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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元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暨合煤“10•10”瓦斯爆炸事故通报会上的讲话


(2008年10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暨合煤“10•10”瓦斯爆炸事故通报会,主要内容和任务是通报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部署当前及第四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刚才,益宏同志代表市安委会通报了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和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第四季度工作安排意见。等一下,杨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将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领导对合煤“10.10”事故的批示意见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此,国务院连续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最近的一次会议是9月24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9月24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杨道喜副主席对全区2008年第四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召开一系列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吸取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更加切实有力措施和更加科学的办法,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
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李金早、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祖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杨道喜、副主席陈武就如何做好救援工作分别作出了指示,并多次查询事故死亡人数、井下人员核实、抢险救护情况。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较大事故,引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作了批示,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反响,这表明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10月11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在市委常委会议上,张秀隆书记全面传达了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会议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自治区已成立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相关责任人已被拘留或停职检查。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给我们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大家要认识到事故的严重性。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把安全生产当儿戏,将上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当作耳边风。
广西最近发生百色那读煤矿“7.21”透水、河池宜州广维集团“8.26”化工爆炸两起重大事故,加上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中上报数据不准确,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现在正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第四季度又将举办“两会一节”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等一系列重要节庆活动。在这样的特殊时间,我们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将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意见落到实处,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彻底扭转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作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工作中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两个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充分暴露了监管主体、企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充分暴露了我们的监管较弱,执行能力较弱,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管责任,应引起大家的深刻反省。从检查情况看,对三矿五号井的技改复产,监管部门及有关人员没有能够认真执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监管责任,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县两级多次组织人员检查竟然没有责令整改,还批准企业复产;企业和有关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职工教训培育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瓦斯监测设备虚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就是这样的企业,凭什么允许企业复产?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大,事故特别煤矿事故多,较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且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重点行业领域潜在的安全隐患多。截止10月12日,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8起,共造成36人死亡。特别是进入9、10月份以来,我市接连发生了兴宾区“9.1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兴宾区鑫都国际建筑工地“9.23”事故、忻城县“9.3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合山煤业公司“10•10” 瓦斯爆炸事故。9~10月份是最容易出事故的一个时期,重大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频繁发生的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极坏影响。昨天市委召开常委会,要追究合煤公司“10•10” 瓦斯爆炸事故相关人员责任。事故不是偶然的,事故发生后关键是要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第四季度,从10月份开始,有很多大事、好事,既要召开“两会一节”,又要举办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抓好这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就显得特别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不是短期行为,而是贯穿全年。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贯穿到我们各项工作当中,高度重视当前及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复杂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克服松劲思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时刻关注“两个生命”(即不仅要关注资源生命、关注老百姓的生命,也要关注自己的政治生命),特别是要瞪大眼睛盯隐患,绷紧神经抓安全,时时刻刻想安全、抓安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避免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的目标。
三、吸取教训,严防死守,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意见为指导,化压力为动力,以事故促行动,加强监管,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两个决不能”目标(即决不能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决不能突破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打赢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攻坚战。第四季度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随着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在全社会的不断提高和重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问责范围越来越宽,处理越来越严厉。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凡属责任问题尤其是存在失职渎职的,就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特别是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引起社会重大反响的同时,也引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严厉的问责风暴。上至部长、省长等省部级高官,下至乡党委书记、乡长等乡一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有人被引咎辞职、免职、停职检查、撤职和刑事拘留。合山煤业公司“10•10”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决定严肃追究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停职检查或拘留。自治区杨道喜副主席11日凌晨4时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指导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置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已在各级各部门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也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大家应静下心来想一想,出了事故,承担什么责任。这样的责任能承担得起吗?因此,在行政问责日趋严厉的形势下,我们要始终保持这样清醒的认识,并以落实行政问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工作:
一是政府的权威、法治的权威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号令如山,不执行就停工停产,决不姑息,决不搞下不为例;法令似铁,不遵守就严肃查办,决不容忍,决不搞手下留情。
二是决不能以发展经济置生命于不顾,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之不敢唯利是图,轻忽生命,一定要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是切实落实各级政府领导的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从近期多次召开的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中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即安全生产不仅是政府要重点抓的工作,同时也是党委要抓的重点工作,不仅是安监部门的事,也是各行业领域的事,抓安全生产需要党委政府一起出面,部门齐上阵,同心协力全面狠抓才能见成效。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区,要针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过硬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切实落实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抓好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落到基层。市、县(市、区)安委会及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把各方面的力量协调好、组织好,形成有机的工作整体,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确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技术保障到位、组织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
六是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查明事故性质、原因和事故责任,不管涉及到那一级领导干部,都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真正做到分析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责任追究要有切肤之痛,吸取教训要刻骨铭心,整改措施要举一反三。在今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责任制,按照“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同时,还将对执法人员监管不力、监管失位、缺位的,实行行政问责。要高度重视举报事故的核查工作,尽快查清瞒报情况和事故原因,对蓄意瞒报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突出重点,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今年是“隐患排查治理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人员伤亡作为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工作和紧迫任务抓紧抓好。一是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以煤矿为重点,深入地开展隐患大排查和治理活动。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全市所有煤矿停产整顿,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小煤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小煤井。各主产煤县(市、区)、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跟踪督办,务必落到实处。二是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健全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特别是企业要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4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监控。重点要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管监控,对病危尾矿库要做到人员、责任、资金、应急预案、防范措施五落实。各类企业特别是工矿企业要全面排查对自然因素和周边环境可能带来的威胁、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三是各县(市、区)、各企业要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落实必要的经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物资,提高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
针对当前全市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将10月定为“全市安全生产月”,并于9月29日下发了《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的通知》(来政办发[2008]122号、来市机发742号),从9月24日至10月31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强意识、查隐患、抓整改、压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地方、部门和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怎样才能做到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平衡协调发展,是对各级政府、各部门执政能力的考验。重大事故的发生,应让我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宁可发展速度慢一些,也要优先考虑安全生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都不能让路。
二是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活动方案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活动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并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我市安全生产中矿山是重点,煤矿是重中之重。自治区安监局在暗访中发现,兴宾区小煤窑非法开采现象十分严重,有100多处小煤井在盗采。小煤窑非法盗采为何屡禁一止?应引起我们深思,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全面整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督查指导、狠抓落实。既要全面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着重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行业和企业,特别是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指导、督促企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攻势,把坏事变成好事,化压力为动力,引起全社会重视、共鸣。
五是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稿件的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委办。
(四)严督彻查,继续深入开展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部署的工作任务,自治区每月都要来督查。目前,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第二次百日督查工作提出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指标控制工作,及时调整督查工作思路、方式和手段,突破控制指标或控制指标已接近临界点的县(区)、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上,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入手,采取针对性、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千方百计压事故,降指标。一是推进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督促企业抓住重点部位、环节、装置和岗位,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管理制度、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政府、部门、行业督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联合督查机制、重大隐患整改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重点县(区)、重点行业(领域)、已发生事故单位和已排查治理隐患项目的再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隐患出现反复和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五)针对薄弱环节,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水害、火灾、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新建、扩建煤矿的安全监管。为深刻吸取合煤公司“10.10”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要求全市所有从即日起立即停产整顿,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查自纠,严格禁止明停暗采、假整顿真生产。要加强联合执法,集中力量,以合山市、兴宾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防止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各级政府及煤炭、安监、煤监等有关部门要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承担督导和监管监察责任,要组织辖区内的煤矿利用停产整顿的时间,认真排查治量隐患。对拒不进行停产整改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规定吊销有关证照,关闭矿井,并严肃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
严格把好煤矿复产验收关。全市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要恢复生产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把好煤矿复产验收关。严格要求申请复产验收的煤矿,制定好煤矿复产的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复产程序、安全验收办法、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和安全责任。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复产验收不合格的矿井坚决不得恢复生产,未经安全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煤矿,要依法关闭。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对非煤矿山生产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坚决停产整顿。严密防范非煤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快病险尾矿库治理。一是要认真吸取山西临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国土等部门,深入每一座尾矿库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凡是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对所有尾矿库下游一定范围内居住的人员和设施,要尽快落实搬迁。二是抓好地下开采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要督促矿山企业调查摸清矿权范围内的所有采空区,抓好采空区的治理。继续强制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止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露天矿山继续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推进小采石场的规模化、机械化开采,加强采场边坡管理,防止采场滑坡、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在“两会一节”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我市所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监控落实到位。
——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市安委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于10月6日下发了《来宾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决定用3个月时间,再次对全市各类化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10月6日至12月上旬结束。排查整改的重点内容是: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类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等情况。这次排查整改时间较长,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市安委会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在开展排查整改的同时,市安监局、市经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化工企业的安全基础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现有化工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工作,实施分类监管。要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进行认真评估。评估不合格的企业,要停产整顿;评估为合格但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评估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要立即停产,并于2008年底落实搬迁计划,实施搬迁。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新投产项目试生产期间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试生产方案组织生产,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运行。
——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反“三违”工作。凡是发现存在“三超一改”现象和“三违”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暂扣相关许可证。二是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为契机,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提升,淘汰一批工艺落后和安全生产水平低、规模小、管理差的企业,促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三是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凡是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继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各级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建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关于明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和监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早研究和部署,对于零售点的布局、定点问题,要继续坚持“严格控制、压缩数量”的原则,确保经营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批发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快仓储设施安全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深刻吸取“9.20”深圳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从9月24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公安消防、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有关单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违规经营的歌舞厅、俱乐部等休闲娱乐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予以查封、取缔。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厅、俱乐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五个一律”: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要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的跟踪管理。三是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严格企业消防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安监局配合组织实施。重点对长途运输客车、市内公交车和出租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查制度。二是结合自治区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城乡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乱停乱放,不按标志行驶,超速、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违规载客、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行车、停车秩序,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三是加强市内重点路段、路口交通管理。加强警力,实行严管,确保“两会一节”期间全市交通畅通、安全。四是对全市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各类标志、标线,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能。五是加强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市区范围内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两会一节”召开前全部整改完毕。
——突出抓好建设系统安全监管。一是深刻吸取兴宾区鑫都国际建筑工地“9.23”事故教训,着重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和建筑安全检查。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列出重点项目一览表,制定重点项目安全检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工期的同时保障施工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建筑施工事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整治,加强施工工地巡查,严厉查处各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要求的行为。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高处坠落、工程坍塌、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安全防护用品、临时施工用电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障措施。三是对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单位实行停工整改、停标、责任倒查措施。四是组织开展危房专项整治。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房产、建设、规划等部门配合实施,加强危房排查,建立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现存危房的监测管理和整治,严防房屋跨塌事故发生。六是对全市私房和非法建筑施工进行全面清查,由各县(市、区)政府分别牵头组织,建设、公安、城管、国土、安监等部门共同配合实施。
此外,还要加强对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器材、食品卫生、旅游、学校、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盯紧重点和难点问题,盯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加强指导和督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坚决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落到实处 。
(六)建立完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要加大应急救援投入,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应急救援装备三个项目建设,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抓紧组建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率先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七)严格执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野蛮生产,从业人员无证违规上岗等问题,从其浅层次原因到深层次原因的分析,都与有法不依、执法不到位有关。要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就必须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只有严格执法,督促和要求一切受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约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办事,使安全法律法规成为其生产中真正有效的行为规范。 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以尽快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目标,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力气,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运用法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和非法生产经营的门店、作坊,要组织联合执法,坚决关闭、取缔。兴宾、合山等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行动,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日常的执法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安监部门要加大对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违章作业的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我市几个“危险路段”和山区公路超载、超速和农用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执法等等。还有一条,就是要做好事故责任的追究,安监、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配合,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责任的追究,不管涉及到谁,必须一查到底,从严处理。
四、周密部署,超前防范,扎实抓好 “两会一节”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南宁国际民歌节(两会一节)即将于10月下旬在南宁市隆重举行,加上今年又遇上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因此,做好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一节”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一节”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超前预测、超前防范、超前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监察,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突出重点,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已就做好“两会一节”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旅游、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对事故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是完善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两会一节”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事故救援演练,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对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苗头,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尽量减少事故损失。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一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稳定。
此外,各级、各部门还要全面梳理、检查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查缺补漏,对进展缓慢或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不留尾巴到明年。同时,从现在起应着手总结今年的工作,提早谋划明年的工作,理清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同志们!第四季度特别是“两会一节”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也已十分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务大局,齐抓共管,真抓实干,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稳定好转,确保“两会一节”的成功召开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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