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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南宁市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南发〔2008〕23号)》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市区防内涝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提高城市行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将南宁市建设成为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市政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市区内涝整治工作,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市区排涝设施,健全排水体系,解决市区内涝问题。


三、工作思路


明确“分步实施、重点整治、全面推进”工作思路。“分步实施”:利用两年时间,分步分批整治内河、排水骨干网、内涝节点;“重点整治”:以竹排冲、朝阳溪、二坑溪、亭子冲等市中心区内河整治、清淤疏浚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各单位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全面推进内涝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内涝综合整治工作重大事项。


组 长:覃孟征 市委副书记


周家斌 副市长


副组长:梁培正 市委副秘书长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局局长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陈 竑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全文杰 市气象局副局长


夏 立 广西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局长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胡晶波 青秀区委副书记


李晓东 高新区区管委会主任


熊可范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胡书文  相思湖开发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内涝综合整治工作进度。


主 任:陈 竑  (兼)


副主任:苏拥军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梁 鸿 市建委副主任


成 员:杨 敏 市发改委副主任


颜孔刚 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任叙新 市国土局副局长


冯 路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瑞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宇红  市气象局副局长


腾培宋 广西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副局长


唐 琨 兴宁区副区长


阳 强 江南区副区长


罗 军 青秀区副区长


官祖林 西乡塘区副区长


梁 展 邕宁区副区长


谷明佳 良庆区副区长


冯步广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文生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兰锦富 相思湖开发新区纪检组组长


林 荣 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主任


黄远谋 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主任


蒋早希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


张 爽 市旧改办主任


杨荣才 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黄宗光 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谭良良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 军 市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


万凌云 相思湖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梁福康 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其他成员从各城区、开发区和市建委、发改委、财政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局、水利局、气象局、国土局、广西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相关人员抽调组成。


五、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所辖道路排水管道的清淤疏通,指导辖区内居民区、单位的防内涝工作;负责所辖排水管道及易涝点(区域)的普查,配合做好内涝整治专项研究工作;具体负责妨碍行洪排涝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根据内涝整治项目计划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并根据方案开展实施工作。


(二)市发改委


负责编制内涝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并配合做好方案实施工作。


(三)市建委


负责排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的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在建项目的防内涝抢险工作,组织对建筑工地妨碍行洪排涝的施工围堰进行拆除;协调、督促各内河整治项目按《南宁市城市内河综合整治三年工作纲要(2008—2010年)》的要求,加快整治进度;督促、指导市旧改办根据《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旧改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城区排水设施建设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内涝整治专项规划研究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市区排涝工作;协助市发改委做好内涝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气象局建立南宁市城市暴雨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协助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并配合做好方案实施工作。


(四)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指导、督促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做好所辖排水设施的清淤疏通工作,确保泵站正常运转;指导、检查各城区、开发区防内涝抢险和管渠清淤疏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区内涝整治专项规划研究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协助市发改委做好内涝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与市气象局合作建立南宁市城市暴雨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配合做好排涝设施整治项目建设工作。


(五)市财政局


负责排涝整治项目资金保障;协助市发改委做好内涝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并配合做好方案实施工作。


(六)市国土局


协助市发改委做好内涝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做好排涝设施整治项目建设工作。


(七)市规划局


协助市发改委做好内涝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内涝整治专项规划研究工作;配合做好排涝设施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并配合做好方案实施工作。


(八)市水利局


负责组织做好妨碍行洪排涝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配合市建委做好各内河整治项目的协调、督促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市内河管理处做好市区内河的清淤和清障、疏通工作;检查、指导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做好排涝泵站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正常运转;协助市城市管理局、气象局建立南宁市城市暴雨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内涝整治专项规划研究工作。


(九)市气象局


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准确报告天气变化情况,为防内涝抢险指挥决策提供依据;与市城市管理局合作建立南宁市城市暴雨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十)广西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


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准确报告邕江水位变化情况,为防内涝抢险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市城市管理局、气象局建立南宁市城市暴雨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十一)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珠委设计院、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负责提供排涝设施整治项目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持;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内涝整治专项研究工作。


六、整治计划及实施步骤


针对目前市区排涝现状,结合实际,按分步实施的原则,计划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内涝问题。


2009年:加大维护力度,增强现有管网排水能力;结合《南宁市城市内河综合整治三年工作纲要(2008—2010年)》及年度城建计划安排,对市区排水骨干网和阻碍行洪及排涝的“瓶颈”实施有效整治,缓解市区内涝严重程度。


建立暴雨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健全设施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路网和管网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市区防涝能力。


2010年:基本完成市区主要内河河道整治,完善排涝设施,健全排水体系,基本解决市区内涝问题,构建生态南宁。


(一)深化内涝整治专项研究。结合市区防内涝工作要求,完成内涝整治专项研究,统筹规划,为内涝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建委、财政局、规划局、水利局、各城区、开发区。时间要求:2009年9月前完成。)


(二)统筹安排内涝整治项目。根据市区防内涝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内涝整治专项研究成果及实际变化情况,每年在城建计划中专项安排内涝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


(三)建立暴雨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在重点城区易涝区、市区主要内河重要河段分别增加自动监测雨量站及自动遥测水文站,建立暴雨内涝数学模型模拟预报系统,并建立分级预警发布流程与平台设计,实现内涝灾害分布区域、范围和强度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财政局、规划局、水利局、广西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前完成。)


(四)重点推进市区重要内河建设步伐。根据《南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南宁市城市内河河道水控制规划》及《南宁市城市内河综合整治三年工作纲要(2008—2010年)》,一是对内河影响行洪及排涝的“卡脖子”节点实施较为彻底的清淤工程,如竹排冲上游、二坑下游(新阳造纸厂至邕江段)、亭子冲、朝阳溪、心圩江支流、凤凰江、水塘江等;二是按自排50年一遇和抽排雨洪同期20年一遇的要求,加快沿江泵站新建或改造进度,提高抽升和自排能力;三是全面完成竹排冲、心圩江、可利江、二坑、朝阳溪、凤凰江、水塘江、亭子冲、良庆河、楞塘冲等内河及其支流的河道整治工作,改善内河的行洪环境和水体结构。(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市建委、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城市管理局。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前完成)


(五)完善雨水主干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十八中渠、明秀虎丘钢材市场排水渠等市区排水主干渠的改造进度;恢复南湖连通渠竹排冲出水口排涝泵站;加快凤岭片区及易涝点(区域)周边排水管网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委、各城区、开发区,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


(六)全面推进市区污水管网建设,完善管道网络。完成江北片污水管网改造,重点整治市区污水管网不贯通的问题,有效改善水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排水公司,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各项目业主。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前完成)


(七)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完善老城区排水设施建设。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8〕118号)的要求,结合危旧房改造,逐步完善龙腾片区、长堽片区等老城区的排水管网,解决居民区的内涝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城区、开发区,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旧改办)


(八)加强新区排水设施整治。加大对邕宁区、良庆区、仙葫开发区等排水设施不完善区域的整改力度,着重改造市区主要道路排水泵站,解决区域内涝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青秀区、邕宁区、良庆区,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水利局)


(九)加大排水管网及泵站的维护力度。加大对现有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工作力度,保证管渠畅通,充分发挥其功能;确保泵站正常运转,提高排水能力。(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各城区、开发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十)做好防内涝准备工作。根据《南宁市市区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及本单位防内涝预案的要求,各单位充分做好人员、物资、设备和资金的准备工作,并加强检查,视情况进行预演,确保发生险情时应急处理及时到位,增强机动应急抢险能力。


(十一)健全设施维护管理经费投入保障体系。建立城市内河维护经费保障制度,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清淤、清障专项维护经费,利于开展日常清淤、清障维护等工作。建立市政设施考核评估体系,规范经费审核制度,健全设施维护管理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维护队伍建设及硬件设施配套,提高维护管理能力和效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建委、财政局)


(十二)建立市政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根据方案开展工作,完善市区排水设施,解决排水管网堵塞、排水不畅、内涝等问题,着重整治东盟商务区等重点区域排水管网,健全排水体系,最终实现长效管理。


七、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计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涝专项整治工作,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定周密计划,确保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南宁市市区内涝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表(2009—2010)

内容字数: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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