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源:www.gxjch.com ,作者:共享建材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9年民族乡帮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09年民族乡帮扶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南宁市2009年民族乡帮扶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民族乡帮扶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上林县镇圩瑶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和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三个民族乡改善基础设施,实施包括村屯道路、水利、教育、卫生等项目,帮助解决民族乡少数民族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改善民族乡文化、教育、卫生、水利等设施,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民族乡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内容


民族乡帮扶工程建设分3年进行,第一年安排23个项目,第二年、第三年需要实施的项目根据当年民族乡实际情况确定。2009年计划实施的23个项目总投资462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300万元。


(一)村屯道路。实施屯级道路项目20个,其中新建扩建通屯砂石公路17条23.8公里,水泥硬化屯级道路3条4公里。项目共投资383万元。


(二)水利。安排民族乡水利工程项目1个,建成长1000米,河底宽5米,河堤高1.7米三面光渠道防洪排灌工程,项目共投资57万元。


(三)教育。安排民族乡村级小学学生饭堂、篮球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个,建成学生饭堂80平方米、篮球场1个、活动场所200平方米,项目共投资12万元。


(四)卫生。安排乡卫生院住院部病房修建项目1个,修建病房160平方米,项目共投资10万元。


三、建设进度


2009年安排的23个民族乡帮扶工程建设项目要于2009年4月底以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4月至5月初全部开工;6月至11月底为项目实施阶段,要全面组织开展各类项目的施工工作,全部项目要在12月20日前竣工。对于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尽快交付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成立市“民族乡帮扶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民族乡帮扶工程工作,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委主任、马山县县长、上林县县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上林县政府、马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民委负责。上林县政府、马山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民族乡帮扶工程建设。


(二)明确责任。上林县政府、马山县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市发改委要做好项目审核,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等工作;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筹集、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市民委要加强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要配合做好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三)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扶持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除市发改委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3年计划分年度下达市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外,项目建设需要地方自筹资金的,上林县、马山县要落实资金来源,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发挥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族乡帮扶工程,要把实施民族乡帮扶工程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责任。实行市领导、牵头部门领导、实施部门领导三级负责制。实行层层责任制,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专人负责,签订责任状。


(三)加强宣传。民族乡帮扶工程大部分项目是村屯项目,必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以组织群众实施为主,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发动,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村屯项目实施。


(四)加强督查。市民委要加强项目的督促检查指导,组成项目建设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项目推进情况。项目责任单位要具体落实本部门承担的目标任务并定期向市民委反馈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要坚持透明、公开。为便于群众监督,民族乡帮扶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容、规模、投资等情况要在县、乡、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南宁市2009年民族乡帮扶工程项目计划表

内容字数:2336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工程信息价官方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