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图书进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确保2009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图书进乡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图书进乡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南宁市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的通知》(南府办〔2009〕34号)精神,为确保我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图书进乡工程”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着力提高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切实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群众学习各种科技知识,掌握就业创业致富本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
到2009年10月30日前,完成100个边远行政村“农村书屋”建设,2009年12月20日前完成向100个边远行政村“农村书屋”赠送200万元农业科技书籍任务。
三、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南宁市“图书进乡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图书进乡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李国忠 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伦书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于维钢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 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建中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小龙 武鸣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何家军 横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张昭平 宾阳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覃祯威 上林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桂文志 马山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廖永新 隆安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韦 茵 邕宁区副区长
阮冠三 良庆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771—5530562,办公室主任由张伦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于维钢同志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向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工程进展情况。
(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财政“图书进乡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图书进乡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农村书屋”的选点、初审和报批,组织“图书进乡工程”所在行政村的图书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日常业务的指导,定期考核“农村书屋”的运行及管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进展情况。
五、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建设、农民自我管理、免费提供服务、创新机制发展、确保正常运行的原则。各县区要选择较为边远、交通不够便利、当地农民文化比较贫乏、落后的村委会所在地或附近的村庄,依托现有的党员电教室、村民文化室等场所建设“农村书屋”,存放受赠农业科技书籍。原则上一个边远的行政村只设一个“农村书屋”,要确保“农村书屋”有专人管理、不增加农民负担、方便农民阅读。
六、建设标准
(一)由市财政局负责通过招标的方式,落实100个边远行政村“农村书屋”所需的书架、桌椅等设施的配备工作。
(二)原则上按每间“农村书屋”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 5至 10种,音像制品 100张(盒)的标准进行采购和配送。
(三)“农村书屋”书架要统一规格标准:高2米、宽1米、厚0.3米,分成6层,下层离地面0.1米。每个书架大约展书410多册,每个“农村书屋”至少配备书架3个(双面)。
(四)每间“农村书屋”要求配备阅览桌不少于4张(长1.6米,宽0.55米),椅子不少于16张。
(五)“农村书屋”要统一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1.“农村书屋”标识制作标准。“农村书屋”标识为全市统一样式,具体图示见附件。标识内圈与外圈直径比例为1:1.43,具体制作时可按原比例大小进行缩放。印刷色彩主要以黄(y—yellow)、红(m—magenta)、蓝(c—cyan)、黑(bl—black)4色片基本色彩表现。标识中红色cmyk数据为:c—0%、m—100%、y—100%、k—10%,标识中麦穗颜色cmyk数据为:c—0%、m—50%、y—50%、k—10%。
2.“农村书屋”标牌制作标准。标牌大小为65cm×40cm,铜质材料,标牌样式见附件。标牌内容为:“农村书屋”红色汉字、拼音及农村书屋标识(标识内汉字、拼音及麦穗图案颜色可采用铜牌底色)、落款。落款为:南宁市“图书进乡工程”领导小组捐建。
七、资金保障
“图书进乡工程”购买农业科技书籍所需资金200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日常管理经费由受赠农业科技书籍的行政村所在的县区或村镇、村自筹解决。
八、工作计划
(一)各县、区必须于8月30日前,完成“农村书屋”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修缮,确定管理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图书基本管理的培训。
(二)2009年9月上旬起至11月中旬完成向100个边远行政村“农村书屋”配送农业科技图书工作。
(三)2009年12上旬至12月下旬,由市“图书进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对我市2009年建设的100个边远行政村“农村书屋”进行考核验收。
九、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图书进乡工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做好统筹协调,周密组织实施。
(二)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图书进乡工程”纳入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 “图书进乡工程”工作的具体方案,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图书进乡工程”设点的原则,严格把关,实行领导负责制,杜绝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情况,把“图书进乡工程”办成政治工程、文化工程、民心工程。
附件:1、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图书进乡工程”责任分解表
2、农村书屋统一标识、标牌图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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