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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南宁市“十一五”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前言


今后五到十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举办的契机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央确定把文化建设作为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的指示精神,南宁市的文化发展将迎来全新的阶段。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城市知名度,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把首府南宁市建成内涵丰富、魅力无穷的文化城市,现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南宁实际,提出南宁市文化发展规划。


二、南宁市“十五”期间文化发展现状


(一)发展现状
全市现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8个,其中市属2个,县区级7个;公共图书馆14个,其中市属馆2个,县区馆12个,总藏书量170万册,专业公共图书馆总面积226525平方米;市级群众艺术馆1个,县区文化馆(城区现更名为文化广播电视站)12个;全市有乡镇102个,乡镇文化站及图书室102个,村文化室及图书室614个,生态文明村550个;全市文物管理机构10个,市博物馆1个,县区文物管理所7个,文物保护单位133个,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3个,省级文保单位12个,市县级文保单位118个;现有文化经营单位2089家,其中电影放映单位31家,网吧763家,歌舞娱乐场所220家,音像经营出租单位913家,电子游戏室118家,录像放映34家,在册民间剧团10个。
——实施精品战略成绩显著。“十五”期间,我市生产创作了一批优秀文艺精品: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先后荣获了全国舞剧比赛“荷花奖”金奖第一名,中宣部的“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第十届文华奖新剧目奖”,并荣获2004—200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佳剧目;大型古装粤剧《紫金锤》获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曹禺戏剧优秀剧目奖”;2004年创作的大型广西民族歌舞《美丽壮锦》、大型古装邕剧《龙象塔奇缘》上演后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邕剧《开泰新声》荣获第二届“中国滨州·博兴国际小戏艺术节”表演金奖;小品《张大嘴与李干部》荣获“第十届中国曹禺戏剧奖”、《灯下的女孩》获全国百优小品二等奖;舞蹈《姑娘不穿鞋》获“全国第十届孔雀奖少数民族舞蹈比赛”一等奖,群舞《壮族大歌》获“全国第七届桃李杯舞蹈大赛”金奖,独舞《网歌》获“全国第十届孔雀奖少数民族舞蹈赛”三等奖;创作歌曲《山歌牵出月亮来》荣获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新歌政府十大金曲奖。五年来全市舞台艺术精品共荣获全国各类奖项 62  个,自治区奖项47 个。
培养了一批青年艺术人才:南宁市粤剧团青年演员梁素梅获“第十九届中国戏剧节梅花奖”、南宁市艺术剧院歌唱演员陈春燕获“第二届中华民歌大赛”演唱二等奖、“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孔雀声乐大赛二等奖”、袁泉获“全国声乐新人新作大赛”通俗唱法三等奖。
——打造节庆文化品牌,《大地飞歌》唱响全国。1999年以来每年成功举办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推动了我市的文化建设,为南宁市的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民歌节开幕式晚会《大地飞歌》在全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风情东南亚》晚会也成为沟通中国和东盟各国的艺术盛会。2005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荣获国际节庆协会颁发的全球节庆行业综合大奖,成为第一个获得国际大奖的中国节庆活动。
——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异彩纷呈,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不断进步,推动群众文化迈上新台阶,群众文化的阵地网络、活动网络、队伍网络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批群众文化的优秀作品在全国、全区获奖,其中小品《冤家路宽》荣获全国群星奖金奖。
——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乡镇文化站、图书馆建设得到加强;市区内标志性的大型文化设施民歌广场、南宁人民会堂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批群众文化广场各具特色,其中南湖南广场被评为全国特色文化广场;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全区率先开通南宁文化信息网。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重大进展,一批重要文物得到保护和发掘,顶蛳山遗址列入国家级大遗址保护单位、昆仑关战争遗址和上林智城垌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全国和自治区保护目录,马山县因壮族三声部民歌被列为“广西民族民间艺术之乡”。
——文化市场逐步繁荣,保持健康稳定的基本态势。娱乐业、音像业、互联网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在全区独占鳌头。文化企业蓬勃发展,文化招商引资带动文化项目的投入,文化产业呈现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文化发展仍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国内先进城市及亚洲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是: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总供给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文化需要;文化资源不足与闲置、浪费同时存在,一方面现有的一些文化资源未能有效地开发、利用,另一方面文化资源总体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文化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整合和盘活;文化发展不平衡,具体表现在文化各个领域之间不平衡,城乡之间不平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缓慢,旧体制仍束缚着文化艺术生产力的解放和提高;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还很不够,文化事业与当今科技进步差距较大;文化市场违章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文化法制建设有待加强;缺乏高层次的文化专业人才,有的方面人才优势减弱,甚至出现断层,文化队伍素质和人才结构仍需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三、“十一五”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用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市文化建设,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内涵丰富、魅力无穷”的民族文化城市的目标,按照“挖掘文化内涵、整合文化资源、改革文化体制、规范文化市场、打造文化品牌、造就文化名人、完善文化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名城”的总体思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文化先进城市为抓手,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努力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率先实现跨跃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围绕国际性、民族性、现代性、艺术性、群众性、可持续发展性,发展以本土特色为根本的民族文化、以开拓创新为理念的商业文化、以绿色环保为基调的生态文化,基本形成南宁的特色文化,逐步把我市建设成为有民族特色、岭南风情的文化景观,有独特历史、个性鲜明的文化内涵,有追求品位、体现艺术的文化环境,有开放创新、吸纳百川的文化意识,有结构合理、运行有效的文化体系的中国文化艺术之城。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南宁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中心的城市地位,提升南宁做为广西文化特别是壮族文化研究中心、展示平台、创新基地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国家水平、体现广西特色的各类文化艺术成果,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平台,发挥广西首府城市面向全区、全国、以及港澳台、东南亚、全世界的文化影响力,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国际文化中心。
——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形成南宁市 “一、五、九、八” 文化发展格局:
“一”是在市区内沿邕江两岸建设一条沿江文化景观带。
“五”是在市区内形成五个文化片区,即以会展中心、民歌广场、市人民会堂、民族影城、青秀山景区为核心的东部文化片区,以首府文化艺术中心、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艺术博物馆、南宁游乐场、南宁观光塔等五象岭景区为核心的南部文化片区,以中心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等相思湖文化景区为核心的西部文化片区,以南宁民族艺术基地、首府文化产业园为核心的北部文化片区,以民族广场、朝阳广场、万达影城、红星影城、南宁剧场、市群众艺术馆为核心的中部文化片区。
“九”是在全市城乡范围建成九个文化网络,形成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即建成布局合理、层次相宜、功能先进的图书馆网络、文化馆站网络、影剧院网络、博物馆网络、文化旅游景区网络、文化广场网络、文化演艺网络、文化信息网络和文化人才管理网络,促进文化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八”是培育和发展八个方面的文化产业,即节庆文化业、演出娱乐业、电影放映业、文化旅游业、音像销售业、艺术培训业、知识服务业、民间工艺品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作用,培育龙头文化企业集团,壮大主导文化产业群,建设有利于文化生产力发展的新机制,增强文化综合实力,为全市国民经济增长做出更多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
以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内涵丰富,魅力无穷”的文化城市为总目标,围绕“挖掘文化内涵、整合文化资源、改革文化体制、规范文化市场、打造文化品牌、造就文化名人、完善文化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名城”的思路开展工作。艺术精品生产卓有成效,不断创作演出优秀的艺术节目;进一步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新建一批现代化、标志性的重要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县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镇)有文化站和图书室,基本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网络化;进一步加强以“创建文化先进市”为龙头的重点文化工程建设,乡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网络逐步形成;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文化生态得到保护,民族文化艺术逐步走向世界,重大民族文化节庆活动形成规模并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形成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初具规模,经营活动有较大发展,逐步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取得新成绩;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区、全国文化艺术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作家、艺术家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进一步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起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以及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文化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通过“十一五”的建设,精心打造一批精品力作、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一批地方文化品牌、一批基础文化设施、一批文化对外交流项目、一批文化支柱产业和企业集团、一批文化名单位、一批文化名人,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塑造城市魅力形象,发展具有时代气息、民族风格、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为构建开放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注入无限生机与活力。


文化事业
(一)继续打造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文化品牌,使之成为国际国内知名的节庆活动。坚持民歌艺术节国际性、民族性、现代性、艺术性、可持续发展性的原则,继续办好《大地飞歌》开幕晚会、《风情东南亚》晚会、绿城歌台等文化活动,做大做强文化品牌,发展节庆文化产业,进一步提升民歌节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巩固民歌节在国内节庆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为南宁经济、文化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重要作用。
(二)继续实施精品创作与生产战略,五年内创作生产一批能唱响又叫好的优秀艺术作品。具体项目包括:创作生产粤剧《三江水满皇姑情》、《秦观》;创作生产大型话剧《南宁兵变》、舞剧《百鸟衣》、原生态民族歌舞《七彩八桂》、水幕动漫电影《神话绿城》、大型多媒体音乐歌舞剧《梦幻刘三姐》、舞台旅游版《风情东南亚》、大型少数民族音乐精品晚会《温飘贝哲》等,争取有1个以上剧目获国家级奖项、3个自治区级奖项。鼓励和扶持农村题材和少儿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
(三)大力推进城乡群众文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以创建先进文化县区为动力,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从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活动方式和基本活动内容入手,加强市、县区及乡镇三级文化馆(站)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促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县(区)群众艺术馆的龙头作用,通过改造市群众艺术馆,把市群众艺术馆建成南宁市社会文化艺术培训和群众文化艺术生产示范性基地。
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为重点,创新农村文化活动方式,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抓好文化三下乡活动,坚持为广大农民送戏、送书、送电影,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在农村建设当中的重要作用。
(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认真抓好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对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加大对南宁市历史文化的研究,特别是对顶蛳山贝丘遗址、昆仑关战争遗址、上林智城垌、大明山龙母文化等文物史迹的研究和保护,完成全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制定,组织调研制定《南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对进入全国、全区及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如“壮族歌圩”、“壮族三声部民歌”、“炮龙节”、“百鸟衣”、“伏波庙会”、“壮族八音”、“渡河公”、“邕剧”,以及壮锦、丝弦戏、师公戏、傩面舞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实施保护工程和“薪火相传”工程;有计划地对一批有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性开发,发掘具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文化及富有绿城特点的生态文化,增加城市的文化底蕴。“十一五”期间,建成邓颖超同志纪念馆、孔庙、昆仑关战役旧址博物馆、大明山龙母文化纪念馆、中共广西共青团一大会址纪念馆、南宁市艺术博物馆等一批特色专题博物馆,形成全市的博物馆网络。
(五)努力完成图书馆功能建设和文化信息建设。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在保持全国一级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图书服务功能;县区、乡镇图书馆要加大馆藏量,充分发挥基层馆作用。到2009年,南宁市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达到485万册(件),平均每人1.0册。进一步创新图书馆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中心馆——分馆制,形成全市图书馆知识服务网络。依托各级图书馆,积极实施南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完善市县(区)图书馆的基础上,筹建南宁市数字化图书馆。以南宁市文化信息网为平台,全面实现南宁地方文化艺术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开辟文化管理数字化、文化传播网络化、文化服务信息化的新领域,为文化发展创造新的技术大平台。
(六)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平台,大力向世界推介南宁。加强与友好城市特别是东南亚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增强与世界著名艺术节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力争每年在一个友城举办一次“南宁文化周”活动,办好中国—东盟当代舞蹈论坛,建立南宁与东南亚各国城市之间的图书馆际联系,积极推动我市民族歌舞、地方剧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览、民间工艺品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交流项目比“十五”增加20%,其中商业运作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超过50%。
(七)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 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市场各行业的发展。
——推进音像市场集约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大型音像连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整合规模小、效益低的音像店。推行音像租赁连锁经营模式,扶持1家大型民营企业建立音像租赁连锁公司,引导社会实现连锁发展。2006年至2008年,实现发展30家连锁经营门店,全市40%以上的音像制品租赁单位实现连锁化经营,2010年连锁化经营面达50%以上。
——建立网络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宏观调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加快整合,2006年至2008年期间,50%以上的网吧进入连锁经营,2010年网吧连锁经营面达80%以上,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淘汰全市范围内50台以下的小型网吧。
——创造吸引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投入娱乐市场的环境,培育有实力、上规模、品牌化的娱乐场所20家,提升全市文化娱乐市场的整体形象。
——发挥市场调控机制,积极培育、扶持各类演出团体打造本地演艺精品,丰富文化演出市场。继续推进社会力量办影院,鼓励发展数字电影流动放映队伍服务社区和农村。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创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自律,实现自主发展。
(八)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培养一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特别是打造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名人,使他们成为各专业门类的领军人物;着重培养复合型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广泛吸引各种优秀人才 ,以优势产业积聚人才,以重点项目吸引人才,以合作方式招揽人才;加快建立优秀人才、特殊人才使用机制与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择优汰劣的机制,不断优化、整合文化人才资源。


文化产业
(一)“十一五”期间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民族文化、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开发新的特色文化项目,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要落实文化产业经济政策,培育和发展一批文化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要着力改善文化产业投资和发展的环境,基本形成以演出业、电影业、娱乐业、音像业、网吧业、文博旅游业、民族工艺品业、社会艺术培训业为支柱,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不断提高全市文化产业总产值及年均增长速度,力争使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以11%以上的速度增长,使南宁逐步成为广西乃至我国西南地区的文化产业重要城市。
(二)发挥四大资源优势开发一批特色产业项目
——第一大资源:以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区建设为契机,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产业合作,开发相关的文化产业项目,如举办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中国—东盟旅游美食节、中国—东盟文化艺术节,建设中国—东盟文化创意产业和数字娱乐产业孵化基地、中国—东盟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基地、中国—东盟数字电影业园区等。
——第二大资源:充分发挥广西少数民族特别是壮民族文化特色,发展民族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打造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以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为龙头,以民族节庆、民间风俗、音乐舞蹈、工艺美术等文化资源为源泉,打造“一地一节”、“一地一品”品牌,建设南宁艺术博物馆,商业运作音乐剧《梦幻刘三姐》演出,开发“首府第一村”新农村文化建设项目,推动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三大资源:充分挖掘利用南宁作为历史文化古城的资源,开发“一江四山”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即加快开发沿邕江两岸文化景区;以大明山龙母文化为主题,建设龙母文化纪念馆,开发大明山精品旅游景区;以青秀山绿色生态文化为主题,建设广西民族博物馆、南宁孔庙等博物馆群,打造青秀山绿色经典旅游景区;以昆仑关战争遗址文化为主题,建设昆仑关战役旧址博物馆,打造战争文化旅游景区;以五象岭古老民间神话传说文化为主题,开发“老南宁”文化新城项目,打造南宁五象新区文化旅游景区。
——第四大资源:充分发挥岭南传统风俗和现代都市的文化特色,大力发展城市休闲文化项目,建设“南宁游乐场”、“南宁观光塔”、歌舞娱乐夜生活一条街等项目,激活都市消费,打造都市休闲文化产业。
(三)发展一批重点行业:
1.节庆文化业:以民歌节为龙头,挖掘相关的产业链条,形成民歌产业,使南宁成为中国—东盟各国文化的展示中心。同时利用少数民族的各种节庆,发展民族民间民俗活动,增加城市的文化亮点,带动人流和物流,促进经济的发展。
2.演出娱乐业:以大型演艺项目为龙头,发展以歌舞娱乐、网络文化、电子游艺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夜生活,拉动文化消费,增加文化产业收入。
3.电影放映业:以民族影城、华纳影院为龙头,促进电影院的升级改造,吸引更多的人们到电影院看电影,保持我市在全区电影放映业中的龙头地位。
4.文化旅游业:以青秀山、昆仑关、大明山、五象新区建设为龙头,积极建设一批历史文化景点(包括博物馆)、生态文化景点、民族文化景点,以带动文化旅游。
5.音像销售业:以大型音像市场和音像连锁销售为龙头,把南宁发展成为广西乃至西南区域的音像销售集散中心。
6.艺术培训业:以改造市群众艺术馆为龙头,大力发展社会艺术培训,带动人的素质提高,促进小康社会人的全面发展。
7.知识服务业:以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为龙头,以南宁文化信息网为平台,以全市各级图书馆为阵地,逐步开展社会化市场化的知识服务,探索一条知识服务的市场化路子。
8.民间工艺品业:充分挖掘本地民间工艺美术资源,创造更多的具有特色的旅游文化纪念产品,发展“一地一品”工艺品生产。
9.创意产业及数字娱乐产业:大力扶持一批文化创意、策划、中介企业和数字娱乐研发、生产、营运企业,使之逐渐发展成为我市文化建设的新兴产业。
(四)培育和扶持一批文化企业
1.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步伐,健全完善现代新型的企业管理制度,培育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经营实体,整合文化资源,建立文化集团企业,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鼓励和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引进国内外著名的文化企业特别是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产业集团在南宁发展。
(五)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积极吸引外资。
鼓励非公有制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业、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音像制品分销等产业领域。积极吸引外资参与音像制品分销、大众娱乐项目的经营以及文化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经营。“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产业吸纳社会资金投入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力争到2010年新增社会资金投入总额达到8亿元以上。


四、文化设施


文化设施是文化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载体,也是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十一五”期间,要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继续加大投入,建设一批标志性、群众性和特色性的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塑造城市的文化形象。
——完成在建的重点设施建设。加快孔庙迁建工程、新民族影城、南宁民族艺术基地的建设,力争2008年前后建成。
——在市区内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项目:具有国际文化交流及民族文化艺术展示功能的首府文化艺术中心、具有承办国家级体育运动会功能的南宁体育中心,建设能够充分展示南宁历史文化及城市魅力的南宁市艺术博物馆以及体现文化旅游体验经济概念的南宁观光塔等。
——建设首府数字影院、南宁数字图书馆、南宁游乐场、文化大厦、首府文化产业园等一批具有特色的基础设施。 
——建设10个城市公共艺术景观,提高城市建筑艺术、园林艺术水平,增强市容市貌的文化艺术内涵。
——继续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到2010年,建成南宁市数字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和南宁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体系,建成2个市级中心、12个县级分中心、102个乡镇基层点。
——扶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未达到国家评估标准的县区、乡镇文化设施,包括1个二级文化馆、3个三级县图书馆、52个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实现县区、乡镇图书馆(室)、文化馆(站)设施建设达标的规划目标。
——实施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修复、和合理开发利用, 如维修孙中山演讲的南宁商会礼堂、重新修建钟鼓楼、开发邕宁电报局旧址等。


五、文化体制改革


(一)完善宏观管理体制。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进一步改革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切实推进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管理,强化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加强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地实现政府对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加大政府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对文化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各类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证正确导向、富有经营活力的微观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文化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推进文化艺术人才的社会化管理进程。


(三)深化文化企业改革。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国有文化企业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型市场竞争主体。适应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适时组建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支持中小型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群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有文化企业。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系。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对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要全面建立出资人制度,确保资产保值不流失;对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要按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营运和监管体系。


(五)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文化。积极吸引国外、区外、市外以及文化领域外优秀人才、经济要素和企业投身于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逐步形成以政府资金、企业投入、银行贷款、民间资金、证券融资、境外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文化投入机制。


(六)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对新办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健全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文化市场的监控和管理,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管理体系。积极培育产品、服务、人才、技术等各类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自觉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文化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实施。要遵循文化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对文化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科学制定方针政策,始终把握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建设的督促检查,把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变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投入比例偏低的状况,保证文化事业经费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到2010年,力争文化事业费达到财政支出的2.4%。确保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重大公益文化建设项目和大型品牌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根据物价变化因素、事业规模扩大和业务拓展需要,逐年增加公益性文化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对公益性文化单位调资、增资、晋档经费由财政足额安排,不留经费缺口。对公益性文化单位专项业务和事业项目经费要给予保障。
2.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已有的对文化建设的税收、融资、捐赠及配套费用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经济政策。要将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使用国有土地的,可根据有关部门制定的用地定额指标,经依法批准以划拨的方式获得。城镇建设确需征用文化设施用地,必须做到先建后拆,或建拆同时进行,要保证重建的文化设施规模不低于原有规模。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原所享受的财税优惠政策不变,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对转制企业免征所得税。对政府鼓励的新办的演艺、电影放映等文化企业,给予免征1至3年企业所得税照顾。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引进先进技术或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法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研究制定保障文化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社保、税收等相关专项政策。加强对各项文化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对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和促进作用。
3.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的良性机制。非国有经济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和建设的文化场馆,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办文化事业同等待遇。


(三)加强文化法制建设
1.健全法规体系。根据国家文化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美术品市场及文物市场的法规体系,保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适时推进文化、文物领域与上位法相对应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建立。进一步清理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文化法规文件,营造良好的文化法制环境。
2.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继续将文化市场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文化知识产权,维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发行、放映走私影片,走私、盗版音像制品,娱乐场所色情演出等各种文化侵权和违法活动。加大对盗窃、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行动,确保文化市场规范发展。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文化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文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
以“人才兴文”为目标,开展文化体制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新机制。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抓好各门类文化艺术人才、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人才、文化艺术研究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构建文化艺术人才体系,培养一批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
提高文化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以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为主体,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较高的文化工作者队伍,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各类文化单位要树立新的人才观,逐步建立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用人制度。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公平竞争、择优上岗、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和提倡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允许有特殊才能的文艺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以其拥有的文化品牌、创作成果和科研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参与收益分配,实现人才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对有重要贡献的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实行重奖。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性质特点,职责权及承担风险程度,确定考核机制、评价标准。


“十一五”南宁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议表.doc


内容字数:1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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