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做好2008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现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立足点,坚持开发式扶贫,实行整村推进,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减少农村未解决温饱贫困人口1.3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3万人;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17个贫困村、异地安置村(屯)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增长率略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平均水平;第二批91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达到自治区规定的验收标准;完成隆安、马山两县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任务;完成百村脱贫建设工程;新种、改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林果、经济作物6万亩以上,利用扶贫贷款直接扶持贫困农户8000户以上,组织对2万名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其中培训妇女人数占40%以上)和对2000名贫困农民进行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整村推进工作。要高度重视第二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全力推进,确保目标的实现。上半年要逐村逐项调查评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有效措施,明确工作内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年底完成任务。同时做好验收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工作总结,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
(二)基础设施工作。一要抓好百村脱贫建设工程。重点解决100个贫困村群众行路难、饮水难问题,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年内实现修建村屯道路300条600公里、人饮工程200处。二要抓好隆安、马山两县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要对照建设计划逐项检查,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及总结工作。三要抓好贫困村沼气池建设和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要结合冷冻灾害重建工作,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公告公示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产业开发工作。要充分利用修建贫困村道路的机遇,结合区域农业产业布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要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农业,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科技含量和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水平。要大力扶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安排要重点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产业发展资金要安排优先给能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原料基地。扶贫到户贷款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要优先安排扶贫龙头企业产业开发中贫困农户所需的生产资金投入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大扶贫到户贷款工作力度,要做好调查研究,严格放贷程序,落实专人管理,加强跟踪监测和贷后服务,确保扶贫到户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
(四)扶贫培训工作。一要抓好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今年,在积极争取自治区下达给我市1000名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指标的同时,增加安排1000名贫困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相关培训,以覆盖不同人群、不同技能、不同领域,满足不同单位的用工需求。在转移就业培训中,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列入培训内容,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培训对象的知法用法意识。要合理安排技能培训课程,尽可能使培训适应市场需要,让贫困户劳动力通过培训实现迅速就业。二要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三要抓好干部培训。重点对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和扶贫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使从事扶贫工作的各级干部熟悉、掌握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运作方式,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五)社会扶贫工作。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继续加强定点扶贫工作,落实帮扶到户特别是帮扶特困农户的责任和工作措施。要不断拓宽扶贫渠道,动员、鼓励、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商会等社会组织以及企业家、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
(六)异地安置工作。一要扶持异地安置村屯,巩固和完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积极发展主导产业,改善异地安置村屯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二要对缺乏生存条件的特困地区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搬迁。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扶贫工作大局出发,按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要求,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好财政扶贫资金、以代赈资金及其他有关涉农资金,切实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要将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措施,结果有考核。同时,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形成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扶贫目标任务项项有着落,件件见成效。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改、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用到整村推进贫困村的比例要达到90%以上。交通、水利等部门安排农村通达工程项目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时要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贫困村倾斜。其他各部门也要将有关涉农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给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
(三)群众参与,民主推进。要让贫困群众平等参与村级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年度项目的选择、规划项目的实施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和后续管理全过程,确保贫困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引导贫困村群众民主推选成立村(屯)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组织,民主制定社区事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现村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要求每个县选择1—3个贫困村作试点,做好参与式扶贫示范推广工作。
(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扶贫资金分配要与各县(区)扶贫工作情况、扶贫资金管理状况、使用效果等挂钩,做到计划早下达、项目早实施、群众早受益。资金的安排使用要严格执行项目报批、集体决策、公告公示、专户管理等制度,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开、公正、透明,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检查、审计,对各县(区)2007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又不纠正的,除根据违规数额和情节扣减下一年度资金指标外,要严格按照《关于违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监测,提高水平。一要强化扶贫统计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扶贫统计员的业务能力,保证扶贫统计监测信息及时、真实、可靠。二要做好贫困户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对农户记帐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调查数据的质量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三要确定扶贫标准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方案,做好贫困农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四要落实好扶贫项目管理费,为开展扶贫监测、项目管理、资金检查、进村入户落实扶贫措施、改善工作条件、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扎实做好扶贫到户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级各部门在实施沼气池建设、饮水工程、产业开发、扶贫信贷、扶贫培训、引导劳务输出等扶贫项目和社会帮扶时,要优先安排扶持特困农户、受灾严重贫困农户、计生户、残疾人贫困户、贫困劳动妇女及其家庭、归侨侨眷贫困户等,使这些特困特殊家庭尽快脱贫。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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