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促进广西对外贸易平稳较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郭宏伟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建林 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周元元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成 员:曾纪芬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林金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赵汝林 广西银监局副局长
葛元力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高福源 南宁海关副关长
工作小组负责我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申请及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制定我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意见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建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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