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稳定和谐库区为主线,以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创新移民工作管理机制为动力,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12月20日前完成82项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人饮工程22项、供电工程1项、交通工程51项、农田水利工程3项、移民新村工程4项、文化教育工程1项),解决农村移民的饮水不安全、用电难、行路难等问题,实现受益移民50109人。
三、资金筹措
计划总投资2028.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441万元,县区及群众自筹587.2万元),为200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结余资金。
四、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完成前期工作,第二季度完成项目计划的30%,第三季度完成项目计划的60%,12月20日完成项目计划的100%。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科学组织,扎实推进,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依法实施,严格管理。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的建设项目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如果因客观因素需要调整计划项目和资金的,必须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工程招标和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确定。要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3.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各负其责,严格执行政策,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令畅通。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建设资金的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宣传、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和国家对移民的关心和爱护,宣传方针政策,使移民群众了解国家新时期移民的方针、政策、措施,做到政策公开、透明,共同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氛围。
5.整理资料,及时上报。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有资料收集、档案管理和资料上报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县区当月项目完成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材料报送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附:南宁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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