 | 40 | 3 | 17 | 7 | 7 | 3 | 3 |
桑 蚕 | 100 | 2 | 40 | 7 | 7 | 3 | 41 | |
水 果 | 35 | 3 | 9 | 9 | 7 | 4 | 3 | |
甘 蔗 | 356 | 17 | 40 | 50 | 205 | 7 | 37 | |
蔬 菜 | 23 | 3 | 5 | 3 | 6 | 3 | 3 | |
茶 叶 | 15 | 2 | 13 | |||||
食用菌 | 17 | 1 | 2 | 7 | 3 | 2 | 2 | |
中药材 | 5 | 3 | 2 | |||||
八 角 | 9 | |||||||
合 计 | 600 | 29 | 113 | 85 | 235 | 47 | 91 | |
附表4 来宾市2010年特色效益村建设目标任务表
单位:个
项 目 | 合计 | 合山 | 象州 | 武宣 | 兴宾 | 金秀 | 忻城 | |
特色效益专业村屯 | 优质谷 | 50 | 4 | 18 | 10 | 10 | 4 | 4 |
桑 蚕 | 115 | 2 | 45 | 10 | 10 | 3 | 45 | |
水 果 | 50 | 4 | 13 | 13 | 10 | 6 | 4 | |
甘 蔗 | 400 | 20 | 50 | 60 | 222 | 8 | 40 | |
蔬 菜 | 30 | 4 | 6 | 4 | 8 | 4 | 4 | |
茶 叶 | 20 | 2 | 18 | |||||
食用菌 | 20 | 2 | 2 | 8 | 4 | 2 | 2 | |
中药材 | 5 | 3 | 2 | |||||
八 角 | 10 | 10 | ||||||
合 计 | 700 | 36 | 134 | 112 | 259 | 58 | 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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