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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批复

南宁地区建设局: 你局关于成立工程造价管理站的请示函经建设厅转给我站。 经研究决定, 同意南宁地区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张小华任站长,机构定员4人。有关手续请到本地区编制委员会办理。 希尽快调齐人员,刻章、挂牌办公。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报:厅人教处。 抄送:各地、市造价管理站。
内容字数: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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