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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参加自治区第五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参加自治区第五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工作方案

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我市党政军警民、市属单位及驻邕中直、区直有关单位的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下,我市参加广西第四届市容“南珠杯”竞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届末检查评比中夺得了第四届市容“南珠杯”,实现了“四连冠”的目标。2005年既是我市向城市建设管理“136”目标大变化迈进之年,也是第五届市容“南珠杯”竞赛届末检查评比之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十分艰巨,为做好第五届市容“南珠杯”届末迎检工作,实现五连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执政为民、立党为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以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高城市绿化、美化、净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重点,以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发挥城市集聚辐射能力、提高城镇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在提高城市品位、特色上下工夫,努力控制城市环境污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逐步使城市环境质量与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打造“中国绿城”品牌,建设更加美好的大南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与任务

(一)本次竞赛项目包括:供水、公交、供气、市政工程(道路、排水、防洪)、环境卫生(环境、城市卫生)、园林绿化、城建监察、交通组织管理、城市规划、综合开发、住宅小区、环境保护、竞赛管理等,共分为统计、给排水、市政道路交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环境保护、竞赛组织等9个专业组。

(二)主要任务

1、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城市规划的编制与报审,完善相思湖新区、道路桥梁和堤路园交通组织、重点城镇等专项规划,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强化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统筹“大南宁”建设。

2、继续推进“136”工程项目建设。在“136”工程中变化目标基本实现的基础上,今年将突出邕江“堤路园”工程、城市路桥建设和旧城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相思湖新区建设四个重点。加快“堤路园”工程建设,完善邕江两岸城市道路及滨江绿地景观。在2004年完成了300条小街小巷改造的基础上,继续对第二批300条小街小巷实施“穿衣戴帽”工程。继续推进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加快4环8条对外放射道路及“五横三纵”的城市主干路网系统建设,加强主城与副城的交通联系,完善大南宁的交通框架,加快市内邕江5座大桥和城市立交桥建设,改造一批交通拥堵路口,改善交通节点。全面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今年要开工建设80万平方米,竣工50万平方米,以解决中低收入者及被拆迁户中符合享受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市民住房问题。加快相思湖新区启动区10条道路和绿地建设、高教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中国东盟商务区”、“广东商业街”、“香港街”、“澳门街”等项目建设,完善服务“南博会”设施。

3、加快建设事业发展。进一步抓好建筑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拓展和用活城市建设政策。发展市政公用事业,加强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实施,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做大做强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加快进行培育上市工作。新建先进高效垃圾中转站一批,建设和完善一批环卫后方基地。建立道路、地下管线信息平台。

4、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市政管理法规,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现代管理的科技含量,大力开展违章户外广告设施和临时摆卖摊点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静态停车、城市管线、城市垃圾的管理,解决市容环境局部“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5、搞好园林绿化。继续抓好“1858”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加大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力度,确保三项绿化指标稳步增长。加快“花花世界”园林产业园区建设。对已建成的城区广场、游园、街头绿地进行全面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单位庭院绿化达标活动。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治理城市废气、废水、烟尘、噪音、垃圾及放射性物质污染;搬迁人口密集地段的污染企业,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加强对国土、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的管理、开发和保护,抓好邕江、朝阳溪、南湖综合治理;继续抓好邕江防洪堤、水库工程建设和防灾减灾工作;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保护生态公益林和野生动物力度;抓好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扩大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置场所的处置能力,提高全市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水平,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抓好生态文明村和生态能源建设,建成一批生态文明村和生态家园;坚持以人为本,以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为目标,通过继续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工程,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8、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完成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上报工作,加强建设用地预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大对违法占地案件查处力度。加强项目建设的动态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的管理程序,建立依法拆迁改造的惠民工程示范项目。

9、加快相思湖新区建设。围绕启动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道路路网的建设,完善高教规划区的水、电、通讯管网建设,做好各相关项目已征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启动可利江综合整治项目。做好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市博物馆等重大项目的选址、规划、征地拆迁、建设等前期工作。策划、包装、推介相思湖新区。


(三)成立10个相关专业组,明确各专业组和各主要参赛单位的职责、目标任务。

开展市容“南珠杯”竞赛是在我市率先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通过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人居环境水平,改善和优化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加大竞赛的管理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发动社会参与,坚持”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块块领导、条条保证“的原则,抓好竞赛工作的长效管理。要强化法制的保障作用,重视环境保护,打造地方特色,深刻挖掘“南珠杯”的重要内涵。各参赛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考核指标,逐项落实受检项目,务必确保受检各项指标所得的分值。做到分解责任分,超出多拿分,实现确保分,拼搏力争分,001分也不能丢。各主要参赛专业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明确自身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对照竞赛考核指标,务必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各参赛专业组成员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1)统计组:成员单位为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建委,负责1-11项统计指标的落实。
(2)给排水组:成员单位为市排水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污水处理厂,负责12-14项指标的落实。
(3)市政道路交通组:成员单位为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交警支队、市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市规划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消防支队、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市排水公司、市残联、南宁警备区、武警广西总队,负责15-20项指标的落实。
(4)市容环卫组:成员单位为市市政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园林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21-26项指标的落实。
(5)园林绿化组:成员单位为市园林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负责27-33项指标的落实。
(6)城市规划组:成员单位为市规划管理局、市国土局,负责34-38项指标的落实。
(7)房地产管理组:成员单位为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负责39-41项指标的落实。
(8)环境保护组:成员单位为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42-46项指标的落实。
(9)竞赛组织组:成员单位为市南珠杯办公室、市市政管理局,负责47-49项指标的落实。
(10)城区组:成员单位为五城区及四个开发区,负责15、17、20、21、25、28、29、41项指标的落实。

2、明确各主要参赛单位责任:
(1)市建委:责任分125分,受检项目5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125%。主要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收费落实,房屋拆迁以及城建监察队伍建设工作。
(2)市规划管理局:责任分130分,受检项目7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13%,主要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县西规划的制定,建立规划许可有关制度,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及时处理违法建设及乱搭盖现象。制定干道公交港湾站台和公共构筑物轮椅专用道规划,提供近2年内规划获奖情况。
(3)市市政管理局:责任分270分,受检项目14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27%,主要责任是负责竞赛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我市参加自治区第五届市容“南珠杯”竞赛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宣传媒体搞好“南珠杯”竞赛的宣传报道工作。抓好市政道路交通组,市容环卫组检查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4)市房产管理局:责任分70分,受检项目3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7%,主要负责搞好住宅小区绿化和建设,以及小区物业设备、设施的管理。
(5)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分80分,受检项目4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8%,主要责任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控制城市烟尘和企业污水排放,统计2003、2004年各类环保投入和“三同时”执行率。
(6)市公安局:责任分86分,受检项目5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86%。主要责任:组织交警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我市城市交通规划,维护交通秩序,维护交通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保证道路畅通,救助主要街道盲流。
(7)市园林管理局:责任分72分,受检项目8项,考核分数占总分的65%,主要责任: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好公园、居住区、街道绿化和街边游园绿地管理养护,保护规划区内古树名木。
(8)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填报各项统计考核指标数据,按要求和现有可统计的指标填报,分别与统计考核指标有关的单位共同承担统计分数。统计考核指标总分为240分。
(9)各城区开发区:责任分160分,受检项目7项,主要责任是: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街道、城市绿化景点、大型公共设施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维护管理属于城区管理的市政设施,做好人行盲道、缘石坡、公共建筑物轮椅专用道、残疾人专用厕所、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维护好垃圾运输车辆、街道绿化以及街边游园绿地,依法进行房屋拆迁。
各参赛专业组、专业单位以及各城区、开发区政府要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届末检查评比标准》,抓好本专业组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不丢分。
另外,1-12项统计指标的统计工作由市统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建委共同完成;附加考核指标1“检查团总体考核印象”、2“有利于城市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指标4“获自治区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南珠杯办公室负责;附加考核指标3“重大安全事故和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安监局负责。其他指标中,属于城区政府职责的,由城区政府与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3、各专业组牵头单位要组织本专业组成员单位做好南珠杯汇报材料中本专业内容的拟写工作,并于2005年3月10日前报市南珠办汇总上报。


三、工作计划

(一)制定我市参加自治区第五届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1、各专业组制定第五届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专业组方案并报市“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2、市“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将竞赛责任分数分解到各专业组,明确确保分、责任人,签订责任状,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二)定期检查、自检、互检、专家咨询检查,召开通报会。

1、市“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召开2次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会议,办公室每2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专业组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市“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和竞赛检查人员定期对各参赛专业组开展经常性、不定期的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检查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在检查方法上,实行以事先不打招呼的检查为主,以检查平时工作为主,以自查、自纠为主,咨询为铺,实现工作目标。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把正常的检查与平时工作结合起来,以日常工作的水平来衡量各参赛专业组开展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的成效。组织市四家班子分管领导进行现场检查1-2次。对参赛专业组责任单位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指导协调。

(三)做好参加广西第五届市容“南珠杯”竞赛材料收集汇总工作

1、各参赛专业组做好参加广西第五届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规范性文件的收集工作。

2、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自检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3、做好市容“南珠杯”竞赛工作会议记录、纪要。

4、完备各种宣传资料和参赛专业组业务技术资料。

(四)检查、指导、帮助市辖七县开展参加“南珠杯”竞赛活动各项工作。

(五)2005年(届末考核年)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由市领导作迎接检查的总动员。


四、时间安排

(一)自检自查:市、县、乡(镇)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自评分工作(2005年2月20日前完成)。

(二)召开各县“南珠杯”竞赛会议:2005年2月下旬。

(三)复查评分:市“南珠办”对参赛县、乡(镇)进行检查评分(2005年2月28日~3月10日)。

(四)竞赛动员:4月下旬。

(五)推荐申报:2005年3月20日前向自治区“南珠办”报送市、县、乡(镇)申报材料。

(六)检查整改:3月中旬~5月底。

(七)届末迎检:2005年6月前后。

(八)召开“南珠杯”工作总结大会:2005年10月。


五、主要措施

(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竞赛办公室领导要按照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竞赛工作的落实。

(二)多渠道解决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的各项经费。做好经费的预算报告,集中资金进行整改治理,需要资金量较大而一时无法落实的,尽快报市政府协调解决,保证经费合理开支。

(三)完善考评机制。实现五夺市容“南珠杯”的目标。

(四)各成员单位、担负迎检项目的各参赛专业组(部门、单位)和各城区要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届末检查评比标准》,按照竞赛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不丢分,实现五连冠。



附件:第五届南珠杯竞赛专业组划分



附件:


第五届南珠杯竞赛专业组划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届末检查评比标准》(以下简称《检查评比标准》)成立11个专业组,并划分各单位责任:

一、统计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1~11项指标,共计240分)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建委
(一)市统计局(责任分240分,责任人:谢小萍):数据统计
(二)市财政局(责任分240分,责任人:黄伟京):数据统计
(三)市建委(责任分240分,责任人:魏凤君):数据统计

二、给排水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12~14项指标,共计65分)
牵头单位:市排水公司
协助单位:市水利局
(一)市排水公司(责任分50分,责任人:梁福康):
1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营运——30分
13污水处理收费——20分
(二)市水利局(责任分15分,责任人:蒙天森):
14取消自备水源

三、市政道路交通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15~20项指标,共计145分)
牵头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交警支队
协助单位:市建委、市市政管理局、市规划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消防支队、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市排水公司、市残联、南宁警备区、武警广西总队

(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责任分225分,责任人:蒋早希):
15道路道牙、排水、人行道——125分
20盲道、缘石坡——10分
(二)市交警支队(责任分64分,责任人:李秋生):
17主干道机动车违章、非机动车违章、行人违章、违章停车——24分
18划线、标志、灯控率、渠化率、路标——30分
19公交优先、公交专用道——10分
(三)市建委(责任分5分,责任人:魏凤君)
19干道公交港湾站台建设
(四)市市政管理局(责任分6分,责任人:高新):
17非交通占用道路
(五)市规划管理局(责任分20分,责任人:黄善武):
19公交优先、干道公交港湾站台建设——10分
20公共构筑物轮椅专用道——10分
(六)市交通局(责任分29分,责任人:雷德贵)
17主干道机动车违章、非机动车违章、违章停车、非交通占用道路——24分
19干道公交港湾站台建设——5分
(七)市民政局(责任分6分,责任人:徐邦兴):
18指路标志——6分
(八)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责任分5分,责任人:黄步成):
20残疾人专用厕所
(九)市消防支队(责任分15分,责任人:黄乃华):
15道路消防栓保护半径
(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责任分225分,责任人:温振球):
15路灯——25分
16夜景灯光——20分
(十一)市排水公司(责任分25分,责任人:梁福康):
15道路排水
(十二)市残联(责任分24分,责任人:梁朝东):
17主干道机动车违章、非机动车违章、违章停车、非交通占用道路
(十三)南宁警备区(责任分24分,责任人:黄料轩):
17主干道机动车违章、非机动车违章、违章停车、非交通占用道路
(十四)武警广西总队(责任分24分,责任人:陈观富):
17主干道机动车违章、非机动车违章、违章停车、非交通占用道路

四、市容环卫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21~26项指标,共计135分)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协助单位:市建委、市规划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一)市市政管理局(责任分29分,责任人:高新):
21主要街道市容、大型公共设施——14分
24建筑垃圾管理(机构、消纳场、污染)——15分
(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责任分95分,责任人:黄步成):
22城市垃圾处理建设运营——30分
23垃圾处理收费——20分
24建筑垃圾管理(机构、消纳场、污染)——15分
25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垃圾运输车维护——30分
(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责任分20分,责任人:姜常军):
26城建监察队伍
(四)市园林管理局(责任分7分,责任人:文光琪):
21城市绿化景点
(五)市建委(责任分20分,责任人:魏凤君):
26城建监察队伍
(六)市规划管理局(责任分20分,责任人:黄善武):
26城建监察队伍
(七)市公安局(责任分7分,责任人:颜石廉):
21主要街道市容
(八)市民政局(责任分7分,责任人:徐邦兴):
21主要街道市容

五、园林绿化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27~33项指标,共计65分)
牵头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协助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一)市园林管理局(责任分65分,责任人:文光琪):
27绿地规划、审批——5分
28街道绿化——10分
29街边游园绿地——10分
30公园绿化——10分
31、古树名木保护——10分
32、绿地建设审批——10分
33、附属绿地(居住区或单位庭院)绿化——10分
(二)市房产管理局(责任分10分,责任人:周志波):
33、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化。

六、城市规划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34~38项指标,共计100分)
牵头单位:市规划管理局
协助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一)市规划管理局(责任分100分,责任人:黄善武):
34总体规划编制——18分
35控制性规划——18分
36规划许可和建章立制——25分
37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1-5项全部、第6项违法建设——25分
38规划获奖和文体设施建设——14分
(二)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分4分,责任人:阮兆丰):
37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第6项的违法占地。

七、房地产管理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39~41项指标,共计100分)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协助单位:市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
(一)市房产管理局(责任分60分,责任人:周志波):
39住宅小区建设——30分
40小区物业设备、设施——30分
(二)市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责任分40分,责任人:张怀钦):
41房屋拆迁

八、环境保护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42~46项指标,共计100分)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一)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分80分,责任人:韦藤贤):
42设计施工投产“三同时”执行率——20分
43环保投资指数——20分
44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20分
45烟尘控制区覆盖率——20分
(二)市卫生局(责任分20分,责任人:周凯声):
46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
(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责任分20分,责任人:黄步成):
46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

九、竞赛组织组(负责《检查评比标准》第47~49项指标,共计50分)
牵头单位:市南珠杯办公室
协助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一)市南珠杯办公室(责任分45分,责任人:高新):
47竞赛组织领导——20分
48第1项对县竞赛指导——5分
49群众评价——20分
以及4项附加指标。
(二)市市政管理局(责任分5分,责任人:高新):
48第2项脏乱差治理

十、城区组(每个城区、开发区责任分171分,责任人:各城区区长、各开发区主任)
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15道路道牙、排水、人行道、路灯(20米以下道路)——15分
17非交通占用道路率——6分
20盲道、缘石坡(20米以下道路)、公共构筑物轮椅专用道、残废人专用厕所——20分
21街道市容、城市绿化景点、大型公共设施——20分
23垃圾处理收费——20分
25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垃圾运输车维护——30分
28街道绿化(20米以下道路)——10分
29街边游园绿地(20米以下道路)——10分
41房屋拆迁——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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