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元副市长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8月20日)
同志们:
为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天,市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也是全面启动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的动员会。刚才,市普查办主任、统计局黄锡萍局长就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准备情况作了汇报,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想法、建议和措施;市委宣传部罗永生副部长对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他们讲得都很好,希望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履职,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共同承担起组织实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任,确保普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
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而统一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履行政府服务职能的重要任务和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04年开展的第一次经济普查,首次查实了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家底”,对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起到了积极作用。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又发生了新的变化。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我市第二、第三产业“家底”的重要情况,尤其是能源消耗、服务业发展现状、产品结构、行业结构和企业经营情况,对研究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完成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负有重要责任,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要突出抓好统筹协调、普查质量、经费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质量到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来宾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去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各项工作,认真抓好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将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关于这次经济普查工作,国务院和自治区都下发通知作了部署。市政府印发了文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天会议,可以说是再次动员和再次部署。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以及这次会议的精神,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经费,确保经济普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普查经费是保证普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普查经费能否落实以及落实的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展,直接影响普查工作质量,因此,普查工作所需的经费必须得到保证。据全区通报全区的第二次经济普查经费落实情况,来宾市的普查经费落实很不到位,市本级的普查经费,财政局要按市经普办提出的预算给予审核落实。各县(市、区)领导小组组长回去以后要认真督促检查经济普查经费情况,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县(市、区)经济普查启动经费8月底前必须落实到位,否则就影响到普查工作正常开展。财政部门要会同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普查经费都能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绝对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影响到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直接影响普查工作质量,关键要落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补贴,按时足额到位,决不允许拖欠,这样才能确保“两员”尽心尽责做好普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经济普查动员工作落实到位
经济普查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和积极配合。普查宣传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普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各县(市、区)要按市委宣传部关于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安排认真落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区)宣传部门要在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期间将经济普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经济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尤其是要加强对广大普查对象的宣传,使各类普查对象能充分了解普查的意义、普查的要求和相关法规,以赢得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普查人员的选调与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搞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是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要加强普查队伍建设,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与培训工作。这里强调两点:一要抽调工作人员到经济普查办公室集中办公。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必须组建市、县(市、区)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目前全市各级普查办公室已基本组建,但办公室人员没有到位。市、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来宾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有关成员单位抽调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到经济普查办公室上班,市、县(市、区)普查办要把好进人关,并且8月底前人员要到位。二要认真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与培训工作。普查人员的选调与培训工作是影响和制约普查工作质量的核心问题。各县(市、区)、各乡镇普查机构要选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普查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培训工作。市、县(市、区)普查机构一定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培训计划,尤其是对基层普查人员的培训一定要到位,要让经过培训的人员,都能够切实完成好普查任务。
(四)认真打好基础,确保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首先要做好单位清查工作,为普查登记打好基础。从现在到今年12月底,要完成普查登记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做好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单位清查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其目的就是要摸清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准确界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为查清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奠定基础。单位清查工作要求高,难度很大。各级普查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进行“地毯”式清查,并与相关部门行政记录资料进行比对,工商、税务、技术监督、民政、编办等部门要在9月15日前向市、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相关的行政记录资料,并协助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做好地方单位清查工作以及单位查漏补缺工作,争取在3个月的时间内全面摸清普查对象的情况。
在做好单位清查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普查登记工作。2009年1至5月为普查登记阶段。普查登记是经济普查的关键阶段。县级普查机构要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调查对象及其行业情况,分门别类地发放普查表或入户登记,指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如实填报普查数据。普查登记既是对前期准备工作的检验,也是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一个关键阶段。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经济普查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要亲自抓落实。要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和检查。特别是对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经济普查的配合等状况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对普查登记前准备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对普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和解决。
在普查登记工作中,我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作为经济普查的组织者,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普查办公室要制订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并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各阶段各环节。要着力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组织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准确、客观真实。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制止人为行政干预,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普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组织难度大,协调任务重,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普查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日常组织和协调的责任,将普查的全部工作项目进行科学分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将具体的工作任务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要过细地作好各个阶段、各个项目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层层抓落实。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在适当时候将组织人力对各县(市、区)的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以帮助研究和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取得成效
要确保普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关键是领导。因此,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对经济普查工作能否取得实际成效就显得极为重要。
经济普查涉及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部门,调查覆盖面占全市经济总量70%,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时间紧,工作难度大,调查任务重,需要各县(市、区)、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第二次经济普查负有组织和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今天和各县(市、区)签订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各县(市、区)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落实好目标责任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取得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部门要切实负起普查的牵头组织和协调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经济普查重大事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关系。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并督促各县(市、区)宣传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搞好普查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要在财力和物力上对经济普查给予支持和保障。工商、税务、民政、机构编制、质监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基本单位清查及普查登记等工作。发改、经委、建规委、交通、商务、监察、广播电视、教育、卫生、调查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抓好经济普查工作。
同志们,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大量艰苦的工作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完成。希望同志们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克服困难,确保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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